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吃货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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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总算平安出来了!”程乃轩上上下下打量了汪孚林片刻,这才不无担心地问道,“除了奎哥,我其他堂兄弟,也好表兄弟也好,在我爹面前少有能不挨训的,甚至还有人吓得不敢登门,双木,我爹没问难你吧?”
“你爹哪有那么可怕。”嘴上这么说,汪孚林心里却说,和你爹打交道比和叶县尊打交道还累,随即就岔开话题道,“今天我来,是有件事和你商量。”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程乃轩二话不说拍了胸脯,又差遣墨香在外守着,一把拽起汪孚林进书房。眼见得对方跨过门槛就惊愕地瞪大了眼睛,他就讪讪地说道,“你也知道我爹的性子,这里是他亲手布置的,不许我改动半点。”
偌大的屋子并没有隔断,北、东、西三面墙都是书架,上头密密麻麻摞满了书,靠东面的书架旁边摆着一张竹榻,中间是一张大书案,后头一张黄花梨座椅,上头文房四宝一应俱全。西面是一张琴架,一旁是几个大卷缸,里头一卷卷放满了,也不知道是名人法帖,还是书画精品。至于其余各色摆设玩器,一样都没有,看着一片风雅之气扑面而来,要不知道的还以为程大公子是个多勤学苦读的人。
汪孚林在这一片书香瀚海之中来到了书案旁边,继而就发现了一件极其尴尬的事,这里只有主位没有客位!而下一刻,程乃轩也发现了这难堪的局面,东张西望了一阵子,目光便落在了竹榻上,当即坏笑道:“要不,把竹榻搬过来,你姑且凑合着坐坐?”
“去你的,站着说吧!”汪孚林着实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损友是好,干脆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过去道,“瞧瞧这玩意,你可认识?”
汪孚林递过去的,正是他此前回松明山的路上,在路边一棵树上敲下来的一颗果实。程乃轩有些奇怪,伸手接过来反反复复看了看,这才不太确定地说道:“虽说似乎是刚长出没多久的,颜色也不对,可瞧着好像是小胡桃。你哪来的?”
“你认识?”汪孚林没想到城里长大的程乃轩竟然会认识这个,不禁有些惊喜,“你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榨油啊!我家有个管事,管着一家油坊,专管榨油。什么茶籽、芸苔子、大豆、芝麻……能榨油的多了。上次他不知道打哪听说这东西剥开之后能榨油,而且又是长在山间不用钱,雇人去敲打下来,捡了几车,可弄回来之后才傻了眼,光是剥里外两层壳的人力,多少人都不够,哪怕东西不用钱,这榨油也不合算。于是他一气之下,就把这几车全都扔了。你问这个干吗,莫非打算开油坊?趁早别干这事,亏不死你。”
程家还真是产业多!
汪孚林心中感慨,但却笑着说道:“此物榨油确实不太容易,可当零嘴不错。”
程乃轩一听这话,险些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没听说汪孚林好吃啊?转瞬间,他就想到了金宝身上,当即眉开眼笑地说道:“你要吃还不容易,我回头让墨香问问那油坊就是了。”
“去年的那是陈货,哪里还能吃,今年的还得等到白露前后才能收获。到那时候,让你家那管事给我搜罗几车就是。”见程乃轩不可思议地瞪着自己,显然意思是你一个人能吃那许多,他便笑眯眯地说道,“眼下嗑瓜子的人有多少,日后吃这小胡桃的人就有多少。你别管了,一饱口舌之欲而已。”
程乃轩有些难以置信地咂巴着嘴,最终无奈答应了下来。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转瞬之间,汪孚林又走到书案前,拿起一块徽墨磨了半砚台的墨,随即摊开一张纸,提笔蘸墨写写画画,不消一会儿,纸上就出现了几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是什么?”
“都是吃的。应该是打南洋运过来的,你帮我打探一下消息,哪怕只有种子也行。”
汪孚林知道这些东西应该是从美洲运到南洋,再从南洋转运过来的,但不打算对程乃轩解释太多。他指了指上头的东西,一样一样地说道,“这个,可能叫辣椒,也可能叫番椒,红色青色都有,入口辛辣,和花椒姜黄有点类似。这个一根根长的,上头是一粒一粒黄色的,大概叫玉米,或者别的什么名字,烤着吃煮着吃都不错。这个大红色有点像果子的,大概叫洋柿子?也许是这个名,反正这么大一只,鲜红鲜红的,炒鸡蛋最为绝妙,生吃也滋味不错……”
程乃轩听汪孚林如数家珍似的说着一样样吃的东西,足足七八种,他到最后终于确定,他从前竟忽略了汪孚林的一个属性。
这家伙简直是吃货啊!
马家客栈中,秋枫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院子里的井边浆洗衣服,虽是井水冰凉,自己又坐在树荫底下,但如今的天气已经很热了,他时不时抬起手擦擦汗,渐渐就停下手中动作发起呆来。
这时候,汪孚林在程家大宅拜会程公子,金宝在知县官廨的李师爷那儿读书,只剩下他一个留在这里,虽说厢房还有四个轿夫住着,但那种孤零零的感觉仍然死死包裹了他,让他无法动弹。他被程老爷送过来,前前后后已经快一个月了,汪孚林对他也着实不错,身边的书随他翻看,就是笔墨纸砚也都准许他使用,平时最多是教训告诫,从来不曾打骂过他。论理他一个一张死契卖了给人当奴仆的,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应该知足了。
可有金宝的对比在,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无法甘心!而且,金宝才只八岁,接下来几年兴许会大放光明,他却已经十一岁了!难道就这样浑浑噩噩,再大几岁便随便娶个村妇,而后一辈子做牛做马?
想起卖了他之后拿了十二两银子,喜形于色的老父,秋枫只觉得眼睛发酸,不知不觉就簌簌掉下了眼泪。他生怕被人瞧见,抬手正要去擦,突然只听得外间传来了一个声音:“秋枫,你家里人给你送东西来了!”
秋枫一下子呆若木鸡。自从他被卖了,虽说就在歙县城中,可为了避免勾起心头痛楚,他一次都没回过家。至于家中亲人,他也不觉得会费那个神来找自己。可是,这样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偏偏发生了!他下意识地丢下手中衣物,随便在水里搓洗了一下双手,*的也顾不上擦干,就这么急匆匆地迈开脚步往外跑去。
可是,当他跟着那报信的伙计来到客栈一处小门的时候,却发现来的是个三十出头,唇上蓄有一丛胡须,脸上有几颗痣的男子,面目陌生,从未见过。
“是你爹让我给你捎点东西。”来人笑容满面地把一个包袱递了过去。
秋枫见那伙计已经走了,他连忙用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手将包袱接了过来。入手那沉甸甸的分量让他颇为疑惑,思来想去,他干脆当着来人的面将其解开,却只见里头是一套衣裳鞋袜,料子全都是最好的,针脚细密,往日他只在那些读书相公的身上见过,鞋子亦是黑头云履。大为震惊的他盯着这些东西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抬起头说道:“我娘做不出这样的衣裳,也用不起这样的料子。你到底是谁?”
“谢天谢地,总算平安出来了!”程乃轩上上下下打量了汪孚林片刻,这才不无担心地问道,“除了奎哥,我其他堂兄弟,也好表兄弟也好,在我爹面前少有能不挨训的,甚至还有人吓得不敢登门,双木,我爹没问难你吧?”
“你爹哪有那么可怕。”嘴上这么说,汪孚林心里却说,和你爹打交道比和叶县尊打交道还累,随即就岔开话题道,“今天我来,是有件事和你商量。”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程乃轩二话不说拍了胸脯,又差遣墨香在外守着,一把拽起汪孚林进书房。眼见得对方跨过门槛就惊愕地瞪大了眼睛,他就讪讪地说道,“你也知道我爹的性子,这里是他亲手布置的,不许我改动半点。”
偌大的屋子并没有隔断,北、东、西三面墙都是书架,上头密密麻麻摞满了书,靠东面的书架旁边摆着一张竹榻,中间是一张大书案,后头一张黄花梨座椅,上头文房四宝一应俱全。西面是一张琴架,一旁是几个大卷缸,里头一卷卷放满了,也不知道是名人法帖,还是书画精品。至于其余各色摆设玩器,一样都没有,看着一片风雅之气扑面而来,要不知道的还以为程大公子是个多勤学苦读的人。
汪孚林在这一片书香瀚海之中来到了书案旁边,继而就发现了一件极其尴尬的事,这里只有主位没有客位!而下一刻,程乃轩也发现了这难堪的局面,东张西望了一阵子,目光便落在了竹榻上,当即坏笑道:“要不,把竹榻搬过来,你姑且凑合着坐坐?”
“去你的,站着说吧!”汪孚林着实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损友是好,干脆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过去道,“瞧瞧这玩意,你可认识?”
汪孚林递过去的,正是他此前回松明山的路上,在路边一棵树上敲下来的一颗果实。程乃轩有些奇怪,伸手接过来反反复复看了看,这才不太确定地说道:“虽说似乎是刚长出没多久的,颜色也不对,可瞧着好像是小胡桃。你哪来的?”
“你认识?”汪孚林没想到城里长大的程乃轩竟然会认识这个,不禁有些惊喜,“你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榨油啊!我家有个管事,管着一家油坊,专管榨油。什么茶籽、芸苔子、大豆、芝麻……能榨油的多了。上次他不知道打哪听说这东西剥开之后能榨油,而且又是长在山间不用钱,雇人去敲打下来,捡了几车,可弄回来之后才傻了眼,光是剥里外两层壳的人力,多少人都不够,哪怕东西不用钱,这榨油也不合算。于是他一气之下,就把这几车全都扔了。你问这个干吗,莫非打算开油坊?趁早别干这事,亏不死你。”
程家还真是产业多!
汪孚林心中感慨,但却笑着说道:“此物榨油确实不太容易,可当零嘴不错。”
程乃轩一听这话,险些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没听说汪孚林好吃啊?转瞬间,他就想到了金宝身上,当即眉开眼笑地说道:“你要吃还不容易,我回头让墨香问问那油坊就是了。”
“去年的那是陈货,哪里还能吃,今年的还得等到白露前后才能收获。到那时候,让你家那管事给我搜罗几车就是。”见程乃轩不可思议地瞪着自己,显然意思是你一个人能吃那许多,他便笑眯眯地说道,“眼下嗑瓜子的人有多少,日后吃这小胡桃的人就有多少。你别管了,一饱口舌之欲而已。”
程乃轩有些难以置信地咂巴着嘴,最终无奈答应了下来。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转瞬之间,汪孚林又走到书案前,拿起一块徽墨磨了半砚台的墨,随即摊开一张纸,提笔蘸墨写写画画,不消一会儿,纸上就出现了几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是什么?”
“都是吃的。应该是打南洋运过来的,你帮我打探一下消息,哪怕只有种子也行。”
汪孚林知道这些东西应该是从美洲运到南洋,再从南洋转运过来的,但不打算对程乃轩解释太多。他指了指上头的东西,一样一样地说道,“这个,可能叫辣椒,也可能叫番椒,红色青色都有,入口辛辣,和花椒姜黄有点类似。这个一根根长的,上头是一粒一粒黄色的,大概叫玉米,或者别的什么名字,烤着吃煮着吃都不错。这个大红色有点像果子的,大概叫洋柿子?也许是这个名,反正这么大一只,鲜红鲜红的,炒鸡蛋最为绝妙,生吃也滋味不错……”
程乃轩听汪孚林如数家珍似的说着一样样吃的东西,足足七八种,他到最后终于确定,他从前竟忽略了汪孚林的一个属性。
这家伙简直是吃货啊!
马家客栈中,秋枫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院子里的井边浆洗衣服,虽是井水冰凉,自己又坐在树荫底下,但如今的天气已经很热了,他时不时抬起手擦擦汗,渐渐就停下手中动作发起呆来。
这时候,汪孚林在程家大宅拜会程公子,金宝在知县官廨的李师爷那儿读书,只剩下他一个留在这里,虽说厢房还有四个轿夫住着,但那种孤零零的感觉仍然死死包裹了他,让他无法动弹。他被程老爷送过来,前前后后已经快一个月了,汪孚林对他也着实不错,身边的书随他翻看,就是笔墨纸砚也都准许他使用,平时最多是教训告诫,从来不曾打骂过他。论理他一个一张死契卖了给人当奴仆的,有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应该知足了。
可有金宝的对比在,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无法甘心!而且,金宝才只八岁,接下来几年兴许会大放光明,他却已经十一岁了!难道就这样浑浑噩噩,再大几岁便随便娶个村妇,而后一辈子做牛做马?
想起卖了他之后拿了十二两银子,喜形于色的老父,秋枫只觉得眼睛发酸,不知不觉就簌簌掉下了眼泪。他生怕被人瞧见,抬手正要去擦,突然只听得外间传来了一个声音:“秋枫,你家里人给你送东西来了!”
秋枫一下子呆若木鸡。自从他被卖了,虽说就在歙县城中,可为了避免勾起心头痛楚,他一次都没回过家。至于家中亲人,他也不觉得会费那个神来找自己。可是,这样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偏偏发生了!他下意识地丢下手中衣物,随便在水里搓洗了一下双手,*的也顾不上擦干,就这么急匆匆地迈开脚步往外跑去。
可是,当他跟着那报信的伙计来到客栈一处小门的时候,却发现来的是个三十出头,唇上蓄有一丛胡须,脸上有几颗痣的男子,面目陌生,从未见过。
“是你爹让我给你捎点东西。”来人笑容满面地把一个包袱递了过去。
秋枫见那伙计已经走了,他连忙用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手将包袱接了过来。入手那沉甸甸的分量让他颇为疑惑,思来想去,他干脆当着来人的面将其解开,却只见里头是一套衣裳鞋袜,料子全都是最好的,针脚细密,往日他只在那些读书相公的身上见过,鞋子亦是黑头云履。大为震惊的他盯着这些东西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抬起头说道:“我娘做不出这样的衣裳,也用不起这样的料子。你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