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台湾的新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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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这一天,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来了,按往常的规律,今天是商人来采购鹿肉的日子。
他们两个人现在是住在下淡水河(高屏溪)上游二十公里处的放索仔社里。房子是租住的竹寮,一年四个里尔或者四口铁锅都行,八条鹿腿四匹布也可。
其实他们两个人并不是为住人才租住的,他们完全可以在野外随随便便搭个棚子。关键是他们得找个人多的地方放猎物,要不然山豹、山狼都可能把猎物偷走。
总不能找专人看管吧?所以把猎物放在村子里比较方便。
而且,他们和放索仔人搞好关系也很重要。那个租住的费用是交给社里的公用钱,私下里他们还送社长及其他长老一些小物件,可不能心疼几个小钱。
放索仔人有不偷人东西的族规,他们认为偷拿了别人的东西会给族人带来疾病。王三和李四俩人非常喜欢他们这样的族规,并希望他们永远保持下去。
像这样的村子下淡水河上游还``有几个。如果再往里走,接近山区的地方,那是搭加里扬人的天下。更深的山区他们没敢进去,因为什么可怕的传说都有。其中一条就是竟然有部落喜欢拿人头当装饰,来显示自己的勇猛。
几年前,俩人第一次来到这个村子时,带的是盐和棉布,还有几把小刀。可是很快弄明白放索仔人也认里尔、银两、铜钱。而且还能听懂他们的话。用放索仔人社长的话说,他们很久以前,就和大陆上来的商人用鹿皮鹿肉交换东西了,直到荷兰人来了之后,才要经他们的手。
时间长了,王三一直搞不明白几件事。
一是放索仔人不住河边只住半山坡。二是不吃海鱼也从不放小船进海,只捉河里溪里的鱼。三是吃鸡蛋却不吃鸡肉。
他偷偷地问见多识广的李四。李四捋着小胡子说:“你看这些人肤色大类南洋昆仑奴,想必来自南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荷兰人把整个台湾分成不同的税区,想做生意就不能像以往那样随便。他们把商人们聚集起来,采用竞标的方式,让商人出价竞标做生意的区域和货物品种。
下淡水河的这一片区域就是被福建泉州的林家竞标得到,专营鹿肉脯。至于利润更大的鹿皮,那是荷兰人专营的项目,相当于后世的两电一草。任何人都是碰不得的。
当热兰遮城城前的广场上,荷兰人吊死若干个走私、偷税的商贩后,没有人再敢不听从荷兰人的安排。
俩人先上了竹楼上的仓库,看了看他们二个月内付出的辛苦。
所有的猎物依然都在:三十七张鹿皮,十担鹿肉脯,二担的鹿下水干货。他们翻看了一下,还好,没有霉变的现象发生。远离河岸,不仅蚊子少,还不算潮湿。
他们下了楼,背上放索仔人编织成的竹篓,直接往村外走。放索仔人擅长编造竹器,用此与别人交换盐等生活用品。
他们的陷阱离村子有一个时辰的路程。沿途路边有成片成片的竹林,间或也有芭蕉林,不时还能看见野甘蔗。
野甘蔗,远比荷兰人带来的甘蔗品种要矮和细,但要是挑对了哪根,比荷兰人的要甜。
李四对着正在挑选野甘蔗的王三说:“那根,那根,粗根粗须者,定为上品!”
王三在李四的指挥下,顺利地砍下两根,趟着草跑回小路上。
俩人边走边削去皮,大嚼,果然甜。
“你决定回去佃租蔗田了?”
“嗯,四哥,种水稻只能是混个饱肚,种甘蔗,能多剩些银两。”
“也对,听说荷兰人还要降低租种甘蔗者的人头税。我颇有些动心。再说猎鹿不是长久之计,上个月又来了七八个猎人吧?”
“是啊,猎鹿越来越难,以往我们猎得比现在多好几倍。而且您也说过,这些放索仔人面色越来越不善。把家搬到台湾吧,每年渡四次海,像过四次鬼门关。”
哎,李四叹了口气,远离故土,谈何容易。
他们离开小路,辨认着留下的记号,一路砍伐着野藤野草前行。这些东西太讨厌了,两三天就能长成片。
到了设置陷阱和下套子的地方,俩人惊喜万分,陷阱里拌住了两只,还竟然套中了一只!王三欢喜地跳了起来,而李四却皱起了眉头,事情有些不寻常。
这不是鹿道,不应该有这么好的收获。
李四蹲下来观察着的地面。他发现走过的是一大批水鹿,其中很可能还有梅花鹿。他揪下挂在枝条上的一撮毛,认真地嗅着。没错,是梅花鹿,远比水鹿的臊味轻。没有猛兽地追赶,它们不会同水鹿一样穿行于树丛中的……难道有猛兽来了?从蹄印上看,他还发现这是一大群水鹿是从河的下游过来的。
他忧虑地向着河的下游方向看去。下游来了什么东西?
放索仔社在热兰遮城的东南方向,新港社则在热兰遮城的西北方向,离热兰遮城有四十多公里,其中只有十多公里是山路。
新港社只有二千多人,但他们是最亲近荷兰人的土著。社里无论男女老少,都信奉基督教,都会几句教义问答。年轻人还基本都会荷兰话和写荷兰文。
1月4日的早晨,从码头市场跑回去的人带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昨天早上有海盗驾驶着怪船袭击热兰遮城的市场了。
“他们有多少人?”马加达社长看着这个跑了一天一夜才跑回来的“快腿”,皱着眉头问道。
快腿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一看大家跑了,我就先跑回来了。”
“你是个胆小鬼!”马加达只是在心里骂到,“要不然你也不会学着荷兰人和明人那样做生意。”
快腿看到社长的脸色不好,他讪讪地退出社长的竹寮。
马加达社长重重地叹了口气。
又要交血税了。14年前,搭加里扬人仰仗着自己的身材高大,人多势众,强行霸占了新港社人的土地,让新港人敢怒不敢言。
后来他们因为不服税收惹到了强大的荷兰人,引起荷兰人的进攻。新港社人看到机会来了,便主动联系上荷兰人,出兵三百人和荷兰士兵凑成九百人,一起攻打他们,仗着荷兰人的火枪,很快打败了搭加里扬人,把他们的村落烧毁夷成平地。反抗的搭加里扬人都被杀死了,剩下的都被集中到村口,荷兰人故意让他们看着整个村落燃成灰烬。然后把他们赶走,让他们四处宣扬荷兰人的强大。搭加里扬人没有再回来,他们都躲进了东部的山区。
在搭加里扬人男女老幼离开自己的村子时,从他们的眼睛里,新港社人读出了“死仇”两个字。
从此新港社完全和荷兰人结盟了。每次有战争,比如和虎尾垄人、麻豆社人,新港社都必须出兵参加,甚至还要参与攻打西班牙人的淡水和基隆。尽管这是完全和他们不搭边的战争。荷兰人叫这个为血税。
很快,社长马加达在村子的公屋里召集长老开会,商量如果荷兰人来让他们出兵时,要出多少青壮,该要什么代价。
每个长老的面前,都放着一个竹筒,里面装着旱稻酒。长老喝得这种旱稻酒,非常珍贵。新港社和其它土著一样,都不会种水稻,只种旱稻。不除草,不耕田,用尖棍在地上扎眼,投放稻种。等旱稻成熟后,用手捋下稻穗,以臼冲之即可。
做酒时,把米蒸五分熟,让社中未婚少女以嘴咀嚼之,做成酒曲,然后发酵成酒,谓之为女儿酒。没有一定的地位是喝不上这酒的。
“要50把铁镖枪头。上次他们只给了30把。”一个长老说。
社长点点头。旁边有个十五六岁的小孩子用鹅毛笔记下。
“麻布要二十匹,上次我们出动了二百名战士,受伤了五人,只给了十五匹。”
社长又点点头。
忽然一个青年大叫起来:
“他们收我们鹿肉的税太多了!我们为他们打仗,战士们还要交人头税!”
社长又是哀伤又是愤怒地注视着儿子达鲁,说:“我只是叫你来听的,你就只能用你的耳朵,而不是嘴!”
达鲁一直在旁边观看,当他见到这些老人们,只关心几把镖枪头,几匹布的时候,不由得不恼恨起来,难道他们不知道荷兰人又把他们的税增加了吗?!
“出去!丛林里的豹子而开了丛林不如山猫,年轻人没有了头脑不如山猪!”
达鲁就是豹子的意思。
他恨恨地离开了公屋,离开了这群老糊涂。
长老们仍然笑咪咪地用竹管吸着女儿酒,没有人在意。
社长叹了一口气,心里想:“不是荷兰人离不开我们,而是我们离不开他们。我的儿子,这一点你都看不到。你什么时候才能成为玉山山顶的山豹王?”
几个长老同样心知肚明,没有人去关心这场父子之争。
“再多要二十担稻米吧,我看荷兰人的稻米多得像一座山。”又一个长老头也没抬地说。
社长又点点头,说:“这次我们出动三百人。”
王三和李四快速地砍了一些竹子和藤条,编成旱车。旱车类似东北的爬犁,只不过是由人拖行,可在草地和泥地上滑行,非常方便,当然拖起来累人。他们装了三头鹿,拖着回村里处理。
还没到村口,他们听到了放索仔人的欢叫声。原来他们也有了很大的收获,村子里十几个的猎人捕杀了八头鹿,其中还有两头梅花鹿。
李四旁观,那几头鹿身上有好几处伤口,明显是镖枪造成的。放索仔人曾向李四和王三学过下套子,挖陷阱,但手法不行,不会变化。但这也比以前收获增多了,可鹿却不会越来越多。
随着大陆来猎鹿的人增多,鹿真的不好猎了。
荷兰人自然高兴,他们发狩猎证,收钱;鹿肉及其附加物,收钱;鹿皮专营,赚大钱。
可鹿少了,放索仔人的日子就会不好过,他们还比不上新港社人,至少人家还会种旱稻。而他们则完全离不开鹿。
荷兰人带给了放索仔人一样东西,放索仔人叫它荷兰豆。
荷兰商务员警告过放索仔人,当年袭击来自明大陆猎人的虎尾垄人受过惩罚,麻豆社人也是。他们不希望在下淡水河也发生类似的事情。他给放索仔人带来一样好东西,可以充当食物。
于是,荷兰人送给了他们十几个圆圆的像小孩子拳头一样的东西,让他们切成几块,在较平整的地方种下,四个月后会收获更多。煮着吃,烤着吃都可以,不要光想着吃鹿肉。
放索仔人顺从地按着商务员的要求种下,果然四个月后,他们得到了难得的丰收。荷兰豆烤着煮着吃果然饱腹,鹿肉果然卖出多了些,可以多换些铁器。
后来其它村子里的人也来求种子,很快就在这一区域自然推广了。
这自然得到了李四的注意。
回到村子里后,李四和王三迅速地把鹿处理了。今天据说是荷兰豆的成熟期,他们要好好看看。
荷兰豆,他们尝过,不算美味,但吃起来还行。
放索仔人的阿巫带着吓人的面具,还在围绕着他们的猎物在跳唱着,语音怪异,但李四和王三能听懂。
那阿巫唱道:“咱们的先辈啊,遇到了洪水。远远地飘浮啊,来到了这里。赐予我们食物啊,还有猎不尽的鹿。我们来到了啊,就是我们的地儿,嘿嘿!祖先在看着啊,就是我们的地儿!“
李四轻声对王三说:“下一次来,再多给阿巫一匹布。”
俩人没有敢打搅放索仔人神圣而庄严的仪式,悄悄地走向荷兰豆田。所谓田,只是略为平整,放索仔人连野草都拔不干净。
李四粗暴地拔出一株荷兰豆,那根下有数个如小儿拳头大小的豆。
“果真与红蕃薯不同,其小而众。”
王三翻了下白眼说:“一眼看去就不相同嘛。”
李四笑道:“既然如此,带回家乡广种如何?!”
今天没有一个打赏。与昨天比真是冰火两重天,这样下去不好,会感冒。
是不是我上一章写得不好?可我真是用了心啊!
希望得到您慷慨的打赏,以此来肯定我。裸奔的滋味不好受。
1月4日这一天,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来了,按往常的规律,今天是商人来采购鹿肉的日子。
他们两个人现在是住在下淡水河(高屏溪)上游二十公里处的放索仔社里。房子是租住的竹寮,一年四个里尔或者四口铁锅都行,八条鹿腿四匹布也可。
其实他们两个人并不是为住人才租住的,他们完全可以在野外随随便便搭个棚子。关键是他们得找个人多的地方放猎物,要不然山豹、山狼都可能把猎物偷走。
总不能找专人看管吧?所以把猎物放在村子里比较方便。
而且,他们和放索仔人搞好关系也很重要。那个租住的费用是交给社里的公用钱,私下里他们还送社长及其他长老一些小物件,可不能心疼几个小钱。
放索仔人有不偷人东西的族规,他们认为偷拿了别人的东西会给族人带来疾病。王三和李四俩人非常喜欢他们这样的族规,并希望他们永远保持下去。
像这样的村子下淡水河上游还``有几个。如果再往里走,接近山区的地方,那是搭加里扬人的天下。更深的山区他们没敢进去,因为什么可怕的传说都有。其中一条就是竟然有部落喜欢拿人头当装饰,来显示自己的勇猛。
几年前,俩人第一次来到这个村子时,带的是盐和棉布,还有几把小刀。可是很快弄明白放索仔人也认里尔、银两、铜钱。而且还能听懂他们的话。用放索仔人社长的话说,他们很久以前,就和大陆上来的商人用鹿皮鹿肉交换东西了,直到荷兰人来了之后,才要经他们的手。
时间长了,王三一直搞不明白几件事。
一是放索仔人不住河边只住半山坡。二是不吃海鱼也从不放小船进海,只捉河里溪里的鱼。三是吃鸡蛋却不吃鸡肉。
他偷偷地问见多识广的李四。李四捋着小胡子说:“你看这些人肤色大类南洋昆仑奴,想必来自南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荷兰人把整个台湾分成不同的税区,想做生意就不能像以往那样随便。他们把商人们聚集起来,采用竞标的方式,让商人出价竞标做生意的区域和货物品种。
下淡水河的这一片区域就是被福建泉州的林家竞标得到,专营鹿肉脯。至于利润更大的鹿皮,那是荷兰人专营的项目,相当于后世的两电一草。任何人都是碰不得的。
当热兰遮城城前的广场上,荷兰人吊死若干个走私、偷税的商贩后,没有人再敢不听从荷兰人的安排。
俩人先上了竹楼上的仓库,看了看他们二个月内付出的辛苦。
所有的猎物依然都在:三十七张鹿皮,十担鹿肉脯,二担的鹿下水干货。他们翻看了一下,还好,没有霉变的现象发生。远离河岸,不仅蚊子少,还不算潮湿。
他们下了楼,背上放索仔人编织成的竹篓,直接往村外走。放索仔人擅长编造竹器,用此与别人交换盐等生活用品。
他们的陷阱离村子有一个时辰的路程。沿途路边有成片成片的竹林,间或也有芭蕉林,不时还能看见野甘蔗。
野甘蔗,远比荷兰人带来的甘蔗品种要矮和细,但要是挑对了哪根,比荷兰人的要甜。
李四对着正在挑选野甘蔗的王三说:“那根,那根,粗根粗须者,定为上品!”
王三在李四的指挥下,顺利地砍下两根,趟着草跑回小路上。
俩人边走边削去皮,大嚼,果然甜。
“你决定回去佃租蔗田了?”
“嗯,四哥,种水稻只能是混个饱肚,种甘蔗,能多剩些银两。”
“也对,听说荷兰人还要降低租种甘蔗者的人头税。我颇有些动心。再说猎鹿不是长久之计,上个月又来了七八个猎人吧?”
“是啊,猎鹿越来越难,以往我们猎得比现在多好几倍。而且您也说过,这些放索仔人面色越来越不善。把家搬到台湾吧,每年渡四次海,像过四次鬼门关。”
哎,李四叹了口气,远离故土,谈何容易。
他们离开小路,辨认着留下的记号,一路砍伐着野藤野草前行。这些东西太讨厌了,两三天就能长成片。
到了设置陷阱和下套子的地方,俩人惊喜万分,陷阱里拌住了两只,还竟然套中了一只!王三欢喜地跳了起来,而李四却皱起了眉头,事情有些不寻常。
这不是鹿道,不应该有这么好的收获。
李四蹲下来观察着的地面。他发现走过的是一大批水鹿,其中很可能还有梅花鹿。他揪下挂在枝条上的一撮毛,认真地嗅着。没错,是梅花鹿,远比水鹿的臊味轻。没有猛兽地追赶,它们不会同水鹿一样穿行于树丛中的……难道有猛兽来了?从蹄印上看,他还发现这是一大群水鹿是从河的下游过来的。
他忧虑地向着河的下游方向看去。下游来了什么东西?
放索仔社在热兰遮城的东南方向,新港社则在热兰遮城的西北方向,离热兰遮城有四十多公里,其中只有十多公里是山路。
新港社只有二千多人,但他们是最亲近荷兰人的土著。社里无论男女老少,都信奉基督教,都会几句教义问答。年轻人还基本都会荷兰话和写荷兰文。
1月4日的早晨,从码头市场跑回去的人带来了一个不幸的消息,昨天早上有海盗驾驶着怪船袭击热兰遮城的市场了。
“他们有多少人?”马加达社长看着这个跑了一天一夜才跑回来的“快腿”,皱着眉头问道。
快腿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一看大家跑了,我就先跑回来了。”
“你是个胆小鬼!”马加达只是在心里骂到,“要不然你也不会学着荷兰人和明人那样做生意。”
快腿看到社长的脸色不好,他讪讪地退出社长的竹寮。
马加达社长重重地叹了口气。
又要交血税了。14年前,搭加里扬人仰仗着自己的身材高大,人多势众,强行霸占了新港社人的土地,让新港人敢怒不敢言。
后来他们因为不服税收惹到了强大的荷兰人,引起荷兰人的进攻。新港社人看到机会来了,便主动联系上荷兰人,出兵三百人和荷兰士兵凑成九百人,一起攻打他们,仗着荷兰人的火枪,很快打败了搭加里扬人,把他们的村落烧毁夷成平地。反抗的搭加里扬人都被杀死了,剩下的都被集中到村口,荷兰人故意让他们看着整个村落燃成灰烬。然后把他们赶走,让他们四处宣扬荷兰人的强大。搭加里扬人没有再回来,他们都躲进了东部的山区。
在搭加里扬人男女老幼离开自己的村子时,从他们的眼睛里,新港社人读出了“死仇”两个字。
从此新港社完全和荷兰人结盟了。每次有战争,比如和虎尾垄人、麻豆社人,新港社都必须出兵参加,甚至还要参与攻打西班牙人的淡水和基隆。尽管这是完全和他们不搭边的战争。荷兰人叫这个为血税。
很快,社长马加达在村子的公屋里召集长老开会,商量如果荷兰人来让他们出兵时,要出多少青壮,该要什么代价。
每个长老的面前,都放着一个竹筒,里面装着旱稻酒。长老喝得这种旱稻酒,非常珍贵。新港社和其它土著一样,都不会种水稻,只种旱稻。不除草,不耕田,用尖棍在地上扎眼,投放稻种。等旱稻成熟后,用手捋下稻穗,以臼冲之即可。
做酒时,把米蒸五分熟,让社中未婚少女以嘴咀嚼之,做成酒曲,然后发酵成酒,谓之为女儿酒。没有一定的地位是喝不上这酒的。
“要50把铁镖枪头。上次他们只给了30把。”一个长老说。
社长点点头。旁边有个十五六岁的小孩子用鹅毛笔记下。
“麻布要二十匹,上次我们出动了二百名战士,受伤了五人,只给了十五匹。”
社长又点点头。
忽然一个青年大叫起来:
“他们收我们鹿肉的税太多了!我们为他们打仗,战士们还要交人头税!”
社长又是哀伤又是愤怒地注视着儿子达鲁,说:“我只是叫你来听的,你就只能用你的耳朵,而不是嘴!”
达鲁一直在旁边观看,当他见到这些老人们,只关心几把镖枪头,几匹布的时候,不由得不恼恨起来,难道他们不知道荷兰人又把他们的税增加了吗?!
“出去!丛林里的豹子而开了丛林不如山猫,年轻人没有了头脑不如山猪!”
达鲁就是豹子的意思。
他恨恨地离开了公屋,离开了这群老糊涂。
长老们仍然笑咪咪地用竹管吸着女儿酒,没有人在意。
社长叹了一口气,心里想:“不是荷兰人离不开我们,而是我们离不开他们。我的儿子,这一点你都看不到。你什么时候才能成为玉山山顶的山豹王?”
几个长老同样心知肚明,没有人去关心这场父子之争。
“再多要二十担稻米吧,我看荷兰人的稻米多得像一座山。”又一个长老头也没抬地说。
社长又点点头,说:“这次我们出动三百人。”
王三和李四快速地砍了一些竹子和藤条,编成旱车。旱车类似东北的爬犁,只不过是由人拖行,可在草地和泥地上滑行,非常方便,当然拖起来累人。他们装了三头鹿,拖着回村里处理。
还没到村口,他们听到了放索仔人的欢叫声。原来他们也有了很大的收获,村子里十几个的猎人捕杀了八头鹿,其中还有两头梅花鹿。
李四旁观,那几头鹿身上有好几处伤口,明显是镖枪造成的。放索仔人曾向李四和王三学过下套子,挖陷阱,但手法不行,不会变化。但这也比以前收获增多了,可鹿却不会越来越多。
随着大陆来猎鹿的人增多,鹿真的不好猎了。
荷兰人自然高兴,他们发狩猎证,收钱;鹿肉及其附加物,收钱;鹿皮专营,赚大钱。
可鹿少了,放索仔人的日子就会不好过,他们还比不上新港社人,至少人家还会种旱稻。而他们则完全离不开鹿。
荷兰人带给了放索仔人一样东西,放索仔人叫它荷兰豆。
荷兰商务员警告过放索仔人,当年袭击来自明大陆猎人的虎尾垄人受过惩罚,麻豆社人也是。他们不希望在下淡水河也发生类似的事情。他给放索仔人带来一样好东西,可以充当食物。
于是,荷兰人送给了他们十几个圆圆的像小孩子拳头一样的东西,让他们切成几块,在较平整的地方种下,四个月后会收获更多。煮着吃,烤着吃都可以,不要光想着吃鹿肉。
放索仔人顺从地按着商务员的要求种下,果然四个月后,他们得到了难得的丰收。荷兰豆烤着煮着吃果然饱腹,鹿肉果然卖出多了些,可以多换些铁器。
后来其它村子里的人也来求种子,很快就在这一区域自然推广了。
这自然得到了李四的注意。
回到村子里后,李四和王三迅速地把鹿处理了。今天据说是荷兰豆的成熟期,他们要好好看看。
荷兰豆,他们尝过,不算美味,但吃起来还行。
放索仔人的阿巫带着吓人的面具,还在围绕着他们的猎物在跳唱着,语音怪异,但李四和王三能听懂。
那阿巫唱道:“咱们的先辈啊,遇到了洪水。远远地飘浮啊,来到了这里。赐予我们食物啊,还有猎不尽的鹿。我们来到了啊,就是我们的地儿,嘿嘿!祖先在看着啊,就是我们的地儿!“
李四轻声对王三说:“下一次来,再多给阿巫一匹布。”
俩人没有敢打搅放索仔人神圣而庄严的仪式,悄悄地走向荷兰豆田。所谓田,只是略为平整,放索仔人连野草都拔不干净。
李四粗暴地拔出一株荷兰豆,那根下有数个如小儿拳头大小的豆。
“果真与红蕃薯不同,其小而众。”
王三翻了下白眼说:“一眼看去就不相同嘛。”
李四笑道:“既然如此,带回家乡广种如何?!”
今天没有一个打赏。与昨天比真是冰火两重天,这样下去不好,会感冒。
是不是我上一章写得不好?可我真是用了心啊!
希望得到您慷慨的打赏,以此来肯定我。裸奔的滋味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