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家女_分节阅读_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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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查过她的来历吧?”我需要他亲口证实心中猜想。
“没错。她是凤家一个女管家的孩子,叫……”他突然了悟,“你是菲儿的……”
“花想容。”我又想哭了,“我们是童年的玩伴。”
菲儿真的就是想容啊!小时候她长得漂亮,现在更美了。她仍然善良,仍然爱吃巧克力冰激凌,仍然还天真。
“她很喜欢跳舞。我们分开的那年,她已经是芭蕾舞班上最出色的学员了。她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专业舞者。我看她现在的样子好像不跳了,是你不允许吗?”我侧过头,看着窗外飞驰的风景。
“她的腿折过,因为拖太久才治,最多恢复到正常行走,跳舞就不行了。”他面前的女孩双手放在膝盖上,将白裙揪得死紧。她的侧面苍白,试图掩藏难以言喻的悲痛。
“她刚到你那里的时候,还好吗?”我下决心般正面看着红龙,“别骗我。”
“她全身是伤,有些地方溃烂,有些地方骨头断了,常常发高烧,说胡话,好几次休克,连医生都要放弃了。后来,身上的伤好了,却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哭,或者发呆,而且整夜整夜不睡觉,也不好好吃东西。有时候翻箱倒柜,好像在找什么,嘴里叨叨几个字。没人知道她说什么,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他的眼神哀悯,“阿鸿——她说得是这两个字。阿鸿,原来是你。”
我哭了,因为眼泪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她们蜂拥而出,哪怕知道出来后生命就终止,也宁愿成就哀伤的宣泄。
“都过去了。”他想递过去一方手帕,却最终没动。
“还好……她有你。”我哽咽。如今全心全意感谢他,只为想容。“可……她为什么……不记得我。”
“心理医生认为她既然无法从过往中走来,就只能依赖深度催眠覆盖痛苦的记忆。否则,她会死。”他看她泪眼朦胧,却聚精会神听每个字。“她被修改记忆之后,性格变得内向,但不再抗拒人接近,慢慢变成了今天这样。但是,这种催眠有时间限制,本来差不多是十年。”
“本来?”我忘了哭,“你是说她的记忆要恢复了?”
“哮喘发作之后,她开始间歇性头疼。睡觉时,常常冒冷汗,甚至警醒。我和心理医生说了症状,他说当她接触到以前的人或物,记忆可能提前恢复。”他知道了令菲儿记忆混乱的主因。
我想到那天,我看到她腕间的燃凤,而她还念“云想衣裳花想容”。应该是那时候吧。我非常后悔。她这样子恢复记忆怎么行?我只是听强仇那个混蛋说,就承受不住了。那么敏感纤细的想容如何受得了?我心思百转千折,谨慎得想了又想,终于做出决定。
“红龙,拜托你。”我很认真得说,“再次锁住那段记忆吧。”
他先是瞪着我,然后苦笑了出来,“是啊,她还小呢。可是,你甘心吗?费尽力气,搞垮了洛神之舟,难道不是为了她复仇?”他想到她的本事,暗自赞赏。
“我以为她死了,可她活着,还过得很好。现在仇也报了,伤害过她的人或死或废。她想不起过去又怎样?她还有现在,还有未来,还有你。”是的,只要想容过得好,我从此放心。
车停了,在我们交谈的时候,到了目的地。我去开车门,准备结束这场对话。
“等等。”手被红龙拉住,手腕上一凉,他帮我戴上金色燃凤。“菲儿说,你朋友的东西,由你保存比较好。”
我原本想把燃凤让红龙带给想容,做个纪念。仔细一想,打消这个念头。我问红龙要过纸笔,写下了想容妈妈疗养院的地址。
“如果记忆还能修改,至少让她记得自己的母亲。她失踪了六年,花姨疯了六年。只要安排得当,可以两全其美。不过这个决定由你来做。”我推门下车。“红龙,好好爱她。或许有一天,因为你的爱,她能勇敢面对一切,而我和她的友谊可以继续。”
走了几步,我回头。红龙站在车门边看我,凤凰叶般的眼睛凝神静气,身形一如当初狂放。这个重承诺,如火一般的男子,我深信,有他,她此生幸福。
“菲儿,芳菲。”我笑着对他说。轻转手腕,叮铃叮铃。“燃凤归主,从此世上没有想容。”
他向我微微点头,钻进车里,走了。
我迎向鸣池和踏歌,朝机场大厅走去。轻哼着最爱的曲子,心情涤荡在满天云彩之上。
别了,飞舞的想容,
别了,率性的青春,
别了,我的年少轻狂。
(第一卷终)
第五十六章 乍暖
更新时间2010-4-25 20:45:42 字数:2755
落到这步田地,我自己是怎么也搞不太明白的。这里不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也不是干涸的广大平原。即使天很黑,山的轮廓仍然清晰,树的影子仍然密集,脚下的路修得十分平坦。虽然身处在偏远小城的郊区,可因为是观光城市,游客很多,基础设施建设一流。那么谁能告诉我,明明晚上十点都不到,大路上车不多,但也不是没有,为什么我想拦部顺风车就这么难?
世道险恶?没错!人心不古?也没错!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过是个青春亮丽,白体恤配牛仔裤,背着和我人齐高的登山包,一个单纯的自助旅行者而已。自助,懂吗?身无分文,边旅行边赚钱,边赚钱边旅行。有钱的时候住住小旅社,没钱的时候搭搭顺风车。今天在这个城市,明天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这样的旅途,如果缺少了热情的帮助者,就会像我现在一样,站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马路边,吃灰。其实要不是之前搭的卡车突然抛锚,而我看错地图,以为不多远就有休息的加油站,我还不至于惨到又饿又累。
当我摆出很潇洒的手势和身姿去拦截第九十九部车子,接着马上遭受了第九十九次的败绩之后,决定改变策略。不就是露露胳膊秀秀腿吗?豁出去了我!
很快第一百部车子开过来。我打算挽起袖子,却发现穿得是短袖。我要抬美腿,牛仔裤紧身的那种,包得密不透风。我可不想等一百零一部,立刻冲到车道上,成大字型岔开手脚。还就不信,他能从我身上压过去?
我其实很紧张。电影里不常演么?车子要么直接撞飞人,要么挨着膝盖一分不多。结果是那辆车开始减速,最后停在我前方五六米。非常安全的距离。车灯晃眼,我根本看不见里面的人。但我吁口气,朝车子走去,心想终于能坐下来好好休息。谁知,那车子突然发动,轮胎一转,往旁边车道换。虽然没料到,好在我动作敏捷,往那边车道一堵。这回车子如我所愿,紧着膝盖停了。反射性地,我向后跳一步,眼睛看到驾驶座上的人。
一个男人,大约二十六七,白衬衫,中规中距打着蓝白纹宽领带,袖扣在车灯反射下闪着银光。他皱着眉头,神情不悦,看我如同一只恼人的小苍蝇。
我在他的目光中卸下身后大行囊,放在车轮前面,自己走过去,敲敲车窗。他想要跑,得压过我的行李。这招有些无赖,加上第一次用,我很脸红,可为了热被窝和食物,顾不了那么多。人们怎么说来着?对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不至于贪心到撑死,但也不要饿死。
男人并不想放下车窗,我锲而不舍敲了五分钟有余,他才不情愿得打开一条小缝,脸上布满阴霾。他不吭声,只能继续由我来。
“先生,能载我一程吗?”我微微笑,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好人。当然,我本来就是好人。
“不能。”他一下就拒绝,想要关窗,却发现我的手指扒在上面,还印了指纹。他的脸快皱成抹布。
“先生,很顺路的。”我抱持亲善的态度。
“不顺路。”他语气仍然硬邦邦。
“我还没说去哪里,你就知道不顺了?”我问。
“你也不知道我去哪里,你又说顺路?”他冷冷回答。果然不是好蒙的主。
“这附近统共一条路,直直下去就是维市。我想去机场,不过那里要出市区,还真不好说你顺不顺路。所以一到市区,我就下车,决不添麻烦。”我功课做好了,才敢逢车就拦。
“我的车不搭陌生人。”他调头只看前面大路,“放手,还有,把你的东西拿走。”他的侧面在对面来的车灯中时明时暗,轮廓分明,眼睛深邃,鼻梁高挺,长得不错。
“拜托了。这么晚,一个女孩子在马路上很危险的。我保证上车后当隐形人,你不会感到我的存在。”我本来只是手指头扒着窗沿,现在另一只手掌拍上车窗。
他脸色更难看了,恨不得下车赶人。车后喇叭乱响,因为他的车埂在路中间,阻碍了交通。他从来不喜欢热闹,却一下子被吵得头昏脑胀。等他清醒过来时,车恢复了行驶,而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坐在他旁边,后面座位上放着超大的行李。后照镜里,行李很旧,脏兮兮得看不出颜色,他只觉得刺目。那个女人穿得还算整洁,可是身上发出一种难闻的味道,令他鼻子敏感。恨不得连人带东西赶下去,再赶紧找个地方洗车。
我很聪明得不出声,乖乖坐在旁边,不去惹他,只用眼珠子偷偷转着,看他的车。居然是保时捷,簇新簇新的。我很想去试试音响效果,可一看他刻板着的凶脸,立刻湮灭了志气。我决定还是睡觉好了。他身上的衣服看似朴实,却是上好的料子,手工缝制,那对袖扣还是宝石蓝的呢,又开这样的车子,不可能会趁我睡着卖了我吧。我看人还是挺准的。可是我的头才碰到玻璃,他竟然开口说话了。
“除了你屁股下的座椅,最好哪里都别碰。”他一手驾车,一手翻出一条白色手帕,“把刚才你脑袋碰到的地方擦干净。”
我像发现了怪物般瞪着他好一会儿,“你有洁癖?”我说车里那么干净,看不到杂物。原以为是新车,谁晓得根本是它的主人有洁癖。
“我没有洁癖。”他不过喜欢干净,“但也不想臭烘烘的东西弄脏车子。”
“臭烘烘?你在说我吗?不会呀,我今天下午出发前才洗头洗澡。”我好歹是个女的,怎么能任他污蔑。“不信,你闻。”我把脑袋往他跟前凑,将名声捍卫到底。
他赶忙拿着手帕往我头上扣,大手一推,不让靠近。我看他的样子不像故意贬低,抓了把头发,放在鼻子边嗅嗅。
“咦,还真有味道。”我突然想起来,“啊,一定是之前我搭的那辆卡车,可能是装羊或者装牛的。我说那时候在后面怎么感觉不太对呢。”
他的眼神如果是刀的话,我大概已经变千疮百孔的了。
“要不,待会儿如果有加油站,我找个地方洗洗再走?”我随便提个建议。
他什么也不说,不过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在车里乱窜,我的长发狂舞,几秒钟让我变成了疯子。我寄人篱下,有苦难言,看他一头短发在风里却更加有型,只能咽咽口水,干羡慕的份。
不知道老天爷听了我的祈求还是他的,很快一个小小的加油站出现在路边。
“就是这里,就是这里。”我很兴奋,“我看地图上距离也不远,还想靠走的,原来要开这么久才到,还能吃一顿热的。好在遇到你。”双手合十,两眼发光,朝他膜拜。
他本来不会停,油箱大半满,可以直接开进市区。可手上的方向盘轻轻打转,车子已经开了进去。不错,是个好机会。等她进去洗澡,他只要把行李拖出车,就能走人。一想到这儿,心情不由大好,对她套近乎的方式不完全忽视。
我看他脸色阴转晴,以为他也饿了,“我先进去看看有没有更衣室,要是有的话,洗完澡再出来帮你买东西吃。你要吃什么?这种便利店,大概只有简单的食物。”
“无所谓。”他听我还考虑到他的那份,目光扫过我。
我下车跑到后车座拿了换洗衣物,冲他招招手,跑进店里。加油站的灯光不很明亮,因此我看不见他微微扯开的嘴角,邪恶得很。他很有耐心。店员告诉我后面有间小小更衣室,我透过玻璃,比手划脚告诉他时,他就抱着双臂,一直靠在车上,看我。我想,他一定属于面恶心善那类人。
等我洗完澡,换好衣服,在货架上看了半天,走到店门口,决定喊他自己来挑食物时,只有空荡荡的车位和两部加油机,我的登山包孤零零被遗弃在加油机前,哪里还有那个男人和车子的影子。
秋风卷,落叶无奈。偶尔呼啸而过的车,打破满山的静谧。
第五十七章 还寒
应该查过她的来历吧?”我需要他亲口证实心中猜想。
“没错。她是凤家一个女管家的孩子,叫……”他突然了悟,“你是菲儿的……”
“花想容。”我又想哭了,“我们是童年的玩伴。”
菲儿真的就是想容啊!小时候她长得漂亮,现在更美了。她仍然善良,仍然爱吃巧克力冰激凌,仍然还天真。
“她很喜欢跳舞。我们分开的那年,她已经是芭蕾舞班上最出色的学员了。她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专业舞者。我看她现在的样子好像不跳了,是你不允许吗?”我侧过头,看着窗外飞驰的风景。
“她的腿折过,因为拖太久才治,最多恢复到正常行走,跳舞就不行了。”他面前的女孩双手放在膝盖上,将白裙揪得死紧。她的侧面苍白,试图掩藏难以言喻的悲痛。
“她刚到你那里的时候,还好吗?”我下决心般正面看着红龙,“别骗我。”
“她全身是伤,有些地方溃烂,有些地方骨头断了,常常发高烧,说胡话,好几次休克,连医生都要放弃了。后来,身上的伤好了,却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哭,或者发呆,而且整夜整夜不睡觉,也不好好吃东西。有时候翻箱倒柜,好像在找什么,嘴里叨叨几个字。没人知道她说什么,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他的眼神哀悯,“阿鸿——她说得是这两个字。阿鸿,原来是你。”
我哭了,因为眼泪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她们蜂拥而出,哪怕知道出来后生命就终止,也宁愿成就哀伤的宣泄。
“都过去了。”他想递过去一方手帕,却最终没动。
“还好……她有你。”我哽咽。如今全心全意感谢他,只为想容。“可……她为什么……不记得我。”
“心理医生认为她既然无法从过往中走来,就只能依赖深度催眠覆盖痛苦的记忆。否则,她会死。”他看她泪眼朦胧,却聚精会神听每个字。“她被修改记忆之后,性格变得内向,但不再抗拒人接近,慢慢变成了今天这样。但是,这种催眠有时间限制,本来差不多是十年。”
“本来?”我忘了哭,“你是说她的记忆要恢复了?”
“哮喘发作之后,她开始间歇性头疼。睡觉时,常常冒冷汗,甚至警醒。我和心理医生说了症状,他说当她接触到以前的人或物,记忆可能提前恢复。”他知道了令菲儿记忆混乱的主因。
我想到那天,我看到她腕间的燃凤,而她还念“云想衣裳花想容”。应该是那时候吧。我非常后悔。她这样子恢复记忆怎么行?我只是听强仇那个混蛋说,就承受不住了。那么敏感纤细的想容如何受得了?我心思百转千折,谨慎得想了又想,终于做出决定。
“红龙,拜托你。”我很认真得说,“再次锁住那段记忆吧。”
他先是瞪着我,然后苦笑了出来,“是啊,她还小呢。可是,你甘心吗?费尽力气,搞垮了洛神之舟,难道不是为了她复仇?”他想到她的本事,暗自赞赏。
“我以为她死了,可她活着,还过得很好。现在仇也报了,伤害过她的人或死或废。她想不起过去又怎样?她还有现在,还有未来,还有你。”是的,只要想容过得好,我从此放心。
车停了,在我们交谈的时候,到了目的地。我去开车门,准备结束这场对话。
“等等。”手被红龙拉住,手腕上一凉,他帮我戴上金色燃凤。“菲儿说,你朋友的东西,由你保存比较好。”
我原本想把燃凤让红龙带给想容,做个纪念。仔细一想,打消这个念头。我问红龙要过纸笔,写下了想容妈妈疗养院的地址。
“如果记忆还能修改,至少让她记得自己的母亲。她失踪了六年,花姨疯了六年。只要安排得当,可以两全其美。不过这个决定由你来做。”我推门下车。“红龙,好好爱她。或许有一天,因为你的爱,她能勇敢面对一切,而我和她的友谊可以继续。”
走了几步,我回头。红龙站在车门边看我,凤凰叶般的眼睛凝神静气,身形一如当初狂放。这个重承诺,如火一般的男子,我深信,有他,她此生幸福。
“菲儿,芳菲。”我笑着对他说。轻转手腕,叮铃叮铃。“燃凤归主,从此世上没有想容。”
他向我微微点头,钻进车里,走了。
我迎向鸣池和踏歌,朝机场大厅走去。轻哼着最爱的曲子,心情涤荡在满天云彩之上。
别了,飞舞的想容,
别了,率性的青春,
别了,我的年少轻狂。
(第一卷终)
第五十六章 乍暖
更新时间2010-4-25 20:45:42 字数:2755
落到这步田地,我自己是怎么也搞不太明白的。这里不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也不是干涸的广大平原。即使天很黑,山的轮廓仍然清晰,树的影子仍然密集,脚下的路修得十分平坦。虽然身处在偏远小城的郊区,可因为是观光城市,游客很多,基础设施建设一流。那么谁能告诉我,明明晚上十点都不到,大路上车不多,但也不是没有,为什么我想拦部顺风车就这么难?
世道险恶?没错!人心不古?也没错!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过是个青春亮丽,白体恤配牛仔裤,背着和我人齐高的登山包,一个单纯的自助旅行者而已。自助,懂吗?身无分文,边旅行边赚钱,边赚钱边旅行。有钱的时候住住小旅社,没钱的时候搭搭顺风车。今天在这个城市,明天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这样的旅途,如果缺少了热情的帮助者,就会像我现在一样,站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马路边,吃灰。其实要不是之前搭的卡车突然抛锚,而我看错地图,以为不多远就有休息的加油站,我还不至于惨到又饿又累。
当我摆出很潇洒的手势和身姿去拦截第九十九部车子,接着马上遭受了第九十九次的败绩之后,决定改变策略。不就是露露胳膊秀秀腿吗?豁出去了我!
很快第一百部车子开过来。我打算挽起袖子,却发现穿得是短袖。我要抬美腿,牛仔裤紧身的那种,包得密不透风。我可不想等一百零一部,立刻冲到车道上,成大字型岔开手脚。还就不信,他能从我身上压过去?
我其实很紧张。电影里不常演么?车子要么直接撞飞人,要么挨着膝盖一分不多。结果是那辆车开始减速,最后停在我前方五六米。非常安全的距离。车灯晃眼,我根本看不见里面的人。但我吁口气,朝车子走去,心想终于能坐下来好好休息。谁知,那车子突然发动,轮胎一转,往旁边车道换。虽然没料到,好在我动作敏捷,往那边车道一堵。这回车子如我所愿,紧着膝盖停了。反射性地,我向后跳一步,眼睛看到驾驶座上的人。
一个男人,大约二十六七,白衬衫,中规中距打着蓝白纹宽领带,袖扣在车灯反射下闪着银光。他皱着眉头,神情不悦,看我如同一只恼人的小苍蝇。
我在他的目光中卸下身后大行囊,放在车轮前面,自己走过去,敲敲车窗。他想要跑,得压过我的行李。这招有些无赖,加上第一次用,我很脸红,可为了热被窝和食物,顾不了那么多。人们怎么说来着?对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不至于贪心到撑死,但也不要饿死。
男人并不想放下车窗,我锲而不舍敲了五分钟有余,他才不情愿得打开一条小缝,脸上布满阴霾。他不吭声,只能继续由我来。
“先生,能载我一程吗?”我微微笑,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好人。当然,我本来就是好人。
“不能。”他一下就拒绝,想要关窗,却发现我的手指扒在上面,还印了指纹。他的脸快皱成抹布。
“先生,很顺路的。”我抱持亲善的态度。
“不顺路。”他语气仍然硬邦邦。
“我还没说去哪里,你就知道不顺了?”我问。
“你也不知道我去哪里,你又说顺路?”他冷冷回答。果然不是好蒙的主。
“这附近统共一条路,直直下去就是维市。我想去机场,不过那里要出市区,还真不好说你顺不顺路。所以一到市区,我就下车,决不添麻烦。”我功课做好了,才敢逢车就拦。
“我的车不搭陌生人。”他调头只看前面大路,“放手,还有,把你的东西拿走。”他的侧面在对面来的车灯中时明时暗,轮廓分明,眼睛深邃,鼻梁高挺,长得不错。
“拜托了。这么晚,一个女孩子在马路上很危险的。我保证上车后当隐形人,你不会感到我的存在。”我本来只是手指头扒着窗沿,现在另一只手掌拍上车窗。
他脸色更难看了,恨不得下车赶人。车后喇叭乱响,因为他的车埂在路中间,阻碍了交通。他从来不喜欢热闹,却一下子被吵得头昏脑胀。等他清醒过来时,车恢复了行驶,而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坐在他旁边,后面座位上放着超大的行李。后照镜里,行李很旧,脏兮兮得看不出颜色,他只觉得刺目。那个女人穿得还算整洁,可是身上发出一种难闻的味道,令他鼻子敏感。恨不得连人带东西赶下去,再赶紧找个地方洗车。
我很聪明得不出声,乖乖坐在旁边,不去惹他,只用眼珠子偷偷转着,看他的车。居然是保时捷,簇新簇新的。我很想去试试音响效果,可一看他刻板着的凶脸,立刻湮灭了志气。我决定还是睡觉好了。他身上的衣服看似朴实,却是上好的料子,手工缝制,那对袖扣还是宝石蓝的呢,又开这样的车子,不可能会趁我睡着卖了我吧。我看人还是挺准的。可是我的头才碰到玻璃,他竟然开口说话了。
“除了你屁股下的座椅,最好哪里都别碰。”他一手驾车,一手翻出一条白色手帕,“把刚才你脑袋碰到的地方擦干净。”
我像发现了怪物般瞪着他好一会儿,“你有洁癖?”我说车里那么干净,看不到杂物。原以为是新车,谁晓得根本是它的主人有洁癖。
“我没有洁癖。”他不过喜欢干净,“但也不想臭烘烘的东西弄脏车子。”
“臭烘烘?你在说我吗?不会呀,我今天下午出发前才洗头洗澡。”我好歹是个女的,怎么能任他污蔑。“不信,你闻。”我把脑袋往他跟前凑,将名声捍卫到底。
他赶忙拿着手帕往我头上扣,大手一推,不让靠近。我看他的样子不像故意贬低,抓了把头发,放在鼻子边嗅嗅。
“咦,还真有味道。”我突然想起来,“啊,一定是之前我搭的那辆卡车,可能是装羊或者装牛的。我说那时候在后面怎么感觉不太对呢。”
他的眼神如果是刀的话,我大概已经变千疮百孔的了。
“要不,待会儿如果有加油站,我找个地方洗洗再走?”我随便提个建议。
他什么也不说,不过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在车里乱窜,我的长发狂舞,几秒钟让我变成了疯子。我寄人篱下,有苦难言,看他一头短发在风里却更加有型,只能咽咽口水,干羡慕的份。
不知道老天爷听了我的祈求还是他的,很快一个小小的加油站出现在路边。
“就是这里,就是这里。”我很兴奋,“我看地图上距离也不远,还想靠走的,原来要开这么久才到,还能吃一顿热的。好在遇到你。”双手合十,两眼发光,朝他膜拜。
他本来不会停,油箱大半满,可以直接开进市区。可手上的方向盘轻轻打转,车子已经开了进去。不错,是个好机会。等她进去洗澡,他只要把行李拖出车,就能走人。一想到这儿,心情不由大好,对她套近乎的方式不完全忽视。
我看他脸色阴转晴,以为他也饿了,“我先进去看看有没有更衣室,要是有的话,洗完澡再出来帮你买东西吃。你要吃什么?这种便利店,大概只有简单的食物。”
“无所谓。”他听我还考虑到他的那份,目光扫过我。
我下车跑到后车座拿了换洗衣物,冲他招招手,跑进店里。加油站的灯光不很明亮,因此我看不见他微微扯开的嘴角,邪恶得很。他很有耐心。店员告诉我后面有间小小更衣室,我透过玻璃,比手划脚告诉他时,他就抱着双臂,一直靠在车上,看我。我想,他一定属于面恶心善那类人。
等我洗完澡,换好衣服,在货架上看了半天,走到店门口,决定喊他自己来挑食物时,只有空荡荡的车位和两部加油机,我的登山包孤零零被遗弃在加油机前,哪里还有那个男人和车子的影子。
秋风卷,落叶无奈。偶尔呼啸而过的车,打破满山的静谧。
第五十七章 还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