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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宝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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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古代建筑,极其奢侈之能,坐落在城市中心闹中取静的黄金地段。

    传闻,这里原是清朝某位权贵之人的府邸,经过由里至外的从新返修,显得更加堂皇庄重。外围是幽深秀丽的林园古木,内部是富丽显赫的中式建筑。

    曲廊亭榭的林园之内,葱郁假山开阖有致。古木参天,小桥流水,碧池深处锦鲤悠闲。绿水之上,一座雅致凉亭凌空而建。不远处,檀香缭绕;有恬静少女跪坐而弹,古筝悠扬。

    细数不尽的幽静清凉,与外面繁杂酷暑形成鲜明对比。

    一位花甲老者,着古朴长衫,于凉亭藤椅闭目小憩。一脸安详淡泊,与世无争。只是面色苍白,稍带病容。

    身边那二十多岁的冷俊青年,跪坐在蒲团之上,一声不响的品茶。

    大约半小时之后,老者这才悠悠转醒,睁眼唤他:“阿烨,来多久了,怎么不叫醒我。”

    元烨抬眼:“你气色比上次好多了,看样子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

    老者似早已习惯对方的口气,也没计较:“听说你连续收购了好几家内地大型企业,我看过成交额,手段干净利落,很是不错。”

    这位花甲老人,便是元烨的父亲,元旭集团的创始人,元方雄。

    元烨面不改色,替父亲斟茶:“你在此隐居多年不问世事,消息倒是灵通,养一只狗果然还是有用的。”

    元方雄叹气,坐起身来,以盖拂茶,不疾不徐的喝了一口,这才搁杯训道:“元成毕竟是你弟弟,他从小心思缜密稳重,如今缺乏的只是经验与实战。爸爸将公司给予你二人打理,你不该独揽大权。阿烨,以后你到老便知,凡事多个亲人有商有量,才是人生大幸。”

    这番话元烨听了二十年,父亲对那善于阿谀奉承的养子的偏爱是有目共睹,元烨也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冲动的与父亲硬碰硬。他模凌两可的“唔”了一声。

    元烨性子乖戾,与父亲从小不亲。要不是元方雄几番催促,他怕是三年五载也不来此处一回。

    父子俩一时无话,元烨呆不了多会儿,便找借口要走。

    元方雄叫住儿子:“那个女娃娃,是姓祝吧?”

    元烨说:“问来做什么?”

    元方雄一张常年不苟言笑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些慈爱:“你也老大不小了,早到了成家的年纪。”他像天底下任何一个普通父亲那般热心询问,“女娃娃家里是做什么的?”

    元烨之前带着祝融融在公共场合做出的所有动静,为的都是这一刻。此时当真引起父亲侧目,他却不紧不慢:“寻常人家。”

    元方雄点头:“寻常人家也好,寻常人家的女儿文秀听话。”

    文秀听话?元烨垂目看了看手臂,那里一小圈牙印依旧触目惊心。

    元方雄做生意有些手段,思想却传统,一手创下的江山总需要元姓后人传承。唯一的儿子别说膝下无后,连女色都是不近。他自知自己时日不多,去年他对律师旁敲侧击的透露过,考虑将元旭股权给养子元成。元烨便有了今年的动作。

    元方雄看着儿子几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担忧的问出:“阿烨,你的身体真的……”

    元烨脸色一变,极不耐烦的打断他:“都说已经没事了!你这老头能不这么罗嗦吗?有那份空闲不如多操心操心你自己!争取多活几年!”说完,便站起身来,“我还有事,改日再来看你。”

    元方雄突然说:“找个时间,将她带回来给我瞧瞧。”

    元烨拍着裤腿上的折痕,闻言,抬目:“谁?”

    元方雄叹息一声,耐心的提醒道:“那个姓祝的女娃娃嘛。”

    元烨微愣。

    父亲疑心向来重,不作两三年的调查不可能轻信。元烨着实没想到父亲会如此看重此事,他含糊的说:“看情况。”

    元方雄的前半生叱咤商界,说一不二,却终生未娶,是为遗憾。如今花甲已过,重病缠身,越发活得像个市井老人,渴望着含饴弄孙,儿孙满堂。那未来儿媳妇是真也好,是敷衍自己也罢,总归有了些盼头。

    金色的夕阳透过水面折射上来,将一切都镀上一层金光,叫人不免唏嘘黄昏迟暮,韶华将逝。元方雄注视儿子许久,感慨道,“如今你也长大谈了朋友。若是你母亲还在,定是要欣慰……”

    元烨闻言猛的盯上他:“我哪来的母亲!”

    元方雄一怔,他这一辈子,他唯独拿这个儿子没有办法。那是他年轻时欠下的债。

    元方雄无力的挥手:“你去吧。”

    这时元成带着大儿子元家福走进来,经过元烨,元成喊了声“大哥”。他面上笑得亲热,压低声音说:“上回还誓言旦旦的说再不回来!我还以为你真那么有骨气,不用再来巴结父亲。”

    他那副小人得志的脸嘴,元烨懒得搭理。

    元家福刚满五岁,长得虎头虎脑倒是惹人喜欢。元方雄看到孙子,隔得远远的就开始招手:“我的家福来啦!快,到爷爷这儿来!”他红光满面的模样,再没了初始的病态。

    小孩一团天真的扑过去:“爷爷爷爷!家福想您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元烨转身离去。

    高三那年的暑假,由于发生了太多事,显得格外漫长。许宁去了北京上大学,那晚过后,祝融融再没见过他。

    去z大报道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在进行过胎教之后,突然问祝融融:“听说许宁去了清华,是不是?”

    这一个月来,祝融融强迫自己不再去想他。冷不丁听到那个名字,又熟悉,又陌生,又亲热,又不敢靠近。心尖上的伤口毫无防备,就这么被残忍的撕开,汩汩淌血。

    祝融融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

    母亲挺纳闷:“刚考完那会儿不是还誓言旦旦的说要和你上同一所大学吗?那时还答应我,在学校会好好照顾你!这男人呐,果然不分老少,说的话都是信不得!”

    许宁慎重其事答应母亲的画面立即便不请自来。顷刻之间,过去的点点滴滴像开了闸的洪水,再也收不住。祝融融进屋之前,对母亲说:“妈,我上大学后,你把钢琴卖了吧。”

    母亲一愣,问:“闺女,这又是怎么了?”

    祝融融说:“不想弹了,原本就不喜欢。”说完,关上门。

    她时常去到小河边,钓鱼的老者依旧,野鸭鸳鸯依旧,她却形只影单。

    一个月前她和他还在这里喝酒呐,那个时候,天空蓝莹莹,晚霞金灿灿。那个时候,她上一秒还在撕心裂肺的哭,下一秒又没心没肺的笑。

    爱情犹犹豫豫的来时,她是懂非懂,还没来得及品尝滋味,它又轰轰烈烈的去了。

    一天晚上,祝融融突然接到秦万水的电话。她居然还有脸主动来找自己,祝融融感到惊讶。

    秦万水开门见山的问:“融融,你是不是在和原夜的老板,元烨交往?!”

    祝融融无心解释,便说:“是。”

    秦万水急道:“融融,赶紧离开他!他心理变态的!”

    祝融融笑:“呵,他就是一王八蛋!对了,现在许宁单身了,你如愿以偿还不有所行动?”

    万水心中一愧,随后再心急如焚的说:“融融,我是真的关心你!元家财大气粗一手遮天,而元烨这个人,骨子里暴戾成性,手段残忍毒辣。你必须马上和他分手!离他远远的!”

    祝融融懒得与之废话,模凌两可的“哦”一声,便要挂电话。

    尽管秦万水的表哥说出那些话时,千叮咛万嘱咐此事不可外传,但祝融融是她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她不能见死不救。

    秦万水声音焦急:“融融你听我说,那个男人心狠手辣!曾经在一夜之间,将跟了他十年的仆人全部割去了舌头成了哑巴;他家里养了一群恶狼,专食人肉;谁要是得罪了他,不死即残!他那座别墅的湖里,多少死尸沉底,尸骨含冤不见天日!由于冤魂太多,每逢月圆之夜十二点,有水的地方就会出现灵异现象!连警察都拿他们家没有办法!这种男人你跟了她就是送死!听我的劝,和他分手!”

    祝融融笑起来:“这么玄之又玄的话你从哪听来的?!”

    万水急了:“反正你信我就是!”

    祝融融挂上电话之前,对秦万水说了声“谢谢。”秦万水正感动,祝融融又加了一句,“以后还是别再联系了。”

    离开学还有一个星期,祝融融收拾了行李,早早要去学校。

    祝融融坚持不让父亲去送,独自拉着偌大的箱子出了门。

    来到一楼处,一户新来的人家正在往曾经的许家搬家具,一辆大货车上,装着桌子椅子沙发,还有一架半旧的钢琴。

    那时邻里街坊们还津津乐道的对新搬来的主人讲诉,在你们之前的这户人家,有个逆境中走出来的高考状元,也会弹琴。说起许宁,人人都会竖起大拇指。

    但总有一天人们会遗忘,那个会弹钢琴,礼貌懂事,放学就回家学习的少年。且那一天的到来,并不需要太久。

    祝融融还未来得及抹干眼角的湿意,便看见了停在大门口的豪车,豪车的主人仍是半靠在车门,凝目沉思。灰色衬衫遮掩不住精壮的体魄,他逆光而站,不怒自威。

    张扬的人,与张扬的车同样引人瞩目。

    祝融融知道躲不过,索性直接走过去,拉开后排车门坐了进去。她肯这么乖觉,倒让元烨略微惊讶。从前哪次来接她,不是要费去一番力气,哄喝骗诈尽数用尽她才不情不愿的上车。

    与人前的温柔体贴不一样,背地里,他与她交流并不多。

    个把小时的车程,两人总共就有过两次对话。且两次话题都是祝融融发起。

    数着车窗外极速倒退的绿荫,祝融融突然喊起来:“喂!走错路了!这不是去z大的路!”

    元烨从内后视镜瞟了她一眼:“谁说我要去z大?”

    祝融融惊讶,问道:“那这是去哪?”

    元烨懒洋洋的说:“我家。”

    祝融融说:“我不去!我要去学校!”

    祝融融又说:“你给我倒转回去!”

    祝融融妥协:“好吧,你就在这儿停车,我自己打车去学校。”

    ……

    元烨不为所动,就好像根本没听到。

    这时,祝融融发起了第二个话题:“喂!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那时祝融融还很天真,在年轻女孩的认知里,若不是爱情,这么寸步不离的理由还会是什么。

    元烨总算有了些反应,尽管仍是没有说话,但他嗤笑出声,他的笑声里,有未加修饰的毫不遮掩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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