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堂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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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伯栋所乘的航班因为飞机上有人突发疾病,比预期的时间早了一个小时落地,晚上十点钟,萧南晟在贵宾通道接到了有小半年没见的萧伯栋。
相比上一次,萧伯栋似乎明显老了很多,萧南晟想到他年幼的时候,淘气了,做了什么坏事,父亲要惩罚他,萧伯栋总是挡在他面前维护他,那时,他多年轻,再看现在,头发花白,走路都已经蹒跚,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大步上前,用力抱住萧伯栋,深情喊道:“叔叔!”
这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尤其老萧葬身大海后,他更是承担了父亲的角色,在他身边辅导他,指引他,萧南晟什么样的性格,包括心里在想什么,他很清楚,拍了拍萧南晟的后背,笑道:“南晟啊,没什么好伤感的,岁月催人老,只要是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必须太介怀。”
邵颜文看到萧伯栋也很激动,等萧南晟和萧伯栋寒暄完,才敢上前,“萧老先生!”
他是个孤儿,自懂事以来,就在孤儿院,也不知道为什么,孤儿院不管是比他大的,还是比他小的孩子都喜欢欺负他,就连阿姨们也不喜欢他,终于有一天,他再也受不了,深更半夜翻墙逃离幼儿园。
那天夜里的风多大啊,天气多冷啊,他好饿,从垃圾桶里捡到一块脏面包,正要吃,边上窜出条流浪狗,张嘴就抢他的面包,他已经饿透了,红着眼和流浪狗搏斗。
一个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比同龄人瘦弱很多的孩子,怎么打得过一条同样饿疯了的流浪狗。
流浪狗咬破了他的胳膊,鲜血的味道弥漫在四周,刺激流浪狗很久没有吃到肉的神经,它露出尖尖的犬齿,朝他的脖子咬去,只要一口,脖子上的动脉血管就会被撕破。
他在书上看过,动脉血管一破,血势必可以喷出几丈,人当场就会死掉。
死是种什么样的感觉,邵颜文闭上眼睛时想。
脖子上没传来痛处,身上一轻,过了不知道多久,他睁开眼,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萧伯栋,那条流浪狗,就在他脚边,瞪着眼睛,口鼻朝外喷鲜血,已经死了。
萧伯栋什么也没说,直接让手下把他抱到车上,虽然年纪还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内心总是特别的敏感,坐在干净的车上,心里的那种局促不安,没人能明白。
这时,一只比他的手还要小的手伸到他面前,一个甜美的声音传到他耳边,“你饿了吧,这颗巧克力先给你吃。”
那是邵颜文第一次吃到巧克力这样甜中带点苦,苦中带点甜的糖果,虽然他后来可以买各种各样的巧克力来吃,第一次吃巧克力的滋味,他这一辈都不会忘记。
第一次给他吃巧克力,对一次对他面露微笑的人就是钟妍,她是萧伯栋好友的女儿,有一次他的好友和他的妻子双双死于一场车祸,他收养钟妍做了干女儿。
萧伯栋妻子死的早,膝下没有一儿半女,像亲生女儿一样疼爱钟妍。
而钟妍,她也很争气,除了长得漂亮,功课,琴棋书画,只要是萧伯栋让她学的,她每一样都学的非常好。
老萧看在眼里,对这个小姑娘满意的很,就想到娶给萧南晟做妻子,可惜啊,他的打算还没有付诸现实,人就喂鲨鱼去了。
即便没有订婚,在“会居堂”很多人心目中,她就是萧南晟的未婚妻,萧氏未来的总裁夫人。
这些人里面,当然也包括邵颜文。
钟妍现在已经是国内外知名的三栖明星,每一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满满的,这次没能跟萧伯栋一起回国。
没有看到钟妍,邵颜文不是有点失望,而是很失望,他的反应,都被萧南晟看在眼里。
他一直只把钟妍当成妹妹,至于钟妍怎么对他,不受他控制,他也无权去干涉。
接风的酒宴,沈让早就安排好,一行人直接去酒店。
没什么外人在,沈让他们几个也坐下来一起吃,刚走菜,萧南晟的电话响了,都快十点半了,是谁会这么晚还打电话给他,拿出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他刚按掉,又响了起来,他再次按掉,如此不屈不饶几次后,惊动了一边的萧伯栋。
萧伯栋问萧南晟,“怎么不接电话?”
萧南晟刚想说可能是骚扰电话,被他按掉的电话再次响起来,“叔叔,你先吃,我去接个电话。”
萧伯栋点头,萧南晟离开酒桌到外面的走廊接电话。
电话一接通,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头传来的嘈杂声差点震聋他的耳朵,他虽洁身自好,却不意味着没去过酒吧,一听这声音,他就知道是打电话给他的人是在酒吧。
肯定打错了,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正准备直接掐掉,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带着几分不确定的声音,“你是萧南晟,萧先生吗?”
萧南晟一愣,被一个陌生人直呼自己的名字,对来B市才半年的萧南晟来说,还是第一次,“我是,你是哪位?”
既然对方知道他的名字,就萧南晟的涵养来说,肯定不会直接摔电话。
“你认识黎蒙吗?”对方生怕自己说的不够仔细,强调道,“黎明的黎,蒙古的蒙。”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只听到电话那头又一阵噪音,再次传来声音,电话那头已经换人了,“你才是蒙古的蒙,你全家都是蒙古的蒙,我是萌芽的萌,没文化真可怕,喂,亲爱的,是我啊,我是你的小萌萌,你在听吗?”
萧南晟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用力吸了口气,然后再用力吐出去,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不至于被气到头昏脑涨,“黎萌,你在哪里?”
“亲爱的,是这样的。”黎萌说话有点大舌头,看样子是喝了不少,“我忘了带钱包,他们不让我走,你能来接我一下吗?顺带着帮我把账结了。”
萧南晟差点被她气昏了,要紧牙关,从牙齿缝里迸出每一个字,“你在哪里?”
等黎萌报了个地址,他就飞快挂了电话。
他回到包厢,本想让沈让去给黎萌买单,想来想去,也不知道黎萌到底喝了多少,她清醒的时候都那么好——色(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黎萌的所谓好——色,只针对他一个人),借着酒醉不知道会做出多出格的事,他决定好了,亲自去酒吧替黎萌买单,然后送她回去。
这个女人,不收拾她一下,她还真以为自己那小警察的身份,多了不起。
回到包厢,他边拿起西装外套,边对萧伯栋歉意道:“叔叔,实在不好意思,突然发生了点事,我要去处理下,你慢慢吃,等会儿我要还没回来,沈让先送你回酒店休息。”
“你是去找下午在你办公室的那个女孩吗?”萧伯栋忽然问萧南晟。
萧南晟有片刻的错愕,“什么女孩?”
“下午我们通完电话。”萧伯栋说,“你很不小心,按了回拨键,我听到你办公室有个女孩的声音。”
萧伯栋所乘的航班因为飞机上有人突发疾病,比预期的时间早了一个小时落地,晚上十点钟,萧南晟在贵宾通道接到了有小半年没见的萧伯栋。
相比上一次,萧伯栋似乎明显老了很多,萧南晟想到他年幼的时候,淘气了,做了什么坏事,父亲要惩罚他,萧伯栋总是挡在他面前维护他,那时,他多年轻,再看现在,头发花白,走路都已经蹒跚,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大步上前,用力抱住萧伯栋,深情喊道:“叔叔!”
这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尤其老萧葬身大海后,他更是承担了父亲的角色,在他身边辅导他,指引他,萧南晟什么样的性格,包括心里在想什么,他很清楚,拍了拍萧南晟的后背,笑道:“南晟啊,没什么好伤感的,岁月催人老,只要是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必须太介怀。”
邵颜文看到萧伯栋也很激动,等萧南晟和萧伯栋寒暄完,才敢上前,“萧老先生!”
他是个孤儿,自懂事以来,就在孤儿院,也不知道为什么,孤儿院不管是比他大的,还是比他小的孩子都喜欢欺负他,就连阿姨们也不喜欢他,终于有一天,他再也受不了,深更半夜翻墙逃离幼儿园。
那天夜里的风多大啊,天气多冷啊,他好饿,从垃圾桶里捡到一块脏面包,正要吃,边上窜出条流浪狗,张嘴就抢他的面包,他已经饿透了,红着眼和流浪狗搏斗。
一个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比同龄人瘦弱很多的孩子,怎么打得过一条同样饿疯了的流浪狗。
流浪狗咬破了他的胳膊,鲜血的味道弥漫在四周,刺激流浪狗很久没有吃到肉的神经,它露出尖尖的犬齿,朝他的脖子咬去,只要一口,脖子上的动脉血管就会被撕破。
他在书上看过,动脉血管一破,血势必可以喷出几丈,人当场就会死掉。
死是种什么样的感觉,邵颜文闭上眼睛时想。
脖子上没传来痛处,身上一轻,过了不知道多久,他睁开眼,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萧伯栋,那条流浪狗,就在他脚边,瞪着眼睛,口鼻朝外喷鲜血,已经死了。
萧伯栋什么也没说,直接让手下把他抱到车上,虽然年纪还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内心总是特别的敏感,坐在干净的车上,心里的那种局促不安,没人能明白。
这时,一只比他的手还要小的手伸到他面前,一个甜美的声音传到他耳边,“你饿了吧,这颗巧克力先给你吃。”
那是邵颜文第一次吃到巧克力这样甜中带点苦,苦中带点甜的糖果,虽然他后来可以买各种各样的巧克力来吃,第一次吃巧克力的滋味,他这一辈都不会忘记。
第一次给他吃巧克力,对一次对他面露微笑的人就是钟妍,她是萧伯栋好友的女儿,有一次他的好友和他的妻子双双死于一场车祸,他收养钟妍做了干女儿。
萧伯栋妻子死的早,膝下没有一儿半女,像亲生女儿一样疼爱钟妍。
而钟妍,她也很争气,除了长得漂亮,功课,琴棋书画,只要是萧伯栋让她学的,她每一样都学的非常好。
老萧看在眼里,对这个小姑娘满意的很,就想到娶给萧南晟做妻子,可惜啊,他的打算还没有付诸现实,人就喂鲨鱼去了。
即便没有订婚,在“会居堂”很多人心目中,她就是萧南晟的未婚妻,萧氏未来的总裁夫人。
这些人里面,当然也包括邵颜文。
钟妍现在已经是国内外知名的三栖明星,每一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满满的,这次没能跟萧伯栋一起回国。
没有看到钟妍,邵颜文不是有点失望,而是很失望,他的反应,都被萧南晟看在眼里。
他一直只把钟妍当成妹妹,至于钟妍怎么对他,不受他控制,他也无权去干涉。
接风的酒宴,沈让早就安排好,一行人直接去酒店。
没什么外人在,沈让他们几个也坐下来一起吃,刚走菜,萧南晟的电话响了,都快十点半了,是谁会这么晚还打电话给他,拿出来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他刚按掉,又响了起来,他再次按掉,如此不屈不饶几次后,惊动了一边的萧伯栋。
萧伯栋问萧南晟,“怎么不接电话?”
萧南晟刚想说可能是骚扰电话,被他按掉的电话再次响起来,“叔叔,你先吃,我去接个电话。”
萧伯栋点头,萧南晟离开酒桌到外面的走廊接电话。
电话一接通,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头传来的嘈杂声差点震聋他的耳朵,他虽洁身自好,却不意味着没去过酒吧,一听这声音,他就知道是打电话给他的人是在酒吧。
肯定打错了,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正准备直接掐掉,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带着几分不确定的声音,“你是萧南晟,萧先生吗?”
萧南晟一愣,被一个陌生人直呼自己的名字,对来B市才半年的萧南晟来说,还是第一次,“我是,你是哪位?”
既然对方知道他的名字,就萧南晟的涵养来说,肯定不会直接摔电话。
“你认识黎蒙吗?”对方生怕自己说的不够仔细,强调道,“黎明的黎,蒙古的蒙。”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只听到电话那头又一阵噪音,再次传来声音,电话那头已经换人了,“你才是蒙古的蒙,你全家都是蒙古的蒙,我是萌芽的萌,没文化真可怕,喂,亲爱的,是我啊,我是你的小萌萌,你在听吗?”
萧南晟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用力吸了口气,然后再用力吐出去,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不至于被气到头昏脑涨,“黎萌,你在哪里?”
“亲爱的,是这样的。”黎萌说话有点大舌头,看样子是喝了不少,“我忘了带钱包,他们不让我走,你能来接我一下吗?顺带着帮我把账结了。”
萧南晟差点被她气昏了,要紧牙关,从牙齿缝里迸出每一个字,“你在哪里?”
等黎萌报了个地址,他就飞快挂了电话。
他回到包厢,本想让沈让去给黎萌买单,想来想去,也不知道黎萌到底喝了多少,她清醒的时候都那么好——色(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黎萌的所谓好——色,只针对他一个人),借着酒醉不知道会做出多出格的事,他决定好了,亲自去酒吧替黎萌买单,然后送她回去。
这个女人,不收拾她一下,她还真以为自己那小警察的身份,多了不起。
回到包厢,他边拿起西装外套,边对萧伯栋歉意道:“叔叔,实在不好意思,突然发生了点事,我要去处理下,你慢慢吃,等会儿我要还没回来,沈让先送你回酒店休息。”
“你是去找下午在你办公室的那个女孩吗?”萧伯栋忽然问萧南晟。
萧南晟有片刻的错愕,“什么女孩?”
“下午我们通完电话。”萧伯栋说,“你很不小心,按了回拨键,我听到你办公室有个女孩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