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六日(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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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和那个女孩一起回家的时间变成了美好的回忆。
毕业那天,同时也是他和鼠头同一起报名参军的时间。
军队扩招有潜力的士兵,一般都是在学院毕业时间。
说起来,鼠头为什么参军?
据他了解,鼠头参军主要是因为:家里母亲身患重病,需要一大笔钱财时,是周围的亲朋好友,邻居还有老师,凑了一笔钱交付。
那时候他就决定参军。
是因为其中有一个老士兵说的:"要什么回报?让你儿子长大当兵,保家卫国!有实力保护大家。"
本来是一句玩笑话,他却当了真。
从那时起,吊儿郎当的鼠头开始了认真学习。
自己为什么当兵?
从小就感觉到当兵是一个伟大的事情,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赶羊为马,指鞭为枪,当兵这个念头一直存在着,没有改变过。
得到当兵通知后,他忽然想到,该向父母道别了。
"妈,我要去当兵了。"
"去吧!"
二老没有再说其他的,只是一个劲儿的往他的包裹里放吃的穿的。
泪水湿了眼眶,他擦擦眼泪,在父母的注视下,踏上了行程。
……
很快,四年过去。
日常训练主要就是体力是为了提高士兵的战斗能力,减少疲劳感。在训练的过程当中,摔跤和负重训练是最为主要的。
体力训练是作为基础,因为每一位士兵想要拿武器就需要有体力,而武器操练也是有特色的。
比如说弓箭属于兵器之中杀伤距离比较远的,这是需要士兵有一定的臂力。
最底层的士兵训练非常苦,王广清和鼠头还算好一些,但是训练强度也不弱。
如果对手比较弱,可能几个时辰就已经解决了,如果对手很强,两军一直坚持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会打上几年。
为了提高士兵的战斗能力和满足作战需求,必须重视耐力训练。
王广清和鼠头在同一个队伍里面,上过了战场,也算是老兵。
现在还算是年轻,但也开始带新兵了。
看着那一个个青涩的脸庞,仿佛那些日子就在眼前。
"我们曾经也是这样。"
"是啊!"
……
"你是特里克利国人吗?"
"是!""是!"
"你爱特里克利国吗?"
"爱!""爱!"
"你愿意为身后的特里克利国人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吗?"
"愿意!""愿意!"
从那一天开始,他和鼠头才正式从一个普通的人变成一个特里克利国军人。
他感觉到了自己承担上了一份责任,熟悉而又陌生,恍恍然。
到底……
王广清内心仍然存有一个问题:自己为什么当兵?自己当兵是为了什么?
他的一举一动受着严厉的军规约束,一直坚持四年。
他听说过宇文化爱,但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冬天。
由于边境线分布的几个小村落被掠夺,侦察小队显示,很有可能不是匪徒,而是龙里非法国的佣兵团。
特里克利国和龙里非法国大小摩擦不断,是从未派出正式的军队,而是通过一些佣兵团来进行骚扰。
佣兵数量不多,大概在七人左右,是一个老牌佣兵团。
王广清鼠头小队被派到那里对这一小股佣兵进行围剿,编制十人,大雪茫茫覆盖,遮掩了一切气息。
围剿过程中,小队不断减员,这个佣兵团狡猾如蛇,躲在大雪的地方,通过偷袭让小队出现人员伤亡,并且率先杀死了队长。
由于王广清鼠头实力较高,暂代队长,来不及为受伤死亡的人悲伤,王广清明显意识到,要速战速决。
在这种恶劣天气下,敌在暗,我在明,已经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局面。
在又一次被偷袭以后,那个佣兵迅速逃走,王广清让行动速度最快的鼠头去跟踪敌人,自己等人迅速跟上,现在就只要速度,不顾一切。
在听见前方的鼠头兵器交击声之后,王广清大喜,同时也加快速度,这意味着,鼠头已经遇到了佣兵团的主力。
在鼠头被数个佣兵攻击时,王广清等人及时赶到,并与这个佣兵团发生了正面交锋。
经过艰难的战斗,十人的小队在付出六人的代价,歼灭了这个实力相当竟达九人佣兵团,更何况大部分人还没有在野外战斗的经验。
不过他们又陷入到另一个困境,由于死亡产生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野狼。
负伤的四人被困狼群之中,保护着小队内死去人的尸体。
由于一开始几人没有选择突围,而是选择原地休息,吃又干又硬的粮食,以为能恢复体力,但是随着血液的不断流失,部分身体冰冻麻木,甚至减缓了行动能力。
经历了黑夜,狼群依然没有散去,佣兵团尸骨无存,足以证明狼群数量庞大。
王广清看到了一只狼。
那简直就是一只地之精灵,拥有着流线型的身体,一身纯净的黑色,压迫感扑面而来。
被群狼拱卫着,王广清不敢直视那恐怖的双眼。
它就是狼群的狼王!
已经诞生了灵智,甚至与能与大士级的修士相媲美。
它拥有智慧,并不急于杀死他们,只是让群狼一层又一层的围着他们。
是要让他们饥渴而亡。
他们小队里没有魔法师,魔法师需要天赋,比修士更难培养,所以只能忍受着寒冷,更何况,手中的粮食也不多。
四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挣扎。
又坚持了两天两夜,在杀死五六只野狼后,手中的武器已经被夺走,只能赤手空拳,后来也冰冷麻木,四人就互相配合撕咬野狼。
"王广清,我……们要死了吗?"
鼠头一脸疲惫不堪,眼皮红肿,带着血和雪水的混合物。
"不会,一定会得救的。"
尽管现在获救希望不大,但王广清也不愿说什么丧气话。
又过了一会儿。
王广清心率、呼吸逐渐下降,对外界刺激反应迟钝,意识处于朦胧状态。
其他几人的状况也是如此。
他睁开几乎睁不开的眼睛,已经感受到了野狼温热的喷息。
已经……结束了吗?
是的,已经结束了!
他知道接下来,会看到宇文化爱如天神下凡一般,将群狼驱赶,然后四人获救。
温柔的母亲会为了多赚一些钱而扯大嗓门,不爱说话的父亲会为自己多做些工。
那些在战场上牺牲的老兵,曾经也在与他谈笑间露出幸福的微笑。
宇文化爱拯救他们,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你还要睡多久?还不醒来?"
耳旁传来已经死去鼠头的声音。
可他已经醒了,只是在装睡而已!
醒来!
……
正在与温冉然战斗的王广清,气势猛然一提。
温冉然像飞燕一样掠远,却看见他双目赤红的血丝渐渐变淡,眼皮一闭,两滴血泪流出。
正以为还要发生什么变故,温冉然还准备继续进攻。
却发现他武之气收敛,像一个普通人一样。
心境通明,未将级!
"军魂!"
他吐出两个字,一圈血色的圆环荡开,在每个士兵身上荡漾。
并未造成伤害,士兵感受到自己的气势加强,浑身拥有充盈的力量感,而那些失去神智的士兵也纷纷从状态中脱离。
同时,躲在暗中某一处的数个黑衣人纷纷吐血,脚下是一个大阵……
他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和那个女孩一起回家的时间变成了美好的回忆。
毕业那天,同时也是他和鼠头同一起报名参军的时间。
军队扩招有潜力的士兵,一般都是在学院毕业时间。
说起来,鼠头为什么参军?
据他了解,鼠头参军主要是因为:家里母亲身患重病,需要一大笔钱财时,是周围的亲朋好友,邻居还有老师,凑了一笔钱交付。
那时候他就决定参军。
是因为其中有一个老士兵说的:"要什么回报?让你儿子长大当兵,保家卫国!有实力保护大家。"
本来是一句玩笑话,他却当了真。
从那时起,吊儿郎当的鼠头开始了认真学习。
自己为什么当兵?
从小就感觉到当兵是一个伟大的事情,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赶羊为马,指鞭为枪,当兵这个念头一直存在着,没有改变过。
得到当兵通知后,他忽然想到,该向父母道别了。
"妈,我要去当兵了。"
"去吧!"
二老没有再说其他的,只是一个劲儿的往他的包裹里放吃的穿的。
泪水湿了眼眶,他擦擦眼泪,在父母的注视下,踏上了行程。
……
很快,四年过去。
日常训练主要就是体力是为了提高士兵的战斗能力,减少疲劳感。在训练的过程当中,摔跤和负重训练是最为主要的。
体力训练是作为基础,因为每一位士兵想要拿武器就需要有体力,而武器操练也是有特色的。
比如说弓箭属于兵器之中杀伤距离比较远的,这是需要士兵有一定的臂力。
最底层的士兵训练非常苦,王广清和鼠头还算好一些,但是训练强度也不弱。
如果对手比较弱,可能几个时辰就已经解决了,如果对手很强,两军一直坚持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会打上几年。
为了提高士兵的战斗能力和满足作战需求,必须重视耐力训练。
王广清和鼠头在同一个队伍里面,上过了战场,也算是老兵。
现在还算是年轻,但也开始带新兵了。
看着那一个个青涩的脸庞,仿佛那些日子就在眼前。
"我们曾经也是这样。"
"是啊!"
……
"你是特里克利国人吗?"
"是!""是!"
"你爱特里克利国吗?"
"爱!""爱!"
"你愿意为身后的特里克利国人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吗?"
"愿意!""愿意!"
从那一天开始,他和鼠头才正式从一个普通的人变成一个特里克利国军人。
他感觉到了自己承担上了一份责任,熟悉而又陌生,恍恍然。
到底……
王广清内心仍然存有一个问题:自己为什么当兵?自己当兵是为了什么?
他的一举一动受着严厉的军规约束,一直坚持四年。
他听说过宇文化爱,但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冬天。
由于边境线分布的几个小村落被掠夺,侦察小队显示,很有可能不是匪徒,而是龙里非法国的佣兵团。
特里克利国和龙里非法国大小摩擦不断,是从未派出正式的军队,而是通过一些佣兵团来进行骚扰。
佣兵数量不多,大概在七人左右,是一个老牌佣兵团。
王广清鼠头小队被派到那里对这一小股佣兵进行围剿,编制十人,大雪茫茫覆盖,遮掩了一切气息。
围剿过程中,小队不断减员,这个佣兵团狡猾如蛇,躲在大雪的地方,通过偷袭让小队出现人员伤亡,并且率先杀死了队长。
由于王广清鼠头实力较高,暂代队长,来不及为受伤死亡的人悲伤,王广清明显意识到,要速战速决。
在这种恶劣天气下,敌在暗,我在明,已经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局面。
在又一次被偷袭以后,那个佣兵迅速逃走,王广清让行动速度最快的鼠头去跟踪敌人,自己等人迅速跟上,现在就只要速度,不顾一切。
在听见前方的鼠头兵器交击声之后,王广清大喜,同时也加快速度,这意味着,鼠头已经遇到了佣兵团的主力。
在鼠头被数个佣兵攻击时,王广清等人及时赶到,并与这个佣兵团发生了正面交锋。
经过艰难的战斗,十人的小队在付出六人的代价,歼灭了这个实力相当竟达九人佣兵团,更何况大部分人还没有在野外战斗的经验。
不过他们又陷入到另一个困境,由于死亡产生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野狼。
负伤的四人被困狼群之中,保护着小队内死去人的尸体。
由于一开始几人没有选择突围,而是选择原地休息,吃又干又硬的粮食,以为能恢复体力,但是随着血液的不断流失,部分身体冰冻麻木,甚至减缓了行动能力。
经历了黑夜,狼群依然没有散去,佣兵团尸骨无存,足以证明狼群数量庞大。
王广清看到了一只狼。
那简直就是一只地之精灵,拥有着流线型的身体,一身纯净的黑色,压迫感扑面而来。
被群狼拱卫着,王广清不敢直视那恐怖的双眼。
它就是狼群的狼王!
已经诞生了灵智,甚至与能与大士级的修士相媲美。
它拥有智慧,并不急于杀死他们,只是让群狼一层又一层的围着他们。
是要让他们饥渴而亡。
他们小队里没有魔法师,魔法师需要天赋,比修士更难培养,所以只能忍受着寒冷,更何况,手中的粮食也不多。
四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挣扎。
又坚持了两天两夜,在杀死五六只野狼后,手中的武器已经被夺走,只能赤手空拳,后来也冰冷麻木,四人就互相配合撕咬野狼。
"王广清,我……们要死了吗?"
鼠头一脸疲惫不堪,眼皮红肿,带着血和雪水的混合物。
"不会,一定会得救的。"
尽管现在获救希望不大,但王广清也不愿说什么丧气话。
又过了一会儿。
王广清心率、呼吸逐渐下降,对外界刺激反应迟钝,意识处于朦胧状态。
其他几人的状况也是如此。
他睁开几乎睁不开的眼睛,已经感受到了野狼温热的喷息。
已经……结束了吗?
是的,已经结束了!
他知道接下来,会看到宇文化爱如天神下凡一般,将群狼驱赶,然后四人获救。
温柔的母亲会为了多赚一些钱而扯大嗓门,不爱说话的父亲会为自己多做些工。
那些在战场上牺牲的老兵,曾经也在与他谈笑间露出幸福的微笑。
宇文化爱拯救他们,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你还要睡多久?还不醒来?"
耳旁传来已经死去鼠头的声音。
可他已经醒了,只是在装睡而已!
醒来!
……
正在与温冉然战斗的王广清,气势猛然一提。
温冉然像飞燕一样掠远,却看见他双目赤红的血丝渐渐变淡,眼皮一闭,两滴血泪流出。
正以为还要发生什么变故,温冉然还准备继续进攻。
却发现他武之气收敛,像一个普通人一样。
心境通明,未将级!
"军魂!"
他吐出两个字,一圈血色的圆环荡开,在每个士兵身上荡漾。
并未造成伤害,士兵感受到自己的气势加强,浑身拥有充盈的力量感,而那些失去神智的士兵也纷纷从状态中脱离。
同时,躲在暗中某一处的数个黑衣人纷纷吐血,脚下是一个大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