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又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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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赢的不容易啊!
对林枫这人渣,江所长是有切肤之痛的。
什么wifi,什么卫星……
很是把江所长弄的灰头土脸。
这么个从研究所跑出来的人渣,用高科技躺在孩子的身后,弄的自己灰心丧气了一次。
这一次,竟然还想用大熊猫脱罪。告诉你!这不可能!
我承认,在高科技上,我是落伍了,是反驳不了你,但是大熊猫不一样。
魔都动物园便有大熊猫,我带小孙子不知看过多少遍。
无论是它们慢吞吞的行走,慢悠悠的爬树,还是它们在玩轮胎,我都有拍下。
而且我还记得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介绍过,大熊猫性情总是十分温顺,初次见人,常用前掌蒙面,或把头低下,不露真容。
你还想忽悠我?你找错人了!我敢百分百肯定,这大熊猫攻击警局就是他训练,并指使的。
“没错!大熊猫也是猛兽!”
江所长正得意将揭穿林枫的骗局,得意于被林枫忽悠了一次,总算是赢了的时候,门不仅打『,开了,还有人出声为林枫说话。
这当然让他很不满。“谁?”
他与林枫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公事,而是有着私怨的。这私怨不仅害他退休,更重要的是林枫污辱了他的智商。
卫星上网一事,已经让他的智商大受打击,现在竟然还有人敢来证实林枫对大熊猫的说词。
这到底是哪个这么不怕死的啊!
“江所长你好,我是丰产国际的律师。我可以证明大熊猫是食肉的猛兽。大熊猫除吃竹子外,也吃一些杂草等其他植物,但吃进的量极少。此外,它也并非真正的“和尚”,遇到机会,也要开一次“荤”,恢复一下其祖先的本性。例如在它的栖息地内分布着一种害鼠,名叫竹鼠,俗称“竹溜子”,专吃箭竹的地下根,使箭竹枯死。但它的肉却是鲜嫩可口,营养丰富,正像当地的一句俗话中所说的:“天上的斑鸠,地上的竹溜”。大熊猫有一套巧妙的办法来对付竹鼠,一旦闻到它的气味,或者发现其踪迹,很快就能找到它的洞穴,然后便用嘴向洞里喷气,并用前爪使劲拍打,迫使竹鼠慌忙出逃,大熊猫则乘机一跃而上,用前爪按住,撕去鼠皮,尽食其肉。如果竹鼠不出洞,大熊猫就会来个挖洞抄家,直到将其捕获。”
“这不仅证明了大熊猫是具有食肉动物吃肉的潜力的,同时也有证据表明它很少捕食动物或动物的尸体,这并不是它不喜欢吃肉,而是缺少机会。因为在大熊猫的分布区里,大型的食肉兽很少,没有多少残尸剩首供它食用。”
“而身为一种猛兽,它发起脾气的攻击行为,根本不是,也不可能受到我的当事人的指挥。”
庞律师已经到了好一会儿了,他之所以不立即出来,是他在了解情况,以及搜集证据。
作为丰产国际的首席大律师,他从不打无把握之仗。
“完了!”
当庞律师出现,江所长便知道自己输了。他认识庞律师,也知道庞律师的口碑。
如果说在江所长的认定中,林枫就是一个躲在小孩子、动物身后,靠着忽悠人高智商犯罪分子的话,庞律师就是个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死人说活的老讼棍。
这一点,整个魔都都知道。在丰产国际身上,从警方到纪检,就没有不吃过他亏的。
如果说林枫,江所长还自认为自己可以赢的话。对庞律师,庞律师那过往的战绩,任一项都足以忽悠晕了他。
江所长是看也看不明白啊!而更让人泄气的是,凡庞律师准备的证据,甭管它看上去有多不可能是真的,但它确实是真的,没人可以证明那证据不真。
就像这次的大熊猫是猛兽一样。江所长知道,即便他不去查,这证据也绝对是真的。
“完了,完了,这次真的完了,这次真的是输了!可恶啊!明明这么好的智商,为什么总要与我做对。”
江所长懊恼不已地心想:“你们就不能认罪,让我赢一次吗?反正你们指使的是大熊猫。我说杀,我杀的了么我?最后最多也就是赔点修门钱。”
“庞律师,你好!”陶艺抬头道。
“二小姐。”
庞律师当然看到了陶艺,不过他却不想与陶艺有什么交集。
这是因为与所有豪门一样,姑嫂不和。
丰产国际是陶艺的哥哥陶炳创下的,不过陶炳死后,公司却没有交给任何一个姓陶的,而是交给了死者的未亡人,赵雅。
这样一来,不闹矛盾可就出了鬼了。赵雅是陶炳的合法妻子,从法律角度讲,她继承丈夫的产业,没有任何问题。然而现实却是赵雅姓赵,不姓陶的。
整整一百亿归了外姓,陶家人怎么会甘心?可庞律师却是丰产国际的大律师。
陶艺看到庞律师出现,平静道:“庞大律师,他不过区区一养鱼的,应该请不起你这跨国公司大律师吧?”
“我是受赵董事长所托。”庞律师回答。
毕竟在外人眼中,林枫是有点儿钱。然而他那点儿钱实在是称不上“有钱”,而像庞律师这样逼格很高的律师,钱与社会地位缺一不可。
林枫这养鱼的就有点儿够不上人家了。真的是接受的林枫的雇佣,只会拉低人家的逼格。
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也不会去隐瞒,为了维系自己好大律逼格,庞律师直接便说了。
“哦?他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帮他?”陶艺感兴趣道。
“对不起,这我不知道。”庞律师说。
庞律师当然知道林枫与赵雅的关系,毕竟他这一次来,除了是来送林枫的那份《婚前协议》外,也是来做公证人。
男女之事,原本只是男女双方的事,与他人无关。但是当这里面有一百亿美元参与后,一切都不同了。
特别是男女双方,一方不过是个养鱼的,一个却是百亿身家。手续上会麻烦一点,会有协议,会有公证人,也就成了应有之事。
而这一切,身有律师,他都需要保密,更不能告诉陶家人。
“江所长不知我是否可以保释我的当事人了。”庞律师对江所长说。
江所长不想放人,一点儿也不想,不过他知道在口舌上他不专业,不可能忽悠得过庞律师的,所以他看向陶艺,大有:这是你家的律师,你还不赶紧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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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赢的不容易啊!
对林枫这人渣,江所长是有切肤之痛的。
什么wifi,什么卫星……
很是把江所长弄的灰头土脸。
这么个从研究所跑出来的人渣,用高科技躺在孩子的身后,弄的自己灰心丧气了一次。
这一次,竟然还想用大熊猫脱罪。告诉你!这不可能!
我承认,在高科技上,我是落伍了,是反驳不了你,但是大熊猫不一样。
魔都动物园便有大熊猫,我带小孙子不知看过多少遍。
无论是它们慢吞吞的行走,慢悠悠的爬树,还是它们在玩轮胎,我都有拍下。
而且我还记得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介绍过,大熊猫性情总是十分温顺,初次见人,常用前掌蒙面,或把头低下,不露真容。
你还想忽悠我?你找错人了!我敢百分百肯定,这大熊猫攻击警局就是他训练,并指使的。
“没错!大熊猫也是猛兽!”
江所长正得意将揭穿林枫的骗局,得意于被林枫忽悠了一次,总算是赢了的时候,门不仅打『,开了,还有人出声为林枫说话。
这当然让他很不满。“谁?”
他与林枫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公事,而是有着私怨的。这私怨不仅害他退休,更重要的是林枫污辱了他的智商。
卫星上网一事,已经让他的智商大受打击,现在竟然还有人敢来证实林枫对大熊猫的说词。
这到底是哪个这么不怕死的啊!
“江所长你好,我是丰产国际的律师。我可以证明大熊猫是食肉的猛兽。大熊猫除吃竹子外,也吃一些杂草等其他植物,但吃进的量极少。此外,它也并非真正的“和尚”,遇到机会,也要开一次“荤”,恢复一下其祖先的本性。例如在它的栖息地内分布着一种害鼠,名叫竹鼠,俗称“竹溜子”,专吃箭竹的地下根,使箭竹枯死。但它的肉却是鲜嫩可口,营养丰富,正像当地的一句俗话中所说的:“天上的斑鸠,地上的竹溜”。大熊猫有一套巧妙的办法来对付竹鼠,一旦闻到它的气味,或者发现其踪迹,很快就能找到它的洞穴,然后便用嘴向洞里喷气,并用前爪使劲拍打,迫使竹鼠慌忙出逃,大熊猫则乘机一跃而上,用前爪按住,撕去鼠皮,尽食其肉。如果竹鼠不出洞,大熊猫就会来个挖洞抄家,直到将其捕获。”
“这不仅证明了大熊猫是具有食肉动物吃肉的潜力的,同时也有证据表明它很少捕食动物或动物的尸体,这并不是它不喜欢吃肉,而是缺少机会。因为在大熊猫的分布区里,大型的食肉兽很少,没有多少残尸剩首供它食用。”
“而身为一种猛兽,它发起脾气的攻击行为,根本不是,也不可能受到我的当事人的指挥。”
庞律师已经到了好一会儿了,他之所以不立即出来,是他在了解情况,以及搜集证据。
作为丰产国际的首席大律师,他从不打无把握之仗。
“完了!”
当庞律师出现,江所长便知道自己输了。他认识庞律师,也知道庞律师的口碑。
如果说在江所长的认定中,林枫就是一个躲在小孩子、动物身后,靠着忽悠人高智商犯罪分子的话,庞律师就是个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死人说活的老讼棍。
这一点,整个魔都都知道。在丰产国际身上,从警方到纪检,就没有不吃过他亏的。
如果说林枫,江所长还自认为自己可以赢的话。对庞律师,庞律师那过往的战绩,任一项都足以忽悠晕了他。
江所长是看也看不明白啊!而更让人泄气的是,凡庞律师准备的证据,甭管它看上去有多不可能是真的,但它确实是真的,没人可以证明那证据不真。
就像这次的大熊猫是猛兽一样。江所长知道,即便他不去查,这证据也绝对是真的。
“完了,完了,这次真的完了,这次真的是输了!可恶啊!明明这么好的智商,为什么总要与我做对。”
江所长懊恼不已地心想:“你们就不能认罪,让我赢一次吗?反正你们指使的是大熊猫。我说杀,我杀的了么我?最后最多也就是赔点修门钱。”
“庞律师,你好!”陶艺抬头道。
“二小姐。”
庞律师当然看到了陶艺,不过他却不想与陶艺有什么交集。
这是因为与所有豪门一样,姑嫂不和。
丰产国际是陶艺的哥哥陶炳创下的,不过陶炳死后,公司却没有交给任何一个姓陶的,而是交给了死者的未亡人,赵雅。
这样一来,不闹矛盾可就出了鬼了。赵雅是陶炳的合法妻子,从法律角度讲,她继承丈夫的产业,没有任何问题。然而现实却是赵雅姓赵,不姓陶的。
整整一百亿归了外姓,陶家人怎么会甘心?可庞律师却是丰产国际的大律师。
陶艺看到庞律师出现,平静道:“庞大律师,他不过区区一养鱼的,应该请不起你这跨国公司大律师吧?”
“我是受赵董事长所托。”庞律师回答。
毕竟在外人眼中,林枫是有点儿钱。然而他那点儿钱实在是称不上“有钱”,而像庞律师这样逼格很高的律师,钱与社会地位缺一不可。
林枫这养鱼的就有点儿够不上人家了。真的是接受的林枫的雇佣,只会拉低人家的逼格。
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也不会去隐瞒,为了维系自己好大律逼格,庞律师直接便说了。
“哦?他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帮他?”陶艺感兴趣道。
“对不起,这我不知道。”庞律师说。
庞律师当然知道林枫与赵雅的关系,毕竟他这一次来,除了是来送林枫的那份《婚前协议》外,也是来做公证人。
男女之事,原本只是男女双方的事,与他人无关。但是当这里面有一百亿美元参与后,一切都不同了。
特别是男女双方,一方不过是个养鱼的,一个却是百亿身家。手续上会麻烦一点,会有协议,会有公证人,也就成了应有之事。
而这一切,身有律师,他都需要保密,更不能告诉陶家人。
“江所长不知我是否可以保释我的当事人了。”庞律师对江所长说。
江所长不想放人,一点儿也不想,不过他知道在口舌上他不专业,不可能忽悠得过庞律师的,所以他看向陶艺,大有:这是你家的律师,你还不赶紧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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