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章 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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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夫子的心思又活了,抚摩着宁浣的长发柔声道:“我想给你一个幸福的未来,可是这天下之大,异人横生,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天下大乱,所以,我想和王琨一起,为你打造一个没有忧虑的家而已,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法改变我这个初衷,因为我亏欠了你一世,绝对不会再亏欠一次!”
想了想,不着痕迹的道:“浣儿,杀了那个少年,至于她,当年你欠她一剑,今日就还她一剑,让她活着罢,毕竟也是我曾经亏欠过的女子。”
端的是一副好男人形象。
宁浣被迷得一塌糊涂,温柔的点头,“好呢范郎,我都听你的。”
范夫子悄无声息的退了几步。
宁浣手中细剑一振,盯着李汝鱼,“请你去死。”
阿牧抢身站到李汝鱼前面,“那你得先杀了我。”
宁浣一脸疑惑,“你移情别恋了?”
阿牧怔住。
李汝鱼大感尴尬,“我们是伙伴,生死与共的伙伴!”
宁浣轻笑一声,“不重要。”
只要我和范郎在一起,无论你们是什么关系,都不重要,反正那个少年都要死在自己剑下,至于当年被自己刺伤了心,如今也有一身剑术的女子,你是死是活,都再也无法争赢我了。
宁浣出剑。
剑气起苍黄。
这一刻,李汝鱼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一剑破千甲。
身为异人,在之前本就是一剑破千甲的绝代剑客,在大凉这片天下后,随着李汝鱼屡次雷劈不死,宁浣的剑道修为,早已超越了无数异人。
执剑的宁浣,丝毫不输观渔城的夫子。
仅是简单的一剑,便让人生出如站在高山之下的渺小感,仿佛面对的不是一柄剑,是一座永远也望不到山巅的高峰。
对李汝鱼如此,阿牧亦是如此感觉。
这一剑已是人间谪仙。
因为这是越女剑,一剑破了两千甲的越女剑!
剑气无声,亦无形。
整个杏月湖畔,所有的存在都在这一刻失去颜色,宁浣手中的细剑,成了绝对的存在。
这一剑不快。
可是站在李汝鱼身前的阿牧,却觉得这一剑很快,剑气刚起苍黄意,那剑便已经到了自己身前,下一刻便要穿身而过。
阿牧想起了曾经被一根牧羊棍支配过的恐惧。
深呼吸一口气,手中木剑扬起,纵然是死,也不愿意在这柄剑前再一次退缩。
阿牧出剑。
面对那曾经惊艳了一个时空的越女剑,阿牧不敢再有丝毫保留,当今天下,除了范夫子,大概没有人比阿牧清楚越女剑究竟强大到什么地步。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可以和李汝鱼家那位夫子在剑术上一较雌雄,除了越女剑,阿牧想不出其他人。
木剑扬起。
杏月湖畔,骤然炸裂出万道星辉。
阿牧置身在万道星辉里,手中握着的不再是一柄木剑,而是一道又一道星辉衔接而成的长剑。
满天星。
这一剑生出漫天星辉。
……
……
绍兴府,作为距离国都临安最近的府城,地位一度很尴尬。
但作为大凉重镇,其繁华虽然不如江宁府、建康和临安,但在大凉天下大城里,绍兴府却是在最繁华之列。
只不过繁华的城镇,在山野乡村里,贫瘠之地处处见。
苎萝村便是这个一个贫瘠乡村。
全村老少,加起来不过七八十人,又有不少青壮出门,前往最近的清宁县找差事,留下鳏寡孤独幼小留守村里。
永安二年,女帝归拢临安朝野势力,初显明君风范,盛世风华悄然绽放。
苎萝村里有个小姑娘,父母老年得女,极其宠溺,却因为身体老迈,而无法给心爱的小闺女提供舒适的生活。
然后小姑娘却从来不怨天尤人。
小小的身躯跟着年迈的父母奔走在田野间,砍柴劈树喂猪,勤劳得像是个童养媳,在苎萝村里深受人喜爱,都说小姑娘今后一定能成为贵人。
父母没有钱送小姑娘去私塾读书,小姑娘却冰雪聪慧,拿着私塾夫子送的三字经百家姓,很快学会了不少字。
然而永安三年的上元节,小姑娘去村外那条叫浣溪沙的河流中为父母浣洗衣服,不慎落水。
当被村里人发现救起来时,小姑娘已经陷入昏迷。
老夫妻伤心欲绝,守在女儿床前不肯离开一步,镇上的郎中连夜赶到后看了一眼,就让老夫妻俩准备后事,顿时让这对老实夫妻昏了过去。
一众人七手八脚将老夫妻抬到床上,又寻思着将小姑娘的尸体放到院子里的屋棚下,却不料刚抬到院子里,就见小姑娘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小姑娘眼神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淳朴的村民哪里知道其他,只道是好人有好命,欢天喜地的帮着牧家,却不想苎萝村突遭灭顶之灾,就在小姑娘清醒时,天穹突降天火,大地震动山摇地动。
顷刻之间,苎萝村便成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火光熊熊。
幸存的人呼天抢地救助亲人。
劫后余生的小姑娘站在院子里,看着倒塌的房屋燃起的炽热大火,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小姑娘泪眼摩挲却没有哭。
当尘埃落定,本就是鳏寡孤独留守的苎萝村里,幸存者不过二三十人。
小姑娘的父母皆死在废墟里。
每家每户都死了人,有的人家甚至一家满门都死在地震和天火里,也没人去在意小姑娘的死活,各自忙着各自的丧事。
小姑娘就这么守着废墟,一动不动不吃不活的过了几日。
苎萝村的天火和地震引起了官府注意:天火只落到苎萝村,地震也只波及到苎萝村,甚至相邻的金悦村一点也没受到损伤。
天地有异,必生妖人。
最先到来的不是清宁县衙,而是刚成立不久的北镇抚司,数十缇骑闯入废墟之中的苎萝村,所有幸存者都被赶到一起。
就在一位北镇抚司缇骑找到小姑娘前,有个一身黑衣的男子出现在小姑娘身旁,轻柔的道:“他们都已经死了,北镇抚司的人来了,如果你再不走,会被抓起来,很可能最后都会被北镇抚司悄悄处决。”
女帝成立北镇抚司不久,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发生如此诡异事情,北镇抚司很可能将所有幸存者当做异人刑问甚至处决。
姓牧的小姑娘抬起头看着这位几天前来到苎萝村的黑衣游侠儿,又看了看他腰间的长剑,“可是,我再也没有亲人了。”
面目粗犷而沧桑,眸子似乎看透了尘事无欲无求的黑衣游侠儿长得并不好看,很普通的相貌,闻言笑了笑,“谁说的,我可以当你的亲人啊。”
“亲人?”
小姑娘有些迷茫的念叨着。
在北镇抚司那位缇骑走进院子里时,没有看见小姑娘,也没有看见黑衣游侠儿,只是感觉忽然刮起了一阵风。
一阵妖风,切肤如剑。
大凉的天下,多了个带着小姑娘游历江湖的黑衣游侠儿。
游侠儿么,也是要吃饭的,黑衣游侠儿高傲,不愿意做那劫富济贫的事情,其实劫富济贫说到底还是要济自己。
游侠儿没有。
没钱了,他宁愿放下腰间佩剑,去酒楼码头打些小工赚一点微薄的铜板,然后买两个馒头吃得津津有味——大多时候,都让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吃。
但钱总是很少,小姑娘也就是这样落下了身体削瘦的根基。
但是小姑娘很快乐。
她从来不觉得,游侠儿买回来的馒头比酒楼的大鱼大肉差,她也从来不觉得,游侠儿挣回来的微薄铜板,比富贾的百万会子轻。
小姑娘很喜欢这样的日子,风餐雨宿四海为家。
身边还有个让人安心的……父亲。
是的,就是父亲。
跟着游侠儿浪迹江湖半年后,小姑娘将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但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像父亲一样对待自己的“亲人”从来不告诉自己他的名字,只是让自己称呼他大虫。
大虫。
很温暖的大虫。
不过小姑娘觉得大虫有一点不好,他喜欢吹牛,而且牛皮吹得天响。
小姑娘永远都记得,在一个落日黄昏里,大虫去给临安某位富贾家里当了半日养马夫,那富贾家的管事也是心好,看见大虫带着个削瘦小姑娘,于是多给了几个铜板。
大虫买了几个馒头,又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小块肉,看着小姑娘吃完后,大虫心满意足的说那大官人家里的楼台真是高啊,平时都没人在上面呢,晚上去看星星最合适呢,我带你去好不好。
小姑娘很喜欢和大虫一起去看星星。
她觉得自己快要忘记苎萝村的父母了,也快要忘记某个人了。
在那个富贾家楼台上,大虫斜靠着墙翘着二郎腿,对撑着栏杆看明月的小姑娘说起了那些他说了几百遍的牛皮。
他说闺女啊你是不知道,大虫我当年也是很辉煌的哦。
小姑娘习惯性的切了一声。
大虫呵呵笑着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年啊我跟着一个家伙,从几十个人打下了一片天下,我还被封侯了呢,手低下可是有几千户人哦,什么锦衣玉食我都吃过,别看这家的大官人很有钱,在大虫我眼里啊就是个屁,闺女你那是什么眼神,哦,我不对,我不该说脏话。
但是闺女啊,我真没骗你呢。
大虫又絮絮叨叨的说可是吃过了山珍海味,见惯了满屋珠宝,看遍了红颜枯骨,发现也就那样,还不如一柄剑走天涯来的快活。
小姑娘撇嘴,说你可从没拔剑哦。
大虫一脸尴尬。
看着漫天星辉,忽然说了一句闺女啊你要不要学剑,你不学剑的话我这一身出神入化的剑术就只有带进坟墓啦,那真是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
小姑娘呵呵,说有你保护我啊,我学剑没用啊。
大虫就一脸黯然,说我有一天迟早会死的,我死了,你可怎么保护自己啊,像你这样的小姑娘啊,最容易被富家子弟抢回家当小老婆了。
小姑娘依然呵呵。
却浑然没注意到,在大虫说这些事时,天穹又在响闷雷。
每一次大虫吹牛时,天穹都会响闷雷。
小姑娘并没有多想,反正也就是闷雷而已,习惯了就好,每次都是只响闷雷而不下雨,倒也是蹊跷的很。
大虫轻轻拍了拍腰间的剑说闺女啊,要是我哪天突然死了,你就拿着这柄剑,带上我给你的剑谱,练出绝世剑法来,让这天下人看看,我家闺女是个女剑圣。
小姑娘笑得直不起腰,还女剑圣呢。
大虫哈哈大笑,忽然跳起来,情绪有些不舍的说闺女啊,记着我的话,以后千万别随便爱上男人,也别去找你想找的人,不值得。
小姑娘不说话了,大虫话里有话。
大虫压低了声音喃喃自语,说什么浣溪沙,说着什么苎萝村,不就是那个捧心的人么,想不到成了我家闺女呢。
只可惜小姑娘没听见。
小姑娘再也听见,因为北镇抚司的人来了。
小姑娘这才知道,北镇抚司的人已经跟踪她和大虫长达半年,今夜才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小姑娘也才第一次知道异人这个称呼。
小姑娘也才第一次见到大虫拔剑。
大虫拔剑时,便生漫天星辉。
大虫拔剑后天上就落惊雷,都被大虫随手击溃,北镇抚司死了很多人,小姑娘一点也不同情他们,那北镇抚司的缇骑源源不断的出现,最后又来了个女人。
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一个像彩云一样的女人。
这个彩云一样的女人身边带了个老头子,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头子可厉害了,能断惊雷。
这个女人一来,所有人的都看着她,近乎盲目崇拜的狂热目光,让小姑娘觉得这个女人一定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
那女人来到楼台下只说了一句话,她看着小姑娘对大虫说,你活她死或者你死她活,或者你带着剑跟我回北镇抚司,从此入剑房。
大虫哈哈大笑说我愿自由。
哪怕去死。
大虫既然想自由,又不愿意小姑娘死,那就只有他自己死。
在惊雷落到大虫身上前,大虫一脸平静的说闺女,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个女人是天下共主,她说的话就一定算话,所以你不会有事的,又说闺女记着我告诉你的话啊,天下的男人都喜欢说甜言蜜语,你可千万别被男人骗了,所以闺女一定记得练我的剑啊,到时候有男人骗了你,你就一剑砍了他,还有,我一直没告诉你名字呢,记住了哦,别忘啦。
大虫看天,那一刻的大虫睥睨天下宛若仙人。
他说,他叫虫达。
他说,他是剑圣。
他说,闺女,能叫一声爹么?
小姑娘流着泪喊了一声。
爹!
大虫心满意足的哎了一句,继而长啸一声,高声歌,歌声激荡壮志凌云: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大虫弃剑,身影上青天,手无剑心有剑,欲斩天上仙。
从此人间不见。
范夫子的心思又活了,抚摩着宁浣的长发柔声道:“我想给你一个幸福的未来,可是这天下之大,异人横生,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天下大乱,所以,我想和王琨一起,为你打造一个没有忧虑的家而已,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法改变我这个初衷,因为我亏欠了你一世,绝对不会再亏欠一次!”
想了想,不着痕迹的道:“浣儿,杀了那个少年,至于她,当年你欠她一剑,今日就还她一剑,让她活着罢,毕竟也是我曾经亏欠过的女子。”
端的是一副好男人形象。
宁浣被迷得一塌糊涂,温柔的点头,“好呢范郎,我都听你的。”
范夫子悄无声息的退了几步。
宁浣手中细剑一振,盯着李汝鱼,“请你去死。”
阿牧抢身站到李汝鱼前面,“那你得先杀了我。”
宁浣一脸疑惑,“你移情别恋了?”
阿牧怔住。
李汝鱼大感尴尬,“我们是伙伴,生死与共的伙伴!”
宁浣轻笑一声,“不重要。”
只要我和范郎在一起,无论你们是什么关系,都不重要,反正那个少年都要死在自己剑下,至于当年被自己刺伤了心,如今也有一身剑术的女子,你是死是活,都再也无法争赢我了。
宁浣出剑。
剑气起苍黄。
这一刻,李汝鱼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一剑破千甲。
身为异人,在之前本就是一剑破千甲的绝代剑客,在大凉这片天下后,随着李汝鱼屡次雷劈不死,宁浣的剑道修为,早已超越了无数异人。
执剑的宁浣,丝毫不输观渔城的夫子。
仅是简单的一剑,便让人生出如站在高山之下的渺小感,仿佛面对的不是一柄剑,是一座永远也望不到山巅的高峰。
对李汝鱼如此,阿牧亦是如此感觉。
这一剑已是人间谪仙。
因为这是越女剑,一剑破了两千甲的越女剑!
剑气无声,亦无形。
整个杏月湖畔,所有的存在都在这一刻失去颜色,宁浣手中的细剑,成了绝对的存在。
这一剑不快。
可是站在李汝鱼身前的阿牧,却觉得这一剑很快,剑气刚起苍黄意,那剑便已经到了自己身前,下一刻便要穿身而过。
阿牧想起了曾经被一根牧羊棍支配过的恐惧。
深呼吸一口气,手中木剑扬起,纵然是死,也不愿意在这柄剑前再一次退缩。
阿牧出剑。
面对那曾经惊艳了一个时空的越女剑,阿牧不敢再有丝毫保留,当今天下,除了范夫子,大概没有人比阿牧清楚越女剑究竟强大到什么地步。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可以和李汝鱼家那位夫子在剑术上一较雌雄,除了越女剑,阿牧想不出其他人。
木剑扬起。
杏月湖畔,骤然炸裂出万道星辉。
阿牧置身在万道星辉里,手中握着的不再是一柄木剑,而是一道又一道星辉衔接而成的长剑。
满天星。
这一剑生出漫天星辉。
……
……
绍兴府,作为距离国都临安最近的府城,地位一度很尴尬。
但作为大凉重镇,其繁华虽然不如江宁府、建康和临安,但在大凉天下大城里,绍兴府却是在最繁华之列。
只不过繁华的城镇,在山野乡村里,贫瘠之地处处见。
苎萝村便是这个一个贫瘠乡村。
全村老少,加起来不过七八十人,又有不少青壮出门,前往最近的清宁县找差事,留下鳏寡孤独幼小留守村里。
永安二年,女帝归拢临安朝野势力,初显明君风范,盛世风华悄然绽放。
苎萝村里有个小姑娘,父母老年得女,极其宠溺,却因为身体老迈,而无法给心爱的小闺女提供舒适的生活。
然后小姑娘却从来不怨天尤人。
小小的身躯跟着年迈的父母奔走在田野间,砍柴劈树喂猪,勤劳得像是个童养媳,在苎萝村里深受人喜爱,都说小姑娘今后一定能成为贵人。
父母没有钱送小姑娘去私塾读书,小姑娘却冰雪聪慧,拿着私塾夫子送的三字经百家姓,很快学会了不少字。
然而永安三年的上元节,小姑娘去村外那条叫浣溪沙的河流中为父母浣洗衣服,不慎落水。
当被村里人发现救起来时,小姑娘已经陷入昏迷。
老夫妻伤心欲绝,守在女儿床前不肯离开一步,镇上的郎中连夜赶到后看了一眼,就让老夫妻俩准备后事,顿时让这对老实夫妻昏了过去。
一众人七手八脚将老夫妻抬到床上,又寻思着将小姑娘的尸体放到院子里的屋棚下,却不料刚抬到院子里,就见小姑娘直挺挺的坐了起来。
小姑娘眼神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淳朴的村民哪里知道其他,只道是好人有好命,欢天喜地的帮着牧家,却不想苎萝村突遭灭顶之灾,就在小姑娘清醒时,天穹突降天火,大地震动山摇地动。
顷刻之间,苎萝村便成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火光熊熊。
幸存的人呼天抢地救助亲人。
劫后余生的小姑娘站在院子里,看着倒塌的房屋燃起的炽热大火,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小姑娘泪眼摩挲却没有哭。
当尘埃落定,本就是鳏寡孤独留守的苎萝村里,幸存者不过二三十人。
小姑娘的父母皆死在废墟里。
每家每户都死了人,有的人家甚至一家满门都死在地震和天火里,也没人去在意小姑娘的死活,各自忙着各自的丧事。
小姑娘就这么守着废墟,一动不动不吃不活的过了几日。
苎萝村的天火和地震引起了官府注意:天火只落到苎萝村,地震也只波及到苎萝村,甚至相邻的金悦村一点也没受到损伤。
天地有异,必生妖人。
最先到来的不是清宁县衙,而是刚成立不久的北镇抚司,数十缇骑闯入废墟之中的苎萝村,所有幸存者都被赶到一起。
就在一位北镇抚司缇骑找到小姑娘前,有个一身黑衣的男子出现在小姑娘身旁,轻柔的道:“他们都已经死了,北镇抚司的人来了,如果你再不走,会被抓起来,很可能最后都会被北镇抚司悄悄处决。”
女帝成立北镇抚司不久,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发生如此诡异事情,北镇抚司很可能将所有幸存者当做异人刑问甚至处决。
姓牧的小姑娘抬起头看着这位几天前来到苎萝村的黑衣游侠儿,又看了看他腰间的长剑,“可是,我再也没有亲人了。”
面目粗犷而沧桑,眸子似乎看透了尘事无欲无求的黑衣游侠儿长得并不好看,很普通的相貌,闻言笑了笑,“谁说的,我可以当你的亲人啊。”
“亲人?”
小姑娘有些迷茫的念叨着。
在北镇抚司那位缇骑走进院子里时,没有看见小姑娘,也没有看见黑衣游侠儿,只是感觉忽然刮起了一阵风。
一阵妖风,切肤如剑。
大凉的天下,多了个带着小姑娘游历江湖的黑衣游侠儿。
游侠儿么,也是要吃饭的,黑衣游侠儿高傲,不愿意做那劫富济贫的事情,其实劫富济贫说到底还是要济自己。
游侠儿没有。
没钱了,他宁愿放下腰间佩剑,去酒楼码头打些小工赚一点微薄的铜板,然后买两个馒头吃得津津有味——大多时候,都让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吃。
但钱总是很少,小姑娘也就是这样落下了身体削瘦的根基。
但是小姑娘很快乐。
她从来不觉得,游侠儿买回来的馒头比酒楼的大鱼大肉差,她也从来不觉得,游侠儿挣回来的微薄铜板,比富贾的百万会子轻。
小姑娘很喜欢这样的日子,风餐雨宿四海为家。
身边还有个让人安心的……父亲。
是的,就是父亲。
跟着游侠儿浪迹江湖半年后,小姑娘将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但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像父亲一样对待自己的“亲人”从来不告诉自己他的名字,只是让自己称呼他大虫。
大虫。
很温暖的大虫。
不过小姑娘觉得大虫有一点不好,他喜欢吹牛,而且牛皮吹得天响。
小姑娘永远都记得,在一个落日黄昏里,大虫去给临安某位富贾家里当了半日养马夫,那富贾家的管事也是心好,看见大虫带着个削瘦小姑娘,于是多给了几个铜板。
大虫买了几个馒头,又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小块肉,看着小姑娘吃完后,大虫心满意足的说那大官人家里的楼台真是高啊,平时都没人在上面呢,晚上去看星星最合适呢,我带你去好不好。
小姑娘很喜欢和大虫一起去看星星。
她觉得自己快要忘记苎萝村的父母了,也快要忘记某个人了。
在那个富贾家楼台上,大虫斜靠着墙翘着二郎腿,对撑着栏杆看明月的小姑娘说起了那些他说了几百遍的牛皮。
他说闺女啊你是不知道,大虫我当年也是很辉煌的哦。
小姑娘习惯性的切了一声。
大虫呵呵笑着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年啊我跟着一个家伙,从几十个人打下了一片天下,我还被封侯了呢,手低下可是有几千户人哦,什么锦衣玉食我都吃过,别看这家的大官人很有钱,在大虫我眼里啊就是个屁,闺女你那是什么眼神,哦,我不对,我不该说脏话。
但是闺女啊,我真没骗你呢。
大虫又絮絮叨叨的说可是吃过了山珍海味,见惯了满屋珠宝,看遍了红颜枯骨,发现也就那样,还不如一柄剑走天涯来的快活。
小姑娘撇嘴,说你可从没拔剑哦。
大虫一脸尴尬。
看着漫天星辉,忽然说了一句闺女啊你要不要学剑,你不学剑的话我这一身出神入化的剑术就只有带进坟墓啦,那真是暴殄天物啊暴殄天物。
小姑娘呵呵,说有你保护我啊,我学剑没用啊。
大虫就一脸黯然,说我有一天迟早会死的,我死了,你可怎么保护自己啊,像你这样的小姑娘啊,最容易被富家子弟抢回家当小老婆了。
小姑娘依然呵呵。
却浑然没注意到,在大虫说这些事时,天穹又在响闷雷。
每一次大虫吹牛时,天穹都会响闷雷。
小姑娘并没有多想,反正也就是闷雷而已,习惯了就好,每次都是只响闷雷而不下雨,倒也是蹊跷的很。
大虫轻轻拍了拍腰间的剑说闺女啊,要是我哪天突然死了,你就拿着这柄剑,带上我给你的剑谱,练出绝世剑法来,让这天下人看看,我家闺女是个女剑圣。
小姑娘笑得直不起腰,还女剑圣呢。
大虫哈哈大笑,忽然跳起来,情绪有些不舍的说闺女啊,记着我的话,以后千万别随便爱上男人,也别去找你想找的人,不值得。
小姑娘不说话了,大虫话里有话。
大虫压低了声音喃喃自语,说什么浣溪沙,说着什么苎萝村,不就是那个捧心的人么,想不到成了我家闺女呢。
只可惜小姑娘没听见。
小姑娘再也听见,因为北镇抚司的人来了。
小姑娘这才知道,北镇抚司的人已经跟踪她和大虫长达半年,今夜才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小姑娘也才第一次知道异人这个称呼。
小姑娘也才第一次见到大虫拔剑。
大虫拔剑时,便生漫天星辉。
大虫拔剑后天上就落惊雷,都被大虫随手击溃,北镇抚司死了很多人,小姑娘一点也不同情他们,那北镇抚司的缇骑源源不断的出现,最后又来了个女人。
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一个像彩云一样的女人。
这个彩云一样的女人身边带了个老头子,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头子可厉害了,能断惊雷。
这个女人一来,所有人的都看着她,近乎盲目崇拜的狂热目光,让小姑娘觉得这个女人一定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
那女人来到楼台下只说了一句话,她看着小姑娘对大虫说,你活她死或者你死她活,或者你带着剑跟我回北镇抚司,从此入剑房。
大虫哈哈大笑说我愿自由。
哪怕去死。
大虫既然想自由,又不愿意小姑娘死,那就只有他自己死。
在惊雷落到大虫身上前,大虫一脸平静的说闺女,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个女人是天下共主,她说的话就一定算话,所以你不会有事的,又说闺女记着我告诉你的话啊,天下的男人都喜欢说甜言蜜语,你可千万别被男人骗了,所以闺女一定记得练我的剑啊,到时候有男人骗了你,你就一剑砍了他,还有,我一直没告诉你名字呢,记住了哦,别忘啦。
大虫看天,那一刻的大虫睥睨天下宛若仙人。
他说,他叫虫达。
他说,他是剑圣。
他说,闺女,能叫一声爹么?
小姑娘流着泪喊了一声。
爹!
大虫心满意足的哎了一句,继而长啸一声,高声歌,歌声激荡壮志凌云: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大虫弃剑,身影上青天,手无剑心有剑,欲斩天上仙。
从此人间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