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罗曼那个蒂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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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足饭饱。
时钟已经指向了晚七点半,且不说装傻充愣的郑茂,唐楚河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怎么看,郑茂说得那一堆什么牛粪,也像是似有所指的样子。
不过,瞧郑茂稚嫩的脸,综合他之前的表现,又觉不像。
这么指桑骂槐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一般人都尚且做不到如此淡定自若不瘟不火。更何况还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不经世事沧桑的小屁孩。对于女儿这个饱含深意的同学,他觉得自己还真是想太多了。职业病一犯起来就是没有办法,看什么,都仿佛有问题。
也大概是因为有唐楚河这个大功率制冷器的缘由,郑茂说完了笑话,随后的气氛,一时不禁有点冷场。
唐心默默地收拾碗筷,而苏落雁正低头玩手指玩得很入神。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郑茂甩也甩不脱的牛皮糖,想不到却是在唐楚河这里老老实实。罕言寡语,装作潜起水来,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谁也看不到的小透明。
“星期六是一个好日子呢,”唐楚河从不锈钢小罐里抽出一根牙签,一边剔着牙,一边道:“你们几个年轻人啊,要不要出去玩一下?”
唐心收起他桌前的筷子,说道:“谁有你这么心大啊,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大家都应该好好休息睡一觉才对。”
把几双筷子都收拢好,唐心转过脸,对郑茂说;“要不……”
时间在这一刻缓慢流逝,郑茂缓缓抬起头,看唐心望过来,她的嘴唇微微吐字。
很寻常的对视一眼罢了。
不过什么样的心境,看东西就有什么样的感想。旁边的唐楚河,只见他女儿那眸子亮晶晶的,瞄着郑茂,就跟偶然在旮旯里发现了钻石似得。
微微咬着粉嘟嘟的小嘴,在唐楚河看来,怎一个饱含情绪了得。
而且。
她孤身在桌的那边端着碗筷。
他坐在桌角这边百无聊赖。
中间是残羹剩饭。
两人含情对视。
天可怜见,唐楚河竟然感觉出了一股罗曼蒂克的气息……
按照正常的发展,接下来应该就是‘在我家睡吧’?
隐约能猜测到她接下来话语的唐楚河,蓦地起身,椅子被推得往后骤然移动。
“咯吱,”椅子在地板上摩擦出不小声响的同时,唐楚河作势打了个哈切,连忙打断了唐心的话:“好困呐!”
知女莫若父,唐楚河在这一刻无比后悔没有把自己女儿作闺秀培养,站在他这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
乖女儿,能不能含蓄一点啊!
当然,喜欢是喜欢,但唐心哪怕是没有喜欢,也会做出这个举动的。
唐楚河一边伸着懒腰,边解下裤带挂着的车钥匙,直接丢到苏落雁桌前面,哈哈一笑道:“昨天整夜都没睡,还真是困。苏落雁,你等会就帮我送小郑回家吧,也不要再把车开过来了,直接宿舍去。明早我自己搭车。”
“好叻!”苏落雁兴然应允,对于送最好的正太回家的任务,自然是百死莫辞!
不过,唐心在这个事情上,本来就没有其它的想法。纯粹听说郑茂一个人住,今天在外面玩又碰到了这种情况,一个人在家里肯定会害怕;所以就想叫郑茂在她家住一晚,单纯的就是在这方面考虑。但女孩子家家,被她爸爸这么一搅浑,怎么可能还说得出口。只是撇过头,伸手把头发捋到耳朵上得同时,借以掩饰,娇娇愤愤横了她的父亲大人一眼。
唐楚河正襟负手,嘴里叼着牙签,目不斜视,没有看到,就当作什么也没有看到。
他心中在想着一个问题:在家里给女儿的人权是不是太大了,以导致对他这个父亲竟如此目无尊长,没大没小。棍棒出孝女,看来以后还是得……
“哎,我来洗我来洗,你脚不是摔了吗,坐着多休息一会。”抢过唐心手里头的碗筷,唐楚河奔进了厨房。
郑茂其实早就想闪人了,他手上揣着黑货。虽说并没有做贼心虚的心理,但这里显然不是什么可以久留的地方。
听到唐心那一句“有时间来我家里玩啊”,郑茂“哎”了一声,轻轻合上门。
苏落雁手指伸在钥匙圈里晃啊晃,一马当先地下楼梯,忽然回过半个头,见郑茂不知不觉中就点燃了一支香烟吞云吐雾,说道:“我真的觉得,你的心里面住着一个大人。”
“是吗?”郑茂笑笑,抿着烟头吸了一口,道:“我还以为每个大人心里住着一个小孩呢。”
“好吧……”转着钥匙的手一止,苏落雁想了想,忽然转而问道:“正太你家住哪里啊?”
这意图再昭彰不过,郑茂甚至不需要一眼,半眼就看透了:“你既然是警察的话,不会没事就去骚扰我吧?”
显然是对苏落雁这块牛皮糖很服气。
“呸呸呸,”苏落雁:“你这孩子瞎说些什么呢,姐姐我可是正义的化身。”
郑茂抚了抚饱饱的肚皮,洒然一笑,也是实话实说道:“我家在曙光中路那边,从这里过去,应该要大半个小时。”
“噢,在市中心啊,”苏落雁转过楼梯的拐角,一下一下向下踱着步子,道:“你跟唐心妹妹,是同班同学啊?”
“嗯。”
“那还真是缘分啊!”苏落雁恢复了本性,蓦地顿下步子,在郑茂万般无奈中摸摸他的头,眉开眼笑:“完了完了,我们真的太有缘分了!”
缘分?
听到这两个字,郑茂烟雾弥漫中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缘分确实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在冥冥之中便悄无声息的铸就了很多很多,莫名奇妙的开始,光怪陆离的发生,始料不及的结束。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如果要算一切重来前的上一世,他已经历过许多缘分了。
徐允,就是他最大的缘分。
还有些琐琐碎碎的缘分。譬如张超凡,譬如唐心,比方如今估计还在燕京上高中的——李拜月?
现在应该没有改这个名字吧……
还有很多人,不管是好是坏,郑茂现在都记得一清二楚。
走出过道,把烟头掐灭扔进旁边的垃圾箱里,忽然听到苏落雁喊道:“喂,正太,我们夹一下娃娃玩啊!”
周末,正是青少年们或者上班族玩得血糊血嗨的时候,游戏厅里捶得热火朝天。
不过,郑茂表示,夹娃娃那可是他的强项。
已经无数次虐哭老板和老板娘了——
当然,如果夹子没有调得实在过于松弛的话。
更当然,郑茂并不喜欢娃娃,而是喜欢夹娃娃的过程。每台娃娃机都不一样,不管难度有多高,信手捏来的时候,内心是无比亢奋的……
这是郑茂曾经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了。
瞧苏落雁兴致冲冲的模样,不由有些技痒……
茶足饭饱。
时钟已经指向了晚七点半,且不说装傻充愣的郑茂,唐楚河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怎么看,郑茂说得那一堆什么牛粪,也像是似有所指的样子。
不过,瞧郑茂稚嫩的脸,综合他之前的表现,又觉不像。
这么指桑骂槐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一般人都尚且做不到如此淡定自若不瘟不火。更何况还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不经世事沧桑的小屁孩。对于女儿这个饱含深意的同学,他觉得自己还真是想太多了。职业病一犯起来就是没有办法,看什么,都仿佛有问题。
也大概是因为有唐楚河这个大功率制冷器的缘由,郑茂说完了笑话,随后的气氛,一时不禁有点冷场。
唐心默默地收拾碗筷,而苏落雁正低头玩手指玩得很入神。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郑茂甩也甩不脱的牛皮糖,想不到却是在唐楚河这里老老实实。罕言寡语,装作潜起水来,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谁也看不到的小透明。
“星期六是一个好日子呢,”唐楚河从不锈钢小罐里抽出一根牙签,一边剔着牙,一边道:“你们几个年轻人啊,要不要出去玩一下?”
唐心收起他桌前的筷子,说道:“谁有你这么心大啊,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大家都应该好好休息睡一觉才对。”
把几双筷子都收拢好,唐心转过脸,对郑茂说;“要不……”
时间在这一刻缓慢流逝,郑茂缓缓抬起头,看唐心望过来,她的嘴唇微微吐字。
很寻常的对视一眼罢了。
不过什么样的心境,看东西就有什么样的感想。旁边的唐楚河,只见他女儿那眸子亮晶晶的,瞄着郑茂,就跟偶然在旮旯里发现了钻石似得。
微微咬着粉嘟嘟的小嘴,在唐楚河看来,怎一个饱含情绪了得。
而且。
她孤身在桌的那边端着碗筷。
他坐在桌角这边百无聊赖。
中间是残羹剩饭。
两人含情对视。
天可怜见,唐楚河竟然感觉出了一股罗曼蒂克的气息……
按照正常的发展,接下来应该就是‘在我家睡吧’?
隐约能猜测到她接下来话语的唐楚河,蓦地起身,椅子被推得往后骤然移动。
“咯吱,”椅子在地板上摩擦出不小声响的同时,唐楚河作势打了个哈切,连忙打断了唐心的话:“好困呐!”
知女莫若父,唐楚河在这一刻无比后悔没有把自己女儿作闺秀培养,站在他这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
乖女儿,能不能含蓄一点啊!
当然,喜欢是喜欢,但唐心哪怕是没有喜欢,也会做出这个举动的。
唐楚河一边伸着懒腰,边解下裤带挂着的车钥匙,直接丢到苏落雁桌前面,哈哈一笑道:“昨天整夜都没睡,还真是困。苏落雁,你等会就帮我送小郑回家吧,也不要再把车开过来了,直接宿舍去。明早我自己搭车。”
“好叻!”苏落雁兴然应允,对于送最好的正太回家的任务,自然是百死莫辞!
不过,唐心在这个事情上,本来就没有其它的想法。纯粹听说郑茂一个人住,今天在外面玩又碰到了这种情况,一个人在家里肯定会害怕;所以就想叫郑茂在她家住一晚,单纯的就是在这方面考虑。但女孩子家家,被她爸爸这么一搅浑,怎么可能还说得出口。只是撇过头,伸手把头发捋到耳朵上得同时,借以掩饰,娇娇愤愤横了她的父亲大人一眼。
唐楚河正襟负手,嘴里叼着牙签,目不斜视,没有看到,就当作什么也没有看到。
他心中在想着一个问题:在家里给女儿的人权是不是太大了,以导致对他这个父亲竟如此目无尊长,没大没小。棍棒出孝女,看来以后还是得……
“哎,我来洗我来洗,你脚不是摔了吗,坐着多休息一会。”抢过唐心手里头的碗筷,唐楚河奔进了厨房。
郑茂其实早就想闪人了,他手上揣着黑货。虽说并没有做贼心虚的心理,但这里显然不是什么可以久留的地方。
听到唐心那一句“有时间来我家里玩啊”,郑茂“哎”了一声,轻轻合上门。
苏落雁手指伸在钥匙圈里晃啊晃,一马当先地下楼梯,忽然回过半个头,见郑茂不知不觉中就点燃了一支香烟吞云吐雾,说道:“我真的觉得,你的心里面住着一个大人。”
“是吗?”郑茂笑笑,抿着烟头吸了一口,道:“我还以为每个大人心里住着一个小孩呢。”
“好吧……”转着钥匙的手一止,苏落雁想了想,忽然转而问道:“正太你家住哪里啊?”
这意图再昭彰不过,郑茂甚至不需要一眼,半眼就看透了:“你既然是警察的话,不会没事就去骚扰我吧?”
显然是对苏落雁这块牛皮糖很服气。
“呸呸呸,”苏落雁:“你这孩子瞎说些什么呢,姐姐我可是正义的化身。”
郑茂抚了抚饱饱的肚皮,洒然一笑,也是实话实说道:“我家在曙光中路那边,从这里过去,应该要大半个小时。”
“噢,在市中心啊,”苏落雁转过楼梯的拐角,一下一下向下踱着步子,道:“你跟唐心妹妹,是同班同学啊?”
“嗯。”
“那还真是缘分啊!”苏落雁恢复了本性,蓦地顿下步子,在郑茂万般无奈中摸摸他的头,眉开眼笑:“完了完了,我们真的太有缘分了!”
缘分?
听到这两个字,郑茂烟雾弥漫中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缘分确实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在冥冥之中便悄无声息的铸就了很多很多,莫名奇妙的开始,光怪陆离的发生,始料不及的结束。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如果要算一切重来前的上一世,他已经历过许多缘分了。
徐允,就是他最大的缘分。
还有些琐琐碎碎的缘分。譬如张超凡,譬如唐心,比方如今估计还在燕京上高中的——李拜月?
现在应该没有改这个名字吧……
还有很多人,不管是好是坏,郑茂现在都记得一清二楚。
走出过道,把烟头掐灭扔进旁边的垃圾箱里,忽然听到苏落雁喊道:“喂,正太,我们夹一下娃娃玩啊!”
周末,正是青少年们或者上班族玩得血糊血嗨的时候,游戏厅里捶得热火朝天。
不过,郑茂表示,夹娃娃那可是他的强项。
已经无数次虐哭老板和老板娘了——
当然,如果夹子没有调得实在过于松弛的话。
更当然,郑茂并不喜欢娃娃,而是喜欢夹娃娃的过程。每台娃娃机都不一样,不管难度有多高,信手捏来的时候,内心是无比亢奋的……
这是郑茂曾经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了。
瞧苏落雁兴致冲冲的模样,不由有些技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