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有剑自北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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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锦站了起来,吐了口气,然后朝着一重天高手扑杀而去,他手上无剑,但抬手间,就仿佛真有一柄淬血利剑在从他的手中刺出!
一重天高手转头,手上那一次全力出剑不觉停滞下来,他惊异道:“心剑法门?这小子古怪。”
这等手上无剑心中有剑的法门,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没几个练武之人会去修行了,因为起手难,有成果更难,而且在未能大成之时,在武道上也只是大多数人不屑一顾的屠龙之技,看似是大本事,但这种本事在江湖里头却是一点儿作用都没有,若不是真到了一定武学境界,哪个有手上家伙的人会怕一个看上去手上有家伙其实只是心里头有家伙的人呢,心里头的家伙,岂能杀人?
那一重天武人之时微微惊异后便立刻不再有丝毫顾忌,虽然还是有些奇怪于这小子的气机陡然回转,又有了全力以赴的模样,但还是转手一剑。
余锦步子一动,整个人晃开那一剑的锋芒,然后钻入空隙之中,双手齐刺出去!
一重天高手护体气机一顿,后退一步,看着余锦的眼神变了变,这小子的心剑法门原来并不是只是手上若有剑,而是浑体皆是剑,以人作剑,才能够将他的护体气机给打乱,不过尽管如此,这种没啥大用的本事对于他而言还是挥手可破,毕竟人血肉之躯若不是顶尖的修为,根本比不上真正好剑的作用大,刚刚那一下若是一柄绝世好剑,他恐怕早就重伤。
一重天武人摇头道:“若就这点本事,你马上也就是个死人了。”
余锦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一定:“起。”
那短剑自地上凭空而起。
转眼间,一重天武人左肋处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鲜血流出。
一重天武人震惊道:“御剑之术?”
余锦什么都是个半吊子,这一点没得错,读书是,写字是,弹琴是,做饭做菜连半吊子都算不上,被沈寒说了句这在她家乡都是喂猪的东西,当然剑上本事也是一样,那见过两面的老家伙曾经教了他很多种剑中法门,说他无需贪多,精一则一重天,精二精三,便有机会过了普通凡俗武人的那一道墙,看到更为壮阔的风景。但余锦没听老家伙的话,每一样都学了一点,所以才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心剑是个半吊子,打不过人家,全力一击也只是让人家退了一步。
但御剑不一样。
他很适合这个法门,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练上,心中就畅快舒服,比起练其它的法门不知快了几倍。
所以这一剑起,马上建功。
一重天武人沉下面色,不再如同先前那样仅仅是当一场无聊的游戏,而是真正打算认认真真把这个两个经常能弄出些连他都措不及防手段的家伙给赶紧杀死,最快时间,杀死,那个女人不说,是他的必杀目标,那个屡出奇招的小子倒是个大变数,他若是抱着惜才的念头,如此剑胚,他肯定不会杀,但此时的情景也容不下他想什么惜才,起什么留情的念头了,现在那小子不死,用不了十年,也许就是他死,或者不是也许,而是他肯定会死。
余锦凝神,短剑再起。
一重天武人稍稍低身,一股子气机从经脉里头瞬间迸发而出,他整个人化成疾风一般,带着一道剑光朝着余锦而去。这一剑代表了他此时的巅峰剑招,不再如同先前,也不再如同对着那女子时的随手出剑,他这一剑比起女子先前那奇妙一剑毫不逊色,气势上压过了那女子的剑招一头。
余锦看着眼前那道越来越近的剑光,短剑从下往上,划过一条流光,挡在了那剑光的前头,而那剑光熟视无睹,直接以偌大气势破开了短剑的防御,落进了余锦身前三尺。
有鲜血涌出。
余锦该死了,三重天武人对着一重天武人的全力一击,本来就是该死,无论奇招再多,变招再巧,终归是在力道和气势上差了太远,加上这一剑是直刺余锦头颅,他当死,不得不死。
但余锦还没有死。
一重天武人皱了皱眉头,看着他左边肩膀那个血洞,有些不解,但当他看到余锦身边落着的一柄细剑,也就释然,看起来是他在生死关头以全力将那女子手边上的细剑给招了过来,布下了第二道防御,他的出剑被这第二剑挡下,出现了一些斜度,没能直接钻进他的脑袋瓜子里头,而是落进了他的肩膀处,运自己的剑已经是大本事了,而运别人的剑,则根本不是那小子的这个境界能够做到的,应该是那女子与他相交相识有了些莫名缘分,人与剑之间也有了些奇妙的连接,在这种情况下,他才能够运起女子的细剑为自己所用。
一重天武人摇头,看着这个肩膀上鲜血淋漓已经没有再战之力,但眼中依然满是坚定的年轻人,说道:“给你个七八年,要想杀我估计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但很抱歉,我不能给你这个时间。”
余锦笑起来:“用不了七八年,给我四年就够了。”
看着眼前的人一剑落下来,余锦突然有些不解,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明明只是打算在这里做个安安稳稳的生意人,就算赚不到什么大钱也不错,以后给家乡那个枯瘦的教书先生留下的破书院翻修一番,让他在坟里头也能够瞧一瞧自己书院那些小童穿着统一的服装,手里头握着文章,摇头晃脑,书声琅琅,这便是他本来想好的事情,但在这里开了个琴铺子,认识了个冷淡的女子之后,他开始渐渐有了种家的感觉,这感觉就是冬天里的一座大火炉,是雪夜里头的厚实被褥,很好,好得不真实,他本来以为家的味道他这辈子也没什么机会能够体会到了,也许以后成了家有了个孩子会有,但那是太遥远的事情,他在扬州城里头,以前和林堡混在一起,在林堡那儿,他只是感觉到了真朋友的暖和,但没有家的味道。
好不容易有个家的感觉,好不容易,但就这么没了。
他马上就要死掉,而他死掉了之后,沈寒也肯定会死。
他在心里头默默叩问自己,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是会跑,还是会选择留下拼命,但在这个念头刚刚出现之后的一个刹那间,他就明白了,就算回到先前那个脸色惨白衣裳染血的女子敲开他铺子门的时候,他还是会义无反顾选择留下,尽管是再一次无力,然后再一次死掉。
因为那个教书先生死的时候,他没办法救他,教书先生的病藏了太久,已经救不了了,那个时候,教书先生躺在床上,咳得厉害,看到他站在边上,伸手,手臂上骨瘦如柴,青筋毕露。
教书先生眼神有些浑浊,和他说了一句话:“读书人,不在乎自己,可以,不在乎自己的亲人,可以,但不能不在乎那些以后说不定能给天下,能给这世道带来一阵新风的桃李,余锦,我没能给你留下什么,你别怪我。”
后来余锦才知道,教书先生不是不知道自己有疾病缠身,也不是没钱给自己治病,但他却把那些钱用在了给书院里头穷得吃不起饭,但依然想要读书的孩子身上,他是那么想看着那些孩子成材,但最后还是没能看到。
那不是酸腐,而是书生的风骨。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意气,那是为义为情,死则死矣的意气。
而读书人,也有读书人的风骨。
教书先生身形枯槁,站在高处,在小乡村里头,看尽整个天下。
余锦没钱给教书先生买棺材,于是进了扬州城,放弃了去考省试的大好机会,当了个客卿,就是为了能够最快赚到第一笔钱,他从小就没什么家的感觉,爹娘都死得早,所以把这种家的感觉看得比谁都重,这也许也就是沈寒说过的,生死之上的事情。
“对不起。”
剑已近在眉睫,余锦转头看着已经昏迷过去生死不知的沈寒,轻声说了一句。
来年的时候,那桃树种子说不定会发芽吧。
但,那剑在他眼前停住,然后猛地向后回旋,一重天武人将那柄剑双手握紧,面朝北边,眼神之中不仅仅只是先前有过的惊异和紧张,而多了一些不可置信的恐惧,就是恐惧,是面对生死的恐惧。
有剑从北往南,一路而来。
没有人,只有剑。
从北往南,从清虚宫,到扬州小巷。
如果此时有一重天巅峰,已经看到了那更高天地模样的武人举目望去,就可以看到天地间极其罕见的一幅玄妙风景。
那剑隔开了冬风,隔开了滚滚云涌,在天地间留下一道笔直的线。
是天下第一剑。
余锦站了起来,吐了口气,然后朝着一重天高手扑杀而去,他手上无剑,但抬手间,就仿佛真有一柄淬血利剑在从他的手中刺出!
一重天高手转头,手上那一次全力出剑不觉停滞下来,他惊异道:“心剑法门?这小子古怪。”
这等手上无剑心中有剑的法门,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没几个练武之人会去修行了,因为起手难,有成果更难,而且在未能大成之时,在武道上也只是大多数人不屑一顾的屠龙之技,看似是大本事,但这种本事在江湖里头却是一点儿作用都没有,若不是真到了一定武学境界,哪个有手上家伙的人会怕一个看上去手上有家伙其实只是心里头有家伙的人呢,心里头的家伙,岂能杀人?
那一重天武人之时微微惊异后便立刻不再有丝毫顾忌,虽然还是有些奇怪于这小子的气机陡然回转,又有了全力以赴的模样,但还是转手一剑。
余锦步子一动,整个人晃开那一剑的锋芒,然后钻入空隙之中,双手齐刺出去!
一重天高手护体气机一顿,后退一步,看着余锦的眼神变了变,这小子的心剑法门原来并不是只是手上若有剑,而是浑体皆是剑,以人作剑,才能够将他的护体气机给打乱,不过尽管如此,这种没啥大用的本事对于他而言还是挥手可破,毕竟人血肉之躯若不是顶尖的修为,根本比不上真正好剑的作用大,刚刚那一下若是一柄绝世好剑,他恐怕早就重伤。
一重天武人摇头道:“若就这点本事,你马上也就是个死人了。”
余锦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一定:“起。”
那短剑自地上凭空而起。
转眼间,一重天武人左肋处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鲜血流出。
一重天武人震惊道:“御剑之术?”
余锦什么都是个半吊子,这一点没得错,读书是,写字是,弹琴是,做饭做菜连半吊子都算不上,被沈寒说了句这在她家乡都是喂猪的东西,当然剑上本事也是一样,那见过两面的老家伙曾经教了他很多种剑中法门,说他无需贪多,精一则一重天,精二精三,便有机会过了普通凡俗武人的那一道墙,看到更为壮阔的风景。但余锦没听老家伙的话,每一样都学了一点,所以才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心剑是个半吊子,打不过人家,全力一击也只是让人家退了一步。
但御剑不一样。
他很适合这个法门,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练上,心中就畅快舒服,比起练其它的法门不知快了几倍。
所以这一剑起,马上建功。
一重天武人沉下面色,不再如同先前那样仅仅是当一场无聊的游戏,而是真正打算认认真真把这个两个经常能弄出些连他都措不及防手段的家伙给赶紧杀死,最快时间,杀死,那个女人不说,是他的必杀目标,那个屡出奇招的小子倒是个大变数,他若是抱着惜才的念头,如此剑胚,他肯定不会杀,但此时的情景也容不下他想什么惜才,起什么留情的念头了,现在那小子不死,用不了十年,也许就是他死,或者不是也许,而是他肯定会死。
余锦凝神,短剑再起。
一重天武人稍稍低身,一股子气机从经脉里头瞬间迸发而出,他整个人化成疾风一般,带着一道剑光朝着余锦而去。这一剑代表了他此时的巅峰剑招,不再如同先前,也不再如同对着那女子时的随手出剑,他这一剑比起女子先前那奇妙一剑毫不逊色,气势上压过了那女子的剑招一头。
余锦看着眼前那道越来越近的剑光,短剑从下往上,划过一条流光,挡在了那剑光的前头,而那剑光熟视无睹,直接以偌大气势破开了短剑的防御,落进了余锦身前三尺。
有鲜血涌出。
余锦该死了,三重天武人对着一重天武人的全力一击,本来就是该死,无论奇招再多,变招再巧,终归是在力道和气势上差了太远,加上这一剑是直刺余锦头颅,他当死,不得不死。
但余锦还没有死。
一重天武人皱了皱眉头,看着他左边肩膀那个血洞,有些不解,但当他看到余锦身边落着的一柄细剑,也就释然,看起来是他在生死关头以全力将那女子手边上的细剑给招了过来,布下了第二道防御,他的出剑被这第二剑挡下,出现了一些斜度,没能直接钻进他的脑袋瓜子里头,而是落进了他的肩膀处,运自己的剑已经是大本事了,而运别人的剑,则根本不是那小子的这个境界能够做到的,应该是那女子与他相交相识有了些莫名缘分,人与剑之间也有了些奇妙的连接,在这种情况下,他才能够运起女子的细剑为自己所用。
一重天武人摇头,看着这个肩膀上鲜血淋漓已经没有再战之力,但眼中依然满是坚定的年轻人,说道:“给你个七八年,要想杀我估计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但很抱歉,我不能给你这个时间。”
余锦笑起来:“用不了七八年,给我四年就够了。”
看着眼前的人一剑落下来,余锦突然有些不解,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回事,明明只是打算在这里做个安安稳稳的生意人,就算赚不到什么大钱也不错,以后给家乡那个枯瘦的教书先生留下的破书院翻修一番,让他在坟里头也能够瞧一瞧自己书院那些小童穿着统一的服装,手里头握着文章,摇头晃脑,书声琅琅,这便是他本来想好的事情,但在这里开了个琴铺子,认识了个冷淡的女子之后,他开始渐渐有了种家的感觉,这感觉就是冬天里的一座大火炉,是雪夜里头的厚实被褥,很好,好得不真实,他本来以为家的味道他这辈子也没什么机会能够体会到了,也许以后成了家有了个孩子会有,但那是太遥远的事情,他在扬州城里头,以前和林堡混在一起,在林堡那儿,他只是感觉到了真朋友的暖和,但没有家的味道。
好不容易有个家的感觉,好不容易,但就这么没了。
他马上就要死掉,而他死掉了之后,沈寒也肯定会死。
他在心里头默默叩问自己,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是会跑,还是会选择留下拼命,但在这个念头刚刚出现之后的一个刹那间,他就明白了,就算回到先前那个脸色惨白衣裳染血的女子敲开他铺子门的时候,他还是会义无反顾选择留下,尽管是再一次无力,然后再一次死掉。
因为那个教书先生死的时候,他没办法救他,教书先生的病藏了太久,已经救不了了,那个时候,教书先生躺在床上,咳得厉害,看到他站在边上,伸手,手臂上骨瘦如柴,青筋毕露。
教书先生眼神有些浑浊,和他说了一句话:“读书人,不在乎自己,可以,不在乎自己的亲人,可以,但不能不在乎那些以后说不定能给天下,能给这世道带来一阵新风的桃李,余锦,我没能给你留下什么,你别怪我。”
后来余锦才知道,教书先生不是不知道自己有疾病缠身,也不是没钱给自己治病,但他却把那些钱用在了给书院里头穷得吃不起饭,但依然想要读书的孩子身上,他是那么想看着那些孩子成材,但最后还是没能看到。
那不是酸腐,而是书生的风骨。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意气,那是为义为情,死则死矣的意气。
而读书人,也有读书人的风骨。
教书先生身形枯槁,站在高处,在小乡村里头,看尽整个天下。
余锦没钱给教书先生买棺材,于是进了扬州城,放弃了去考省试的大好机会,当了个客卿,就是为了能够最快赚到第一笔钱,他从小就没什么家的感觉,爹娘都死得早,所以把这种家的感觉看得比谁都重,这也许也就是沈寒说过的,生死之上的事情。
“对不起。”
剑已近在眉睫,余锦转头看着已经昏迷过去生死不知的沈寒,轻声说了一句。
来年的时候,那桃树种子说不定会发芽吧。
但,那剑在他眼前停住,然后猛地向后回旋,一重天武人将那柄剑双手握紧,面朝北边,眼神之中不仅仅只是先前有过的惊异和紧张,而多了一些不可置信的恐惧,就是恐惧,是面对生死的恐惧。
有剑从北往南,一路而来。
没有人,只有剑。
从北往南,从清虚宫,到扬州小巷。
如果此时有一重天巅峰,已经看到了那更高天地模样的武人举目望去,就可以看到天地间极其罕见的一幅玄妙风景。
那剑隔开了冬风,隔开了滚滚云涌,在天地间留下一道笔直的线。
是天下第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