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狐假虎威,狗仗人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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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阶的亲笔信就连高老爷子都不敢拆开来看看,遑论给一个小兵兵看?不过看看封皮倒是没有问题,高宠让詹木顺手展示了一下,心想:“你真的认识字?”
这年头识字可是挺了不起的事情,如果能够把大部分汉子都认识,而且还能把书顺当的念出来,那就指不定就能去一个中等家庭里面混个教书先生,甚至是西席,这辈子的生活也就有着落了。
所以高宠怀疑这个小冰冰是否认识字,但让他惊讶的是,那小兵兵在看了封皮之后竟然冲着他点点头,道了一句,是将军的手迹。
是将军的手迹?
老实说高宠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吴阶的笔迹,不过既然詹木说是,那就肯定是了,挥手让詹木将书信收起来,高宠提起长枪,就要去戳那府衙的大门。
“高英雄且慢,我来帮你叫门!”
因为高家庄的事情,不管是成都县还是益州府,如今对“高宠”这个名字都是有些闻之变色,大门紧闭那是正常的事情。
依得高宠的性子,虎头錾金枪一抖,就能将那双木门给挑了,不过既然有人叫门,他也不用再搞破坏。
等两人将吴阶的亲笔信给那益州府知府大人一瞄之后,那五十出头的知府老头顿时脸上变色,唤人泡出好茶,各色点心的招待起来。
“这个刘将军,他啥时候从军的啊?”
“刘将军?”也是高宠脑子转得快,微微一愣就知道知府说的是刘涚,当即微微一笑,“其实我妹夫他去年在牛头山的时候,就曾经跟岳元帅共事过.”
高宠这话说的妙啊,他说刘涚跟岳飞“共事”,根本就是在混淆视听,那时候的岳飞,严格意义上来说跟现在的刘涚在等级上是平起平坐的,只不过黄天荡的一战,岳飞也算是功成名就,升迁的速度跟坐了火箭差不多。
不管这话的水份多大,总之那知府脸上的笑容又浓上几分,和颜悦色对高宠道:“看来啊,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还请两位转告刘将军,成都县那边本官会亲自去打招呼,不过高英雄你.”
“别人不来招惹我,我自然也不会去惹人!真当我在牛头山的铁滑车时白挑的么?有些人啊,不吃点苦头,就不知道好歹!”高宠此时只能将高玉娘干的事情都揽到自己身边,面色冷峻,让那知府的眼皮子猛跳几下,估摸着是才想起,眼前这位也是在牛头山威名赫赫的大人物。
其实这知府心中也是在埋汰自己,怎么当初就被时家送上来的那箱银子给糊了心窍了,即便没有刘涚,高家庄就是好惹的?他又不是不知道,岳飞曾经力邀高宠,只不过当时高宠双腿有伤不得不回绝,如今人家行动如常,战斗力更是有目共睹,指不定啥时候就成为岳家军的扛旗人物,比刘涚这个正将还要风光。
心中越是这样想,那知府就越是觉得吴阶这封信来的妙,不仅仅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命令成都县尉老实点,更是推脱时家的一个最好理由,更重要的是,能够搞好跟高家庄的关系,一举三得,看来有机会还得请人家吴大人多喝两杯才行了。
原本知府大人是想留高宠两人一起用膳的,可惜高宠找个借口推脱了。他不太放心眼前这个老头儿,实在是因为知府大人过于的好说话了一些。
“詹木啊,你看,这权势确实是好东西啊,我即使打断了那些家伙的狗腿,他们仍旧会像是牛皮糖一样粘着咱们,可吴阶只是一封信,就让他们断了念想!”
“二少爷,吴大人可是.”
“他也是人啊!”高宠微微感慨一句,随即也不再多说,说了一声“回庄子”,就打马先走了。
望着高宠的背影,詹木心中却在猜测,猜测高宠的心思。
人心隔肚皮,即便是同床共枕还有同床异梦的说法。人心可谓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琢磨的人东西,一万个人,就有一万颗心。
躺在干草堆上,刘涚仰望星空,不由得轻轻吟唱起他最熟悉的那句歌词——我们万众一心.
“万众一心,谈何容易啊!”
偏头望过去,刘涚看见吴安邦等人仍旧是在砺兵秣马,哪怕今天已经行进了六十里路,初战告捷之后的众人,情绪始终保持着高昂,人好像也不知道累。以刘涚的经验,这种状态最多也就只能持续三天,而三天之后,刘涚已经有把握,把大家伙儿带到金兀术的后军范围之内。
战争,是一门艺术,而特种兵,则是将这门艺术发挥到极致的兵种。
除开用人命去堆出来的胜利之外,特种兵可以胜任任何的任务。刘涚不想要一支普通的军队,他想要为自己,为这个国家和民族打造一支真正的特种兵,不,是特种军!
“安邦,让大家都休息了,哨兵都到位了么?”
“大人,都到位了,不会有问题的,这个地方,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不可粗心大意,关键是要养成一种习惯,要锻造出一种纪律来,不管我们将来会有什么样的先进的兵器,纪律,才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最终法宝啊!”
只要有机会,刘涚就会不断的向吴安邦这样的中层灌输纪律的重要性!其实抛开科技水平的差别,在刘涚看来,这个时代很多人的身体素质都不错,尤其是那种自幼习武的,更是个顶个的强悍,唯一需要锤炼他们的,就是纪律!
没有钢铁一般的纪律,就不可能有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尤其是在眼下这种情形。
“大人,那金兀术的辎重队伍在高家庄的时候被搞过一次,你说这次他还会掉以轻心么?”
吴安邦在向刘涚保证之后,又开口问道。
“你说呢?安邦啊,我们既然是军人,就不可能每次都有软柿子捏。要有啃硬骨头的决心啊!”刘涚摇了摇头,连吴安邦都能想到的事情,金兀术岂会想不到,他刘涚其会想不到,之所以还是要领了整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是刘涚刚刚说的原因,另外还有个原因,就是刘涚不能让自己在吴阶心中变成一个只会玩弄阴谋诡计的将领,他还要塑造出英勇无畏的形象来。
只有这样,吴阶才会将越来越多的任务交给他,才能越来越看重他,也只有这样,刘涚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别人一辈子也无法走完的路。
都说时势造英雄,但又有几个人看见了英雄暗中的努力,他们付出的汗水,甚至是鲜血?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不劳而获,除非是投胎的水平超越了绝大部分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那是没得选择,扩大点说,出生在什么民族,同样没得选择。
既然身体里流着这个民族的血,就不应当打着出卖自己民族的主意,刘涚是这么认为的,但并非所有人都跟他想法一样。
背叛是永恒的,短暂的只是背叛者的名字。
当益州知府将吴阶为高家庄写来亲笔信的事情告之成都县尉之后,这位县尉老爷顿时感觉自己头疼的紧。
说起来,时家崛起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在外人看来,这就是标准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作为时家的长子,时县尉在自己任上也算是干的不错,照理说来,县尉是不能在本地任职的,也不能将自己家人迁到自己任职的地方。但凡是都有例外,如今不是战时么,还能有比战时更好的理由?
因为战乱的原因,时家,其实跟高家一样,都是从外地迁徙过来的。
随着金国步步紧逼,南宋朝廷对巴蜀一带的约束力已经是越来越薄弱,如果不是因为读书人心中的那种坚持,或者说巴蜀向的势力向来就比较散乱的话,指不定如今的巴蜀早就已经不是南宋的了。
读书人的坚持往往是“宽以律己,严于待人”,这时县尉虽然明知道朝廷的禁令,但在向知府大人奉上大笔白花花的银子之后,于六年前将自己的家人自战乱之地迁来成都县安了家。
不过短短的六年时间,时家,就在成都县这个郊区壮大起来。
在这个时代的人,往往有着强烈的亲缘归属感,哪怕就是隔着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只要是姓时,只要是在时家发迹前住在一个村子里,总能找到这样那样的关系,然后大老远的来投奔。
随着越来越多的“远亲”加入,越来越多的少年成长起来,时县尉一开始准备的那些地产和物资,营生行当,自然就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了。
为了时家的“千秋万代”,扩张才是唯一的出路。时家的老祖宗,时县尉的老头子,早就将眼睛望向了如今已成为高家庄的那片地。
当初,高进来谈的时候,这片地的业主其实是早已经不胜时家之烦,只是因为时县尉的存在,那人无法按照正常的方式出售自己的土地——说白了,就是时家人不想出大价钱,甚至是不想出钱,就拿到人家的地。
正是因为有时家的逼迫,当高进表现出一定的购买诚意时,那业主就迫不及待的将土地卖给了高进。
并不是说整个高家庄就只有这一块地,而是这块地,相当于是前后贯通的咽喉,对于高家庄来说极其重要,对于时家来说,同样重要。
时县尉带着沉重的心情返回家中,他打算劝自己的老父亲,将此时暂且放一放。
吴阶的亲笔信就连高老爷子都不敢拆开来看看,遑论给一个小兵兵看?不过看看封皮倒是没有问题,高宠让詹木顺手展示了一下,心想:“你真的认识字?”
这年头识字可是挺了不起的事情,如果能够把大部分汉子都认识,而且还能把书顺当的念出来,那就指不定就能去一个中等家庭里面混个教书先生,甚至是西席,这辈子的生活也就有着落了。
所以高宠怀疑这个小冰冰是否认识字,但让他惊讶的是,那小兵兵在看了封皮之后竟然冲着他点点头,道了一句,是将军的手迹。
是将军的手迹?
老实说高宠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吴阶的笔迹,不过既然詹木说是,那就肯定是了,挥手让詹木将书信收起来,高宠提起长枪,就要去戳那府衙的大门。
“高英雄且慢,我来帮你叫门!”
因为高家庄的事情,不管是成都县还是益州府,如今对“高宠”这个名字都是有些闻之变色,大门紧闭那是正常的事情。
依得高宠的性子,虎头錾金枪一抖,就能将那双木门给挑了,不过既然有人叫门,他也不用再搞破坏。
等两人将吴阶的亲笔信给那益州府知府大人一瞄之后,那五十出头的知府老头顿时脸上变色,唤人泡出好茶,各色点心的招待起来。
“这个刘将军,他啥时候从军的啊?”
“刘将军?”也是高宠脑子转得快,微微一愣就知道知府说的是刘涚,当即微微一笑,“其实我妹夫他去年在牛头山的时候,就曾经跟岳元帅共事过.”
高宠这话说的妙啊,他说刘涚跟岳飞“共事”,根本就是在混淆视听,那时候的岳飞,严格意义上来说跟现在的刘涚在等级上是平起平坐的,只不过黄天荡的一战,岳飞也算是功成名就,升迁的速度跟坐了火箭差不多。
不管这话的水份多大,总之那知府脸上的笑容又浓上几分,和颜悦色对高宠道:“看来啊,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还请两位转告刘将军,成都县那边本官会亲自去打招呼,不过高英雄你.”
“别人不来招惹我,我自然也不会去惹人!真当我在牛头山的铁滑车时白挑的么?有些人啊,不吃点苦头,就不知道好歹!”高宠此时只能将高玉娘干的事情都揽到自己身边,面色冷峻,让那知府的眼皮子猛跳几下,估摸着是才想起,眼前这位也是在牛头山威名赫赫的大人物。
其实这知府心中也是在埋汰自己,怎么当初就被时家送上来的那箱银子给糊了心窍了,即便没有刘涚,高家庄就是好惹的?他又不是不知道,岳飞曾经力邀高宠,只不过当时高宠双腿有伤不得不回绝,如今人家行动如常,战斗力更是有目共睹,指不定啥时候就成为岳家军的扛旗人物,比刘涚这个正将还要风光。
心中越是这样想,那知府就越是觉得吴阶这封信来的妙,不仅仅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命令成都县尉老实点,更是推脱时家的一个最好理由,更重要的是,能够搞好跟高家庄的关系,一举三得,看来有机会还得请人家吴大人多喝两杯才行了。
原本知府大人是想留高宠两人一起用膳的,可惜高宠找个借口推脱了。他不太放心眼前这个老头儿,实在是因为知府大人过于的好说话了一些。
“詹木啊,你看,这权势确实是好东西啊,我即使打断了那些家伙的狗腿,他们仍旧会像是牛皮糖一样粘着咱们,可吴阶只是一封信,就让他们断了念想!”
“二少爷,吴大人可是.”
“他也是人啊!”高宠微微感慨一句,随即也不再多说,说了一声“回庄子”,就打马先走了。
望着高宠的背影,詹木心中却在猜测,猜测高宠的心思。
人心隔肚皮,即便是同床共枕还有同床异梦的说法。人心可谓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琢磨的人东西,一万个人,就有一万颗心。
躺在干草堆上,刘涚仰望星空,不由得轻轻吟唱起他最熟悉的那句歌词——我们万众一心.
“万众一心,谈何容易啊!”
偏头望过去,刘涚看见吴安邦等人仍旧是在砺兵秣马,哪怕今天已经行进了六十里路,初战告捷之后的众人,情绪始终保持着高昂,人好像也不知道累。以刘涚的经验,这种状态最多也就只能持续三天,而三天之后,刘涚已经有把握,把大家伙儿带到金兀术的后军范围之内。
战争,是一门艺术,而特种兵,则是将这门艺术发挥到极致的兵种。
除开用人命去堆出来的胜利之外,特种兵可以胜任任何的任务。刘涚不想要一支普通的军队,他想要为自己,为这个国家和民族打造一支真正的特种兵,不,是特种军!
“安邦,让大家都休息了,哨兵都到位了么?”
“大人,都到位了,不会有问题的,这个地方,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不可粗心大意,关键是要养成一种习惯,要锻造出一种纪律来,不管我们将来会有什么样的先进的兵器,纪律,才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最终法宝啊!”
只要有机会,刘涚就会不断的向吴安邦这样的中层灌输纪律的重要性!其实抛开科技水平的差别,在刘涚看来,这个时代很多人的身体素质都不错,尤其是那种自幼习武的,更是个顶个的强悍,唯一需要锤炼他们的,就是纪律!
没有钢铁一般的纪律,就不可能有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尤其是在眼下这种情形。
“大人,那金兀术的辎重队伍在高家庄的时候被搞过一次,你说这次他还会掉以轻心么?”
吴安邦在向刘涚保证之后,又开口问道。
“你说呢?安邦啊,我们既然是军人,就不可能每次都有软柿子捏。要有啃硬骨头的决心啊!”刘涚摇了摇头,连吴安邦都能想到的事情,金兀术岂会想不到,他刘涚其会想不到,之所以还是要领了整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个是刘涚刚刚说的原因,另外还有个原因,就是刘涚不能让自己在吴阶心中变成一个只会玩弄阴谋诡计的将领,他还要塑造出英勇无畏的形象来。
只有这样,吴阶才会将越来越多的任务交给他,才能越来越看重他,也只有这样,刘涚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别人一辈子也无法走完的路。
都说时势造英雄,但又有几个人看见了英雄暗中的努力,他们付出的汗水,甚至是鲜血?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不劳而获,除非是投胎的水平超越了绝大部分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那是没得选择,扩大点说,出生在什么民族,同样没得选择。
既然身体里流着这个民族的血,就不应当打着出卖自己民族的主意,刘涚是这么认为的,但并非所有人都跟他想法一样。
背叛是永恒的,短暂的只是背叛者的名字。
当益州知府将吴阶为高家庄写来亲笔信的事情告之成都县尉之后,这位县尉老爷顿时感觉自己头疼的紧。
说起来,时家崛起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在外人看来,这就是标准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作为时家的长子,时县尉在自己任上也算是干的不错,照理说来,县尉是不能在本地任职的,也不能将自己家人迁到自己任职的地方。但凡是都有例外,如今不是战时么,还能有比战时更好的理由?
因为战乱的原因,时家,其实跟高家一样,都是从外地迁徙过来的。
随着金国步步紧逼,南宋朝廷对巴蜀一带的约束力已经是越来越薄弱,如果不是因为读书人心中的那种坚持,或者说巴蜀向的势力向来就比较散乱的话,指不定如今的巴蜀早就已经不是南宋的了。
读书人的坚持往往是“宽以律己,严于待人”,这时县尉虽然明知道朝廷的禁令,但在向知府大人奉上大笔白花花的银子之后,于六年前将自己的家人自战乱之地迁来成都县安了家。
不过短短的六年时间,时家,就在成都县这个郊区壮大起来。
在这个时代的人,往往有着强烈的亲缘归属感,哪怕就是隔着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只要是姓时,只要是在时家发迹前住在一个村子里,总能找到这样那样的关系,然后大老远的来投奔。
随着越来越多的“远亲”加入,越来越多的少年成长起来,时县尉一开始准备的那些地产和物资,营生行当,自然就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了。
为了时家的“千秋万代”,扩张才是唯一的出路。时家的老祖宗,时县尉的老头子,早就将眼睛望向了如今已成为高家庄的那片地。
当初,高进来谈的时候,这片地的业主其实是早已经不胜时家之烦,只是因为时县尉的存在,那人无法按照正常的方式出售自己的土地——说白了,就是时家人不想出大价钱,甚至是不想出钱,就拿到人家的地。
正是因为有时家的逼迫,当高进表现出一定的购买诚意时,那业主就迫不及待的将土地卖给了高进。
并不是说整个高家庄就只有这一块地,而是这块地,相当于是前后贯通的咽喉,对于高家庄来说极其重要,对于时家来说,同样重要。
时县尉带着沉重的心情返回家中,他打算劝自己的老父亲,将此时暂且放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