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祭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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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剩下的几个股东被二毛给缠上了,逮谁问谁。走个迎面,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的股份卖不卖?”
以至于孟哥,江百岸,陶寡妇,瓜妹子跟杏儿对他特别厌烦,再后来,大家甚至都不上班了,躲着他走。
一天晚上,江百岸,孟哥,召集几个寡妇开了个会,会议的地点,是孟哥的家。
江百岸说:“目前,公司的股份就剩下了我们几个,初九不在。剩下的股份绝不能卖给二毛,要不然这小子就无法无天了。”
陶寡妇跟孙桂兰怒道:“死也不给他,这王八蛋,半夜三更乱敲门,打扰老娘造小人,真不是东西!”
翠花沉默了良久,说:“这件事都怪江百岸!”
江百岸问:“我咋了?”
翠花说:“你可是公司的总经理,股份被人收了都不知道,你干啥吃的?”
江百岸只好说:“对不起,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妹妹嫁给了一条狼,我心如刀绞。”
江百岸难辞其咎。按说二毛不会那么容易得逞的。凭着江百岸丰富的经验,一定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可巧燕怪癖的行为的确弄得他焦头烂额,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稍一分神,事情就搞成了这个样子,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
“好吧,我对不起初九,对不起大家,我认错。”
杏儿怒道:“你认错管个毛用?赶紧想办法补救啊。”
江百岸说:“目前补救已经来不及了,二毛这个人城府太深,而且有小赵小李跟秀莲做帮手,我们几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那你说咋办?就看着他这么嚣张?”
江百岸说:“目前能降服二毛的,只有一个人?”
翠花问:“谁?”
“杨初九,把初九请回来,分分钟可以把二毛搞得粉身碎骨,你们不要小看初九,他才是我们这群人里真正的老大。”
孟哥一直没做声,这个时候也点点头说:“百岸说的对,还是把初九请回来吧。完全可以挽回败局。”
于是,当天晚上,孟哥一个电话,打到了L市,我的手机响了。
那时候,我又找了香菱整整五个月,疲惫不堪回到L市。
目前,没有什么比香菱离开更加糟糕的事儿了,工厂的股份被收购,也变得微不足道。所以我接到孟哥电话的时候,没有感到吃惊。
孟哥将村子里的情况对我诉说一遍,最后说:“初九,你回来吧,救救仙台山,救救咱们的公司。”
我躺在床上,只是喔了一声。
“那你啥时候回来?”
我说:“改天。”
“你快点,都火烧屁股了!二毛已经收购了百分之五十一股份,成为了真正的当家人。其他人的股份,也眼看不保,没人禁得住诱惑,因为他给的价格相当高。”
我说:“既然他给的价格高,那就卖给他呗。”
孟哥说:“初九,你发烧了吧?股份卖给他,那你咋办?他会利用我们的股份来压你,到时候你会被挤出公司的。”
我说:“没那么严重,大不了我的股份也给他,就怕他买不起,早晚噎死他!”
“初九你啥意思?”
我说:“没啥意思,你告诉瓜妹子跟杏儿,如果二毛再缠着他们,立刻把股份卖给他。赚钱的事儿,不干是傻逼!!”
“你的意思,让我们把股份出售?”
“是,不单单你们的股份要出手,我的股份早晚也会给他,没办法,他已经把我给逼到了死角。”
“那咱们以后的生意……还怎么做?”
我说:“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就按我说的办。”
孟哥不知道我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只好喔了一声。
电话机旁边一大群人,江百岸,杏儿跟瓜妹子,大东二东都在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杏儿说:“疯了,杨初九疯了!这不等于白白送给二毛一个工厂吗?”
孟哥沉思片刻,说:“初九不像是开玩笑,他一定有自己的主意,既然他让咱们卖,那就卖掉好了。”
几个人一商量,果然决定卖掉了。除了翠花剩下的一成,还有我的百分之二十五,剩下的全部给了二毛。
接下来的几天,开始签约合同,孟哥,杏儿,瓜妹,陶寡妇,包括大东跟二东的股份,全部给了二毛。就这样,二毛收购了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
第二天我没回来,一直拖延了一个礼拜,等到所有人把合同签约完毕,这才回家。
开着摩托车回到村子的时候,正是八月十五左右。早熟的白菜还没上市,夏季的蔬菜刚刚销售完没多久。
一身的沧桑,全村的人几乎都不认识我了。
此刻的我一脸尘土,满脸络腮胡子,风尘仆仆,黑了不少,也瘦了不少。一年多的风餐露宿,将我折磨得体无完肤。
跨下的那辆铃木王摩托车也差点歇菜,一年的时间行程六万多公里,足足绕了地球一圈半。
因为我开摩托车去过青海,到过新疆,穿过内蒙,还去过西双版纳,所有香菱可以到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
最后一次,眼瞅着抓到了,又被她给跑了。
媳妇儿故意躲着不见,让我心如刀绞,也冷如死灰,几乎丧失了斗志,不得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仙台山。
摩托开回到村子的时候,村里人都在窃窃私语。
“刚才过去的,是不是杨初九?”
“看身影像,看脸盘又不像,初九是小白脸,这人一脸的胡子。”
“没错,就是杨初九回来了,那是他的摩托车,铃木王,四个村子就那么一辆。”
“天哪!想不到他会回来,跟二毛的一战在所难免,大家等着看好戏吧。”
我将摩托车开进家门,停住,到水缸前面舀水洗脸,屋子里的人纷纷扑出。
首先出来的是俺爹俺娘,爹吓一跳:“娃啊,你这是咋了?咋变成了这样?”
娘几乎认不出我了,一下扑过来抱了我的肩膀:“真的是初九?娘瞅瞅?”
我说:“爹,娘,真的是我,你们不认识儿子了?”
娘说:“胡子头发恁长,脸也瘦了,一定吃了不少苦,快歇歇,翠花……初九回来了。”
第二个从屋子里出来的,正是嫂子翠花,翠花也不认识我了,瞪大双眼。
楞了好一会儿,嫂子才扑过来抱紧我:“冤家!你咋才回来,才回来啊!呜呜呜……初九,辛巴……没了,咱们的工厂……完了。”
我说:“我知道,啥都知道,小红已经把啥都告诉我了,嫂子不哭,不哭。”
翠花说:“你回来就好了,二毛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嫂子有希望了。”
翠花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从前,现在,将来,我都是她的主心骨,没有我的存在,嫂子就撑不下去。
爹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先吃饭,吃过饭再谈其他事儿。”
我洗了脸,却没有吃饭,第一件事就是买了很多冥纸,提一瓶子酒,拿一盒烟,上去了仙台山的山坡。
我要祭奠一下辛巴,那是我的好兄弟。
一屁股坐在辛巴的坟墓前,……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噼里啪啦往下掉。
真的心如刀绞,七年了,辛巴当初被红霞从狼洞子里抱回来,在我的家整整生活了七年。
它不仅仅是我的兄弟,朋友,更是我的亲人,跟哥哥在我心里的位置一样。
我看着它一点点长大,教会它各种技能,教会它听懂人话,它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成员。
它还救过小天翼的命,救过我跟香菱的命。大地震的时候不是它,我跟香菱也就砸死了。
辛巴的死让我痛断肝肠,摘心摘肺地疼。
它怎么会喜欢上巧燕?大哥,你可是狼啊,应该喜欢狼,你没资格喜欢人的……。
如果我当初在家,辛巴或许就不会死,我的离开等于间接害死了它。
我觉得它有点蠢,不过蠢得很可爱,最后,能死在巧燕的怀里,它应该是知足的。
我点着一根烟,插在了辛巴的坟头上,然后拿起一瓶红酒,倒在了泥土里。说:“辛巴,你安息吧,对不起,是我改变了你的命运,祸害了你的一生。”
的确,如果当初我没有养它,而是将它放回大自然,或许辛巴的命运又是另一个样子。说不定此刻已经坐上了狼王的宝座。
是我的一意孤行,让它从一条狼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又跟人类产生了感情。
所以,害死它的就是我!
遗憾,愧疚,不舍,疼痛,全部化作泪水,一个劲地流。
没有人想到,我为啥会哭一条狼,哭得还那么伤心。
哭够了,擦干眼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
翠花不知道啥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她问:“找到香菱了没?”
我说:“没,就算找到,她也不会跟我回来,因为她故意躲着我。”
翠花说:“你尽心了,香菱是为了成全咱俩。”
我说:“知道,这丫头早就做好了走的打算,这件事不怪你。”
“那你以后咋办?还会不会去找她?”
我说:“看缘分吧。或许我跟香菱的缘分已经到头了。”
翠花又扑过来,抱上了我,说:“那咱俩的缘分,是不是该开始了?”
我不知道咋回答,或许香菱跟我哥当初一样,都是为了成全我跟翠花。
翠花跟香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他们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
香菱为了心爱的人幸福,一直在付出,倾尽一切,等没有啥可以付出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开。
而翠花却一直在争,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甚至不顾叔嫂之间的伦理。
无所谓谁对谁错,因为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不顾一切的。
至少在我看来,把心爱的人推给别人,这种人是蠢的。
翠花说:“初九咱回吧,厂子俺可以不要,股份可以不要,但不能没有你。”
我轻轻把她推开了,说:“暂时我还不能接受,等我静一静再说。”
两个人相跟着回家,天色已经晚了。
路过打麦场的时候,翠花停住了脚步,女人的呼吸急促起来,心跳加速起来。
抬手一扯,她就把我按倒了,按在了麦秸垛上,又亲又楼。
总之,剩下的几个股东被二毛给缠上了,逮谁问谁。走个迎面,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的股份卖不卖?”
以至于孟哥,江百岸,陶寡妇,瓜妹子跟杏儿对他特别厌烦,再后来,大家甚至都不上班了,躲着他走。
一天晚上,江百岸,孟哥,召集几个寡妇开了个会,会议的地点,是孟哥的家。
江百岸说:“目前,公司的股份就剩下了我们几个,初九不在。剩下的股份绝不能卖给二毛,要不然这小子就无法无天了。”
陶寡妇跟孙桂兰怒道:“死也不给他,这王八蛋,半夜三更乱敲门,打扰老娘造小人,真不是东西!”
翠花沉默了良久,说:“这件事都怪江百岸!”
江百岸问:“我咋了?”
翠花说:“你可是公司的总经理,股份被人收了都不知道,你干啥吃的?”
江百岸只好说:“对不起,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妹妹嫁给了一条狼,我心如刀绞。”
江百岸难辞其咎。按说二毛不会那么容易得逞的。凭着江百岸丰富的经验,一定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可巧燕怪癖的行为的确弄得他焦头烂额,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稍一分神,事情就搞成了这个样子,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
“好吧,我对不起初九,对不起大家,我认错。”
杏儿怒道:“你认错管个毛用?赶紧想办法补救啊。”
江百岸说:“目前补救已经来不及了,二毛这个人城府太深,而且有小赵小李跟秀莲做帮手,我们几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那你说咋办?就看着他这么嚣张?”
江百岸说:“目前能降服二毛的,只有一个人?”
翠花问:“谁?”
“杨初九,把初九请回来,分分钟可以把二毛搞得粉身碎骨,你们不要小看初九,他才是我们这群人里真正的老大。”
孟哥一直没做声,这个时候也点点头说:“百岸说的对,还是把初九请回来吧。完全可以挽回败局。”
于是,当天晚上,孟哥一个电话,打到了L市,我的手机响了。
那时候,我又找了香菱整整五个月,疲惫不堪回到L市。
目前,没有什么比香菱离开更加糟糕的事儿了,工厂的股份被收购,也变得微不足道。所以我接到孟哥电话的时候,没有感到吃惊。
孟哥将村子里的情况对我诉说一遍,最后说:“初九,你回来吧,救救仙台山,救救咱们的公司。”
我躺在床上,只是喔了一声。
“那你啥时候回来?”
我说:“改天。”
“你快点,都火烧屁股了!二毛已经收购了百分之五十一股份,成为了真正的当家人。其他人的股份,也眼看不保,没人禁得住诱惑,因为他给的价格相当高。”
我说:“既然他给的价格高,那就卖给他呗。”
孟哥说:“初九,你发烧了吧?股份卖给他,那你咋办?他会利用我们的股份来压你,到时候你会被挤出公司的。”
我说:“没那么严重,大不了我的股份也给他,就怕他买不起,早晚噎死他!”
“初九你啥意思?”
我说:“没啥意思,你告诉瓜妹子跟杏儿,如果二毛再缠着他们,立刻把股份卖给他。赚钱的事儿,不干是傻逼!!”
“你的意思,让我们把股份出售?”
“是,不单单你们的股份要出手,我的股份早晚也会给他,没办法,他已经把我给逼到了死角。”
“那咱们以后的生意……还怎么做?”
我说:“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就按我说的办。”
孟哥不知道我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只好喔了一声。
电话机旁边一大群人,江百岸,杏儿跟瓜妹子,大东二东都在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杏儿说:“疯了,杨初九疯了!这不等于白白送给二毛一个工厂吗?”
孟哥沉思片刻,说:“初九不像是开玩笑,他一定有自己的主意,既然他让咱们卖,那就卖掉好了。”
几个人一商量,果然决定卖掉了。除了翠花剩下的一成,还有我的百分之二十五,剩下的全部给了二毛。
接下来的几天,开始签约合同,孟哥,杏儿,瓜妹,陶寡妇,包括大东跟二东的股份,全部给了二毛。就这样,二毛收购了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
第二天我没回来,一直拖延了一个礼拜,等到所有人把合同签约完毕,这才回家。
开着摩托车回到村子的时候,正是八月十五左右。早熟的白菜还没上市,夏季的蔬菜刚刚销售完没多久。
一身的沧桑,全村的人几乎都不认识我了。
此刻的我一脸尘土,满脸络腮胡子,风尘仆仆,黑了不少,也瘦了不少。一年多的风餐露宿,将我折磨得体无完肤。
跨下的那辆铃木王摩托车也差点歇菜,一年的时间行程六万多公里,足足绕了地球一圈半。
因为我开摩托车去过青海,到过新疆,穿过内蒙,还去过西双版纳,所有香菱可以到达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
最后一次,眼瞅着抓到了,又被她给跑了。
媳妇儿故意躲着不见,让我心如刀绞,也冷如死灰,几乎丧失了斗志,不得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仙台山。
摩托开回到村子的时候,村里人都在窃窃私语。
“刚才过去的,是不是杨初九?”
“看身影像,看脸盘又不像,初九是小白脸,这人一脸的胡子。”
“没错,就是杨初九回来了,那是他的摩托车,铃木王,四个村子就那么一辆。”
“天哪!想不到他会回来,跟二毛的一战在所难免,大家等着看好戏吧。”
我将摩托车开进家门,停住,到水缸前面舀水洗脸,屋子里的人纷纷扑出。
首先出来的是俺爹俺娘,爹吓一跳:“娃啊,你这是咋了?咋变成了这样?”
娘几乎认不出我了,一下扑过来抱了我的肩膀:“真的是初九?娘瞅瞅?”
我说:“爹,娘,真的是我,你们不认识儿子了?”
娘说:“胡子头发恁长,脸也瘦了,一定吃了不少苦,快歇歇,翠花……初九回来了。”
第二个从屋子里出来的,正是嫂子翠花,翠花也不认识我了,瞪大双眼。
楞了好一会儿,嫂子才扑过来抱紧我:“冤家!你咋才回来,才回来啊!呜呜呜……初九,辛巴……没了,咱们的工厂……完了。”
我说:“我知道,啥都知道,小红已经把啥都告诉我了,嫂子不哭,不哭。”
翠花说:“你回来就好了,二毛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嫂子有希望了。”
翠花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从前,现在,将来,我都是她的主心骨,没有我的存在,嫂子就撑不下去。
爹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先吃饭,吃过饭再谈其他事儿。”
我洗了脸,却没有吃饭,第一件事就是买了很多冥纸,提一瓶子酒,拿一盒烟,上去了仙台山的山坡。
我要祭奠一下辛巴,那是我的好兄弟。
一屁股坐在辛巴的坟墓前,……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噼里啪啦往下掉。
真的心如刀绞,七年了,辛巴当初被红霞从狼洞子里抱回来,在我的家整整生活了七年。
它不仅仅是我的兄弟,朋友,更是我的亲人,跟哥哥在我心里的位置一样。
我看着它一点点长大,教会它各种技能,教会它听懂人话,它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成员。
它还救过小天翼的命,救过我跟香菱的命。大地震的时候不是它,我跟香菱也就砸死了。
辛巴的死让我痛断肝肠,摘心摘肺地疼。
它怎么会喜欢上巧燕?大哥,你可是狼啊,应该喜欢狼,你没资格喜欢人的……。
如果我当初在家,辛巴或许就不会死,我的离开等于间接害死了它。
我觉得它有点蠢,不过蠢得很可爱,最后,能死在巧燕的怀里,它应该是知足的。
我点着一根烟,插在了辛巴的坟头上,然后拿起一瓶红酒,倒在了泥土里。说:“辛巴,你安息吧,对不起,是我改变了你的命运,祸害了你的一生。”
的确,如果当初我没有养它,而是将它放回大自然,或许辛巴的命运又是另一个样子。说不定此刻已经坐上了狼王的宝座。
是我的一意孤行,让它从一条狼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又跟人类产生了感情。
所以,害死它的就是我!
遗憾,愧疚,不舍,疼痛,全部化作泪水,一个劲地流。
没有人想到,我为啥会哭一条狼,哭得还那么伤心。
哭够了,擦干眼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
翠花不知道啥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她问:“找到香菱了没?”
我说:“没,就算找到,她也不会跟我回来,因为她故意躲着我。”
翠花说:“你尽心了,香菱是为了成全咱俩。”
我说:“知道,这丫头早就做好了走的打算,这件事不怪你。”
“那你以后咋办?还会不会去找她?”
我说:“看缘分吧。或许我跟香菱的缘分已经到头了。”
翠花又扑过来,抱上了我,说:“那咱俩的缘分,是不是该开始了?”
我不知道咋回答,或许香菱跟我哥当初一样,都是为了成全我跟翠花。
翠花跟香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他们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
香菱为了心爱的人幸福,一直在付出,倾尽一切,等没有啥可以付出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开。
而翠花却一直在争,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甚至不顾叔嫂之间的伦理。
无所谓谁对谁错,因为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不顾一切的。
至少在我看来,把心爱的人推给别人,这种人是蠢的。
翠花说:“初九咱回吧,厂子俺可以不要,股份可以不要,但不能没有你。”
我轻轻把她推开了,说:“暂时我还不能接受,等我静一静再说。”
两个人相跟着回家,天色已经晚了。
路过打麦场的时候,翠花停住了脚步,女人的呼吸急促起来,心跳加速起来。
抬手一扯,她就把我按倒了,按在了麦秸垛上,又亲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