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番外一: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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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录音的播放,傅森的脸变得越来越难看,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垂头,用手狠狠锤了锤身边的桌子,有警察听到声音,推门进来,沈墨琛立马对他比了个手势,他点头退出去,将门再次关上。
“怎么会,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他几乎将整个头都埋进了手臂里面,指间紧抓桌子,已是泛了白,看上去很是煎熬。
我看到心里一痛,抬眼望着沈墨琛,他亦是沉默着,蹙眉看着垂头伤心的傅森。
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欺骗这么久,而且还对自己伤害性最大,他的心情,可想而知不会比沈墨琛好在哪里去。
沈墨琛慢慢走过去,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道:“她做这一切,全部都是因为内心的嫉妒,她不爽你妈妈,想要和你爸爸在一起而不能够,于是选择害死他们,其实在我之前,可能她就已经找到你了,只不过率先将我们两个人调了包,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让我们都受到感情上的牵绊,这样,当事情一旦爆发之后,我们便能互相厮杀,这就是她想看到的场面。”
“其实这些事情,一直不想让你知道,可是现在,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也没必要再说什么了,有些事情,你知道了也好,以后,好好过吧。”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傅森忽然抬起头来,我发现他的眼睛红红的,隐隐泛着泪光。
可现实就是这样,放在面前,人不得不接受,我们不能改变,但是可以吸取教训为以后做准备。
后来傅森要求见了林曦,我们都知道她不会做什么出格的时候,于是也没有再管,直接出了警局。
沈兴耀的葬礼,是在死后的第三天,因为怀孕我没有去,但是沈墨琛基本上都是在场的。
因为涉嫌十年前那一场车祸,还有贩卖打量毒品……
各种罪名加起来,林曦被盼了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闺蜜丁亦双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打电话给我,说我竟然在这么危险的人身边生活了这么久,竟然能活到现在,也真的算是命硬。
那天我正在坐在阳台上,听到丁亦双的话之后,回想起之前发生的种种,竟也觉得有些后怕,要是再来一次,难保会像现在这样幸运。
不过我还是相信沈墨琛说的那句话,善恶总是都有回报的,所以林曦受到的惩罚,是她应得的。
默然回身,看见沈墨琛从洗澡间出来,头上搭了一张毛巾,他似有似无地擦着往我这边走过来,问我在家这两天会不会很闷。
“闷。”我这样说着,却是笑着的,道:“墨琛,等以后孩子出生了,我们都给自己好好放放假吧,我们一家人好好出去旅游一下,度度假,你觉得怎么样?”
沈墨琛想了一下,手放在我头顶,笑答:“嗯,好。”
窗外暖黄的灯光从阳台上面照过来,打在沈墨琛帅气成熟的俊脸上,我看着他如墨的双眼,陷进去了。
多幸运,十年前认识的你,十年后是我最重要的人。
……
番外部分
舒晓第一次见到沈墨琛的时候,是在B市某个卖路边摊的小巷子里。
、、
那是一个星月疏朗的夜晚,夜风徐徐地吹着,舒晓在家里受了气,出了门后,一直置气地在街道上游走,漫无目的地就到了这个小巷子。
小巷子里照明的灯光并不怎么明,有些商家的推车上面,甚至还自己搭了一个白炽灯在车顶上,锅里的雾气升腾上来,到处都是迷蒙蒙的。
街道上,各色人走来走去,有些是手挽手的情侣,有的有爸爸妈妈抱着,有的三五几个成群结队地排成一排一起,或走着、或站在某个推车面前买自己想吃的东西。
舒晓看着羡慕得不行,心里想着,为什么自己的家庭,就不像人家其他人一样,过得和睦而欢乐呢?
看着周围的人手里人手一碗路边摊上的东西,端在手里吃得很香,舒晓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出来的时候,心里有气,所以连饭都没有吃,就跑出来了,现在看着他们吃着,她也有些饿了。
可是,她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这么多人,小巷子里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能注意到这个站在小巷某个阴暗角落的小姑娘,蹲在地上,双手环抱住自己的身体,静静地、羡慕地、渴望地看着周围正在吃着手里东西的人身上。
她的眼光一直在所有人身上打转,可是,没有人能注意到她。
突然,一个高高瘦瘦的长腿出现在她垂着的脸前,舒晓一开始注意到他,并不是因为他在她面前驻了足,而是因为这双腿,确实是长得太好看,这人穿着很简单、质地却很好的运动短裤,把一双大长腿展现出来,腿虽瘦,腿型却很好看,从上到下,均匀修长,比例很好。
静静看了半分钟,舒晓才抬起头去。
她一下子愣住了。
十二岁的舒晓,从未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
男生个子很高,整个身子都是匀称修长的,穿着跟腿上短裤同色系的短袖,眉目分明得恰到好处,下巴线条如同刀削一般流畅好看,鼻梁挺立而精致,尤其是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生得尤其深邃。
再往下,宽肩窄腰,指节长而分明。
他突然开口问她:“你迷路了吗?”
那时候的舒晓,由于长时间营养不良,身子发育比其他同龄人都要慢上很多,原本十二岁的年纪,看上去却只有八九岁那么大。
沈墨琛刚碰上学校放假回国,一个人出来闲逛,竟然就逛到了这个小巷子里,本想要自己随意买点东西吃了就回家的,却突然看到了这个一抹小而可怜的身影。
于是,他停了下来,问她是不是迷路了。
舒晓怔愣了一下,才有些不太好意思地开口:“嗯。”
虽然生长在B市,但是从小生活的地方就是那一处,今天她出来,又是乱窜的,走了两个多小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哪里来了。
况且,她一向就是一个路痴,就连自己家出来那两个巷子,她都时常弄混淆。
沈墨琛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对女生都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更看不得女生可怜的样子,今天看到肚子蹲在地上的舒晓,竟然在心里升起了怜惜的感觉。
然后,他带着她找了一家相对比较清静的摊位前停下来,问她:“你想要吃什么?”
舒晓瑶瑶头,其实她并没有什么最想吃的,只要能有吃的就行。
沈墨琛无奈摇摇头,垂头叹了一口气是,说:“那我随意点了。”
舒晓点头,沈墨琛往摊前走去,对着摊位上的东西指了几样,然后吩咐老板做好给他们端过去,老板乐呵着答好。
烧烤端上来的时候,舒晓和沈墨琛对立而坐。
装烧烤的那些盒子被沈墨琛摆在隔她近一些的位置,好了之后,沈墨琛把一次性筷子拆了包装递给她。
“呐,这些都是我最爱吃的东西,今天分享给你,下次,把你喜欢吃的分享给我吧。”
沈墨琛说话的时候,眉目都是飞扬的,嘴角自然扯出恰到好处的弧度,让原本不太喜欢和陌生人接触的舒晓,觉得温暖无比。
尤其是那一双眼,他拿烤串放在嘴角吃的时候,那双眼,如同海底的礁石般,明亮有神,像极了天上闪亮的星,一眼,就能让人深深陷进去。
舒晓一下看得呆愣在原地,沈墨琛以为她不好意思吃,拿了一串儿递给她,眉眼一眺:“呐,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回家,现在天色不早了。”
舒晓缓过来,赶紧接过他递过来的烤串儿,垂头不走心地吃起来,掩饰住自己的尴尬。
最后,沈墨琛送舒晓回家的时候,舒晓故意选了离自家最近的那一栋公寓,不潜意识里想着,深怕走到自家那栋楼下,碰上熟人或是家人。
她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生活的状态,他是那么一个阳光帅气且吸引人的男孩,而她,跟他的差距太大的。
“好了哥哥,我到楼下了,你回去吧。”
舒晓本就生得肤白貌美的,此刻又甜甜地笑着看他,沈墨琛一时间心里一软,骨节分明的手伸出去,揉了揉舒晓不太黑亮的头发。
“好,你自己小心......”
今天看她那种委屈可怜的样子,本来是想要跟她说让她有事情可以去找他,可是沈墨琛转念一想,自己很快就会出国,以后,能不能再见面,都说不清楚,还是就此作罢,就当做是一次简单的遇见。
后来,舒晓看他的背影渐渐边远,地上的影子变长又变短。
她用尽所有的勇气,朝着他的背影叫他:“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沈墨琛。”他答,没有回头,只是把手举到头顶,跟她做了再见的动作。
、、
那时候,沈墨琛自己都没想到,就是这个他以为只是比过路人稍微深一点的遇见,却是他此生越不过的情劫。
倘若能早点兜兜转转还是你,我定会从遇见你开始,就不负你、怼你。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己。
随着录音的播放,傅森的脸变得越来越难看,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垂头,用手狠狠锤了锤身边的桌子,有警察听到声音,推门进来,沈墨琛立马对他比了个手势,他点头退出去,将门再次关上。
“怎么会,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他几乎将整个头都埋进了手臂里面,指间紧抓桌子,已是泛了白,看上去很是煎熬。
我看到心里一痛,抬眼望着沈墨琛,他亦是沉默着,蹙眉看着垂头伤心的傅森。
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欺骗这么久,而且还对自己伤害性最大,他的心情,可想而知不会比沈墨琛好在哪里去。
沈墨琛慢慢走过去,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道:“她做这一切,全部都是因为内心的嫉妒,她不爽你妈妈,想要和你爸爸在一起而不能够,于是选择害死他们,其实在我之前,可能她就已经找到你了,只不过率先将我们两个人调了包,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让我们都受到感情上的牵绊,这样,当事情一旦爆发之后,我们便能互相厮杀,这就是她想看到的场面。”
“其实这些事情,一直不想让你知道,可是现在,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也没必要再说什么了,有些事情,你知道了也好,以后,好好过吧。”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傅森忽然抬起头来,我发现他的眼睛红红的,隐隐泛着泪光。
可现实就是这样,放在面前,人不得不接受,我们不能改变,但是可以吸取教训为以后做准备。
后来傅森要求见了林曦,我们都知道她不会做什么出格的时候,于是也没有再管,直接出了警局。
沈兴耀的葬礼,是在死后的第三天,因为怀孕我没有去,但是沈墨琛基本上都是在场的。
因为涉嫌十年前那一场车祸,还有贩卖打量毒品……
各种罪名加起来,林曦被盼了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闺蜜丁亦双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打电话给我,说我竟然在这么危险的人身边生活了这么久,竟然能活到现在,也真的算是命硬。
那天我正在坐在阳台上,听到丁亦双的话之后,回想起之前发生的种种,竟也觉得有些后怕,要是再来一次,难保会像现在这样幸运。
不过我还是相信沈墨琛说的那句话,善恶总是都有回报的,所以林曦受到的惩罚,是她应得的。
默然回身,看见沈墨琛从洗澡间出来,头上搭了一张毛巾,他似有似无地擦着往我这边走过来,问我在家这两天会不会很闷。
“闷。”我这样说着,却是笑着的,道:“墨琛,等以后孩子出生了,我们都给自己好好放放假吧,我们一家人好好出去旅游一下,度度假,你觉得怎么样?”
沈墨琛想了一下,手放在我头顶,笑答:“嗯,好。”
窗外暖黄的灯光从阳台上面照过来,打在沈墨琛帅气成熟的俊脸上,我看着他如墨的双眼,陷进去了。
多幸运,十年前认识的你,十年后是我最重要的人。
……
番外部分
舒晓第一次见到沈墨琛的时候,是在B市某个卖路边摊的小巷子里。
、、
那是一个星月疏朗的夜晚,夜风徐徐地吹着,舒晓在家里受了气,出了门后,一直置气地在街道上游走,漫无目的地就到了这个小巷子。
小巷子里照明的灯光并不怎么明,有些商家的推车上面,甚至还自己搭了一个白炽灯在车顶上,锅里的雾气升腾上来,到处都是迷蒙蒙的。
街道上,各色人走来走去,有些是手挽手的情侣,有的有爸爸妈妈抱着,有的三五几个成群结队地排成一排一起,或走着、或站在某个推车面前买自己想吃的东西。
舒晓看着羡慕得不行,心里想着,为什么自己的家庭,就不像人家其他人一样,过得和睦而欢乐呢?
看着周围的人手里人手一碗路边摊上的东西,端在手里吃得很香,舒晓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出来的时候,心里有气,所以连饭都没有吃,就跑出来了,现在看着他们吃着,她也有些饿了。
可是,她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这么多人,小巷子里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能注意到这个站在小巷某个阴暗角落的小姑娘,蹲在地上,双手环抱住自己的身体,静静地、羡慕地、渴望地看着周围正在吃着手里东西的人身上。
她的眼光一直在所有人身上打转,可是,没有人能注意到她。
突然,一个高高瘦瘦的长腿出现在她垂着的脸前,舒晓一开始注意到他,并不是因为他在她面前驻了足,而是因为这双腿,确实是长得太好看,这人穿着很简单、质地却很好的运动短裤,把一双大长腿展现出来,腿虽瘦,腿型却很好看,从上到下,均匀修长,比例很好。
静静看了半分钟,舒晓才抬起头去。
她一下子愣住了。
十二岁的舒晓,从未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
男生个子很高,整个身子都是匀称修长的,穿着跟腿上短裤同色系的短袖,眉目分明得恰到好处,下巴线条如同刀削一般流畅好看,鼻梁挺立而精致,尤其是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生得尤其深邃。
再往下,宽肩窄腰,指节长而分明。
他突然开口问她:“你迷路了吗?”
那时候的舒晓,由于长时间营养不良,身子发育比其他同龄人都要慢上很多,原本十二岁的年纪,看上去却只有八九岁那么大。
沈墨琛刚碰上学校放假回国,一个人出来闲逛,竟然就逛到了这个小巷子里,本想要自己随意买点东西吃了就回家的,却突然看到了这个一抹小而可怜的身影。
于是,他停了下来,问她是不是迷路了。
舒晓怔愣了一下,才有些不太好意思地开口:“嗯。”
虽然生长在B市,但是从小生活的地方就是那一处,今天她出来,又是乱窜的,走了两个多小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哪里来了。
况且,她一向就是一个路痴,就连自己家出来那两个巷子,她都时常弄混淆。
沈墨琛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对女生都没有什么好感,尤其更看不得女生可怜的样子,今天看到肚子蹲在地上的舒晓,竟然在心里升起了怜惜的感觉。
然后,他带着她找了一家相对比较清静的摊位前停下来,问她:“你想要吃什么?”
舒晓瑶瑶头,其实她并没有什么最想吃的,只要能有吃的就行。
沈墨琛无奈摇摇头,垂头叹了一口气是,说:“那我随意点了。”
舒晓点头,沈墨琛往摊前走去,对着摊位上的东西指了几样,然后吩咐老板做好给他们端过去,老板乐呵着答好。
烧烤端上来的时候,舒晓和沈墨琛对立而坐。
装烧烤的那些盒子被沈墨琛摆在隔她近一些的位置,好了之后,沈墨琛把一次性筷子拆了包装递给她。
“呐,这些都是我最爱吃的东西,今天分享给你,下次,把你喜欢吃的分享给我吧。”
沈墨琛说话的时候,眉目都是飞扬的,嘴角自然扯出恰到好处的弧度,让原本不太喜欢和陌生人接触的舒晓,觉得温暖无比。
尤其是那一双眼,他拿烤串放在嘴角吃的时候,那双眼,如同海底的礁石般,明亮有神,像极了天上闪亮的星,一眼,就能让人深深陷进去。
舒晓一下看得呆愣在原地,沈墨琛以为她不好意思吃,拿了一串儿递给她,眉眼一眺:“呐,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回家,现在天色不早了。”
舒晓缓过来,赶紧接过他递过来的烤串儿,垂头不走心地吃起来,掩饰住自己的尴尬。
最后,沈墨琛送舒晓回家的时候,舒晓故意选了离自家最近的那一栋公寓,不潜意识里想着,深怕走到自家那栋楼下,碰上熟人或是家人。
她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生活的状态,他是那么一个阳光帅气且吸引人的男孩,而她,跟他的差距太大的。
“好了哥哥,我到楼下了,你回去吧。”
舒晓本就生得肤白貌美的,此刻又甜甜地笑着看他,沈墨琛一时间心里一软,骨节分明的手伸出去,揉了揉舒晓不太黑亮的头发。
“好,你自己小心......”
今天看她那种委屈可怜的样子,本来是想要跟她说让她有事情可以去找他,可是沈墨琛转念一想,自己很快就会出国,以后,能不能再见面,都说不清楚,还是就此作罢,就当做是一次简单的遇见。
后来,舒晓看他的背影渐渐边远,地上的影子变长又变短。
她用尽所有的勇气,朝着他的背影叫他:“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沈墨琛。”他答,没有回头,只是把手举到头顶,跟她做了再见的动作。
、、
那时候,沈墨琛自己都没想到,就是这个他以为只是比过路人稍微深一点的遇见,却是他此生越不过的情劫。
倘若能早点兜兜转转还是你,我定会从遇见你开始,就不负你、怼你。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