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步家庄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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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洞窟里剩余的血菩提又搜刮了一遍,加上之前还剩的9颗,总共获得43颗,林晓峰统统丢进了随身空间。火麒麟已死,血菩提也不会再生长,这43颗将是风云中最后的血菩提。又花了几个小时,用内力将断裂的骨骼全部修复后,林晓峰才起身离去。
走出凌云窟,好一会才适应了外面明亮的光线。经过这么多天,那匹军马已经因为饥饿,挣脱了缰绳,跑的没影了。
林晓峰只能摇头苦笑,谁能想到自己竟然在凌云窟呆了整整5天,要不是自己内力深厚,只怕也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
“算了,先找个地方吃东西吧,饥饿的味道可真特么不好受!”打定主意,林晓峰提气纵身,沿着官道急速飞奔起来。
没多久,一个规模不大的小镇便出现在前方。林晓峰大喜,速度更是加快了几分。在小镇里找了一家酒楼,要了十斤牛肉,十斤白面馒头,就着汤水开始狼吞虎咽。
林晓峰此刻的打扮跟乞丐有的一比,加上这狼吞虎咽的模样,实在太过惹人注目,不少食客都会不自觉的将眼光瞟向他,还不时指指点点。
不过林晓峰完全不在意,他的眼中只有食物,饿了整整五天,让他对食物又有了新的认识。
“嗝~”打了一个饱嗝,林晓峰心满意足,让小二将剩下的食物全部打包,拎着包裹出了酒楼。趁没人注意,直接将包裹丢进了随身空间。
接着,林晓峰又买了三套衣服,一套穿身上,两套依旧丢随身空间。然后在澡堂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这才穿着新衣,一脸舒畅的走在街道上。
“喂!听说了没,隔壁的步家庄据说在前两天被血洗了!”
“你知道了?唉!那可真叫一个惨啊!上下68口人,全部死啦!据说是天下会的人做的!”
“嘘!你轻点!要是被天下会的人听到,你就惨了!”
路上一对行人的对话引起了林晓峰的注意,算算时间,这个时候雄霸确实应该已经派人来掳走步惊云了。
“这位朋友,能跟你打听个事吗?”林晓峰一把拉住其中一人问道。
那两人吓了一跳,看到林晓峰手无寸铁,才稍稍放心。
“什么事?”
“是这样,我听说这附近有个步家庄,以锻造兵器闻名。我想去求一把剑,却不知该怎么走?两位能告知一二否?”林晓峰人畜无害的笑着。
两人闻言,有些怀疑的看了林晓峰两眼,其中一人小声的提醒道:“我劝你还是别去了,步家庄现在全是死人,你还是找别的地方求剑吧。”
其中一人却急急忙忙的指了指东方,道:“出了镇子往东边走一公里就能看到了。”说完一拉另一个人,急匆匆的离开了,显然不想牵扯太多。
既然知道了步家庄的位置,林晓峰也不再逗留,直接朝镇子外跑去。
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小庄园,庄园正门的牌匾上写着步家庄三个字。几具赤着上身的男人尸体横躺在门里门外,身上的血迹已经干涸,无数苍蝇嗡嗡的飞舞着,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林晓峰停下脚步,以手掩鼻,眉头紧皱。他不敢进去,一是有些害怕尸体,二是如此多的尸体必然会产生瘟疫,这种病在古代可是绝症,他不知道武林高手是否能免疫,所以不敢冒这个险。
突然,步家庄内燃起熊熊大火,一道身影从庄内快步跑出。这是一个穿着无袖皮袄的男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模样,口鼻处绑着湿润的布条,估计这火应该是他放的。
林晓峰心中一松,这个男人显然知道尸体会产生瘟疫,这才打算一把火全部烧掉。只是这一烧,臭味就更加夸张了,林晓峰也连忙转身往后跑路。
林晓峰速度不快,等到身后那男人赶上,才将速度加快。
那男人已经将布条扯掉,疑惑的看着林晓峰:“这位兄弟来步家庄做什么?”
“哦,听闻步家庄惨遭屠戮,所以过来一探究竟。”林晓峰如实答道。
“唉!真没想到,天下会竟然会下如此狠手!”男人皱眉叹息道。
林晓峰没有接口,岔开话题道:“在下无双城林晓峰,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男人愣了愣,随即答道:“我叫于狱。”
“于狱!?”林晓峰惊呼一声,脚步也停了下来。
于狱见状也停了下来,一脸惊讶的看着林晓峰:“怎么了?”
“额,没什么!”林晓峰摇摇头,偷偷看了一眼于狱的左臂,上面根本没有麒麟图案。也就是说,现在于狱的左手还没有淋上麒麟血,还没转变成麒麟臂!可是火麒麟已经被自己杀死了,于狱的手臂又怎么变成麒麟臂?没有麒麟臂,十年后的步惊云怎么办?
要知道,十年后步惊云被雄霸打断左臂,就是于狱将自己的左臂送给了步惊云。可于狱之所以将左臂送给步惊云,是因为于狱控制不了已经成为麒麟臂的左臂!如果于狱的手臂完全受自己控制,还会送给步惊云?
该死!难道剧情又开始偏移了?
就在这时,林晓峰突然一愣,一种极度狂躁的心情自他心底产生。隐约间,他似乎感觉到一头火麒麟正在自己体内疯狂咆哮。
“嗷!!!”林晓峰仰天狂叫,脸色狰狞,双眼瞬间变成一片赤红。
于狱大吃一惊,想不明白,眼前的青年刚刚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这副模样:“喂!你怎么了?”
林晓峰赤红双眼一瞪,直接朝于狱扑了过去,就如同野兽一般。
于狱猛一侧身,让过林晓峰的扑击,眼神凝重。他行医多年,已然看出眼前的青年似乎被某种东西控制了心神。
“快醒醒!”于狱大喝道。
可林晓峰完全无动于衷,继续朝于狱发动攻击。只是此时的林晓峰,完全靠的蛮力,一身内力,竟没有调动分毫,所以于狱应付起来才如此轻松。
于狱拔出随身匕首,根据经验,被控制心神的人,只要通过一定的刺激就能恢复,比如痛楚。
噗呲!匕首顺利扎入林晓峰的手臂,鲜血立刻飞溅出来,一部分竟然沾上了于狱的左上臂。
“啊!”于狱痛苦的喊了一声,连忙退开几步。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左上臂竟然被林晓峰的血液烫出了一个印记!这是人的血液么!怎么会有这么高的温度!
另一边,林晓峰在痛楚的作用下,竟然真的恢复了一些意识。他双手抱着脑袋,满脸痛苦:“滚!滚出我的身体!”
于狱收摄心神,正要上前,林晓峰却突然运起内力,朝着一边的山林飞奔而去,转眼就扎进了丛林之中。
于狱见状也没有再追赶,最后看了一眼林晓峰消失的方向,握着自己的左臂回了小镇。
将洞窟里剩余的血菩提又搜刮了一遍,加上之前还剩的9颗,总共获得43颗,林晓峰统统丢进了随身空间。火麒麟已死,血菩提也不会再生长,这43颗将是风云中最后的血菩提。又花了几个小时,用内力将断裂的骨骼全部修复后,林晓峰才起身离去。
走出凌云窟,好一会才适应了外面明亮的光线。经过这么多天,那匹军马已经因为饥饿,挣脱了缰绳,跑的没影了。
林晓峰只能摇头苦笑,谁能想到自己竟然在凌云窟呆了整整5天,要不是自己内力深厚,只怕也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
“算了,先找个地方吃东西吧,饥饿的味道可真特么不好受!”打定主意,林晓峰提气纵身,沿着官道急速飞奔起来。
没多久,一个规模不大的小镇便出现在前方。林晓峰大喜,速度更是加快了几分。在小镇里找了一家酒楼,要了十斤牛肉,十斤白面馒头,就着汤水开始狼吞虎咽。
林晓峰此刻的打扮跟乞丐有的一比,加上这狼吞虎咽的模样,实在太过惹人注目,不少食客都会不自觉的将眼光瞟向他,还不时指指点点。
不过林晓峰完全不在意,他的眼中只有食物,饿了整整五天,让他对食物又有了新的认识。
“嗝~”打了一个饱嗝,林晓峰心满意足,让小二将剩下的食物全部打包,拎着包裹出了酒楼。趁没人注意,直接将包裹丢进了随身空间。
接着,林晓峰又买了三套衣服,一套穿身上,两套依旧丢随身空间。然后在澡堂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这才穿着新衣,一脸舒畅的走在街道上。
“喂!听说了没,隔壁的步家庄据说在前两天被血洗了!”
“你知道了?唉!那可真叫一个惨啊!上下68口人,全部死啦!据说是天下会的人做的!”
“嘘!你轻点!要是被天下会的人听到,你就惨了!”
路上一对行人的对话引起了林晓峰的注意,算算时间,这个时候雄霸确实应该已经派人来掳走步惊云了。
“这位朋友,能跟你打听个事吗?”林晓峰一把拉住其中一人问道。
那两人吓了一跳,看到林晓峰手无寸铁,才稍稍放心。
“什么事?”
“是这样,我听说这附近有个步家庄,以锻造兵器闻名。我想去求一把剑,却不知该怎么走?两位能告知一二否?”林晓峰人畜无害的笑着。
两人闻言,有些怀疑的看了林晓峰两眼,其中一人小声的提醒道:“我劝你还是别去了,步家庄现在全是死人,你还是找别的地方求剑吧。”
其中一人却急急忙忙的指了指东方,道:“出了镇子往东边走一公里就能看到了。”说完一拉另一个人,急匆匆的离开了,显然不想牵扯太多。
既然知道了步家庄的位置,林晓峰也不再逗留,直接朝镇子外跑去。
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小庄园,庄园正门的牌匾上写着步家庄三个字。几具赤着上身的男人尸体横躺在门里门外,身上的血迹已经干涸,无数苍蝇嗡嗡的飞舞着,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林晓峰停下脚步,以手掩鼻,眉头紧皱。他不敢进去,一是有些害怕尸体,二是如此多的尸体必然会产生瘟疫,这种病在古代可是绝症,他不知道武林高手是否能免疫,所以不敢冒这个险。
突然,步家庄内燃起熊熊大火,一道身影从庄内快步跑出。这是一个穿着无袖皮袄的男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模样,口鼻处绑着湿润的布条,估计这火应该是他放的。
林晓峰心中一松,这个男人显然知道尸体会产生瘟疫,这才打算一把火全部烧掉。只是这一烧,臭味就更加夸张了,林晓峰也连忙转身往后跑路。
林晓峰速度不快,等到身后那男人赶上,才将速度加快。
那男人已经将布条扯掉,疑惑的看着林晓峰:“这位兄弟来步家庄做什么?”
“哦,听闻步家庄惨遭屠戮,所以过来一探究竟。”林晓峰如实答道。
“唉!真没想到,天下会竟然会下如此狠手!”男人皱眉叹息道。
林晓峰没有接口,岔开话题道:“在下无双城林晓峰,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男人愣了愣,随即答道:“我叫于狱。”
“于狱!?”林晓峰惊呼一声,脚步也停了下来。
于狱见状也停了下来,一脸惊讶的看着林晓峰:“怎么了?”
“额,没什么!”林晓峰摇摇头,偷偷看了一眼于狱的左臂,上面根本没有麒麟图案。也就是说,现在于狱的左手还没有淋上麒麟血,还没转变成麒麟臂!可是火麒麟已经被自己杀死了,于狱的手臂又怎么变成麒麟臂?没有麒麟臂,十年后的步惊云怎么办?
要知道,十年后步惊云被雄霸打断左臂,就是于狱将自己的左臂送给了步惊云。可于狱之所以将左臂送给步惊云,是因为于狱控制不了已经成为麒麟臂的左臂!如果于狱的手臂完全受自己控制,还会送给步惊云?
该死!难道剧情又开始偏移了?
就在这时,林晓峰突然一愣,一种极度狂躁的心情自他心底产生。隐约间,他似乎感觉到一头火麒麟正在自己体内疯狂咆哮。
“嗷!!!”林晓峰仰天狂叫,脸色狰狞,双眼瞬间变成一片赤红。
于狱大吃一惊,想不明白,眼前的青年刚刚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这副模样:“喂!你怎么了?”
林晓峰赤红双眼一瞪,直接朝于狱扑了过去,就如同野兽一般。
于狱猛一侧身,让过林晓峰的扑击,眼神凝重。他行医多年,已然看出眼前的青年似乎被某种东西控制了心神。
“快醒醒!”于狱大喝道。
可林晓峰完全无动于衷,继续朝于狱发动攻击。只是此时的林晓峰,完全靠的蛮力,一身内力,竟没有调动分毫,所以于狱应付起来才如此轻松。
于狱拔出随身匕首,根据经验,被控制心神的人,只要通过一定的刺激就能恢复,比如痛楚。
噗呲!匕首顺利扎入林晓峰的手臂,鲜血立刻飞溅出来,一部分竟然沾上了于狱的左上臂。
“啊!”于狱痛苦的喊了一声,连忙退开几步。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左上臂竟然被林晓峰的血液烫出了一个印记!这是人的血液么!怎么会有这么高的温度!
另一边,林晓峰在痛楚的作用下,竟然真的恢复了一些意识。他双手抱着脑袋,满脸痛苦:“滚!滚出我的身体!”
于狱收摄心神,正要上前,林晓峰却突然运起内力,朝着一边的山林飞奔而去,转眼就扎进了丛林之中。
于狱见状也没有再追赶,最后看了一眼林晓峰消失的方向,握着自己的左臂回了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