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真枪实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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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
苏舞和陆琳,一起将余乐送出这个山谷。
余乐止住两人,道:“回去吧,当心营地里那两个病人。”
两人不太乐意,但也知道已经送了挺远了,便又分别给余乐赠言,都是一些贴心关照的话儿。
余乐都点头应着,也给两人嘱咐了最后一句:“你们一定不能离开这里,无论我多久不回来,都千万别去找我,知道吗。咱们以半个月为限好不好,半个月我再没有消息,你们就原路回去,去找李志她们!”
两人一听他这么说,都要哭了起来,陆琳道:“臭小子你要这样,我们就不许你去了!”
这些话,余乐本来也轻易不想说出口的,但到了这时候了,再不交待清楚,他怕她们没有主张,到时慌手慌脚。
更怕她们也回头去找他,自投罗网,自坏性命。
这一次行动,力量太过悬殊,余乐还是没有多大把握的,很可能人救不出来,自己还得搭进去。
余乐安慰两人道:“我只是说万一,万一而已。万一要这样子,你们就一定要听我的话,好好活下去,懂吗。”
苏舞摇着头,扑入他怀里,哽咽道:“不能有万一,你不许有万一的!一定得活着,你要保证!”
“好!好!我保证!只有一万,没有万一!”这女人,这时候,对他表现出婴儿一般的依赖。
余乐把她从自己身上剥开。不许两人再相送,一人往谷口外走去。
走了一段路,再回头看一眼。
后头,那两个美丽女人,还呆呆地在那里以目光相送。
苏舞脸色凄凄,目光灼灼,带着一种离别的幽怨,就像是一个小媳妇,在送自己丈夫远行。
而陆琳,呃……怎么看起来,也跟苏舞一模一样的神态呢。
难道女人送别时的表情,都是这样深情而哀婉的吗。
“快回去吧!”
余乐转过了一个弯,终于与两人断开视线。
这回,余乐可没有按照菲菲的来路来前进。虽然这样会更加近,以菲菲的脚程,从那牛角峰出发,走了三天,才走到这里。要是以他的速度的话,估计只用一天就行了。
可是实际情况,却并不一定是这样,他是按照菲菲具体经过的路线,来计算的话,他觉得自己能一个昼夜赶到目的地。
但是,在这苍茫起伏的山脉里,余乐可不一定走得对菲菲的路线,是有可能迷路,有可能走偏方向,南辕北辙的!
余乐这样直接奔着大山搜过去的话,运气好的话,可以一天走到那座牛山。要是运气坏,也许一个星期,都未必找得到。
为了避免这种意外,他决定采用更稳妥的办法。
余乐要沿着荒滩与森林的交界线,一路往下走,找到黄毛尤里他们的入山口,然后再沿着他们大部队的迁移足迹,一路找下去,用这种方法去找他们的最终宿营地。
这种方式,虽然需要绕一个大弯子,但好处就是,绝对不至于走岔路。就是必然能找到人的!
余乐也已经事先问明白了菲菲的。
菲菲回忆说,当时她跟着人们登了岸,先是在海边停留了四五天,然后才随着大部队往内陆迁移,走了一天的荒滩,发现了森林与水源,便又在那里继续居住起来。
在那里住了将近有半个多月,然后矛盾双方才发生了战斗,胜了的红毛尤里,才带着人继续往深山里走,走了三天,最后才定居在牛角山。
因此据余乐的推测,他们入山口的居留地,肯定离不远,只要循着这条分界线,不用多少工夫,一定能找到他们当初发生战斗的营地。
余乐快马扬鞭,一路急行军,走到黄昏的时候,终于来到那个营地。
他在地上捡到了不少的弹壳,这些变形了的弹壳,证明了当日战况的惨烈。
对于枪械,余乐也可以说是熟门熟路了,虽然他使用过的,都是自己国家现役中的几种枪型。但是对其他国家的,至少也能拎来就用。玩枪其实就像开车,会开大众,难道还不会开丰田么?顶多开始时欠一点手感而已。
现在世界上比较有名的几十种大小枪械,余乐多少都能说出点名堂来的,不说别的,不管各类枪支的性能与优劣,起码给他看一眼,他都能叫出它的名字,以及它们各自的用途来吧。
余乐观察手上的几枚弹壳,用眼光量了量,这应该是一种7.62毫米口径的M43步枪弹,这种中口径规格的步枪弹,让他立马联想到这世界上最有名的一杆枪:AK47.
应该就是它,十有八九!
虽然这种中口径枪弹,由苏联的SKS首次设计使用后,被很多国家的各种枪式仿制,其中包括华夏国的五六式。
但是,能大量流于第三世界与黑市的,却只有AK47,因此余乐才判断,这些弹壳的主人,就是AK47,或者说是它的演变型。
另外,即便是船方想弄枪,那这种枪,也是他们最容易能弄到手的。
在这废营地上转了几圈,余乐捡了一些丢弃的瓶瓶罐罐,看了一下,便没了兴趣。
这里虽然发生过枪战,还死了几个人。现在过了这么久,那这些尸体,即便不被处理,也被野兽给啃食了。
余乐看天色将晚,不能急着进山,便打算在这里留宿一晚。
趁着天还亮,他去附近的地方,收集了一些干柴干草毛,用来起火过夜。
他的三个矿泉水瓶,也已经干了,这一天赶路下来,需要补充大量的水份。
不过在这里找水,可难不到他。他以这废营地为中心,向几条踩得很熟的路径找了上去。
前面那拨人,十几个人在这里住了半个多月,那他们平常去取水的地方,路径肯定踩得很熟烂。
只是倒霉的是,余乐走的第一条路,居然是他们的排泄场,一脚踩进去,满地的污秽,熏得人直作呕。
余乐倒回头去,向着相反的再找了过去。按照常理,他们的排污地,肯定是设在水源的另一端,要是并在一个方向,准他妈受得了!
结果当然不出他所料,顺利找到了一个小土泉。
吃过早饭。
苏舞和陆琳,一起将余乐送出这个山谷。
余乐止住两人,道:“回去吧,当心营地里那两个病人。”
两人不太乐意,但也知道已经送了挺远了,便又分别给余乐赠言,都是一些贴心关照的话儿。
余乐都点头应着,也给两人嘱咐了最后一句:“你们一定不能离开这里,无论我多久不回来,都千万别去找我,知道吗。咱们以半个月为限好不好,半个月我再没有消息,你们就原路回去,去找李志她们!”
两人一听他这么说,都要哭了起来,陆琳道:“臭小子你要这样,我们就不许你去了!”
这些话,余乐本来也轻易不想说出口的,但到了这时候了,再不交待清楚,他怕她们没有主张,到时慌手慌脚。
更怕她们也回头去找他,自投罗网,自坏性命。
这一次行动,力量太过悬殊,余乐还是没有多大把握的,很可能人救不出来,自己还得搭进去。
余乐安慰两人道:“我只是说万一,万一而已。万一要这样子,你们就一定要听我的话,好好活下去,懂吗。”
苏舞摇着头,扑入他怀里,哽咽道:“不能有万一,你不许有万一的!一定得活着,你要保证!”
“好!好!我保证!只有一万,没有万一!”这女人,这时候,对他表现出婴儿一般的依赖。
余乐把她从自己身上剥开。不许两人再相送,一人往谷口外走去。
走了一段路,再回头看一眼。
后头,那两个美丽女人,还呆呆地在那里以目光相送。
苏舞脸色凄凄,目光灼灼,带着一种离别的幽怨,就像是一个小媳妇,在送自己丈夫远行。
而陆琳,呃……怎么看起来,也跟苏舞一模一样的神态呢。
难道女人送别时的表情,都是这样深情而哀婉的吗。
“快回去吧!”
余乐转过了一个弯,终于与两人断开视线。
这回,余乐可没有按照菲菲的来路来前进。虽然这样会更加近,以菲菲的脚程,从那牛角峰出发,走了三天,才走到这里。要是以他的速度的话,估计只用一天就行了。
可是实际情况,却并不一定是这样,他是按照菲菲具体经过的路线,来计算的话,他觉得自己能一个昼夜赶到目的地。
但是,在这苍茫起伏的山脉里,余乐可不一定走得对菲菲的路线,是有可能迷路,有可能走偏方向,南辕北辙的!
余乐这样直接奔着大山搜过去的话,运气好的话,可以一天走到那座牛山。要是运气坏,也许一个星期,都未必找得到。
为了避免这种意外,他决定采用更稳妥的办法。
余乐要沿着荒滩与森林的交界线,一路往下走,找到黄毛尤里他们的入山口,然后再沿着他们大部队的迁移足迹,一路找下去,用这种方法去找他们的最终宿营地。
这种方式,虽然需要绕一个大弯子,但好处就是,绝对不至于走岔路。就是必然能找到人的!
余乐也已经事先问明白了菲菲的。
菲菲回忆说,当时她跟着人们登了岸,先是在海边停留了四五天,然后才随着大部队往内陆迁移,走了一天的荒滩,发现了森林与水源,便又在那里继续居住起来。
在那里住了将近有半个多月,然后矛盾双方才发生了战斗,胜了的红毛尤里,才带着人继续往深山里走,走了三天,最后才定居在牛角山。
因此据余乐的推测,他们入山口的居留地,肯定离不远,只要循着这条分界线,不用多少工夫,一定能找到他们当初发生战斗的营地。
余乐快马扬鞭,一路急行军,走到黄昏的时候,终于来到那个营地。
他在地上捡到了不少的弹壳,这些变形了的弹壳,证明了当日战况的惨烈。
对于枪械,余乐也可以说是熟门熟路了,虽然他使用过的,都是自己国家现役中的几种枪型。但是对其他国家的,至少也能拎来就用。玩枪其实就像开车,会开大众,难道还不会开丰田么?顶多开始时欠一点手感而已。
现在世界上比较有名的几十种大小枪械,余乐多少都能说出点名堂来的,不说别的,不管各类枪支的性能与优劣,起码给他看一眼,他都能叫出它的名字,以及它们各自的用途来吧。
余乐观察手上的几枚弹壳,用眼光量了量,这应该是一种7.62毫米口径的M43步枪弹,这种中口径规格的步枪弹,让他立马联想到这世界上最有名的一杆枪:AK47.
应该就是它,十有八九!
虽然这种中口径枪弹,由苏联的SKS首次设计使用后,被很多国家的各种枪式仿制,其中包括华夏国的五六式。
但是,能大量流于第三世界与黑市的,却只有AK47,因此余乐才判断,这些弹壳的主人,就是AK47,或者说是它的演变型。
另外,即便是船方想弄枪,那这种枪,也是他们最容易能弄到手的。
在这废营地上转了几圈,余乐捡了一些丢弃的瓶瓶罐罐,看了一下,便没了兴趣。
这里虽然发生过枪战,还死了几个人。现在过了这么久,那这些尸体,即便不被处理,也被野兽给啃食了。
余乐看天色将晚,不能急着进山,便打算在这里留宿一晚。
趁着天还亮,他去附近的地方,收集了一些干柴干草毛,用来起火过夜。
他的三个矿泉水瓶,也已经干了,这一天赶路下来,需要补充大量的水份。
不过在这里找水,可难不到他。他以这废营地为中心,向几条踩得很熟的路径找了上去。
前面那拨人,十几个人在这里住了半个多月,那他们平常去取水的地方,路径肯定踩得很熟烂。
只是倒霉的是,余乐走的第一条路,居然是他们的排泄场,一脚踩进去,满地的污秽,熏得人直作呕。
余乐倒回头去,向着相反的再找了过去。按照常理,他们的排污地,肯定是设在水源的另一端,要是并在一个方向,准他妈受得了!
结果当然不出他所料,顺利找到了一个小土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