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贼人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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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十二点,姜重黎正睡着。
被子很暖,床很软,他却不知不觉全身冰冷,战栗感像名为恐惧的藤蔓,从床底下缓缓爬了出来,攀上床沿,钻进被子,抚摸上他的肩头,掠过背脊,在脖颈后绕了一绕,然后直下胸膛,紧紧攥住心脏。
恍惚间,床底下好像变成了深不见底的深渊,深渊中突然睁开一双眼,紧紧盯住他不放。
“!”姜重黎醒过来,睁开眼发了下呆,然后慢慢翻身探头往床下看。床底下很干净,没有深渊,没有眼睛,除了四个木床脚,什么都没有。
做恶梦了。
姜重黎又慢慢缩回去,面无表情地揉揉自己的心脏,确认没有什么东西攥在上面之后,闭上眼睛继续睡。
他立刻就睡着了,并且睡的很沉,以至于根本没有注意到床下发出了一声叩响,以及紧随而来的物品摩擦的声音。
朦朦胧胧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俯身过来,靠近了他的枕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到口鼻间马上就要碰到什么了一样。
姜重黎翻了个身,把脸冲着墙。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接着床沿一沉,好像什么东西趴到了床上。睡梦中,姜重黎觉得后背刺刺的,像是被注视着,甚至被极轻极轻地触碰着。
他咕哝了一声,拉紧了被子。
又过了一会儿,在距离姜重黎耳朵很近很近的地方,一声一声沉重的呼吸响起。像是一个憋了好久的人在用力嘶喘,又像是个饿了很久的人在喷香的食物面前,拼命吸气,拼命闻味道。
那的确是吸气,被吸起来的气流甚至带动了姜重黎耳旁的短发,他的耳朵痒痒起来,有些发烫。这种感觉不大舒服,姜重黎半睡半醒着,一巴掌拍了过去。
啪!
清脆响亮。
“……”姜重黎努力掀开眼皮,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面前趴着的是什么。
那是一个人,貌似裹在一条黑色的被单里,被单裹得严严实实,整个连头都兜起来了,看不清脸。姜重黎觉得这个形象挺眼熟,想了几秒,有些恍然。
眼前这东西,如果再拎根魔杖的话,就是活生生的伏地魔了。
刚被他扇了一耳光的伏地魔,趴在他眼前。
但这是现实世界,不是小说,姜重黎觉得自己不二,所以不会不分情况胡乱吐槽。
“你好,深夜到访,请问有什么能够帮你?”姜重黎问。
对方喉头动动,发出一声气音。
姜重黎想了想,说:“我看不见你的脸,不要杀人灭口,我没车,没房,这间一居室是租的,电脑在桌上,二手台式机,钱包里只有几百块现金,别嫌少,您全都拿走没问题,但请您一定把各种卡证留下来,补办太麻烦了,谢谢。”
那人喉咙中的气音大了起来,却依然没有说话,像是有些焦急一般,他伸手抓住了姜重黎的肩膀。
姜重黎开始担心了,难道这个窃贼不光要入室劫财,还要劫|色?
“你弄错了,之前住这里的女大学生已经搬走了,”停了停,姜重黎又补充道,“我是男的,为了几百块不会和你拼命,但这种事会。”
那人费力地张开嘴,发出一声嘶吼。
“你说什么?”这窃贼不会是个哑巴吧。
“汪……”
姜重黎:“……”
窃贼:“汪……汪……”
姜重黎:“……”
窃贼:“呜……汪……”
姜重黎胡啦开窃贼的狗爪子,推开窃贼的狗头,伸手到地上摸自己的拖鞋。他终于受不了了,大半夜的不劫财不劫|色,跑来他家学狗叫,必须一顿拖鞋打了出去,他明天还得早起上班呢!
窃贼头上挨了好几下,伸手抓住姜重黎手腕,上身往前一压,姜重黎就整个人倒在了床上。窃贼歪着头看了看姜重黎,似乎有些无奈,接着一俯身,直接压了上去。
姜重黎瞪大眼,眼前一片黑暗。他的脸被罩在了窃贼的兜帽下面,与窃贼鼻子贴着鼻子,脸贴着脸,就连嘴唇都贴在了一起。
窃贼深深吸了口气,姜重黎不自觉张开了嘴,舌尖被吸入对方口中,胸腹间一阵阵发痒,紧接着他全身都开始酸麻,头脑晕眩,心悸,手脚轻微又不可遏制地发起抖来。
魂从口出,魂飞天外,灵魂都被抽空了一样。
姜重黎迷迷糊糊地想,这难道是……低血糖的感觉?
亲嘴,原来会低血糖的,怪不得电视里一到吻戏,演员双方的表情那么痛苦那么难受。
姜重黎因为初吻的古怪体验,不由对于接吻这种行为,产生了深深的误解。
然后,他就厥了过去。
再睁开眼睛时,天已经亮了,姜重黎虚弱的要命,更饿的要命,简直前胸贴后背。
窃贼坐在床沿看着他,也不知坐了多久。见他醒了,起身给他倒了杯水。
姜重黎抖着手,哆哆嗦嗦地喝了。
窃贼又给他盛来碗粥。
姜重黎赶紧狼吞虎咽的吃。
看他吃的太急,窃贼坐到他身旁,轻轻给他拍背。
“你厨房里只有大米和土豆,调料只有盐,本想给你做些好吃的补补|精|气,可惜实在无从下手。”窃贼说。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微微有些暗哑,声波在空气中震荡的感觉好像通着电流带着磁力,直直往听者的心魂里钻去,麻酥酥一片。
姜重黎吞下一口土豆粥,抬手揉揉耳朵,可惜没什么用,耳朵还是莫名其妙的发痒发烫。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窃贼,脱口说:“你不是狗?”
窃贼摇头,“之前我太虚弱,元精匮乏,话不成音,见笑了。”
姜重黎有些好奇,“那你之前汪汪的,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窃贼似乎有些尴尬,咳了一声,回答道:“不是汪,是王。”
“王?”
窃贼点头,“我是在呼唤你,吾王。”
哦,不是呜~汪,是吾~王。
姜重黎瞪着此贼,内心开始有些崩溃。
大半夜的跑他家来,不劫财不劫y,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
不,不对,说完全没有劫|色也是不大准确,之前那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接吻吧?完了,完了,本来打算献给未来女朋友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如果不是端着的是自家饭碗,姜重黎早就连碗带粥一起砸过去了。
窃贼见他不吃了,额头还青筋直冒,不由有些担忧地摸了摸他的脸,“怎么了,粥不合口味吗?”
虽然材料十分有限,但窃贼手艺无疑非常好,简简单单的土豆粥,土豆馨香绵软,米粒晶莹圆润,浓稠恰到好处,整碗粥简直是入口即化。
“就算不喜欢,也还是再多吃些,”窃贼声音低低,轻轻哄着姜重黎,“吃完了,就继续歇着养养精力,你喜欢什么菜式,我出去采买食材,回来给你做|爱吃的。”
姜重黎嘴角一抽,“……你还打算回来?”
窃贼一顿,挺直腰杆,在床边正襟危坐,严肃到近乎立下誓约般,轻声诉说:“你放心,我这一生都会永远陪伴着你,绝对不会离你而去,我的国王。”
姜重黎一瞬间有些晃神,只觉得眼前的贼人好看,好看,好看得不得了。
不同于黑灯瞎火的昨夜,清透的晨光中,此贼身材高大,裹着一袭浓黑的紧身皮衣,肩头垂下的披风长及地面,头上连着兜帽,一张华丽至极的黑色面具掩住了眉目,可以看到流光溢彩的深黑瞳眸,以及露出来的下半张脸。
但就是这仅仅露出来的部分,也仍然让人觉得英俊到炫目。
姜重黎呆呆盯着贼人的双瞳、口唇与下颌线条,从来不知道还能有人仅仅凭着半张脸,就帅到叫人睁不开眼的地步。
什么叫帅到眩晕,帅到刺痛,帅到圣光夺目,帅到闪瞎狗眼,这就是了。
姜重黎努力别开头,不再去看贼人,琢磨着现在的coser可真不得了,质量高到简直吓人了。
“重黎?”贼人唤了他一声,伸手包住姜重黎捧着碗的手,试了试瓷碗的温度,“粥有些凉了,锅里的还热着,我给你换一碗。”
姜重黎看着贼人的手,发现这双手也分外好看,素肌玉骨。就是这样的手,给他做的土豆粥。
不知怎么,姜重黎突然觉得耳朵又开始发烧,他有些尴尬,赶紧说:“不用了。”
“凉粥不好吃。”贼人坚持。
姜重黎摇头,几口吞下剩下的粥,“真不用,反正我尝不出食物的味道。”
明明看起来那么清香可口的土豆粥,吃在姜重黎口中,却与他吃过的其它所有食物一样,味如嚼蜡。
姜重黎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毛病,从小就这样,不管多贵多精美的食物,他都不懂到底好吃在哪里,久而久之,也就不浪费食材了,什么便宜吃什么,如果不是人体需要盐分,他连食盐这个最基本的调料都不会买。
所以在面对特意煮粥给自己的贼人时,姜重黎感觉到了一丝愧疚。
“是我疏忽了,”贼人竟似乎不大意外,只是顿了一下,就柔声安慰他道,“成为我的国王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再给你做好吃的。”
“等……等等啊,”姜重黎肚子饱了,有力气了,大脑终于开始正常运转了,“咱们不玩了成不成,你啃我那一口我就当自己上下嘴皮打架了,门就在那边,出去直走左手边就是楼梯,没有监控,你可以安全撤离。”
姜重黎琢磨着赶紧将人哄走,然后就马上冲出去,报告保安。
这位虽然入室了,但没劫财也没劫|色的coser,长的确实是帅,可是他张口国王闭口国王,入戏太深,难保精神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必须请保安大叔采取措施,必要的话还得报警,不然实在太危险了。
“你什么意思。”贼人抿紧嘴唇,声音冷了下来。
“我,我是说,你看天也亮了,你穿成这样,再不走,就要被人围观了,影响不大好。”姜重黎尽量规避重点,避免刺激到贼人。
此贼高大,看起来也威猛,昨夜撂倒他那下子显现出了卓绝的力量,而土豆粥则反映出此贼对于姜重黎家厨房的了解程度,菜刀在哪里,此贼绝对门儿清。
硬拼成算不高啊,姜重黎琢磨着。
“你要赶我走?”贼人冷冰冰地问。
“……咱们其实也不大熟。”
文斗效果几乎为零,难道真的只能武斗?
贼人站了起来,居高临下俯视着他,一字一顿道:“重黎,你不愿当我的国王,是吗。”
兜帽下的面色是冷的,瞳仁是冷的,声音是冷的,姿态是冷的,此贼整个人都笼罩在了冷酷至极的气息之中,之前柔声哄着姜重黎吃东西的那个体贴的贼人,简直好像一道幻像,顷刻间便消失不见了。
姜重黎下意识摸了摸心口,贼人从面具后射出的森寒目光,恍惚间化为无数令人战栗的藤蔓,就像在那个将他惊醒了的噩梦中一样,紧紧攥向他的心脏。
半夜十二点,姜重黎正睡着。
被子很暖,床很软,他却不知不觉全身冰冷,战栗感像名为恐惧的藤蔓,从床底下缓缓爬了出来,攀上床沿,钻进被子,抚摸上他的肩头,掠过背脊,在脖颈后绕了一绕,然后直下胸膛,紧紧攥住心脏。
恍惚间,床底下好像变成了深不见底的深渊,深渊中突然睁开一双眼,紧紧盯住他不放。
“!”姜重黎醒过来,睁开眼发了下呆,然后慢慢翻身探头往床下看。床底下很干净,没有深渊,没有眼睛,除了四个木床脚,什么都没有。
做恶梦了。
姜重黎又慢慢缩回去,面无表情地揉揉自己的心脏,确认没有什么东西攥在上面之后,闭上眼睛继续睡。
他立刻就睡着了,并且睡的很沉,以至于根本没有注意到床下发出了一声叩响,以及紧随而来的物品摩擦的声音。
朦朦胧胧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俯身过来,靠近了他的枕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到口鼻间马上就要碰到什么了一样。
姜重黎翻了个身,把脸冲着墙。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接着床沿一沉,好像什么东西趴到了床上。睡梦中,姜重黎觉得后背刺刺的,像是被注视着,甚至被极轻极轻地触碰着。
他咕哝了一声,拉紧了被子。
又过了一会儿,在距离姜重黎耳朵很近很近的地方,一声一声沉重的呼吸响起。像是一个憋了好久的人在用力嘶喘,又像是个饿了很久的人在喷香的食物面前,拼命吸气,拼命闻味道。
那的确是吸气,被吸起来的气流甚至带动了姜重黎耳旁的短发,他的耳朵痒痒起来,有些发烫。这种感觉不大舒服,姜重黎半睡半醒着,一巴掌拍了过去。
啪!
清脆响亮。
“……”姜重黎努力掀开眼皮,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面前趴着的是什么。
那是一个人,貌似裹在一条黑色的被单里,被单裹得严严实实,整个连头都兜起来了,看不清脸。姜重黎觉得这个形象挺眼熟,想了几秒,有些恍然。
眼前这东西,如果再拎根魔杖的话,就是活生生的伏地魔了。
刚被他扇了一耳光的伏地魔,趴在他眼前。
但这是现实世界,不是小说,姜重黎觉得自己不二,所以不会不分情况胡乱吐槽。
“你好,深夜到访,请问有什么能够帮你?”姜重黎问。
对方喉头动动,发出一声气音。
姜重黎想了想,说:“我看不见你的脸,不要杀人灭口,我没车,没房,这间一居室是租的,电脑在桌上,二手台式机,钱包里只有几百块现金,别嫌少,您全都拿走没问题,但请您一定把各种卡证留下来,补办太麻烦了,谢谢。”
那人喉咙中的气音大了起来,却依然没有说话,像是有些焦急一般,他伸手抓住了姜重黎的肩膀。
姜重黎开始担心了,难道这个窃贼不光要入室劫财,还要劫|色?
“你弄错了,之前住这里的女大学生已经搬走了,”停了停,姜重黎又补充道,“我是男的,为了几百块不会和你拼命,但这种事会。”
那人费力地张开嘴,发出一声嘶吼。
“你说什么?”这窃贼不会是个哑巴吧。
“汪……”
姜重黎:“……”
窃贼:“汪……汪……”
姜重黎:“……”
窃贼:“呜……汪……”
姜重黎胡啦开窃贼的狗爪子,推开窃贼的狗头,伸手到地上摸自己的拖鞋。他终于受不了了,大半夜的不劫财不劫|色,跑来他家学狗叫,必须一顿拖鞋打了出去,他明天还得早起上班呢!
窃贼头上挨了好几下,伸手抓住姜重黎手腕,上身往前一压,姜重黎就整个人倒在了床上。窃贼歪着头看了看姜重黎,似乎有些无奈,接着一俯身,直接压了上去。
姜重黎瞪大眼,眼前一片黑暗。他的脸被罩在了窃贼的兜帽下面,与窃贼鼻子贴着鼻子,脸贴着脸,就连嘴唇都贴在了一起。
窃贼深深吸了口气,姜重黎不自觉张开了嘴,舌尖被吸入对方口中,胸腹间一阵阵发痒,紧接着他全身都开始酸麻,头脑晕眩,心悸,手脚轻微又不可遏制地发起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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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重黎迷迷糊糊地想,这难道是……低血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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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重黎抖着手,哆哆嗦嗦地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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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重黎赶紧狼吞虎咽的吃。
看他吃的太急,窃贼坐到他身旁,轻轻给他拍背。
“你厨房里只有大米和土豆,调料只有盐,本想给你做些好吃的补补|精|气,可惜实在无从下手。”窃贼说。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微微有些暗哑,声波在空气中震荡的感觉好像通着电流带着磁力,直直往听者的心魂里钻去,麻酥酥一片。
姜重黎吞下一口土豆粥,抬手揉揉耳朵,可惜没什么用,耳朵还是莫名其妙的发痒发烫。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窃贼,脱口说:“你不是狗?”
窃贼摇头,“之前我太虚弱,元精匮乏,话不成音,见笑了。”
姜重黎有些好奇,“那你之前汪汪的,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窃贼似乎有些尴尬,咳了一声,回答道:“不是汪,是王。”
“王?”
窃贼点头,“我是在呼唤你,吾王。”
哦,不是呜~汪,是吾~王。
姜重黎瞪着此贼,内心开始有些崩溃。
大半夜的跑他家来,不劫财不劫y,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
不,不对,说完全没有劫|色也是不大准确,之前那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接吻吧?完了,完了,本来打算献给未来女朋友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如果不是端着的是自家饭碗,姜重黎早就连碗带粥一起砸过去了。
窃贼见他不吃了,额头还青筋直冒,不由有些担忧地摸了摸他的脸,“怎么了,粥不合口味吗?”
虽然材料十分有限,但窃贼手艺无疑非常好,简简单单的土豆粥,土豆馨香绵软,米粒晶莹圆润,浓稠恰到好处,整碗粥简直是入口即化。
“就算不喜欢,也还是再多吃些,”窃贼声音低低,轻轻哄着姜重黎,“吃完了,就继续歇着养养精力,你喜欢什么菜式,我出去采买食材,回来给你做|爱吃的。”
姜重黎嘴角一抽,“……你还打算回来?”
窃贼一顿,挺直腰杆,在床边正襟危坐,严肃到近乎立下誓约般,轻声诉说:“你放心,我这一生都会永远陪伴着你,绝对不会离你而去,我的国王。”
姜重黎一瞬间有些晃神,只觉得眼前的贼人好看,好看,好看得不得了。
不同于黑灯瞎火的昨夜,清透的晨光中,此贼身材高大,裹着一袭浓黑的紧身皮衣,肩头垂下的披风长及地面,头上连着兜帽,一张华丽至极的黑色面具掩住了眉目,可以看到流光溢彩的深黑瞳眸,以及露出来的下半张脸。
但就是这仅仅露出来的部分,也仍然让人觉得英俊到炫目。
姜重黎呆呆盯着贼人的双瞳、口唇与下颌线条,从来不知道还能有人仅仅凭着半张脸,就帅到叫人睁不开眼的地步。
什么叫帅到眩晕,帅到刺痛,帅到圣光夺目,帅到闪瞎狗眼,这就是了。
姜重黎努力别开头,不再去看贼人,琢磨着现在的coser可真不得了,质量高到简直吓人了。
“重黎?”贼人唤了他一声,伸手包住姜重黎捧着碗的手,试了试瓷碗的温度,“粥有些凉了,锅里的还热着,我给你换一碗。”
姜重黎看着贼人的手,发现这双手也分外好看,素肌玉骨。就是这样的手,给他做的土豆粥。
不知怎么,姜重黎突然觉得耳朵又开始发烧,他有些尴尬,赶紧说:“不用了。”
“凉粥不好吃。”贼人坚持。
姜重黎摇头,几口吞下剩下的粥,“真不用,反正我尝不出食物的味道。”
明明看起来那么清香可口的土豆粥,吃在姜重黎口中,却与他吃过的其它所有食物一样,味如嚼蜡。
姜重黎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毛病,从小就这样,不管多贵多精美的食物,他都不懂到底好吃在哪里,久而久之,也就不浪费食材了,什么便宜吃什么,如果不是人体需要盐分,他连食盐这个最基本的调料都不会买。
所以在面对特意煮粥给自己的贼人时,姜重黎感觉到了一丝愧疚。
“是我疏忽了,”贼人竟似乎不大意外,只是顿了一下,就柔声安慰他道,“成为我的国王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再给你做好吃的。”
“等……等等啊,”姜重黎肚子饱了,有力气了,大脑终于开始正常运转了,“咱们不玩了成不成,你啃我那一口我就当自己上下嘴皮打架了,门就在那边,出去直走左手边就是楼梯,没有监控,你可以安全撤离。”
姜重黎琢磨着赶紧将人哄走,然后就马上冲出去,报告保安。
这位虽然入室了,但没劫财也没劫|色的coser,长的确实是帅,可是他张口国王闭口国王,入戏太深,难保精神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必须请保安大叔采取措施,必要的话还得报警,不然实在太危险了。
“你什么意思。”贼人抿紧嘴唇,声音冷了下来。
“我,我是说,你看天也亮了,你穿成这样,再不走,就要被人围观了,影响不大好。”姜重黎尽量规避重点,避免刺激到贼人。
此贼高大,看起来也威猛,昨夜撂倒他那下子显现出了卓绝的力量,而土豆粥则反映出此贼对于姜重黎家厨房的了解程度,菜刀在哪里,此贼绝对门儿清。
硬拼成算不高啊,姜重黎琢磨着。
“你要赶我走?”贼人冷冰冰地问。
“……咱们其实也不大熟。”
文斗效果几乎为零,难道真的只能武斗?
贼人站了起来,居高临下俯视着他,一字一顿道:“重黎,你不愿当我的国王,是吗。”
兜帽下的面色是冷的,瞳仁是冷的,声音是冷的,姿态是冷的,此贼整个人都笼罩在了冷酷至极的气息之中,之前柔声哄着姜重黎吃东西的那个体贴的贼人,简直好像一道幻像,顷刻间便消失不见了。
姜重黎下意识摸了摸心口,贼人从面具后射出的森寒目光,恍惚间化为无数令人战栗的藤蔓,就像在那个将他惊醒了的噩梦中一样,紧紧攥向他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