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第103章 生死测(上)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1852铁血中华、超级兵王、超级兵王、天才小毒妃
一秒记住【三六中文网 www.36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弥勒教的义军在华云村外五里外的险要处驻扎,不进不退。周才德和张金宝隔一天拉着部下出去转一圈,在华云村前显示一下义军存在。
郑晟像个幽灵又消失在忙忙群山中。
毛四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每次闲下来时,喜欢把才分到手的长刀拿出来摆弄。银白色的刀面能倒映出淡淡的身影,锋利的刃口透着刺骨的寒意,这是于家护卫头目的佩刀。他近水楼台先得月,长期跟在郑晟身边,先得了赏赐最好的东西。
“嘿,老四,别整天看刀,要想出人头地,你得学会读书写字。”郑晟掀开头上的布巾。冬天带着头巾可以挡风,可春天到了,他要让自己这张脸多见见阳光。
毛四指着自己的鼻子,“读书写字?我?”
“你以后将是独领一军的头领,不识字怎么看我的命令,要时刻记住,我们不是盗贼,我们是要夺取天下的人。”郑晟大言不惭,紧板的面孔在表明他不是信口雌黄,“你们四兄弟,就算你性子沉稳有耐性,想留在我身边也不容易。”
“香主有任何命令,小人莫敢不从,但读书写字……”毛四弯曲粗糙的手指,“我尽力而为。”他想不到那么远,造反难道不就是提刀打仗杀人,山外会读书写字的儒生多的是,考不中举人有的比山民过的还惨。
“不识字,朗朗乾坤,犹如黑夜。”郑晟遥看西边群山的在天边的线条,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最难以接受的事情之一。山里基本上找不到识字的人,即使在袁州的乡下,会读书写字的人也是凤毛麟角。没有会读书写字的人,他理想中的帝国就没有根基。
“入山的教众许多人都读过书、不识字的人看不明白圣教的教义,怎么成为圣教弟子?笔架山下的年轻人都在学读书,你现在跟着我东奔西走没有空暇,将来独自带队伍,要找个读书人留在身边教习。”
“好的。”毛四听说是以后的事,不那么焦躁了。
年轻的郑晟面对毛四像个循循善诱的老者,一路在山里传教,一路挑选自愿留在他身边的少年。他只要二十岁以下的年轻人,那些孔武有力的大叔都交给了毛四。他们每到达一个村落,像山民们一般砍柴劳作,圣教弟子亲如兄弟,绝不仗势欺人。
半个多月后,队伍已扩大到六十多人,队伍里熟练的猎户一路教习孩子们怎么去捕猎,怎么去使用弓箭和枪叉。
太阳刚刚起山。
“军师,军师,香主送信来了。”送信的山民气喘吁吁。他腿上的青筋凸起,顶门一层薄汗,像他这样走惯山路的汉子,一天可以走郑晟三天的路途。
郑晟接过密信,山里人不识字,这封信甚至没有封口的必要。周才德的字比他的字好看的多:“华云村暗中派人来谈判,愿意送十石粮食,换取我们退兵。”
“好,虽然不多,但算是开了好头,我们开始自食其力了,”他命随行的小厮取了一点水磨墨,不用毛笔,用小手指在蘸了一点墨,写下“准许”两个字。想了想,他又补上一行字,“再往下一个村落,以后收取的粮食你们可自行决定,不必再请示我,事后告知我便可。”
信使接过书信立即告辞返回。
郑晟拿出树枝写写画画,伏击于家商队的事情过去了快一个月,下坪的坐山虎也该得到消息了吧。路边的已有不知名的野花开出来,茨坪的战斗不知开始了没有。他的脑子像一根上紧发条的钟,十分清楚到什么时候要做什么事。
“毛四,毛四。”
“在!”
毛四正在教孩子们用木刀练习劈砍,听见郑晟的喊声立刻跑过来。
“你带四十个粗壮的汉子回本营。”
“香主,你不回去吗?”毛四听出他的言外之意。
“我还要传教,你拿了我的手令去见周才德,把留下的礼物送往下坪。”
“是那些兵器吗?”
“还有战马,”郑晟想了想,“留下五匹马,剩下的都送给虎王。”
“遵命。”
“毛四,”郑晟的表情如临大敌,“虎王收了礼物,但一定会不高兴。你是山里人,而且为虎王攻打下坪出过力。但他未必会不杀你。”
毛四仰起脸,脑子很清醒,坐山虎的恶名山里谁不知晓,杀一个人还要忌惮吗?
“如果他杀了你,我会给你报仇。”郑晟此刻的冷酷,显得前几日的温情好似都是伪装。
“我不怕死。”
“死有何惧?”郑晟哂然一笑,“天下谁人不怕死。我和周堂主都不去,是在确保你的安全,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虎王的不臣之心。虎王正在面对他生平最重要的一战,我实话告诉你,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抉择。”
如果坐山虎足够疯狂,他会杀了毛四,像群贼展示他的罗霄山中说一不二的地位,并立刻召集他和周才德去觐见。假若坐山虎的疯狂一半是伪装出来的,像毒蛇长着色彩斑斓的颜色只是为了恐吓对手,那么他不敢动毛四半点毫毛。
说的透彻一些,毛四就是那块试金石,他此行是以命测试坐山虎的底限。
毛四懵懵懂懂的,他是四兄弟中最聪明的人,隐隐猜到什么,但不是很清楚。他做出火焰的手势,躬身道:“我,毛四,绝不会丢香主的脸。”
“不,不是丢脸的事……”郑晟忽然不知道怎么说下去。自从进山杀死周才平控制弥勒教残部后,他变得比以前更加冷血了。
这个年代,朝廷的官吏被称做牧民官,是把百姓当做放牧的牲畜。而他,也渐渐习惯于把身边的人送往风口浪尖,为了他梦想中的国度,或者说是野心。
郑晟舔着嘴唇,话说了一半,无力的摇摇头,他的心境完全表露在肢体语言中,“……如果能不死,可以丢脸。”
“为了建立香主宣扬的国度,怎么可能不死人,”毛四羞涩的笑,“山里人的性命没有香主想象的那么金贵。”他挺起胸脯,像是准备冲锋陷阵的勇士。
山里的盗贼让部下去冒险,绝不会这么纠结。
他追随郑晟不是一天两天了,在下坪时还是个虔诚的弥勒教信徒,半年来,他亲眼看着郑香主在最贫苦的地方传教,赤脚草鞋在山里冰冷的雪地行走。圣教有这样的香主,才有辛苦传教的教众。他是聆听香主传教次数最多的人,香主口中描述的国度比净土更诱人,因为那国度不是神佛赐予的,而是每个人亲手创立的,而他们正走在路上。
“我很幸运,能成为香主的弟子。”
弥勒教的义军在华云村外五里外的险要处驻扎,不进不退。周才德和张金宝隔一天拉着部下出去转一圈,在华云村前显示一下义军存在。
郑晟像个幽灵又消失在忙忙群山中。
毛四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每次闲下来时,喜欢把才分到手的长刀拿出来摆弄。银白色的刀面能倒映出淡淡的身影,锋利的刃口透着刺骨的寒意,这是于家护卫头目的佩刀。他近水楼台先得月,长期跟在郑晟身边,先得了赏赐最好的东西。
“嘿,老四,别整天看刀,要想出人头地,你得学会读书写字。”郑晟掀开头上的布巾。冬天带着头巾可以挡风,可春天到了,他要让自己这张脸多见见阳光。
毛四指着自己的鼻子,“读书写字?我?”
“你以后将是独领一军的头领,不识字怎么看我的命令,要时刻记住,我们不是盗贼,我们是要夺取天下的人。”郑晟大言不惭,紧板的面孔在表明他不是信口雌黄,“你们四兄弟,就算你性子沉稳有耐性,想留在我身边也不容易。”
“香主有任何命令,小人莫敢不从,但读书写字……”毛四弯曲粗糙的手指,“我尽力而为。”他想不到那么远,造反难道不就是提刀打仗杀人,山外会读书写字的儒生多的是,考不中举人有的比山民过的还惨。
“不识字,朗朗乾坤,犹如黑夜。”郑晟遥看西边群山的在天边的线条,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最难以接受的事情之一。山里基本上找不到识字的人,即使在袁州的乡下,会读书写字的人也是凤毛麟角。没有会读书写字的人,他理想中的帝国就没有根基。
“入山的教众许多人都读过书、不识字的人看不明白圣教的教义,怎么成为圣教弟子?笔架山下的年轻人都在学读书,你现在跟着我东奔西走没有空暇,将来独自带队伍,要找个读书人留在身边教习。”
“好的。”毛四听说是以后的事,不那么焦躁了。
年轻的郑晟面对毛四像个循循善诱的老者,一路在山里传教,一路挑选自愿留在他身边的少年。他只要二十岁以下的年轻人,那些孔武有力的大叔都交给了毛四。他们每到达一个村落,像山民们一般砍柴劳作,圣教弟子亲如兄弟,绝不仗势欺人。
半个多月后,队伍已扩大到六十多人,队伍里熟练的猎户一路教习孩子们怎么去捕猎,怎么去使用弓箭和枪叉。
太阳刚刚起山。
“军师,军师,香主送信来了。”送信的山民气喘吁吁。他腿上的青筋凸起,顶门一层薄汗,像他这样走惯山路的汉子,一天可以走郑晟三天的路途。
郑晟接过密信,山里人不识字,这封信甚至没有封口的必要。周才德的字比他的字好看的多:“华云村暗中派人来谈判,愿意送十石粮食,换取我们退兵。”
“好,虽然不多,但算是开了好头,我们开始自食其力了,”他命随行的小厮取了一点水磨墨,不用毛笔,用小手指在蘸了一点墨,写下“准许”两个字。想了想,他又补上一行字,“再往下一个村落,以后收取的粮食你们可自行决定,不必再请示我,事后告知我便可。”
信使接过书信立即告辞返回。
郑晟拿出树枝写写画画,伏击于家商队的事情过去了快一个月,下坪的坐山虎也该得到消息了吧。路边的已有不知名的野花开出来,茨坪的战斗不知开始了没有。他的脑子像一根上紧发条的钟,十分清楚到什么时候要做什么事。
“毛四,毛四。”
“在!”
毛四正在教孩子们用木刀练习劈砍,听见郑晟的喊声立刻跑过来。
“你带四十个粗壮的汉子回本营。”
“香主,你不回去吗?”毛四听出他的言外之意。
“我还要传教,你拿了我的手令去见周才德,把留下的礼物送往下坪。”
“是那些兵器吗?”
“还有战马,”郑晟想了想,“留下五匹马,剩下的都送给虎王。”
“遵命。”
“毛四,”郑晟的表情如临大敌,“虎王收了礼物,但一定会不高兴。你是山里人,而且为虎王攻打下坪出过力。但他未必会不杀你。”
毛四仰起脸,脑子很清醒,坐山虎的恶名山里谁不知晓,杀一个人还要忌惮吗?
“如果他杀了你,我会给你报仇。”郑晟此刻的冷酷,显得前几日的温情好似都是伪装。
“我不怕死。”
“死有何惧?”郑晟哂然一笑,“天下谁人不怕死。我和周堂主都不去,是在确保你的安全,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虎王的不臣之心。虎王正在面对他生平最重要的一战,我实话告诉你,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抉择。”
如果坐山虎足够疯狂,他会杀了毛四,像群贼展示他的罗霄山中说一不二的地位,并立刻召集他和周才德去觐见。假若坐山虎的疯狂一半是伪装出来的,像毒蛇长着色彩斑斓的颜色只是为了恐吓对手,那么他不敢动毛四半点毫毛。
说的透彻一些,毛四就是那块试金石,他此行是以命测试坐山虎的底限。
毛四懵懵懂懂的,他是四兄弟中最聪明的人,隐隐猜到什么,但不是很清楚。他做出火焰的手势,躬身道:“我,毛四,绝不会丢香主的脸。”
“不,不是丢脸的事……”郑晟忽然不知道怎么说下去。自从进山杀死周才平控制弥勒教残部后,他变得比以前更加冷血了。
这个年代,朝廷的官吏被称做牧民官,是把百姓当做放牧的牲畜。而他,也渐渐习惯于把身边的人送往风口浪尖,为了他梦想中的国度,或者说是野心。
郑晟舔着嘴唇,话说了一半,无力的摇摇头,他的心境完全表露在肢体语言中,“……如果能不死,可以丢脸。”
“为了建立香主宣扬的国度,怎么可能不死人,”毛四羞涩的笑,“山里人的性命没有香主想象的那么金贵。”他挺起胸脯,像是准备冲锋陷阵的勇士。
山里的盗贼让部下去冒险,绝不会这么纠结。
他追随郑晟不是一天两天了,在下坪时还是个虔诚的弥勒教信徒,半年来,他亲眼看着郑香主在最贫苦的地方传教,赤脚草鞋在山里冰冷的雪地行走。圣教有这样的香主,才有辛苦传教的教众。他是聆听香主传教次数最多的人,香主口中描述的国度比净土更诱人,因为那国度不是神佛赐予的,而是每个人亲手创立的,而他们正走在路上。
“我很幸运,能成为香主的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