24.学习使我快乐之哥哥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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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发现这个世界还是个格林世界,虽说这一点让人不开心,不过认识了超级英雄神奇女侠,还是不错的,至少看美女能让人心情愉悦,哪怕是光棍了五千年的美女,那也是美女,啊不,神奇女侠那是女神,女神什么的,已经不能将时间计算在她的身上。
这是唯一一个叶少卿认识不会老也不会死的存在,最重要的,神奇女侠真的是懂的很多。
能跟这样一位博学多才的女士聊天,也算是他的荣幸了。
至于神奇女侠戴安娜同样惊喜,一个十岁大的孩子,知识量居然赶超二十岁的人,也是不多见的。
最重要的是,叶少卿还会卖萌。
这让神奇女侠戴安娜难得的萌生了母爱,天知道她还是个小姑娘呢,这并不妨碍她被个孩子给萌到。
对此布鲁斯十分的骄傲,没错,这就是他弟弟,是最可爱的!
小天狼星对神奇女侠也同样很好奇,他还没见过除了女巫以外,像这么强的女士,要不是时机不对,他还想邀请神奇女侠去对角巷逛逛。
就那对角巷,布莱克家再加上邓布利多校长和叶少卿的投资,那对角巷一大半都属于三家的,特别是叶少卿提供了不少实用的物品,甚至是蔬菜水果,别看魔法界也用蔬菜水果,可他们生活比较封闭,哪里像外面的世界,进口水果更是少的可怜。
叶少卿还在对角巷开了一家美食店,里面有来自各国的美食,只需要两个巫师,完全可以胜任,这就是魔法的魅力。
要是一般普通人类,做美食没有个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经验,根本做不出来,巫师就不一样了,只需要挥舞那小棍子,让锅子铲子动起来,完全不是问题。
这让叶少卿找到了一丝商机,等再过上几年,完全可以将餐厅开到普通人的世界里。
为什么要过几年呢,废话不是,他才十岁,要怎么去做生意啊,更何况,他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
头上还有个学习系统在呢,不好好学习是想被火烤呢还是想被水淹?或者来一场电击霹雳舞?
跟神奇女侠交换了联络方式,叶少卿就跟着家人一起离开了腐国,还是回家更舒服。
等回到韦恩庄园后,小天狼星说道,“其实之前那个维森,也不是没有办法辨认的。”
“怎么辨认?”叶少卿倒在沙发上,无聊的问道,虽然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可能再遇上维森。
“要相信魔法。”小天狼星挑眉,一脸得瑟的说道。
叶少卿很想说,你这话说反了吧!
应该是要相信科学吧!
然后小天狼星弄来了一副看起来古老并且奇丑的眼镜,据说戴着这玩意,就能看穿维森的真面目。
叶少卿毫不客气的拒绝的,因为这眼镜再好,也抵挡不住那辣眼睛的审美。
他一直都很怀疑巫师的审美,实在是停留在那个年代太久了吗?
完全不知道与时俱进,顺便一提,在魔法世界眼镜这生意吧,除非是带有特殊的功能,基本生意不会太好,巫师没啥近视眼什么的,对普通人类就是一种伤害。
想想全世界眼镜的好销量就知道,就是没有近视,眼镜也是一个好的装饰品来着,可惜太潮了,不适合他们,就是要卖,估计也要再缓和个几年,找个巫师里比较时髦的人,来做个代言什么的。
叶少卿比较看好那个铂金家族,不过暂时,对方应该还没有那闲工夫来,对比别的纯血,铂金家族的纯血言论似乎更重视利益,不然叶少卿也不可能将目标落在这个家族。
“你确定不要?”小天狼星只觉得自己辛苦找来的眼镜居然无人欣赏简直太糟心了。
“我只是说,换个时髦点的框架不行吗?”叶少卿嫌弃的说道。
“我觉得还可以。”小天狼星看看手里的眼镜,实在不觉得哪里丑了,这孩子不是很喜欢买古董的吗?
“那是因为你瞎,看看你的审美被魔法世界祸害的多惨烈。”叶少卿毫不客气的丢给对方一个白眼说道。
“喂喂,好歹我也是有名的美男子,交过不少女朋友。”小天狼星不满的抗议道。
“不得不说,也就你们那的妹子,才会看上你了。”叶少卿扫了这货一眼,然后直白的说道,“你在哥谭市绕上一圈试试,瞧瞧谁能看的上你。”
“不用说的这么严重吧?”小天狼星被这么一说,莫名的有些心虚。
“你看看你的胡子,当初喊你大叔那是调侃,你现在是证实了我们喊的没错?”布鲁斯眼睛盯着书,声援了他家弟弟说道。
“留胡子不是看起来比较稳重嘛。”小天狼星摸着他好不容易才留起来的胡子说道。
“得了,我们家阿尔都不留胡子。”叶少卿只觉得,不是谁留胡子都好看的!
“就是,胡子太丑了。”布鲁斯一旁点点头,放下手里的书说道。
“丑丑。”小哈利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单纯的附和道。
“连你都嫌弃我了?小哈利,你个小没良心的。”小天狼星扭头,直接伸出了魔爪,开始了一阳指!哈痒!
“哈哈哈!痒!”小哈利蹬着那小短腿,可惜无法逃过他教父的魔爪,笑的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所以,你还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吧,大叔。”叶少卿鄙视这货的说道,也就欺负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小朋友了。
“呸!不就剃个胡子,说什么重新做人啊。”小天狼星停了下来,对叶少卿的话不以为意,不过他还是决定去剃掉胡子,他才二十几岁,被叫大叔简直不能忍!
叶少卿回国没多久,当然了,礼物早就送出去了,为此他亲妈还跑来看望他,没办法,小儿子就喜欢韦恩家,她也没有办法,其次她是来找玛莎的,因为有着共同的儿子,她和玛莎还是很有共同话题的,关系比以前好的多,更加重要的是,之前因为精神不好总是无法出门的她,现在有了小儿子作为精神支柱,别提多精神了。
直到叶少卿他亲爹来接,她才依依不舍的回家。
叶少卿总算是明白,为啥他亲哥总是那样阴郁的表情了,这糟心的亲爹亲妈,总是无视自己的存在,要换了他,估计也得郁结。
“你那看我的眼神是做什么?”托马斯被自家弟弟看的浑身不自在,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托马斯哥哥,你辛苦了。”叶少卿语重心长的拍了拍托马斯的肩膀说道。
“……”托马斯一脸无语,弟弟是个蛇精病这事要肿么破啊?
好不容易追上弟弟的学习步伐,托马斯也是很累的,没有玩耍的时间,没有办法,说什么也不能让弟弟成为自己的学长,这已经是底线了!
原本从小到大被拿出来跟韦恩家的那个布鲁斯比较已经很惨了,结果发现韦恩家的小儿子居然是自己那个才刚出生三个月就弄丢的弟弟后,心更累了,明明是一个爹妈生的,智商怎么能差这么多?
莫非住在韦恩家能够变的更加聪明?
托马斯严肃的考虑过去韦恩庄园住的可能性,后来想想不可能,他老爸也不会答应的,最后只好,努力学习!
看托马斯那学习的热情,叶少卿真的觉得,那个学习系统比较适合托马斯。
如果不是有学习系统,他估计还是个学渣的存在,目前为止,他已经学完了高中课程,不过叶少卿并没有准备要跳级,十岁上中学,已经够惹眼了,跟着十二岁的哥哥布鲁斯还行,要是他自己一个人跳去上高中,呵呵……
不禁让他想起了一个以前挺喜欢的角色,一个学习超级好的博士,他就记得那个博士小时候跳级上了高中,简直就是悲惨的学生生涯,往事简直不堪回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被一群正常年纪上高中的家伙们欺负,不由的让人怀疑,这些人的脑袋里装的究竟是些什么。
反倒是叶少卿有自家哥哥罩着,只要他姓韦恩,就没人敢在哥谭市欺负他。
第二十四章
发现这个世界还是个格林世界,虽说这一点让人不开心,不过认识了超级英雄神奇女侠,还是不错的,至少看美女能让人心情愉悦,哪怕是光棍了五千年的美女,那也是美女,啊不,神奇女侠那是女神,女神什么的,已经不能将时间计算在她的身上。
这是唯一一个叶少卿认识不会老也不会死的存在,最重要的,神奇女侠真的是懂的很多。
能跟这样一位博学多才的女士聊天,也算是他的荣幸了。
至于神奇女侠戴安娜同样惊喜,一个十岁大的孩子,知识量居然赶超二十岁的人,也是不多见的。
最重要的是,叶少卿还会卖萌。
这让神奇女侠戴安娜难得的萌生了母爱,天知道她还是个小姑娘呢,这并不妨碍她被个孩子给萌到。
对此布鲁斯十分的骄傲,没错,这就是他弟弟,是最可爱的!
小天狼星对神奇女侠也同样很好奇,他还没见过除了女巫以外,像这么强的女士,要不是时机不对,他还想邀请神奇女侠去对角巷逛逛。
就那对角巷,布莱克家再加上邓布利多校长和叶少卿的投资,那对角巷一大半都属于三家的,特别是叶少卿提供了不少实用的物品,甚至是蔬菜水果,别看魔法界也用蔬菜水果,可他们生活比较封闭,哪里像外面的世界,进口水果更是少的可怜。
叶少卿还在对角巷开了一家美食店,里面有来自各国的美食,只需要两个巫师,完全可以胜任,这就是魔法的魅力。
要是一般普通人类,做美食没有个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经验,根本做不出来,巫师就不一样了,只需要挥舞那小棍子,让锅子铲子动起来,完全不是问题。
这让叶少卿找到了一丝商机,等再过上几年,完全可以将餐厅开到普通人的世界里。
为什么要过几年呢,废话不是,他才十岁,要怎么去做生意啊,更何况,他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
头上还有个学习系统在呢,不好好学习是想被火烤呢还是想被水淹?或者来一场电击霹雳舞?
跟神奇女侠交换了联络方式,叶少卿就跟着家人一起离开了腐国,还是回家更舒服。
等回到韦恩庄园后,小天狼星说道,“其实之前那个维森,也不是没有办法辨认的。”
“怎么辨认?”叶少卿倒在沙发上,无聊的问道,虽然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可能再遇上维森。
“要相信魔法。”小天狼星挑眉,一脸得瑟的说道。
叶少卿很想说,你这话说反了吧!
应该是要相信科学吧!
然后小天狼星弄来了一副看起来古老并且奇丑的眼镜,据说戴着这玩意,就能看穿维森的真面目。
叶少卿毫不客气的拒绝的,因为这眼镜再好,也抵挡不住那辣眼睛的审美。
他一直都很怀疑巫师的审美,实在是停留在那个年代太久了吗?
完全不知道与时俱进,顺便一提,在魔法世界眼镜这生意吧,除非是带有特殊的功能,基本生意不会太好,巫师没啥近视眼什么的,对普通人类就是一种伤害。
想想全世界眼镜的好销量就知道,就是没有近视,眼镜也是一个好的装饰品来着,可惜太潮了,不适合他们,就是要卖,估计也要再缓和个几年,找个巫师里比较时髦的人,来做个代言什么的。
叶少卿比较看好那个铂金家族,不过暂时,对方应该还没有那闲工夫来,对比别的纯血,铂金家族的纯血言论似乎更重视利益,不然叶少卿也不可能将目标落在这个家族。
“你确定不要?”小天狼星只觉得自己辛苦找来的眼镜居然无人欣赏简直太糟心了。
“我只是说,换个时髦点的框架不行吗?”叶少卿嫌弃的说道。
“我觉得还可以。”小天狼星看看手里的眼镜,实在不觉得哪里丑了,这孩子不是很喜欢买古董的吗?
“那是因为你瞎,看看你的审美被魔法世界祸害的多惨烈。”叶少卿毫不客气的丢给对方一个白眼说道。
“喂喂,好歹我也是有名的美男子,交过不少女朋友。”小天狼星不满的抗议道。
“不得不说,也就你们那的妹子,才会看上你了。”叶少卿扫了这货一眼,然后直白的说道,“你在哥谭市绕上一圈试试,瞧瞧谁能看的上你。”
“不用说的这么严重吧?”小天狼星被这么一说,莫名的有些心虚。
“你看看你的胡子,当初喊你大叔那是调侃,你现在是证实了我们喊的没错?”布鲁斯眼睛盯着书,声援了他家弟弟说道。
“留胡子不是看起来比较稳重嘛。”小天狼星摸着他好不容易才留起来的胡子说道。
“得了,我们家阿尔都不留胡子。”叶少卿只觉得,不是谁留胡子都好看的!
“就是,胡子太丑了。”布鲁斯一旁点点头,放下手里的书说道。
“丑丑。”小哈利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单纯的附和道。
“连你都嫌弃我了?小哈利,你个小没良心的。”小天狼星扭头,直接伸出了魔爪,开始了一阳指!哈痒!
“哈哈哈!痒!”小哈利蹬着那小短腿,可惜无法逃过他教父的魔爪,笑的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所以,你还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吧,大叔。”叶少卿鄙视这货的说道,也就欺负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小朋友了。
“呸!不就剃个胡子,说什么重新做人啊。”小天狼星停了下来,对叶少卿的话不以为意,不过他还是决定去剃掉胡子,他才二十几岁,被叫大叔简直不能忍!
叶少卿回国没多久,当然了,礼物早就送出去了,为此他亲妈还跑来看望他,没办法,小儿子就喜欢韦恩家,她也没有办法,其次她是来找玛莎的,因为有着共同的儿子,她和玛莎还是很有共同话题的,关系比以前好的多,更加重要的是,之前因为精神不好总是无法出门的她,现在有了小儿子作为精神支柱,别提多精神了。
直到叶少卿他亲爹来接,她才依依不舍的回家。
叶少卿总算是明白,为啥他亲哥总是那样阴郁的表情了,这糟心的亲爹亲妈,总是无视自己的存在,要换了他,估计也得郁结。
“你那看我的眼神是做什么?”托马斯被自家弟弟看的浑身不自在,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托马斯哥哥,你辛苦了。”叶少卿语重心长的拍了拍托马斯的肩膀说道。
“……”托马斯一脸无语,弟弟是个蛇精病这事要肿么破啊?
好不容易追上弟弟的学习步伐,托马斯也是很累的,没有玩耍的时间,没有办法,说什么也不能让弟弟成为自己的学长,这已经是底线了!
原本从小到大被拿出来跟韦恩家的那个布鲁斯比较已经很惨了,结果发现韦恩家的小儿子居然是自己那个才刚出生三个月就弄丢的弟弟后,心更累了,明明是一个爹妈生的,智商怎么能差这么多?
莫非住在韦恩家能够变的更加聪明?
托马斯严肃的考虑过去韦恩庄园住的可能性,后来想想不可能,他老爸也不会答应的,最后只好,努力学习!
看托马斯那学习的热情,叶少卿真的觉得,那个学习系统比较适合托马斯。
如果不是有学习系统,他估计还是个学渣的存在,目前为止,他已经学完了高中课程,不过叶少卿并没有准备要跳级,十岁上中学,已经够惹眼了,跟着十二岁的哥哥布鲁斯还行,要是他自己一个人跳去上高中,呵呵……
不禁让他想起了一个以前挺喜欢的角色,一个学习超级好的博士,他就记得那个博士小时候跳级上了高中,简直就是悲惨的学生生涯,往事简直不堪回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被一群正常年纪上高中的家伙们欺负,不由的让人怀疑,这些人的脑袋里装的究竟是些什么。
反倒是叶少卿有自家哥哥罩着,只要他姓韦恩,就没人敢在哥谭市欺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