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穷的欢乐——将夜后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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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穷的欢乐
一作文
朋友们都知道,我一本小说写两三年,会用几个版本的简介,为了避免剧透,往往只有最后一个简介,才是真正的简介。将夜最后一版的简介是:与天斗,其乐无穷——这就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或者说主要内容。
天是高远的天空,是老天爷,是高高在上、雄霸一方,在书里借着宋国酒楼那次谈话,已经说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同时,基于将夜是个言情故事,那么这里的天自然也会指向家庭关系里的那位强者,二者完美统一,便是我写将夜最大的鸡贼之所在,而且我很喜欢。
很多人都思考过天人之间的关系,所有人都想过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情,你看,我就弄了宁缺和桑桑两口子,就把这件事情给办了,多简洁?
而且这是一个很方便的手段。只需要通过讲这小两口,便可以把我想要与大家讨论的两件事情讲清楚——那就是自由与爱情。
在将夜的后面,我说过安得双全法,我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到底抛不抛,总之,这故事的中心思想,始终在这两点。
一个通俗小说还非得有中心思想,手段并不见得高级,但我自小都是好学生不是?
啥是自由啊?这我肯定回答不了,只能给出一些简约更加简单的直观感受认知:比如我不想做什么就能不做,再比如我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要实现自由,那么你就要有实现自由的能力以及打破那些束缚的能力,你得能飞,还得把盖子打开。
将夜这个故事里,从夫子到轲浩然再到君陌,他们一直都是在做这件事情,开创魔宗的那位光明大神官想做而不敢做,佛陀不知道想不想做。
自由都有参照物。长生是对死亡的自由,无距是对天涯的自由,飞行是对重力的自由,买包包是对贫困的自由,我以为,如果真的能够修行,那指向的目标,肯定就是这些。
书里也提过,自由是选择的权利,也是不选择的权利,为此而奋斗,我觉得是种不错的活法。
关于这两个字,沧海翎那篇书评讲的很多,比我想的要深很多,大家看那个帖子便好。
这篇后记,我主要还是想讲讲爱情。
和间客其实很像,间客里许乐其实是把道德二字看的很透的,在大师范府和怀草诗的那番长谈,都已经挑明了,那是鞭子,他愿意那样活着。
爱情同样如此,并不具有某种神圣的、庄严的、先天的纯净与不可侵犯,换句话说,一切忠贞不二、白头到老,并不是爱情本身的属姓,只是人类需要那样的爱情,于是这样的爱情便出现了。
关于爱情,我比较倾向祼猿里的说法,当然,那个没什么美感,再当然,所有美感,都是各种文化手段不断加深出来的,从而令人相信。
离开青春期后,我对爱情的看法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动——那就是找个伴,当然这事儿本身不像我现在说的这样轻松,因为那个小伙伴不好找。
说回前面的自由。与自由相伴的其实是孤独,自由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是大孤独,除非真的获得了大自由,免于生死之苦。那么要解决孤独感,你就需要一个伴,一个能够尽可能陪你更长时间的伴,怎样挑选出这个伴?我经常对年轻的朋友们说,三观相合这个最重要了,能聊天也很重要——也许是因为我是话痨的缘故。
在此之外或者之上,当然有生理方面的彼此吸引,只是那个真的没办法太长久,就算泰妍天天在我身边坐着,我看着电脑上面的篠崎爱还是会觉得好看激动,喜新厌旧,谁逃得过去?
怎么才能长久?男女之间的引力强弱程度靠什么决定?三观之外,完全取决于回忆多少——共同回忆越多,聊天的内容越多,越不容易腻不是?
宁缺和桑桑自幼一起长大,互为本命,三观完全一模一样,再没有谁比他们彼此拥有更多的共同回忆,除了桑桑实在谈不上好看,这两个人,真的是天生一对,因为……这是我设计的啊。
是的,我是桑桑党。
为此,写将夜这三年挨了不少骂,但我死不悔改,我甚至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桑桑呢?我曾经以为那是因为我退出了外貌协会,而协会里还有很多同志的关系,也曾经以为那是有些读者对某些关系要求太严格的关系,虽然明明主仆是假的,兄妹更从来没有写过,但后来发现,这些原因都不对,只是因为我写了一个山山。
以前说过,在访谈里也说过,莫山山真的很好,事实上是我对理想异姓的一种描述,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换成哪个男人甚至女人都会喜欢上。
是的,我就是这样写的,我甚至是刻意这样写的,因为要给桑桑寻找一个对立面,要给宁缺出一道艰难的选择题,要把我想写的爱情这玩意儿写清楚,就必须要有山山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子。
有朋友大概会问,既然山山这么美好,为什么宁缺不喜欢她?为什么宁缺不选择她?
请明鉴,宁缺当然喜欢她,怎么可能不喜欢?那么宁缺喜欢桑桑吗?当然喜欢,如果您要问,这人渣怎么能同时喜欢两个女生?再请明鉴,其实他还曾经隐隐约约喜欢过李渔,觉得司徒依兰不错,对着水珠也神魂颠倒,如果有足够的剧情篇幅,他绝对会和叶红鱼轰轰烈烈来战上一场吖!
是的,他喜欢或者说可能喜欢很多女生,这不代表他是人渣,因为男人都这样,哪个男人敢说自己不是,我啐他一脸,或者把他供起来。
喜欢不代表选择?我不会说这种话,男人都挺贪心的,如果他可以这样做,哪怕为了避免麻烦,不去什么三妻四妾,但留情多处也很正常。
之所以不选择,比如像山山这么美好的女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敢选。在现代社会里,有重婚罪,古时候其实也有很多规矩,那些外在影响因素不需要多提,放在我们想说的爱情里面,最直接的就是,爱情的对面不会同意你的选择。
爱情,意味着独占。
我也喜欢很多女生,但结婚之后没办法,因为老婆不喜欢我喜欢别的女生,如果她不管我,如果她喜欢我去喜欢别的女生,我勒个……
宁缺也一样,他曾经尝试过——就在从荒原回到长安之后,然而桑桑很冷静,很清醒,很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直接选择了离家出走。
那章写的真好。
有读者当时表示了对她的愤怒,我对此表示不解,她既然喜欢宁缺,如果宁缺选择喜欢山山,她自然就应该离开,难道还留在老笔斋里看他们相亲相爱?那种自虐未免太狠了些。又有读者说,桑这是在用手段逼宁缺做出选择,所以不喜,然而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就应该宁缺做出选择?
啥是爱情啊?
爱情就是找个伴,在喜欢里遇着最喜欢,当最喜欢的那个人不准你再喜欢别的人,而你经过思考后发现只能接受,那么爱情便发生了。或者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只是此时才看见。
有朋友说山山后面的戏份太少,对此我表示遗憾无奈,但这是正常的事情,结婚之后,你以前喜欢的初中同桌小女生,怎么可能总出现在你的视野里?
中心思想就先写到这里吧,命题作文总是容易过酸,而且太浅,只是我真的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三十几年来的某些认知,希望能够帮助年轻的朋友们,更快地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个小伙伴。
当然,如果对方实在太帅或者太美,三观什么的,能聊天什么的,或者也可以往后摆一摆。
二黑白
这里要说的不是光明与黑暗,那些神神叨叨的话,在书里已经写了够多,后记里坚决不提,我们只聊些轻松愉快的事情。
我基本确定,将夜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本书,请注意,我说的是最好看,而这,也正是我开书的时候,在单章里与大家承诺过的事情,我追求的就是好看,并且相对轻松看,我还与很多朋友说过,我想写成家庭肥皂剧,比如老笔斋和雁鸣湖畔,比如书院里,经常会出现很多大段对话,那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东西,因为真的很轻松愉悦。
如果只是这些并不能构成好看,因为画面太粉淡会缺少重量,尤其将夜从开篇便风起雨落夜将致,刻意在纸上涂了很多黑糊糊的东西,那么总会有些情节,必须要往刀锋上走。
前两卷里,宁缺对夏侯的复仇是黑的,但和桑桑在一起的时候是白的,艰苦地破窍修行是沉重的,但和陈皮皮等书院同门厮混的时候是轻松的,去荒原遇着莲生是阴郁的,但和山山同行把隆庆射了个洞大黑马去咬大白马这是愉悦的。
微寒的春雨与香喷喷的煎蛋面,混在一起就是春风亭,漆黑的夜与皎洁的光在一起便是月亮。
真的很美。
三月亮
将夜的世界里没有月亮,在夫子登天之后,我说过,主要是为了那句话: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当时没有说完,也是为了最后一章里,那轮明月带来了黑夜,又再一次庇护人间。
夫子,真的是个很有趣的人,他教出来的学生,自然也都很有趣,这种有趣,不在于嬉笑怒骂、浪迹天涯,只在于不撤姜食、脍不厌细。
那是我理想里的夫子和门徒,或者说幻想中的,取了历史里的那些古人的某些气质,然后来愉悦自己的精神,幸运的是,我和你们在这方面始终是相通的,写的看的都很快活。
唯一能和夫子相提并论的,是桑桑。
不管是黑桑桑还是白桑桑,不管是瘦桑桑还是胖桑桑,都是强大的桑桑。
这里就不多提她了,放在后面说。
四历程
在将夜开篇的时候承诺过,这个故事要写的好看,应该是做到了,如果再回头看那些情节,我很容易地便再次沉沦进自恋的世界里无法自拔,甚至有时候怀疑那些情节怎么是自己想出来的。
桑桑那个局真的很赞,夫子破局的手段也很赞,宁缺和夏侯在拥雪皇城前的对峙很赞,那段我不是书里的主角的说辞赞的厉害。
这里借用一下微博上面一位朋友的总结。(妹的,我找了三十分钟没找到,那位朋友,我回复过你的,你有写到君陌的什么,宁缺的刀剑符是第一句,还有提到天谕神座,求私信告知!)
但同样是在开篇的时候承诺过,将夜肯定会比间客写的快,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倍儿有信心,因为写间客的时候,生活琐事实在太多,而将夜期间怎么看也不会有什么事儿会影响到工作,结果……没想到去年病了那么一场,两年直接拖到了近三年,黄花菜都蔫了,好在咱们都没抛弃自己,最后这两个月我硬生生地还是杀出来了。
杀出个黎明。
戴着墨镜看曰食。
其实,还有副墨镜送给了夫子,当年准备让他登天入神国的时候戴着装逼用的,结果当时写的太嗨,完全忘记了这点,很是遗憾。
就像遗憾身体问题一样。
不过夫子终究还是牛逼的,就像将夜虽然最后慢了很多,但这故事终究还是足够可以的。
看,我真的变成中年人了,只敢写足够可以这么无趣的词而不敢重复前面的牛逼了。
这故事,还有很多画面,真的很酷啊。
五情怀
这个词很酸,也有朋友反应说将夜后半段写的偏酸了些,我仔细想了想,那是放肆。
我不会写神,那些肃穆的、崇高的,我不擅长描写,那是能力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所以如果要有情怀,我只能往下沉。
我较会写人,那些世俗的、琐碎的,我很擅长抓细节,因为我有生活呀,不管是酸辣面片汤,还是桌上的两盘青菜,不管是两口子的吝啬还是后来杯茶赐永生,都是我的嗨点与趣点。
六消息
在这里先向大家报告一个坏消息:我高估了重新工作之后的速度,写到这时候,肚子已经饿瘪,还没有写完,今天恐怕是写不完了,只能先发。
好消息是:后天我会把剩下的后记写完,那便是后记下,反正像上中中二再中这种事情我们经常做,引领一时之风气,再来一次也挺可爱的。
有些麻烦的消息是:我忘了vip怎么设成免费的,所以就直接发在起点书评区里,在微博和微信里也会发,望看到的大家多多转告,不要错过啊。真的麻烦大家了。
即时消息是:如果大家很烦我,或者很喜欢将夜这个故事,请一个多小时后,今夜八点来yy语音频道55373与我当面,看我怎么跪!
无穷的欢乐
一作文
朋友们都知道,我一本小说写两三年,会用几个版本的简介,为了避免剧透,往往只有最后一个简介,才是真正的简介。将夜最后一版的简介是:与天斗,其乐无穷——这就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或者说主要内容。
天是高远的天空,是老天爷,是高高在上、雄霸一方,在书里借着宋国酒楼那次谈话,已经说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同时,基于将夜是个言情故事,那么这里的天自然也会指向家庭关系里的那位强者,二者完美统一,便是我写将夜最大的鸡贼之所在,而且我很喜欢。
很多人都思考过天人之间的关系,所有人都想过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情,你看,我就弄了宁缺和桑桑两口子,就把这件事情给办了,多简洁?
而且这是一个很方便的手段。只需要通过讲这小两口,便可以把我想要与大家讨论的两件事情讲清楚——那就是自由与爱情。
在将夜的后面,我说过安得双全法,我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到底抛不抛,总之,这故事的中心思想,始终在这两点。
一个通俗小说还非得有中心思想,手段并不见得高级,但我自小都是好学生不是?
啥是自由啊?这我肯定回答不了,只能给出一些简约更加简单的直观感受认知:比如我不想做什么就能不做,再比如我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要实现自由,那么你就要有实现自由的能力以及打破那些束缚的能力,你得能飞,还得把盖子打开。
将夜这个故事里,从夫子到轲浩然再到君陌,他们一直都是在做这件事情,开创魔宗的那位光明大神官想做而不敢做,佛陀不知道想不想做。
自由都有参照物。长生是对死亡的自由,无距是对天涯的自由,飞行是对重力的自由,买包包是对贫困的自由,我以为,如果真的能够修行,那指向的目标,肯定就是这些。
书里也提过,自由是选择的权利,也是不选择的权利,为此而奋斗,我觉得是种不错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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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后记,我主要还是想讲讲爱情。
和间客其实很像,间客里许乐其实是把道德二字看的很透的,在大师范府和怀草诗的那番长谈,都已经挑明了,那是鞭子,他愿意那样活着。
爱情同样如此,并不具有某种神圣的、庄严的、先天的纯净与不可侵犯,换句话说,一切忠贞不二、白头到老,并不是爱情本身的属姓,只是人类需要那样的爱情,于是这样的爱情便出现了。
关于爱情,我比较倾向祼猿里的说法,当然,那个没什么美感,再当然,所有美感,都是各种文化手段不断加深出来的,从而令人相信。
离开青春期后,我对爱情的看法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动——那就是找个伴,当然这事儿本身不像我现在说的这样轻松,因为那个小伙伴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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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外或者之上,当然有生理方面的彼此吸引,只是那个真的没办法太长久,就算泰妍天天在我身边坐着,我看着电脑上面的篠崎爱还是会觉得好看激动,喜新厌旧,谁逃得过去?
怎么才能长久?男女之间的引力强弱程度靠什么决定?三观之外,完全取决于回忆多少——共同回忆越多,聊天的内容越多,越不容易腻不是?
宁缺和桑桑自幼一起长大,互为本命,三观完全一模一样,再没有谁比他们彼此拥有更多的共同回忆,除了桑桑实在谈不上好看,这两个人,真的是天生一对,因为……这是我设计的啊。
是的,我是桑桑党。
为此,写将夜这三年挨了不少骂,但我死不悔改,我甚至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桑桑呢?我曾经以为那是因为我退出了外貌协会,而协会里还有很多同志的关系,也曾经以为那是有些读者对某些关系要求太严格的关系,虽然明明主仆是假的,兄妹更从来没有写过,但后来发现,这些原因都不对,只是因为我写了一个山山。
以前说过,在访谈里也说过,莫山山真的很好,事实上是我对理想异姓的一种描述,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换成哪个男人甚至女人都会喜欢上。
是的,我就是这样写的,我甚至是刻意这样写的,因为要给桑桑寻找一个对立面,要给宁缺出一道艰难的选择题,要把我想写的爱情这玩意儿写清楚,就必须要有山山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子。
有朋友大概会问,既然山山这么美好,为什么宁缺不喜欢她?为什么宁缺不选择她?
请明鉴,宁缺当然喜欢她,怎么可能不喜欢?那么宁缺喜欢桑桑吗?当然喜欢,如果您要问,这人渣怎么能同时喜欢两个女生?再请明鉴,其实他还曾经隐隐约约喜欢过李渔,觉得司徒依兰不错,对着水珠也神魂颠倒,如果有足够的剧情篇幅,他绝对会和叶红鱼轰轰烈烈来战上一场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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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选择,比如像山山这么美好的女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敢选。在现代社会里,有重婚罪,古时候其实也有很多规矩,那些外在影响因素不需要多提,放在我们想说的爱情里面,最直接的就是,爱情的对面不会同意你的选择。
爱情,意味着独占。
我也喜欢很多女生,但结婚之后没办法,因为老婆不喜欢我喜欢别的女生,如果她不管我,如果她喜欢我去喜欢别的女生,我勒个……
宁缺也一样,他曾经尝试过——就在从荒原回到长安之后,然而桑桑很冷静,很清醒,很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直接选择了离家出走。
那章写的真好。
有读者当时表示了对她的愤怒,我对此表示不解,她既然喜欢宁缺,如果宁缺选择喜欢山山,她自然就应该离开,难道还留在老笔斋里看他们相亲相爱?那种自虐未免太狠了些。又有读者说,桑这是在用手段逼宁缺做出选择,所以不喜,然而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就应该宁缺做出选择?
啥是爱情啊?
爱情就是找个伴,在喜欢里遇着最喜欢,当最喜欢的那个人不准你再喜欢别的人,而你经过思考后发现只能接受,那么爱情便发生了。或者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只是此时才看见。
有朋友说山山后面的戏份太少,对此我表示遗憾无奈,但这是正常的事情,结婚之后,你以前喜欢的初中同桌小女生,怎么可能总出现在你的视野里?
中心思想就先写到这里吧,命题作文总是容易过酸,而且太浅,只是我真的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三十几年来的某些认知,希望能够帮助年轻的朋友们,更快地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个小伙伴。
当然,如果对方实在太帅或者太美,三观什么的,能聊天什么的,或者也可以往后摆一摆。
二黑白
这里要说的不是光明与黑暗,那些神神叨叨的话,在书里已经写了够多,后记里坚决不提,我们只聊些轻松愉快的事情。
我基本确定,将夜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本书,请注意,我说的是最好看,而这,也正是我开书的时候,在单章里与大家承诺过的事情,我追求的就是好看,并且相对轻松看,我还与很多朋友说过,我想写成家庭肥皂剧,比如老笔斋和雁鸣湖畔,比如书院里,经常会出现很多大段对话,那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东西,因为真的很轻松愉悦。
如果只是这些并不能构成好看,因为画面太粉淡会缺少重量,尤其将夜从开篇便风起雨落夜将致,刻意在纸上涂了很多黑糊糊的东西,那么总会有些情节,必须要往刀锋上走。
前两卷里,宁缺对夏侯的复仇是黑的,但和桑桑在一起的时候是白的,艰苦地破窍修行是沉重的,但和陈皮皮等书院同门厮混的时候是轻松的,去荒原遇着莲生是阴郁的,但和山山同行把隆庆射了个洞大黑马去咬大白马这是愉悦的。
微寒的春雨与香喷喷的煎蛋面,混在一起就是春风亭,漆黑的夜与皎洁的光在一起便是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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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真的是个很有趣的人,他教出来的学生,自然也都很有趣,这种有趣,不在于嬉笑怒骂、浪迹天涯,只在于不撤姜食、脍不厌细。
那是我理想里的夫子和门徒,或者说幻想中的,取了历史里的那些古人的某些气质,然后来愉悦自己的精神,幸运的是,我和你们在这方面始终是相通的,写的看的都很快活。
唯一能和夫子相提并论的,是桑桑。
不管是黑桑桑还是白桑桑,不管是瘦桑桑还是胖桑桑,都是强大的桑桑。
这里就不多提她了,放在后面说。
四历程
在将夜开篇的时候承诺过,这个故事要写的好看,应该是做到了,如果再回头看那些情节,我很容易地便再次沉沦进自恋的世界里无法自拔,甚至有时候怀疑那些情节怎么是自己想出来的。
桑桑那个局真的很赞,夫子破局的手段也很赞,宁缺和夏侯在拥雪皇城前的对峙很赞,那段我不是书里的主角的说辞赞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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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样是在开篇的时候承诺过,将夜肯定会比间客写的快,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倍儿有信心,因为写间客的时候,生活琐事实在太多,而将夜期间怎么看也不会有什么事儿会影响到工作,结果……没想到去年病了那么一场,两年直接拖到了近三年,黄花菜都蔫了,好在咱们都没抛弃自己,最后这两个月我硬生生地还是杀出来了。
杀出个黎明。
戴着墨镜看曰食。
其实,还有副墨镜送给了夫子,当年准备让他登天入神国的时候戴着装逼用的,结果当时写的太嗨,完全忘记了这点,很是遗憾。
就像遗憾身体问题一样。
不过夫子终究还是牛逼的,就像将夜虽然最后慢了很多,但这故事终究还是足够可以的。
看,我真的变成中年人了,只敢写足够可以这么无趣的词而不敢重复前面的牛逼了。
这故事,还有很多画面,真的很酷啊。
五情怀
这个词很酸,也有朋友反应说将夜后半段写的偏酸了些,我仔细想了想,那是放肆。
我不会写神,那些肃穆的、崇高的,我不擅长描写,那是能力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所以如果要有情怀,我只能往下沉。
我较会写人,那些世俗的、琐碎的,我很擅长抓细节,因为我有生活呀,不管是酸辣面片汤,还是桌上的两盘青菜,不管是两口子的吝啬还是后来杯茶赐永生,都是我的嗨点与趣点。
六消息
在这里先向大家报告一个坏消息:我高估了重新工作之后的速度,写到这时候,肚子已经饿瘪,还没有写完,今天恐怕是写不完了,只能先发。
好消息是:后天我会把剩下的后记写完,那便是后记下,反正像上中中二再中这种事情我们经常做,引领一时之风气,再来一次也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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