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布朗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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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证明郑清的话是不是真的,相当简单,只需要到驻中国的大使馆的办理签证的工作人员那儿询问一下,一切就都清楚了。
FBI的工作人员站起来,冲郑清伸出右手,也不知是装出来还是真正的热情,“欢迎您来到美利坚,郑先生。”
“至于您说的话,我们会到驻中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那儿去印证的。”
郑清丝毫不怕FBI印证,伸手和这个FBI的工作人员握了一下。
另一个FBI的工作人员也伸出手来,“郑先生,真希望能够吃到您的食物。”
郑清的食物,能够把一个人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人,这些FBI的工作人员,当然想要尝一尝。
“随时欢迎你们到我将来的饭店。”郑清很客气的,“当然,前提是你们吃饭付钱,我就在春木镇。”
“春木镇?”两个FBI的脸上,突然现出阴晴不定的神色,看起来十分的不自然。
“怎么?春木镇有问题吗?”郑清看出了问题,开口询问。
“呵呵!没有问题。”两个FBI的脸色,瞬间就恢复了正常,笑着对郑清道:“欢迎您前往春木镇,郑先生,当然,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前往春木镇,并且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派人开车送您过去。”
这两个FBI,突然间表现的太热情了,以至于让郑清本人瞬间就意识到了问题,心里暗暗嘀咕。
但他根本不害怕问题,口中道:“不用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有朋友在机场外面接我。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们的好意。”
两个FBI很热情的将郑清从问话的房间里送出来。
郑清一出来,就看到卡拉,正在不远处的大厅里等待自己,
“郑,你没事吧?”卡拉一脸关心的。
“我没事。”郑清突然想起自己提到春木镇时,两个FBI的神色变化,忙问卡拉,“卡拉,你知不知道春木镇?”
“春木镇,你要去春木镇?”卡拉的眼睛突然亮起来,神色充满了欣喜。
“是啊。”郑清很疑惑。
“哈哈!”欣喜的卡拉笑道:“郑,真是太巧了,我家就在春木镇旁边的桑树镇,桑树镇你知道吗?和春木镇的旁边,就隔了一座湖,叫做水晶湖。”
郑清闻言一愣,水晶湖他知道,在影视当中,若说春木镇是鬼王弗莱迪的地盘的话,那么水晶湖就是杀人狂杰森的地盘。
著名的恐怖片弗莱迪大战杰森,就生在这么一个地方。
只是没想到,这两个地方竟然是挨着的。就是不知道镇上是不是真的有鬼王弗莱迪和杀人狂杰森。
“可是,卡拉,你知道春木镇有什么古怪吗?”郑清问。
“古怪?”卡拉听得很奇怪,一脸惭愧的样子,“抱歉,郑,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古怪,总之,我在工作之后,就很少回去住。”
“哦!”郑清点了点头,又问:“那水晶湖和春木镇,是不是真的有鬼王弗莱迪和杀人狂杰森?”
“哈哈!”卡拉闻言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觉得太好笑了,以至于看起来有些失态,“郑,原来你也看过这个电影。可是,郑,那只是电影,只是电影而已,明白吗?”
“好吧。”郑清顿时就觉得自己多想了,不过,那两个FBI的表现,还是让人疑惑。
“郑,你知道怎么去春木镇吗?”卡拉关心的。
“我的朋友应该就在外面接我,卡拉,你也要回桑树镇吗?”郑清反问。
卡拉摇头,“暂时就不回去了,郑,把你的联系方式留给我,等我回桑树镇的时候,就去找你玩。”
郑清说了自己的号码,卡拉也给了郑清号码,但却嘱咐郑清,换号了之后,一定不要忘了通知自己,否则自己只好到春木镇一家一家的去找了。
郑清点头答应,对于这个开朗并且正义感爆棚的美利坚姑娘,他还是充满好感的。
卡拉突然伸手搂住郑清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双唇美妙的触感让郑清一阵失神,卡拉娇笑着把他放开。
“再见,myhero。”
“再见,mysupergir1。”
从大厅里走出去,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白人妇女走过来询问,“郑,你是从中国来的郑吗?”
白人妇女长相很普通,神色却充满了热情,询问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容。在她不远处,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以及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
小男孩好奇的望着郑清,少女穿着带补丁的乞丐装,嚼着口香糖,却是一脸傲气,双手环抱,一副我很拽懒得搭理你的傲慢表情。
这是布朗先生的一家,就是来接郑清的。布朗先生就是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办理处的那个大胖子。
白人妇女不用说就是布朗先生的妻子布朗太太,至于小男孩和那个少女,则是布朗夫妇的儿子和女儿。
儿子叫做莱恩,小狮子的意思,女儿叫做珍妮,很常见的西方名字。
患白血病的就是布朗夫妇的女儿珍妮,那个一脸傲气的小女孩。因为女儿患了绝症,布朗夫妇便舍不得管她,以至于这个少女被惯的有些任性。
美利坚的人民并非每一个都有传说中的善良,背地里也说闲话。
珍妮已经从别人的口中听说了有关自己的不好传闻,必死绝症带来的沉重压力让她更加自暴自弃,也就毫无负担的我行我素。
“是布朗太太吗?我就是郑。”郑清道。
“啊!真的是你。”布朗太太一脸的欣喜,显然已经从布朗先生那儿了解到了大部分的情况,盼郑清盼了好几天。
“郑,欢迎你来到美利坚。”热情的和郑清拥抱了一下,“我叫露丝,您直接叫我露丝就好了。”
“哈哈!这个小男子汉一定就是您和布朗先生的儿子莱恩。”郑清的目光落在莱恩的身上。
“这是莱恩,那是珍妮。”布朗太太介绍着,“莱恩,珍妮,这就是从中国来的郑,你们的爸爸提到的那个郑。”
布朗太太对于郑清的介绍有点啰嗦,显得非常郑重,但珍妮却依旧不把郑清当回事。
倒是莱恩,在听了布朗太太的话之后,脸上很快现出笑容。
“你好,郑先生。”
“你好,小男子汉!”郑清对着莱恩伸出手掌,却伸的有点高,这是要击掌的意思。对于美利坚的一些礼节,他从电视和电影上面,多少也知道一些。
莱恩用力跳起来,在郑清手上拍了一下。
“哈!弹跳力真棒。”郑清顺口称赞了一句。
莱恩被夸奖,忍不住的大喜,一边冷眼旁观的珍妮却忍不住撇了撇嘴,觉得郑清是个软骨头,只会说好听的奉承话,一脸的不屑。
郑清向珍妮转过头去,珍妮却快别过头,不和他对视。
原本想要对珍妮打招呼的郑清便碰了个冷钉子,却因内心清楚这个少女的状况,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布朗太太连忙替自己女儿道歉,“珍妮身体不太好,连带着脾气也不太好,郑,您别放在心上。”
郑清哈哈一笑,表示不要紧。
走出机场,路边停着一辆丰田的suV,由于良好的稳定性,美国人还是比较喜欢日系车的,它的销量早就过了本土汽车。
珍妮想要坐在副驾上面,却被布朗太太毫不留情的赶向后座,和莱恩坐在一起。
珍妮嘟着嘴,不情不愿的到后面去坐,莱恩想要和姐姐说话,珍妮却迅带上了耳机,闭着眼睛仰躺在椅背上。
郑清清楚的看到了这一切,却并没有表达任何意见。
倒是布朗太太一边开车,一边向郑清介绍这边的情况,“郑,布朗先生说您要在这儿开一个饭店,正好榆树街有一个店铺歇业搬走了,租金也便宜,我帮您问过,一年的租金,大概两万块,很大的店铺,也可以一次购买下来。”
“至于住的地方,我和布朗先生都觉得,您还是住在家里比较好。莱恩和珍妮都喜欢你,不如就住在我们家里吧?”
“家里的地方比较大,我已经将您的房子收拾了出来。”
说莱恩喜欢郑清,或许是真的,但若说珍妮喜欢郑清,那一定是布朗太太美化出来的。
郑清并没有住在布朗家里的打算,他更情愿自己一个人住。而且在美利坚定居之后,自己肯定也会认识一些朋友。
就像是卡拉,如果到这儿来找自己,如果自己却住在布朗太太家里,一定十分的不方便。
更不用说,定居之后,郑清肯定也要种植一些植物,尤其不可缺少的是桃树。前世培植的完美桃树,这一世,肯定还要培植出来。
另外,或许还会种植一棵枣树。
至于问为什么要种枣树,而不是其它果树的人,你就Lo了。传说当中的仙品,一向都是仙枣和仙桃居多,至于为什么是仙桃和仙枣居多,那是因为不管是桃子还是枣,都是很养人的水果。
像是苹果、梨子、香蕉,和桃子与枣根本没有可比性。
此外,当然还有普通的一年生植物,像是大豆、玉米、绿豆,甚至冬小麦等等。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还会种植一些西瓜、土豆或者地瓜。在瓜果园中放养几只小鸡,专门让它们吃虫子。
要问既然要种植这么多的植物,为什么不直接在挣了钱之后,想办法购买一个农场,在农场里面批量种植?
看起来郑清去农场区定居,结果似乎更佳。
但事实完全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要知道,所有特殊培育的植物,都是需要精心照顾的。指望着郑清一个人,他能够照顾一亩地就算是不错的了。
给他一个农场,他也根本照应不来。
想要证明郑清的话是不是真的,相当简单,只需要到驻中国的大使馆的办理签证的工作人员那儿询问一下,一切就都清楚了。
FBI的工作人员站起来,冲郑清伸出右手,也不知是装出来还是真正的热情,“欢迎您来到美利坚,郑先生。”
“至于您说的话,我们会到驻中国大使馆的工作人员那儿去印证的。”
郑清丝毫不怕FBI印证,伸手和这个FBI的工作人员握了一下。
另一个FBI的工作人员也伸出手来,“郑先生,真希望能够吃到您的食物。”
郑清的食物,能够把一个人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人,这些FBI的工作人员,当然想要尝一尝。
“随时欢迎你们到我将来的饭店。”郑清很客气的,“当然,前提是你们吃饭付钱,我就在春木镇。”
“春木镇?”两个FBI的脸上,突然现出阴晴不定的神色,看起来十分的不自然。
“怎么?春木镇有问题吗?”郑清看出了问题,开口询问。
“呵呵!没有问题。”两个FBI的脸色,瞬间就恢复了正常,笑着对郑清道:“欢迎您前往春木镇,郑先生,当然,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前往春木镇,并且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派人开车送您过去。”
这两个FBI,突然间表现的太热情了,以至于让郑清本人瞬间就意识到了问题,心里暗暗嘀咕。
但他根本不害怕问题,口中道:“不用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有朋友在机场外面接我。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们的好意。”
两个FBI很热情的将郑清从问话的房间里送出来。
郑清一出来,就看到卡拉,正在不远处的大厅里等待自己,
“郑,你没事吧?”卡拉一脸关心的。
“我没事。”郑清突然想起自己提到春木镇时,两个FBI的神色变化,忙问卡拉,“卡拉,你知不知道春木镇?”
“春木镇,你要去春木镇?”卡拉的眼睛突然亮起来,神色充满了欣喜。
“是啊。”郑清很疑惑。
“哈哈!”欣喜的卡拉笑道:“郑,真是太巧了,我家就在春木镇旁边的桑树镇,桑树镇你知道吗?和春木镇的旁边,就隔了一座湖,叫做水晶湖。”
郑清闻言一愣,水晶湖他知道,在影视当中,若说春木镇是鬼王弗莱迪的地盘的话,那么水晶湖就是杀人狂杰森的地盘。
著名的恐怖片弗莱迪大战杰森,就生在这么一个地方。
只是没想到,这两个地方竟然是挨着的。就是不知道镇上是不是真的有鬼王弗莱迪和杀人狂杰森。
“可是,卡拉,你知道春木镇有什么古怪吗?”郑清问。
“古怪?”卡拉听得很奇怪,一脸惭愧的样子,“抱歉,郑,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古怪,总之,我在工作之后,就很少回去住。”
“哦!”郑清点了点头,又问:“那水晶湖和春木镇,是不是真的有鬼王弗莱迪和杀人狂杰森?”
“哈哈!”卡拉闻言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觉得太好笑了,以至于看起来有些失态,“郑,原来你也看过这个电影。可是,郑,那只是电影,只是电影而已,明白吗?”
“好吧。”郑清顿时就觉得自己多想了,不过,那两个FBI的表现,还是让人疑惑。
“郑,你知道怎么去春木镇吗?”卡拉关心的。
“我的朋友应该就在外面接我,卡拉,你也要回桑树镇吗?”郑清反问。
卡拉摇头,“暂时就不回去了,郑,把你的联系方式留给我,等我回桑树镇的时候,就去找你玩。”
郑清说了自己的号码,卡拉也给了郑清号码,但却嘱咐郑清,换号了之后,一定不要忘了通知自己,否则自己只好到春木镇一家一家的去找了。
郑清点头答应,对于这个开朗并且正义感爆棚的美利坚姑娘,他还是充满好感的。
卡拉突然伸手搂住郑清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双唇美妙的触感让郑清一阵失神,卡拉娇笑着把他放开。
“再见,myhero。”
“再见,mysupergir1。”
从大厅里走出去,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白人妇女走过来询问,“郑,你是从中国来的郑吗?”
白人妇女长相很普通,神色却充满了热情,询问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容。在她不远处,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以及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
小男孩好奇的望着郑清,少女穿着带补丁的乞丐装,嚼着口香糖,却是一脸傲气,双手环抱,一副我很拽懒得搭理你的傲慢表情。
这是布朗先生的一家,就是来接郑清的。布朗先生就是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办理处的那个大胖子。
白人妇女不用说就是布朗先生的妻子布朗太太,至于小男孩和那个少女,则是布朗夫妇的儿子和女儿。
儿子叫做莱恩,小狮子的意思,女儿叫做珍妮,很常见的西方名字。
患白血病的就是布朗夫妇的女儿珍妮,那个一脸傲气的小女孩。因为女儿患了绝症,布朗夫妇便舍不得管她,以至于这个少女被惯的有些任性。
美利坚的人民并非每一个都有传说中的善良,背地里也说闲话。
珍妮已经从别人的口中听说了有关自己的不好传闻,必死绝症带来的沉重压力让她更加自暴自弃,也就毫无负担的我行我素。
“是布朗太太吗?我就是郑。”郑清道。
“啊!真的是你。”布朗太太一脸的欣喜,显然已经从布朗先生那儿了解到了大部分的情况,盼郑清盼了好几天。
“郑,欢迎你来到美利坚。”热情的和郑清拥抱了一下,“我叫露丝,您直接叫我露丝就好了。”
“哈哈!这个小男子汉一定就是您和布朗先生的儿子莱恩。”郑清的目光落在莱恩的身上。
“这是莱恩,那是珍妮。”布朗太太介绍着,“莱恩,珍妮,这就是从中国来的郑,你们的爸爸提到的那个郑。”
布朗太太对于郑清的介绍有点啰嗦,显得非常郑重,但珍妮却依旧不把郑清当回事。
倒是莱恩,在听了布朗太太的话之后,脸上很快现出笑容。
“你好,郑先生。”
“你好,小男子汉!”郑清对着莱恩伸出手掌,却伸的有点高,这是要击掌的意思。对于美利坚的一些礼节,他从电视和电影上面,多少也知道一些。
莱恩用力跳起来,在郑清手上拍了一下。
“哈!弹跳力真棒。”郑清顺口称赞了一句。
莱恩被夸奖,忍不住的大喜,一边冷眼旁观的珍妮却忍不住撇了撇嘴,觉得郑清是个软骨头,只会说好听的奉承话,一脸的不屑。
郑清向珍妮转过头去,珍妮却快别过头,不和他对视。
原本想要对珍妮打招呼的郑清便碰了个冷钉子,却因内心清楚这个少女的状况,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布朗太太连忙替自己女儿道歉,“珍妮身体不太好,连带着脾气也不太好,郑,您别放在心上。”
郑清哈哈一笑,表示不要紧。
走出机场,路边停着一辆丰田的suV,由于良好的稳定性,美国人还是比较喜欢日系车的,它的销量早就过了本土汽车。
珍妮想要坐在副驾上面,却被布朗太太毫不留情的赶向后座,和莱恩坐在一起。
珍妮嘟着嘴,不情不愿的到后面去坐,莱恩想要和姐姐说话,珍妮却迅带上了耳机,闭着眼睛仰躺在椅背上。
郑清清楚的看到了这一切,却并没有表达任何意见。
倒是布朗太太一边开车,一边向郑清介绍这边的情况,“郑,布朗先生说您要在这儿开一个饭店,正好榆树街有一个店铺歇业搬走了,租金也便宜,我帮您问过,一年的租金,大概两万块,很大的店铺,也可以一次购买下来。”
“至于住的地方,我和布朗先生都觉得,您还是住在家里比较好。莱恩和珍妮都喜欢你,不如就住在我们家里吧?”
“家里的地方比较大,我已经将您的房子收拾了出来。”
说莱恩喜欢郑清,或许是真的,但若说珍妮喜欢郑清,那一定是布朗太太美化出来的。
郑清并没有住在布朗家里的打算,他更情愿自己一个人住。而且在美利坚定居之后,自己肯定也会认识一些朋友。
就像是卡拉,如果到这儿来找自己,如果自己却住在布朗太太家里,一定十分的不方便。
更不用说,定居之后,郑清肯定也要种植一些植物,尤其不可缺少的是桃树。前世培植的完美桃树,这一世,肯定还要培植出来。
另外,或许还会种植一棵枣树。
至于问为什么要种枣树,而不是其它果树的人,你就Lo了。传说当中的仙品,一向都是仙枣和仙桃居多,至于为什么是仙桃和仙枣居多,那是因为不管是桃子还是枣,都是很养人的水果。
像是苹果、梨子、香蕉,和桃子与枣根本没有可比性。
此外,当然还有普通的一年生植物,像是大豆、玉米、绿豆,甚至冬小麦等等。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还会种植一些西瓜、土豆或者地瓜。在瓜果园中放养几只小鸡,专门让它们吃虫子。
要问既然要种植这么多的植物,为什么不直接在挣了钱之后,想办法购买一个农场,在农场里面批量种植?
看起来郑清去农场区定居,结果似乎更佳。
但事实完全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要知道,所有特殊培育的植物,都是需要精心照顾的。指望着郑清一个人,他能够照顾一亩地就算是不错的了。
给他一个农场,他也根本照应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