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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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郭沫若。
那两年的生活几乎是平静无波的。
魏谦以全班第一的成绩升入了高中的最后一年,每天看见镜子里穿着校服的自己,他心里都会不由自主地浮现“人模狗样”四个字。
繁重的学业压缩了他的课余时间,却没能压缩他那颗恒星般熊熊燃烧的财迷之心,他的寒暑假和全部的周末,都献给了伟大的打工事业——其中待遇最优厚的,要数在老熊的药铺里打短工的经历。
老熊的大名起得非常之厚颜无耻,叫做“熊英俊”,众人每每呼唤其名,都忍不住想在后面加个“呸”,于是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叫了。
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他小熊,可惜他没能“小熊”几年,实际年龄才不过三十啷当岁的大好青年,长相却已经超前到了十年后,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老熊”。
老熊是个非常不着调的富二代,狗揽八泡屎,哪都有他,什么事都想搀和一脚。只可惜分/身乏术,于是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药店经常处于没人经营的状态,经常要找人帮他打理。暑假期间,老熊机缘巧合地雇到了魏谦这个短工,就甩手把药铺丢给了他,自己不知道死哪去了,魏谦又是店长,又是服务员,又是会计,又是保洁员,就这么干了俩月,老熊才回来。
见面就给魏谦结了五千块的工资。
先前讲好的一个月一千块,被老熊这个二百五自己给忘了!
魏谦开始吓了一跳,差点没好意思接——这个时刻准备着要倒闭的破药店,俩月的利润究竟有没有四千块都还不好说——不过后来还是接了,魏谦想通了,冤大头这种生物活在世界上,可不就是上赶着送给人坑的么?
压根不用浪费一点愧疚的感情在这种该被烧死的有钱人身上。
而魏之远在老老实实地念了一年书以后,直接跳级进了毕业班,他似乎是为了兑现异乡的深夜里,强忍着眼泪对大哥说出的那些承诺,从南方回来之后,就一直处心积虑着准备这件事。
魏之远的心和身都成长得迫不及待。
跳级的事,是小崽子自己跑到老师面前申请的,招呼都没和家里打,先斩后奏,不过魏谦知道了也没说什么,虽然口头不提,但是魏谦心里有数,以魏之远的智商,和小宝念一样的书,想起来也确实挺委屈人家孩子的。
就在小宝吭哧吭哧地上五年级的时候,魏之远已经进了毕业班。
常理来说,女孩会比男孩先长个子,他们家彻底反过来。
在小宝还是个小丫头模样的时候,魏之远只用了大半年,就从刚过魏谦胸口的高度,蹿到了堪堪碰着了他大哥的鼻子。
与他非人类的生长速度相匹配的,是他那日渐瘆人的饭量,全家人都用正常的饭碗,只给魏之远换了海碗。
大海碗比脸还大,三胖有一次来他家吃饭的时候,着实长了一番见识——他亲眼目睹了魏之远用那脸大的碗吃了满满冒尖的两大碗饭,末了没菜了,魏之远就用热水沏了一碗菜汤,两口喝下去,算是给胃里灌了缝。
三胖战战兢兢地问:“弟弟,饱了吗?”
魏之远喝完菜汤一抹嘴,矜持地回答:“差不多,七八成,晚上我要出去跑步,今天就先吃到这吧。”
三胖一把辛酸泪地向魏谦控诉:“为什么这小子一顿饭顶我两顿吃,竟然还没我一半胖!”
魏谦头也不抬地说:“因为你老了,代谢慢了,三大爷。”
“又老又胖”的三大爷听了这样赤/裸裸的真相,不禁感到万念俱灰,默默地走了。
魏谦对饭桶魏之远早已经见怪不怪,他知道,等魏之远跑完步回来,还能再就着白开水啃一个干馒头。
这小子的战斗力秒杀全人类,能将一切的剩饭剩菜碾成渣渣。
相比起来,小宝简直让人着急,她上学本来就晚,结果和同班的小女孩站在一起,反而像是比人家还小一两岁的。
宋小宝同学的生长发育过程极其奇葩,从青春期直到二十多岁,她都始终保持了每年两公分的匀速生长,不慌不忙、不紧不慢。
十二三岁的宋小宝就像一棵营养不良的小白菜,魏谦曾经一度怀疑她这辈子就这样了,成人了也是个女“根号二”,谁知等到十五六岁,大多数女孩子开始停止长高的时候,她又蜗牛一样一点一点地追了上来,等长大了一看,竟然也不比谁矮。
魏谦即将高考的这一年,宋老太简直把他当成了万岁爷伺候,一天到晚只要逮着机会,必须嘘寒问暖一番,以喋喋不休的独特方式给万岁爷请安。
可把魏皇上烦死了,恨不得一个竹板子扔她个斩立决。
可是每周末一炖鸡汤端上桌,看着老太太跟伺候月子似的殷勤地敦促他多吃两口,魏谦又对她没了脾气。
有一段时间,宋老太也不知道受了谁的蒙蔽,跟流窜到本地的一个传销小团体搭上了关系,每天四处去听人家保健品的品种和价钱。
她好像计划着一咬牙一跺脚,把魏谦那一颗脑子补成两颗大。
……幸好要交钱的时候,被三胖他妈看见了,三胖及时跑来通风报信,让魏谦赶到了保健品宣讲会现场,把宋老太给领回来了。
出来的时候,传销小团体流氓本质尽显,见他们没买东西,一个小眼镜跳出来拦着不让走,宋老太这个脑积水还屁颠屁颠地给人介绍:“这就是我大孙子,快要高考了,成绩可好了,我就想买点那个什么‘脑力强’给他吃……”
魏谦:“闭嘴,吃你妈。”
推销的小眼镜作风流氓,可人大概有点不机灵,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就急急忙忙地拉着魏谦要给他洗脑,两片嘴唇上下翻飞地说:“同学,我们这个产品是经过美国有关部门批准专利的,服用一疗程,记忆力能提高百分之八十……”
魏谦冷冷地看着他:“我不用一疗程,一板砖就能让你永远活在人民群众的记忆里。”
他一身匪气毕露,小眼镜一路只顾着坑蒙拐骗,还没有丢付过这路货色,当下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往后退了半步,可魏谦仍然嫌他挡道,一抬手把他推了个屁股蹲,拎着那越发神经的小老太婆打道回府。
宋老太搅合得全家鸡飞狗跳、人心惶惶。魏谦觉得要不是自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少年经历坎坷、心志坚定,非让她活生生地给折磨成神经病不可。
这一年四月初,魏谦正在教室里上自习,李老师推门进来,把他叫了出去。
魏谦每天睡不满四五个小时,来来回回吃东西也匆忙得很,有时甚至边走边吃,在路上解决,着实瘦了不少,人高马大地往老师面前一站,校服看起来空荡荡的。
从高二下半学期开始,李老师让他当了班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他在社会上的经历有关,他显得稳重的同时,特别会拿捏那群调皮捣蛋的小男孩,那帮小子一个个都挺听他的话。
李老师自己的小孩和魏谦差不多大,两厢一对比,总是看着心疼。
李老师把他叫到楼道里,对他说:“我们是重点班——你知道的吧,咱们学校每年重点班都有一个优秀学生干部的保送名额,今年给的名额是A大的,A大当然是好学校,而且就是本地的大学,我想着你家里情况特殊,留在本地上学,方便顾家,你考虑考虑,想去吗?”
魏谦足足愣了半分钟,才有点不确定地问:“不、不是,老师……你的意思难道是,要保送我去吗?”
李老师被他逗乐了,好脾气地反问:“不然我问你干什么呢?”
魏谦被这个消息砸傻了,他从没想过这种事会落在他身上。
他过早接触的三教九流的社会,培养了他阴郁而愤世嫉俗的精神世界,虽然随着年龄和见识的增长,那种少年时代的偏激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尖锐,但魏谦从内心深处依然认同着这样一个道理——像他这种出身的人,想要出人头地,必须比别人都凶狠,也必须比别人都拼命,除了自己,谁也指望不上。
而保送上大学这种充满“猫腻”的事,难道不是当官人家、有钱人家、有关系的人家的孩子的特权吗?
他从未想过一个保送名额会落到他身上。
“我……”魏谦难得一见地词穷了,他脑子里一坨浆糊,只好强作镇定地问李老师,“那、那就给我行吗?别人没意见吗?别的同学,或者别的班的……”
李老师说:“有什么不行?保送决定也不是我说了算的,是要年级组统一讨论定下来,经过教导主任审核,最后由校长签字拍板的,校长签字刚送到我办公室,你想看看吗?”
魏谦沉默良久,他胸中千言万语,全都一窝蜂地堵在了嗓子里,他在比他矮了整整一头的班主任面前低下了头,双手捏紧了,好半晌,才咬了咬牙,压抑地哑声说:“谢谢老师。”
李老师看着他,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学校,经历过的风雨起落反而不如这个孩子,所以她拿不准自己该对他说点什么,能对他说点什么。
好一会,李老师才斟酌着,轻声细语地说:“你天资不错,更难能可贵的是比别人肯努力,我对你期望很高,所以希望你能成为一个好人,明白我的意思吗?”
魏谦点点头,低声说:“明白,您是说走正路比走邪路难。”
因为走正路比走邪路难,所以走正路的人比走邪路的人强。
这是每一个在两条路的夹缝里求生过的人都有的切身体会。
而人不就是要一直追求一个更强大的自我吗?
李老师推了推眼镜:“你心里明白,我就不多说了,回去吧,晚自习到我办公室来,填几张表,填完就可以回去和家里人商量商量,看选个什么专业。”
魏谦就这样烂尾般地结束了他才一年半多的高中生涯,烂尾得既莫名其妙,又让人欣喜若狂。
他很快提交了表格,征询了一下李老师的意见,选了当时热门的生命科学专业——其实当时最热门的是计算机,可惜计算机的学费比其他专业高,又需要自备电脑,魏谦多少有点舍不得成本。
他于是正式成了一个准大学生,魏谦离开学校的时候,教学楼门口的大樱花树花期正盛,他站了一会,真的被落下来的花瓣埋了脚。
魏谦在家无所事事地晃荡了两天,应付完险些激动出心梗的宋老太,终于想起来关心一下放养的两个小崽子。
他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小妹妹在写作业的时候做的小动作变了,她以前做不出题目的时候,喜欢抠手指,现在却变成了用笔杆子绕自己的头发,绕完以后还用手捏一下固定,眼前一缕头发就会短暂性地形成一个波浪形状的小发卷,她会独自臭美一会,然后再继续写作业。
魏谦留了心,发现这丫头知道臭美了。
小宝小时候爱睡懒觉不爱早起,都是他给拎起来强行按在水池里,才猫似的拿凉水在脸上划拉两把,现在她洗脸完全不用大哥提醒,周末在家,她一天洗了好几次,每次都在厕所的镜子前照半天。
而女孩子的变化,简直是生物学上另一种程度的“变态发育”,真的能女大十八变地长成面目全非的模样。
小时候是黑猴子的宋小宝的开始脱胎换骨般地变白,眼睛也开始拉长,长出了长而浓密的睫毛,鼻梁虽然依然不高,却随着软骨的定型,至少看起来不塌了,嘴唇下面收出一个小小的下巴,魏谦惊奇地发现,她就像只毛毛虫一样,转眼就奔着蝴蝶的方向长去了,竟能看出一点小美人的雏形来。
不过,这一点雏形在她那军阀一样的大哥看来,根本什么都不算。
在魏谦看来,宋小宝依然是“半个人”,这些小崽子在没长大之前,都是一样不男不女的样子,根本没有什么性别可言。
她前没胸脯后没屁股,豆芽菜似的那么一个小东西,魏谦理解不了她到底有什么好美的。
他坚定地认为,小宝的臭美,除了耽误时间影响学习以外,没有任何的益处。
于是他在又一次瞥见小宝有拿笔卷头发的时候,走进了小宝的房间,以贾政对待贾宝玉的方式,非常严肃地和她谈了一次……不,是单方面地训了小姑娘一顿,还从宋小宝的书桌里搜出了一小瓶指甲油,拿走没收了。
最后,他专横跋扈地规定,宋小宝每天照镜子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小宝委屈极了,第一次对大哥生出了逆反心理,而魏谦竟然还嫌不够,走出去之前一只手扶在小屋门框上,义正言辞地回头说:“哦,对了,我看你们学校里别的小丫头都把头发剪了,干脆你也剪了得了,早晨起来省得梳那么长时间,再说我听说头发太长吸收营养,影响脑子。”
这话遭到了宋小宝的激烈反抗,她跳了起来,胆大包天地冲着大哥大吼一声:“我不剪头发!就不剪头发!你要是剪我头发,就把我的脑袋一起剪了!”
魏谦愣了一下,没想到头发对她而言居然这么重要,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训斥,小宝就被自己的大逆不道吓坏了,自行“呜呜”地哭了起来。
魏谦叹了口气,拿她没办法,只好板起脸来:“哭什么哭?再哭抽你。”
他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给宋小宝判了个缓刑:“那行吧,看你成绩和表现,期末要是退步,甭给我废话,麻利的把你那破头发剪了,听见没有?”
宋小宝抽抽噎噎地问:“剪……剪什么样?”
魏谦想也不想地说:“前后一块都齐耳吧,凉快。”
宋小宝想象了一番前后都齐耳的头发是怎么个熊样,当场给吓了个魂飞魄散,从此开始了她一生中读书最用功的一段日子,坚决要捍卫她小脑袋上的一亩三分地,绝不能落在大哥的魔爪里。
魏谦从宋小宝屋里退出来,正好被从厨房退出来的魏之远撞了一下,魏之远的脑门差点撞在他的鼻子上,忙一手撑在魏谦身侧的墙上,侧身避过。
魏之远闷声闷气地叫了一声“哥”——他开始变声了,嗓子不舒服,所以说话的时候还要把声音再往下压八度,听起来居然低沉得像个大男人了。
魏谦一时有些恍惚,想起刚把他捡回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狗站起来高,现在竟然也成了半大小伙子了。
哥俩虽然还住在一起,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魏之远已经不往他怀里钻了……想钻也钻不下了。
真是……有苗不愁长。
魏谦想起宋老太交代,让他去郊区批发点鸡蛋来,于是拖出自行车出了门,往郊区的养鸡场骑去。回来的时候,他正好经过了老熊的店,只见老熊正指挥着几个年轻人往车上装行李,好像是要出远门的模样。
魏谦停下来打招呼:“老熊,你这是要把自己发配到哪扶贫去?”
熊老板看了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魏谦跳下来,把车停在一边:“好吧,这回发哪的财?”
老熊说:“夏至前后是收虫草的日子,我打算进藏倒腾点藏药——对了,正想找你呢,你周末还找短工吗?有空来替我看店吗?”
魏谦心里一动,两年前他带回来三万块钱,经过宋老太的勤俭持家和俩人抓紧一切时间找活干补贴家用,眼下竟然还剩了两万二……而其中大部分还是给麻子妈花的。
万八千块……够不够他搭着老熊的顺风车,也跟着倒腾点小买卖呢?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郭沫若。
那两年的生活几乎是平静无波的。
魏谦以全班第一的成绩升入了高中的最后一年,每天看见镜子里穿着校服的自己,他心里都会不由自主地浮现“人模狗样”四个字。
繁重的学业压缩了他的课余时间,却没能压缩他那颗恒星般熊熊燃烧的财迷之心,他的寒暑假和全部的周末,都献给了伟大的打工事业——其中待遇最优厚的,要数在老熊的药铺里打短工的经历。
老熊的大名起得非常之厚颜无耻,叫做“熊英俊”,众人每每呼唤其名,都忍不住想在后面加个“呸”,于是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叫了。
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他小熊,可惜他没能“小熊”几年,实际年龄才不过三十啷当岁的大好青年,长相却已经超前到了十年后,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老熊”。
老熊是个非常不着调的富二代,狗揽八泡屎,哪都有他,什么事都想搀和一脚。只可惜分/身乏术,于是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药店经常处于没人经营的状态,经常要找人帮他打理。暑假期间,老熊机缘巧合地雇到了魏谦这个短工,就甩手把药铺丢给了他,自己不知道死哪去了,魏谦又是店长,又是服务员,又是会计,又是保洁员,就这么干了俩月,老熊才回来。
见面就给魏谦结了五千块的工资。
先前讲好的一个月一千块,被老熊这个二百五自己给忘了!
魏谦开始吓了一跳,差点没好意思接——这个时刻准备着要倒闭的破药店,俩月的利润究竟有没有四千块都还不好说——不过后来还是接了,魏谦想通了,冤大头这种生物活在世界上,可不就是上赶着送给人坑的么?
压根不用浪费一点愧疚的感情在这种该被烧死的有钱人身上。
而魏之远在老老实实地念了一年书以后,直接跳级进了毕业班,他似乎是为了兑现异乡的深夜里,强忍着眼泪对大哥说出的那些承诺,从南方回来之后,就一直处心积虑着准备这件事。
魏之远的心和身都成长得迫不及待。
跳级的事,是小崽子自己跑到老师面前申请的,招呼都没和家里打,先斩后奏,不过魏谦知道了也没说什么,虽然口头不提,但是魏谦心里有数,以魏之远的智商,和小宝念一样的书,想起来也确实挺委屈人家孩子的。
就在小宝吭哧吭哧地上五年级的时候,魏之远已经进了毕业班。
常理来说,女孩会比男孩先长个子,他们家彻底反过来。
在小宝还是个小丫头模样的时候,魏之远只用了大半年,就从刚过魏谦胸口的高度,蹿到了堪堪碰着了他大哥的鼻子。
与他非人类的生长速度相匹配的,是他那日渐瘆人的饭量,全家人都用正常的饭碗,只给魏之远换了海碗。
大海碗比脸还大,三胖有一次来他家吃饭的时候,着实长了一番见识——他亲眼目睹了魏之远用那脸大的碗吃了满满冒尖的两大碗饭,末了没菜了,魏之远就用热水沏了一碗菜汤,两口喝下去,算是给胃里灌了缝。
三胖战战兢兢地问:“弟弟,饱了吗?”
魏之远喝完菜汤一抹嘴,矜持地回答:“差不多,七八成,晚上我要出去跑步,今天就先吃到这吧。”
三胖一把辛酸泪地向魏谦控诉:“为什么这小子一顿饭顶我两顿吃,竟然还没我一半胖!”
魏谦头也不抬地说:“因为你老了,代谢慢了,三大爷。”
“又老又胖”的三大爷听了这样赤/裸裸的真相,不禁感到万念俱灰,默默地走了。
魏谦对饭桶魏之远早已经见怪不怪,他知道,等魏之远跑完步回来,还能再就着白开水啃一个干馒头。
这小子的战斗力秒杀全人类,能将一切的剩饭剩菜碾成渣渣。
相比起来,小宝简直让人着急,她上学本来就晚,结果和同班的小女孩站在一起,反而像是比人家还小一两岁的。
宋小宝同学的生长发育过程极其奇葩,从青春期直到二十多岁,她都始终保持了每年两公分的匀速生长,不慌不忙、不紧不慢。
十二三岁的宋小宝就像一棵营养不良的小白菜,魏谦曾经一度怀疑她这辈子就这样了,成人了也是个女“根号二”,谁知等到十五六岁,大多数女孩子开始停止长高的时候,她又蜗牛一样一点一点地追了上来,等长大了一看,竟然也不比谁矮。
魏谦即将高考的这一年,宋老太简直把他当成了万岁爷伺候,一天到晚只要逮着机会,必须嘘寒问暖一番,以喋喋不休的独特方式给万岁爷请安。
可把魏皇上烦死了,恨不得一个竹板子扔她个斩立决。
可是每周末一炖鸡汤端上桌,看着老太太跟伺候月子似的殷勤地敦促他多吃两口,魏谦又对她没了脾气。
有一段时间,宋老太也不知道受了谁的蒙蔽,跟流窜到本地的一个传销小团体搭上了关系,每天四处去听人家保健品的品种和价钱。
她好像计划着一咬牙一跺脚,把魏谦那一颗脑子补成两颗大。
……幸好要交钱的时候,被三胖他妈看见了,三胖及时跑来通风报信,让魏谦赶到了保健品宣讲会现场,把宋老太给领回来了。
出来的时候,传销小团体流氓本质尽显,见他们没买东西,一个小眼镜跳出来拦着不让走,宋老太这个脑积水还屁颠屁颠地给人介绍:“这就是我大孙子,快要高考了,成绩可好了,我就想买点那个什么‘脑力强’给他吃……”
魏谦:“闭嘴,吃你妈。”
推销的小眼镜作风流氓,可人大概有点不机灵,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就急急忙忙地拉着魏谦要给他洗脑,两片嘴唇上下翻飞地说:“同学,我们这个产品是经过美国有关部门批准专利的,服用一疗程,记忆力能提高百分之八十……”
魏谦冷冷地看着他:“我不用一疗程,一板砖就能让你永远活在人民群众的记忆里。”
他一身匪气毕露,小眼镜一路只顾着坑蒙拐骗,还没有丢付过这路货色,当下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往后退了半步,可魏谦仍然嫌他挡道,一抬手把他推了个屁股蹲,拎着那越发神经的小老太婆打道回府。
宋老太搅合得全家鸡飞狗跳、人心惶惶。魏谦觉得要不是自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少年经历坎坷、心志坚定,非让她活生生地给折磨成神经病不可。
这一年四月初,魏谦正在教室里上自习,李老师推门进来,把他叫了出去。
魏谦每天睡不满四五个小时,来来回回吃东西也匆忙得很,有时甚至边走边吃,在路上解决,着实瘦了不少,人高马大地往老师面前一站,校服看起来空荡荡的。
从高二下半学期开始,李老师让他当了班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他在社会上的经历有关,他显得稳重的同时,特别会拿捏那群调皮捣蛋的小男孩,那帮小子一个个都挺听他的话。
李老师自己的小孩和魏谦差不多大,两厢一对比,总是看着心疼。
李老师把他叫到楼道里,对他说:“我们是重点班——你知道的吧,咱们学校每年重点班都有一个优秀学生干部的保送名额,今年给的名额是A大的,A大当然是好学校,而且就是本地的大学,我想着你家里情况特殊,留在本地上学,方便顾家,你考虑考虑,想去吗?”
魏谦足足愣了半分钟,才有点不确定地问:“不、不是,老师……你的意思难道是,要保送我去吗?”
李老师被他逗乐了,好脾气地反问:“不然我问你干什么呢?”
魏谦被这个消息砸傻了,他从没想过这种事会落在他身上。
他过早接触的三教九流的社会,培养了他阴郁而愤世嫉俗的精神世界,虽然随着年龄和见识的增长,那种少年时代的偏激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尖锐,但魏谦从内心深处依然认同着这样一个道理——像他这种出身的人,想要出人头地,必须比别人都凶狠,也必须比别人都拼命,除了自己,谁也指望不上。
而保送上大学这种充满“猫腻”的事,难道不是当官人家、有钱人家、有关系的人家的孩子的特权吗?
他从未想过一个保送名额会落到他身上。
“我……”魏谦难得一见地词穷了,他脑子里一坨浆糊,只好强作镇定地问李老师,“那、那就给我行吗?别人没意见吗?别的同学,或者别的班的……”
李老师说:“有什么不行?保送决定也不是我说了算的,是要年级组统一讨论定下来,经过教导主任审核,最后由校长签字拍板的,校长签字刚送到我办公室,你想看看吗?”
魏谦沉默良久,他胸中千言万语,全都一窝蜂地堵在了嗓子里,他在比他矮了整整一头的班主任面前低下了头,双手捏紧了,好半晌,才咬了咬牙,压抑地哑声说:“谢谢老师。”
李老师看着他,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学校,经历过的风雨起落反而不如这个孩子,所以她拿不准自己该对他说点什么,能对他说点什么。
好一会,李老师才斟酌着,轻声细语地说:“你天资不错,更难能可贵的是比别人肯努力,我对你期望很高,所以希望你能成为一个好人,明白我的意思吗?”
魏谦点点头,低声说:“明白,您是说走正路比走邪路难。”
因为走正路比走邪路难,所以走正路的人比走邪路的人强。
这是每一个在两条路的夹缝里求生过的人都有的切身体会。
而人不就是要一直追求一个更强大的自我吗?
李老师推了推眼镜:“你心里明白,我就不多说了,回去吧,晚自习到我办公室来,填几张表,填完就可以回去和家里人商量商量,看选个什么专业。”
魏谦就这样烂尾般地结束了他才一年半多的高中生涯,烂尾得既莫名其妙,又让人欣喜若狂。
他很快提交了表格,征询了一下李老师的意见,选了当时热门的生命科学专业——其实当时最热门的是计算机,可惜计算机的学费比其他专业高,又需要自备电脑,魏谦多少有点舍不得成本。
他于是正式成了一个准大学生,魏谦离开学校的时候,教学楼门口的大樱花树花期正盛,他站了一会,真的被落下来的花瓣埋了脚。
魏谦在家无所事事地晃荡了两天,应付完险些激动出心梗的宋老太,终于想起来关心一下放养的两个小崽子。
他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小妹妹在写作业的时候做的小动作变了,她以前做不出题目的时候,喜欢抠手指,现在却变成了用笔杆子绕自己的头发,绕完以后还用手捏一下固定,眼前一缕头发就会短暂性地形成一个波浪形状的小发卷,她会独自臭美一会,然后再继续写作业。
魏谦留了心,发现这丫头知道臭美了。
小宝小时候爱睡懒觉不爱早起,都是他给拎起来强行按在水池里,才猫似的拿凉水在脸上划拉两把,现在她洗脸完全不用大哥提醒,周末在家,她一天洗了好几次,每次都在厕所的镜子前照半天。
而女孩子的变化,简直是生物学上另一种程度的“变态发育”,真的能女大十八变地长成面目全非的模样。
小时候是黑猴子的宋小宝的开始脱胎换骨般地变白,眼睛也开始拉长,长出了长而浓密的睫毛,鼻梁虽然依然不高,却随着软骨的定型,至少看起来不塌了,嘴唇下面收出一个小小的下巴,魏谦惊奇地发现,她就像只毛毛虫一样,转眼就奔着蝴蝶的方向长去了,竟能看出一点小美人的雏形来。
不过,这一点雏形在她那军阀一样的大哥看来,根本什么都不算。
在魏谦看来,宋小宝依然是“半个人”,这些小崽子在没长大之前,都是一样不男不女的样子,根本没有什么性别可言。
她前没胸脯后没屁股,豆芽菜似的那么一个小东西,魏谦理解不了她到底有什么好美的。
他坚定地认为,小宝的臭美,除了耽误时间影响学习以外,没有任何的益处。
于是他在又一次瞥见小宝有拿笔卷头发的时候,走进了小宝的房间,以贾政对待贾宝玉的方式,非常严肃地和她谈了一次……不,是单方面地训了小姑娘一顿,还从宋小宝的书桌里搜出了一小瓶指甲油,拿走没收了。
最后,他专横跋扈地规定,宋小宝每天照镜子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小宝委屈极了,第一次对大哥生出了逆反心理,而魏谦竟然还嫌不够,走出去之前一只手扶在小屋门框上,义正言辞地回头说:“哦,对了,我看你们学校里别的小丫头都把头发剪了,干脆你也剪了得了,早晨起来省得梳那么长时间,再说我听说头发太长吸收营养,影响脑子。”
这话遭到了宋小宝的激烈反抗,她跳了起来,胆大包天地冲着大哥大吼一声:“我不剪头发!就不剪头发!你要是剪我头发,就把我的脑袋一起剪了!”
魏谦愣了一下,没想到头发对她而言居然这么重要,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训斥,小宝就被自己的大逆不道吓坏了,自行“呜呜”地哭了起来。
魏谦叹了口气,拿她没办法,只好板起脸来:“哭什么哭?再哭抽你。”
他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给宋小宝判了个缓刑:“那行吧,看你成绩和表现,期末要是退步,甭给我废话,麻利的把你那破头发剪了,听见没有?”
宋小宝抽抽噎噎地问:“剪……剪什么样?”
魏谦想也不想地说:“前后一块都齐耳吧,凉快。”
宋小宝想象了一番前后都齐耳的头发是怎么个熊样,当场给吓了个魂飞魄散,从此开始了她一生中读书最用功的一段日子,坚决要捍卫她小脑袋上的一亩三分地,绝不能落在大哥的魔爪里。
魏谦从宋小宝屋里退出来,正好被从厨房退出来的魏之远撞了一下,魏之远的脑门差点撞在他的鼻子上,忙一手撑在魏谦身侧的墙上,侧身避过。
魏之远闷声闷气地叫了一声“哥”——他开始变声了,嗓子不舒服,所以说话的时候还要把声音再往下压八度,听起来居然低沉得像个大男人了。
魏谦一时有些恍惚,想起刚把他捡回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狗站起来高,现在竟然也成了半大小伙子了。
哥俩虽然还住在一起,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魏之远已经不往他怀里钻了……想钻也钻不下了。
真是……有苗不愁长。
魏谦想起宋老太交代,让他去郊区批发点鸡蛋来,于是拖出自行车出了门,往郊区的养鸡场骑去。回来的时候,他正好经过了老熊的店,只见老熊正指挥着几个年轻人往车上装行李,好像是要出远门的模样。
魏谦停下来打招呼:“老熊,你这是要把自己发配到哪扶贫去?”
熊老板看了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魏谦跳下来,把车停在一边:“好吧,这回发哪的财?”
老熊说:“夏至前后是收虫草的日子,我打算进藏倒腾点藏药——对了,正想找你呢,你周末还找短工吗?有空来替我看店吗?”
魏谦心里一动,两年前他带回来三万块钱,经过宋老太的勤俭持家和俩人抓紧一切时间找活干补贴家用,眼下竟然还剩了两万二……而其中大部分还是给麻子妈花的。
万八千块……够不够他搭着老熊的顺风车,也跟着倒腾点小买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