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四签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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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出一瓶药水,又从一个羊皮面的皮匣里拿出注射器。他用苍白、修长而又有劲的手指装好针头,卷起衬衫左边的袖口。他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胳膊,肌肉发达,却布满了针眼。过了一会儿,他把针尖扎入肉里,把药推进去,之后,躺进安乐椅里,身体得到满足似的,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
每天,他都要注射三次这样的药水。几个月下来,我已经习以为常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此的反感也越来越强烈。每当夜深人静,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总觉得不安。屡次想向他说出我的心里话。但他脾气古怪,不能采纳别人的意见,所以要想谏阻,的确是一件难事。他的意志坚强,再加上他那自以为是的态度和我在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所观察、体验到的古怪性格,常使我觉得胆怯,不敢说出来。况且,我也不愿意让他不高兴。
一天下午,或许是我在吃饭时喝了点酒的原因,或许是他满不在乎的态度激怒了我,终于无法再容忍下去了,我觉得必须向他提出警告。
我问道:“今天注射的吗啡还是可卡因?”
他刚翻开本旧书,听了我的话,无精打采地抬起头来:“百分之七溶液的可卡因,你想试试吗?”
“不试。参加了那场对阿富汗的战争后,我的体质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我可不想再让它雪上加霜。”我不客气地回答。
他并不理会我的发怒,只是微笑着说:“华生,也许你对吧。我当然知道它对身体无益。不过,对我来说,比起它那强烈的兴奋和醒脑作用,它的一些副作用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可你也得考虑真正的利害!”我诚恳地说道,“正如你所说的,你的大脑会因刺激而兴奋起来,但那毕竟是一种得不偿失的作法。它会加剧你身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的变质,至少会导致长久的神经衰弱。你不是不知道这会带给你什么后果。这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为什么只顾这一时的快感而不惜戕害你那卓越的天赋和过人的精力呢?请注意,这不仅是一位老朋友的忠告,也是一名对你的健康负责的医生的忠告。”
这些话并未使他感到生气,倒是相反,他将他的十指对顶在一起,两肘安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一副饶有兴致、想把谈话继续下去的模样。
“我大脑一刻也不能停止运转。”他说,“一旦无事可做,我就会心神不定。我解答难题;破译深奥的密码;或者给我一些最繁杂的分析工作,我才会觉得心平气和,才不会需要人为的刺激。我讨厌生活的平淡,渴望精神上的兴奋。因此,我造出了我自己的特殊职业,世界上也惟有我一人在从事这一职业。”
“惟一的私人侦探吗?”我抬眼说道。
“惟一私家咨询侦探。”他答道,“我是侦探的最后及最高裁决机关。当格雷格森、雷弥瑞德或阿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时——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就来向我讨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办案意见。我从不贪功。报上也不登载我的名字。发泄我那奇特精力的工作本身就是对我的最高奖赏。破案的快乐就是给我的报酬,你总还记得在杰弗逊?侯坡一案里我的工作方式所给你的一些经验吧。”
“是的,记得。”我真诚地说道。“那是我平生从未遇到过的奇案。我把它从头至尾记载到了一个小册子上,并给它安上了一个新颖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不满意地摇了摇头。
“我粗略读过了这本小册子,”他说,“说实话,我不敢恭维。侦探学是或者应该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应该以冷静而不是激情来对待它。你在它的上面涂抹了浪漫主义的色彩,好比在欧几里得的几何数学定理里掺进恋爱的情节。”
“可是那件案子里的确有无巧不成书的成分,我不可能歪曲事实。”
“有些事实不必要写,或者说,至少要重点突出。在那个案子里,惟一值得提起的就是我是如何成功地由结果找出原因,再通过缜密细致的分析,推断出破案的必然过程。”
我写那部小册子本意是叫他高兴,没想到反倒挨了批评,心中很不是滋味。实在说,我被他的自负给激怒了,按他的说法,那篇令我自鸣得意的文章似乎字里行间都应该完全用来描述他的傲视同伦。我与他同住贝克街已经好几年了,我多次发现我那伙伴在文静的说教中隐藏着一点狂妄自大。我没有再说下去,而是坐下来看我的伤腿。它以前曾被枪弹击穿,虽然不妨碍行止坐卧,但每当天气变化,我的腿就会疼痛难忍。
“近来我的业务已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向他那用树根雕成的烟斗里塞满了烟丝,慢条丝理地说道,“上星期有一位名叫弗郎索瓦?莱维拉尔的人来向我请教,他最近已在法国侦探界崭露头角。这个人你也许听说过。他具有凯尔特族人的敏锐直觉,但是他缺乏广泛知识。这不利于他进一步提高技艺。他所请教的那桩案子是关于一件遗嘱,很有趣味。我给他介绍了两桩案情相类似的案例,一桩是一八五七年佳城案件,一桩是一八七一年圣路易城案件。这两桩案情给他指明了破案的途径。这是今天早上我刚收到的致谢信。”
说着,他把一张已不平整的外国信纸递给我。我看了看,信里夹杂着许多的恭维话,如“卓越的”、“超凡的手段”及“恰到好处的妙计”等等,这体现了那位外国人对他的钦敬。
“这好像学生对教师讲话时的恭维。”我说。
“他对我评价太高了。”福尔摩斯轻声说,“他自己的才能也不可低估。他已具备了一个称职侦探所必备的三个条件中的两个——观察力和推断能力,他缺少的仅仅是知识面。他现在正把我的几篇文章译成法文。”
“你的文章?”我显得惊疑。
“你不知道?真是惭愧,我写过几篇关于技术方面的专题。你还记得吗?我跟你提起过辨认各种烟灰的文章,其中我列举了一百四十种烟灰,还附有彩色插图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
烟灰往往是作为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出现的,有时还可以是至关重要的线索。仔细想想杰弗逊?侯坡的案子,你就能了解到,辨别烟灰的能力,对于破案是大有帮助的。举例说,能够区别烟灰,你就能在一个案子里断定凶手吸的是哪种烟。这就能大大缩小你的侦察范围。在掌握了这种技能的人眼里,辨别印度雪茄烟的黑面与‘乌烟’烟的白灰,就和区别白菜和马铃薯一样容易。”
“在观察细微事物这方面,你确实有非凡的才能。”我说。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出一瓶药水,又从一个羊皮面的皮匣里拿出注射器。他用苍白、修长而又有劲的手指装好针头,卷起衬衫左边的袖口。他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胳膊,肌肉发达,却布满了针眼。过了一会儿,他把针尖扎入肉里,把药推进去,之后,躺进安乐椅里,身体得到满足似的,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
每天,他都要注射三次这样的药水。几个月下来,我已经习以为常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此的反感也越来越强烈。每当夜深人静,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总觉得不安。屡次想向他说出我的心里话。但他脾气古怪,不能采纳别人的意见,所以要想谏阻,的确是一件难事。他的意志坚强,再加上他那自以为是的态度和我在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所观察、体验到的古怪性格,常使我觉得胆怯,不敢说出来。况且,我也不愿意让他不高兴。
一天下午,或许是我在吃饭时喝了点酒的原因,或许是他满不在乎的态度激怒了我,终于无法再容忍下去了,我觉得必须向他提出警告。
我问道:“今天注射的吗啡还是可卡因?”
他刚翻开本旧书,听了我的话,无精打采地抬起头来:“百分之七溶液的可卡因,你想试试吗?”
“不试。参加了那场对阿富汗的战争后,我的体质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我可不想再让它雪上加霜。”我不客气地回答。
他并不理会我的发怒,只是微笑着说:“华生,也许你对吧。我当然知道它对身体无益。不过,对我来说,比起它那强烈的兴奋和醒脑作用,它的一些副作用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可你也得考虑真正的利害!”我诚恳地说道,“正如你所说的,你的大脑会因刺激而兴奋起来,但那毕竟是一种得不偿失的作法。它会加剧你身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的变质,至少会导致长久的神经衰弱。你不是不知道这会带给你什么后果。这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为什么只顾这一时的快感而不惜戕害你那卓越的天赋和过人的精力呢?请注意,这不仅是一位老朋友的忠告,也是一名对你的健康负责的医生的忠告。”
这些话并未使他感到生气,倒是相反,他将他的十指对顶在一起,两肘安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一副饶有兴致、想把谈话继续下去的模样。
“我大脑一刻也不能停止运转。”他说,“一旦无事可做,我就会心神不定。我解答难题;破译深奥的密码;或者给我一些最繁杂的分析工作,我才会觉得心平气和,才不会需要人为的刺激。我讨厌生活的平淡,渴望精神上的兴奋。因此,我造出了我自己的特殊职业,世界上也惟有我一人在从事这一职业。”
“惟一的私人侦探吗?”我抬眼说道。
“惟一私家咨询侦探。”他答道,“我是侦探的最后及最高裁决机关。当格雷格森、雷弥瑞德或阿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时——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就来向我讨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办案意见。我从不贪功。报上也不登载我的名字。发泄我那奇特精力的工作本身就是对我的最高奖赏。破案的快乐就是给我的报酬,你总还记得在杰弗逊?侯坡一案里我的工作方式所给你的一些经验吧。”
“是的,记得。”我真诚地说道。“那是我平生从未遇到过的奇案。我把它从头至尾记载到了一个小册子上,并给它安上了一个新颖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不满意地摇了摇头。
“我粗略读过了这本小册子,”他说,“说实话,我不敢恭维。侦探学是或者应该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应该以冷静而不是激情来对待它。你在它的上面涂抹了浪漫主义的色彩,好比在欧几里得的几何数学定理里掺进恋爱的情节。”
“可是那件案子里的确有无巧不成书的成分,我不可能歪曲事实。”
“有些事实不必要写,或者说,至少要重点突出。在那个案子里,惟一值得提起的就是我是如何成功地由结果找出原因,再通过缜密细致的分析,推断出破案的必然过程。”
我写那部小册子本意是叫他高兴,没想到反倒挨了批评,心中很不是滋味。实在说,我被他的自负给激怒了,按他的说法,那篇令我自鸣得意的文章似乎字里行间都应该完全用来描述他的傲视同伦。我与他同住贝克街已经好几年了,我多次发现我那伙伴在文静的说教中隐藏着一点狂妄自大。我没有再说下去,而是坐下来看我的伤腿。它以前曾被枪弹击穿,虽然不妨碍行止坐卧,但每当天气变化,我的腿就会疼痛难忍。
“近来我的业务已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向他那用树根雕成的烟斗里塞满了烟丝,慢条丝理地说道,“上星期有一位名叫弗郎索瓦?莱维拉尔的人来向我请教,他最近已在法国侦探界崭露头角。这个人你也许听说过。他具有凯尔特族人的敏锐直觉,但是他缺乏广泛知识。这不利于他进一步提高技艺。他所请教的那桩案子是关于一件遗嘱,很有趣味。我给他介绍了两桩案情相类似的案例,一桩是一八五七年佳城案件,一桩是一八七一年圣路易城案件。这两桩案情给他指明了破案的途径。这是今天早上我刚收到的致谢信。”
说着,他把一张已不平整的外国信纸递给我。我看了看,信里夹杂着许多的恭维话,如“卓越的”、“超凡的手段”及“恰到好处的妙计”等等,这体现了那位外国人对他的钦敬。
“这好像学生对教师讲话时的恭维。”我说。
“他对我评价太高了。”福尔摩斯轻声说,“他自己的才能也不可低估。他已具备了一个称职侦探所必备的三个条件中的两个——观察力和推断能力,他缺少的仅仅是知识面。他现在正把我的几篇文章译成法文。”
“你的文章?”我显得惊疑。
“你不知道?真是惭愧,我写过几篇关于技术方面的专题。你还记得吗?我跟你提起过辨认各种烟灰的文章,其中我列举了一百四十种烟灰,还附有彩色插图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
烟灰往往是作为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出现的,有时还可以是至关重要的线索。仔细想想杰弗逊?侯坡的案子,你就能了解到,辨别烟灰的能力,对于破案是大有帮助的。举例说,能够区别烟灰,你就能在一个案子里断定凶手吸的是哪种烟。这就能大大缩小你的侦察范围。在掌握了这种技能的人眼里,辨别印度雪茄烟的黑面与‘乌烟’烟的白灰,就和区别白菜和马铃薯一样容易。”
“在观察细微事物这方面,你确实有非凡的才能。”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