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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反正就是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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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泛着一缕鱼肚白,空重山笼罩在灰色的雾气里,呈现出浅浅的轮廊,远近传来几声报晓的鸡鸣,更显的天地间静悄悄的。

    将这里的空气罐装后拿到前世的帝都去卖,一百块钱一罐都有人抢着买吧?

    童宣起床后走进院子,一边贪婪地呼吸着清晨清新的空气一边这样想着,白净的小脸上漾起满足的笑容。

    不过这次办喜宴着实花了不少钱,家里的积蓄用掉了一大半,大小姐一定心疼的滴血,呃。

    想到这里,童宣又不由皱起小眉头。

    但是钱终究还是会赚回来的,嗯。

    童宣的嘴角又弯了起来。

    一笑,一忧,再一笑,悉数落入林媛眸中。

    一大早上起来表情就这么丰富……

    林媛笑着摇了摇头。

    “咦?媛媛,你怎么起这么早?”

    发现了不在何时站在身旁的林媛,童宣小嘴张的圆圆地问道。

    “新婚第一天,新娘越是晚起,新郎越是有面子是不是?”

    “哎?”

    童宣先是歪着小脑袋表示没听懂,半晌小脸“唰”地一下红个通透,表示,听懂了。

    林媛却不给她继续害羞的机会,换上严肃的表情和口吻说道,“我一向习惯早起,前段时间养伤另当别论。”

    那是在家,起的早可以看看书,练练字,如今在咱这乡下小院子起这么早你做什么呀?

    童宣看了看林媛那双纤白如玉的手,要这双手去做粗活她才舍不得,也说不出为啥舍不得,反正就是舍不得。

    当双眼适应了清晨的光线,眼前一切都变的清晰。

    林媛发现童宣小脸上的表情也越发多姿,富于变换,忍不住伸指在童宣粉嫩的脸颊上轻轻刮了一下,既而一笑。

    晨光中绽放的笑容……

    “你、你先在院子里走走,散散步,我去做饭,做好了叫你。”

    童宣逃进庖房,摸了摸被林媛触过的脸颊,小脸上瞬时挂上两只梨涡,卷起袖子,开始为一家人准备早餐。

    不一时,重玲和雪辽也起了,到庖房帮忙,早饭很快便做好了,这个时候,莲净如捏准时间似的,在正房的卧室里咳嗽几声宣布已经起床,以示可以送早饭进去了。

    “……大小姐这是你最爱吃的烙饼呀。”

    擀的薄薄的,如纸样薄,烙的恰到好处,筋道,有嚼劲,平铺了,夹了清淡的小菜放在上面,卷起来,拿着吃,是莲净最爱的早餐之一,可是今天,当童宣将卷了小菜的烙饼递给莲净时时,莲净伸出的手竟然收了回去,令童宣丈二和尚摸不到头。

    “拿来。”

    大小姐又把手伸了出来。

    童宣又把烙饼送了上去。

    莲净再次收回手,嫌弃地看童宣一眼,“剩下的银子呢?别告诉我咱家的积蓄昨天办喜宴都用光了。”

    呃,原来大小姐是在要钱袋……

    童宣忙到厢房取了钱袋来,双手递给莲净。

    莲净接在手里惦了惦,眉头拧的麻花也似,“只剩下十两都不到了?”,说完一阵揪心掐肺地咳嗽。

    老天爷爷,这是要犯病的节奏。

    “大、大小姐你没事吧?”童宣吓的不清,又是顺背,又是揉胸,“大小姐你消消气,钱很快、快就能赚回来。”

    这么有信心你别结巴呀。

    莲净伸手将童宣到处爬的小手拍飞,又是一阵急促的咳嗽,“咱家好不容易有点积蓄,都、都给你败光了,咱们山河村虽不是个小村子,但平常人家结婚办喜宴席开十桌就已足够,你开三十桌,就□□里的乞丐都来了,你以为你是团头不成?”

    你道何谓团头?

    原来这乞丐也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讨的钱多的时候就给管理者送点小钱孝敬着,等到要不到饭的时候,管理者就煮点粥菜养活他们。

    这管理者就叫团头。

    在武侠小说里,这团头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叫做丐帮帮主。

    童宣做小工的三分明月楼所在的街道,就住着一位团头,名叫霜降,曾多次到码头上喝牛杂汤,与童宣算是相熟的,听说了霜降的营生后,童宣还跟他开玩笑,管他叫帮主来着。

    乞丐来吃喜宴,不用说一定是霜降的授意。

    没什么事传不到乞丐的耳朵里,也没什么事不能从乞丐的嘴巴里说出去。

    所以乞丐这个群体很适合用来做广告媒介。

    童宣开这么多桌喜宴本来就是为了给缸炉烧饼打广告,所以来的都是客,就算是乞丐也一视同仁,好酒好菜地招待着。

    “你确定这招广而告之真的有用?”

    听童宣说了办喜宴的用意后,莲净拧紧的眉头松了下来,接过童宣递来的烙饼吃了一口问道。

    童宣昂着小脑袋道,“有没有用过两天就知道。”

    莲净点点头。

    初五是三分明月楼给的最后一天假了,一旦开工,童宣便要上满工,不能再像年前那样可以每天吃了午饭再去,而是一大早便要去上工了。

    所以早饭后,童宣便开始布置码头上的事,将有关烧饼炉子的一些琐碎的事交待给水生媳妇和重玲,水生媳妇道,“晓得了,明天开始你专心上工,码头上的事就放心交给我和重妈。”

    童宣点点头。水生媳妇是个伶俐人,重玲木讷但勤快,两个人互补,没什么不放心的。

    初六这天上工,发生了一件令童宣极其意外的事。

    不仅童宣意外,便是所有灶园的人都跌掉了下巴,老板娘带了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哥儿来到庖房,“大家先停下手头的活,听我说件事——赵响堂家的老三赵瑞,从今天起便是咱们灶园大师傅的徒弟,以后大家一个园子里做事,都关照些个。”

    老板娘走后,在旺扯了扯童宣衣襟,压低声音道,“年前我明明听老板娘和东家说要大师傅带你,怎么正元节一过就变卦了?”

    童宣没有回应,心里琢磨着,老板娘把赵瑞送到灶园来,难道是要把我调去堂上跟赵至峰学做响堂?

    在旺见童宣没反应,便转头找别人嘀咕去了,一时间灶园里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中午吃饭的空,老板娘将童宣叫到一边,拍了拍童宣的肩,“不错啊小伙计,这么快就娶了媳妇了。”

    ……这事传这么快……那些去吃喜宴的人不会抓错重点了吧?都只顾着传我娶媳妇的事把好吃的烧饼丢到脑后去了……

    童宣心情略复杂,勉强笑了笑。

    老板娘清了清嗓子,“现在说正事,本来我和当家的都觉得你是个人才,想培养你做三分明月楼的主厨,怎奈赵响堂有意让幼子学厨,我和当家的不好驳他的人情,便应允了,只是这样一来未免就委屈你了,做为补偿,决定涨你的工钱,你虽还是学徒工,但工钱从三文涨到十文,比一般的学徒工高三倍多,日后做的好,还会往上涨……”

    工钱涨到十文?

    童宣的眸子波光一闪,没等老板娘话说完便道,“多谢老板娘,我一定好好做事。”

    想做响堂就是为了多拿工钱,现在涨了工钱,童宣便没那么重的心事了,初六客人不多,早早就放了工,童宣没有像平时那般急着赶回山河村,而是绕到街角的字画铺子,寻思着买几本书回去,给林媛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