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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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顺利从大学毕业的学生,都经受过英语十几年的摧残。
有人嘴上喊着“身为爱国青年我要誓死抵抗鸟语”,然而,不学是不可能的,英语的地位可是和语文、数学齐平的,中考,高考,乃至考研,这都是不能绕过去的一座大山。
最过分的是,就连考个注册会计师,英语都占了不少分值。
没得到空间门之前,金小楼一直在持之以恒地学英语,就是不想让自己十年内来花费在英语上的心血付诸东流。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上学的时候那么努力都做不到跟外国人对话,毕业后这有一搭没一搭的学习又能顶什么用呢?
现在,她不由庆幸自己的坚持,因为她已经下定决心攻克这个难关了。
旁听过深海科技与红杉资本的谈判后,金小楼痛定思痛,发觉英语确实是项不可或缺的技能,必须给捡起来。
英语这东西,她辛辛苦苦呕心沥血地学习了十几年,但离和外国人正常交流还远得很,概因中国教的都是哑巴英语。
不过现在她找到了解决方法。
异世界科研所里有两个从事光伏研究的美国教授,一个叫道格教授,一个叫凯特教授,为了脸盲症的自己方便记忆,金小楼默念了十遍的“dogandcat”。
经过军部的百般蹂|躏,道格教授和凯特教授早已失了锐气,安安分分地上班赚钱,踩着点上班,再踩着点下班,既不积极,也不消极。
金小楼给他们送了点自制的五香腊肉作礼物,就收到了他们的热情对待。
道格和凯特也是倒霉,他们不过是到中国捞点研究经费而已,哪想就碰到了这种堪比行星撞地球的大灾难。
祖国是回不去了,就只能继续在新政权手底下混日子。
可是军部手下不好混啊,还好他们有点真才实学,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所需,下班后还可以去夜店找几个母国的同胞倾诉一下思乡之苦。
英语对话的最佳方式就是生活在一个纯英语环境。
你天天耳朵里听到的是英语,说出口的也是英语,长此以往,英语对话还不是手到擒来。她的词汇量积累得挺多的,学习起来肯定更快。
金小楼在中海大学读书时,学校也有不少外国留学生,也有不少类似于英语角的社团,她去参加了一两次之后就弃了。
虽然她有一个学英语的心,奈何英语角的中国人是外国人的十来倍,每次和校友用英语对话都有一种淡淡的羞耻感。
现在直接和外国人用英语说话,倒是没有那种羞耻感。
奈何金小楼的英语实在太蹩脚,道格教授忍不住道,“金助理,我的中文很好,不需要用英语对话。”
金小楼用蹩脚的英语继续道:“我知道,我想学英语。”
道格教授也用英语回道:“美国离这里万里之遥,恐怕有生之年都无法回到故乡,你学英语有什么用呢?”
这句话的词汇量有点大,而且美式英语和教学用的英语不大相同,金小楼表示她没听懂。
道格教授用中文说了一遍,“美国很远,我们都去不了,学英语没用。”
金小楼用英文道:“我只想学英语。”不管有没有用都要学用英语怎么说来着?
高中毕业以后,都没人督促她背课文,她的英语口语水平也每况愈下啊。
一边跟着道格和凯特学英语、一边还要给他们的实验打下手真的很累,而且脑细胞死得特别快,金小楼撑了一个上午,感觉自己的状态有点差,经常走神,干脆光明正大地翘班。
从科研所出来后,金小楼直接去了中心物资调换所,准备买点古董,却被告之,物资调换所回收的古董,一律交到了博物馆,保留人类文明,不会对外出售。
还蛮有文化保护意识的嘛,不过就苦了她了。
金小楼回到小别墅,吃了块自制的三明治,就把车开了出来,去南城门寻找卖给她鸡血石印章、铜钱雕母、翡翠戒指的周老先生,顺便练习下车技。
作为新手,她开车还不是很熟练,现在在异世界刚好可以练练,省得一不小心出了车祸。
不得不说,有了车子,整个人的在异世界的安全感就提升了一大截,不用担心随时被神出鬼没的变异生物袭击。
宽敞的十车道大马路上,许多车辆急速地行驶着,完全无视了交通规则。金小楼入乡随俗,也加快了车速。
估摸着再开几个小时,她就能改掉在现实世界龟速行驶的习惯了。
这天,金小楼把车一直开到了内南城的城门口。
靠近南城门的地方,易翡仍然靠着电线杆拨弄吉他。
金小楼降下车窗,远远地看着昔日的天王巨星。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易翡,她都感觉很悲伤。
有个名人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
如果此时电线杆下坐着的只是一个瘦巴巴脏兮兮的流浪汉,金小楼可能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可现在电线杆下坐着的是易翡,他有着逆天的颜值,他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天王巨星,他应该站在在星光闪耀的舞台上,而不是拖着一条残腿,倚坐在光秃秃的电线杆下面。
金小楼在易翡面前蹲了下来,把十枚银元依次慢慢放进了吉他盒
易翡问道:“你要听什么歌。”
金小楼摇了摇头,“我不想听歌。”上次被易翡的歌声迷惑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她不想再经历一次。
易翡低垂下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那你要什么?”
这小弱受的范儿,金小楼实在hold不住,连忙道,“我不要什么,就是钱多花不出去,再见。”
“林娇过得好么?”
“什么?”金小楼停住了脚步。
易翡重复道:“林娇她过得好么?”
金小楼:“你怎么知道我见过林娇。”
易翡:“你在叶良辰的车里,我见过。”
“我只见过她一面,林娇她……”金小楼顿了顿,“你想听真话吗?”
易翡:“这是自然,无论她过得好与不好,我都能接受。”
“那天她穿着纯白色的裙子,披着一个白色动物毛皮镶边的披风……”金小楼从脑海深处把自己对林娇浅薄的记忆全都挖了出来。
易翡的眼里藏着深沉的悲痛与绝望,“除了演戏的时候,她从来不穿白色的衣服,也从来不会哭。她喜欢笑,喜欢打篮球,生气了也不会撒娇,只会去砸沙袋。”
金小楼很怀疑,他说的林娇,是她见过的那个林娇么?
在她的印象里,林娇是一朵弱不胜衣的小白花,那一双眸,欲泣还诉,就连声音都是柔弱的,分明是个对叶良辰爱得不能自拔的苦情戏女主形象。
易翡:“你能帮我个忙么?”
金小楼:“什么忙?”
易翡:“麻烦你替我传一句话,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每一个顺利从大学毕业的学生,都经受过英语十几年的摧残。
有人嘴上喊着“身为爱国青年我要誓死抵抗鸟语”,然而,不学是不可能的,英语的地位可是和语文、数学齐平的,中考,高考,乃至考研,这都是不能绕过去的一座大山。
最过分的是,就连考个注册会计师,英语都占了不少分值。
没得到空间门之前,金小楼一直在持之以恒地学英语,就是不想让自己十年内来花费在英语上的心血付诸东流。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上学的时候那么努力都做不到跟外国人对话,毕业后这有一搭没一搭的学习又能顶什么用呢?
现在,她不由庆幸自己的坚持,因为她已经下定决心攻克这个难关了。
旁听过深海科技与红杉资本的谈判后,金小楼痛定思痛,发觉英语确实是项不可或缺的技能,必须给捡起来。
英语这东西,她辛辛苦苦呕心沥血地学习了十几年,但离和外国人正常交流还远得很,概因中国教的都是哑巴英语。
不过现在她找到了解决方法。
异世界科研所里有两个从事光伏研究的美国教授,一个叫道格教授,一个叫凯特教授,为了脸盲症的自己方便记忆,金小楼默念了十遍的“dogandcat”。
经过军部的百般蹂|躏,道格教授和凯特教授早已失了锐气,安安分分地上班赚钱,踩着点上班,再踩着点下班,既不积极,也不消极。
金小楼给他们送了点自制的五香腊肉作礼物,就收到了他们的热情对待。
道格和凯特也是倒霉,他们不过是到中国捞点研究经费而已,哪想就碰到了这种堪比行星撞地球的大灾难。
祖国是回不去了,就只能继续在新政权手底下混日子。
可是军部手下不好混啊,还好他们有点真才实学,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所需,下班后还可以去夜店找几个母国的同胞倾诉一下思乡之苦。
英语对话的最佳方式就是生活在一个纯英语环境。
你天天耳朵里听到的是英语,说出口的也是英语,长此以往,英语对话还不是手到擒来。她的词汇量积累得挺多的,学习起来肯定更快。
金小楼在中海大学读书时,学校也有不少外国留学生,也有不少类似于英语角的社团,她去参加了一两次之后就弃了。
虽然她有一个学英语的心,奈何英语角的中国人是外国人的十来倍,每次和校友用英语对话都有一种淡淡的羞耻感。
现在直接和外国人用英语说话,倒是没有那种羞耻感。
奈何金小楼的英语实在太蹩脚,道格教授忍不住道,“金助理,我的中文很好,不需要用英语对话。”
金小楼用蹩脚的英语继续道:“我知道,我想学英语。”
道格教授也用英语回道:“美国离这里万里之遥,恐怕有生之年都无法回到故乡,你学英语有什么用呢?”
这句话的词汇量有点大,而且美式英语和教学用的英语不大相同,金小楼表示她没听懂。
道格教授用中文说了一遍,“美国很远,我们都去不了,学英语没用。”
金小楼用英文道:“我只想学英语。”不管有没有用都要学用英语怎么说来着?
高中毕业以后,都没人督促她背课文,她的英语口语水平也每况愈下啊。
一边跟着道格和凯特学英语、一边还要给他们的实验打下手真的很累,而且脑细胞死得特别快,金小楼撑了一个上午,感觉自己的状态有点差,经常走神,干脆光明正大地翘班。
从科研所出来后,金小楼直接去了中心物资调换所,准备买点古董,却被告之,物资调换所回收的古董,一律交到了博物馆,保留人类文明,不会对外出售。
还蛮有文化保护意识的嘛,不过就苦了她了。
金小楼回到小别墅,吃了块自制的三明治,就把车开了出来,去南城门寻找卖给她鸡血石印章、铜钱雕母、翡翠戒指的周老先生,顺便练习下车技。
作为新手,她开车还不是很熟练,现在在异世界刚好可以练练,省得一不小心出了车祸。
不得不说,有了车子,整个人的在异世界的安全感就提升了一大截,不用担心随时被神出鬼没的变异生物袭击。
宽敞的十车道大马路上,许多车辆急速地行驶着,完全无视了交通规则。金小楼入乡随俗,也加快了车速。
估摸着再开几个小时,她就能改掉在现实世界龟速行驶的习惯了。
这天,金小楼把车一直开到了内南城的城门口。
靠近南城门的地方,易翡仍然靠着电线杆拨弄吉他。
金小楼降下车窗,远远地看着昔日的天王巨星。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易翡,她都感觉很悲伤。
有个名人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
如果此时电线杆下坐着的只是一个瘦巴巴脏兮兮的流浪汉,金小楼可能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可现在电线杆下坐着的是易翡,他有着逆天的颜值,他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天王巨星,他应该站在在星光闪耀的舞台上,而不是拖着一条残腿,倚坐在光秃秃的电线杆下面。
金小楼在易翡面前蹲了下来,把十枚银元依次慢慢放进了吉他盒
易翡问道:“你要听什么歌。”
金小楼摇了摇头,“我不想听歌。”上次被易翡的歌声迷惑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她不想再经历一次。
易翡低垂下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那你要什么?”
这小弱受的范儿,金小楼实在hold不住,连忙道,“我不要什么,就是钱多花不出去,再见。”
“林娇过得好么?”
“什么?”金小楼停住了脚步。
易翡重复道:“林娇她过得好么?”
金小楼:“你怎么知道我见过林娇。”
易翡:“你在叶良辰的车里,我见过。”
“我只见过她一面,林娇她……”金小楼顿了顿,“你想听真话吗?”
易翡:“这是自然,无论她过得好与不好,我都能接受。”
“那天她穿着纯白色的裙子,披着一个白色动物毛皮镶边的披风……”金小楼从脑海深处把自己对林娇浅薄的记忆全都挖了出来。
易翡的眼里藏着深沉的悲痛与绝望,“除了演戏的时候,她从来不穿白色的衣服,也从来不会哭。她喜欢笑,喜欢打篮球,生气了也不会撒娇,只会去砸沙袋。”
金小楼很怀疑,他说的林娇,是她见过的那个林娇么?
在她的印象里,林娇是一朵弱不胜衣的小白花,那一双眸,欲泣还诉,就连声音都是柔弱的,分明是个对叶良辰爱得不能自拔的苦情戏女主形象。
易翡:“你能帮我个忙么?”
金小楼:“什么忙?”
易翡:“麻烦你替我传一句话,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