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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第六日(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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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和那个女孩一起回家的时间变成了美好的回忆。

    毕业那天,同时也是他和鼠头同一起报名参军的时间。

    军队扩招有潜力的士兵,一般都是在学院毕业时间。

    说起来,鼠头为什么参军?

    据他了解,鼠头参军主要是因为:家里母亲身患重病,需要一大笔钱财时,是周围的亲朋好友,邻居还有老师,凑了一笔钱交付。

    那时候他就决定参军。

    是因为其中有一个老士兵说的:"要什么回报?让你儿子长大当兵,保家卫国!有实力保护大家。"

    本来是一句玩笑话,他却当了真。

    从那时起,吊儿郎当的鼠头开始了认真学习。

    自己为什么当兵?

    从小就感觉到当兵是一个伟大的事情,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赶羊为马,指鞭为枪,当兵这个念头一直存在着,没有改变过。

    得到当兵通知后,他忽然想到,该向父母道别了。

    "妈,我要去当兵了。"

    "去吧!"

    二老没有再说其他的,只是一个劲儿的往他的包裹里放吃的穿的。

    泪水湿了眼眶,他擦擦眼泪,在父母的注视下,踏上了行程。

    ……

    很快,四年过去。

    日常训练主要就是体力是为了提高士兵的战斗能力,减少疲劳感。在训练的过程当中,摔跤和负重训练是最为主要的。

    体力训练是作为基础,因为每一位士兵想要拿武器就需要有体力,而武器操练也是有特色的。

    比如说弓箭属于兵器之中杀伤距离比较远的,这是需要士兵有一定的臂力。

    最底层的士兵训练非常苦,王广清和鼠头还算好一些,但是训练强度也不弱。

    如果对手比较弱,可能几个时辰就已经解决了,如果对手很强,两军一直坚持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会打上几年。

    为了提高士兵的战斗能力和满足作战需求,必须重视耐力训练。

    王广清和鼠头在同一个队伍里面,上过了战场,也算是老兵。

    现在还算是年轻,但也开始带新兵了。

    看着那一个个青涩的脸庞,仿佛那些日子就在眼前。

    "我们曾经也是这样。"

    "是啊!"

    ……

    "你是特里克利国人吗?"

    "是!""是!"

    "你爱特里克利国吗?"

    "爱!""爱!"

    "你愿意为身后的特里克利国人民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吗?"

    "愿意!""愿意!"

    从那一天开始,他和鼠头才正式从一个普通的人变成一个特里克利国军人。

    他感觉到了自己承担上了一份责任,熟悉而又陌生,恍恍然。

    到底……

    王广清内心仍然存有一个问题:自己为什么当兵?自己当兵是为了什么?

    他的一举一动受着严厉的军规约束,一直坚持四年。

    他听说过宇文化爱,但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冬天。

    由于边境线分布的几个小村落被掠夺,侦察小队显示,很有可能不是匪徒,而是龙里非法国的佣兵团。

    特里克利国和龙里非法国大小摩擦不断,是从未派出正式的军队,而是通过一些佣兵团来进行骚扰。

    佣兵数量不多,大概在七人左右,是一个老牌佣兵团。

    王广清鼠头小队被派到那里对这一小股佣兵进行围剿,编制十人,大雪茫茫覆盖,遮掩了一切气息。

    围剿过程中,小队不断减员,这个佣兵团狡猾如蛇,躲在大雪的地方,通过偷袭让小队出现人员伤亡,并且率先杀死了队长。

    由于王广清鼠头实力较高,暂代队长,来不及为受伤死亡的人悲伤,王广清明显意识到,要速战速决。

    在这种恶劣天气下,敌在暗,我在明,已经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局面。

    在又一次被偷袭以后,那个佣兵迅速逃走,王广清让行动速度最快的鼠头去跟踪敌人,自己等人迅速跟上,现在就只要速度,不顾一切。

    在听见前方的鼠头兵器交击声之后,王广清大喜,同时也加快速度,这意味着,鼠头已经遇到了佣兵团的主力。

    在鼠头被数个佣兵攻击时,王广清等人及时赶到,并与这个佣兵团发生了正面交锋。

    经过艰难的战斗,十人的小队在付出六人的代价,歼灭了这个实力相当竟达九人佣兵团,更何况大部分人还没有在野外战斗的经验。

    不过他们又陷入到另一个困境,由于死亡产生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野狼。

    负伤的四人被困狼群之中,保护着小队内死去人的尸体。

    由于一开始几人没有选择突围,而是选择原地休息,吃又干又硬的粮食,以为能恢复体力,但是随着血液的不断流失,部分身体冰冻麻木,甚至减缓了行动能力。

    经历了黑夜,狼群依然没有散去,佣兵团尸骨无存,足以证明狼群数量庞大。

    王广清看到了一只狼。

    那简直就是一只地之精灵,拥有着流线型的身体,一身纯净的黑色,压迫感扑面而来。

    被群狼拱卫着,王广清不敢直视那恐怖的双眼。

    它就是狼群的狼王!

    已经诞生了灵智,甚至与能与大士级的修士相媲美。

    它拥有智慧,并不急于杀死他们,只是让群狼一层又一层的围着他们。

    是要让他们饥渴而亡。

    他们小队里没有魔法师,魔法师需要天赋,比修士更难培养,所以只能忍受着寒冷,更何况,手中的粮食也不多。

    四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挣扎。

    又坚持了两天两夜,在杀死五六只野狼后,手中的武器已经被夺走,只能赤手空拳,后来也冰冷麻木,四人就互相配合撕咬野狼。

    "王广清,我……们要死了吗?"

    鼠头一脸疲惫不堪,眼皮红肿,带着血和雪水的混合物。

    "不会,一定会得救的。"

    尽管现在获救希望不大,但王广清也不愿说什么丧气话。

    又过了一会儿。

    王广清心率、呼吸逐渐下降,对外界刺激反应迟钝,意识处于朦胧状态。

    其他几人的状况也是如此。

    他睁开几乎睁不开的眼睛,已经感受到了野狼温热的喷息。

    已经……结束了吗?

    是的,已经结束了!

    他知道接下来,会看到宇文化爱如天神下凡一般,将群狼驱赶,然后四人获救。

    温柔的母亲会为了多赚一些钱而扯大嗓门,不爱说话的父亲会为自己多做些工。

    那些在战场上牺牲的老兵,曾经也在与他谈笑间露出幸福的微笑。

    宇文化爱拯救他们,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你还要睡多久?还不醒来?"

    耳旁传来已经死去鼠头的声音。

    可他已经醒了,只是在装睡而已!

    醒来!

    ……

    正在与温冉然战斗的王广清,气势猛然一提。

    温冉然像飞燕一样掠远,却看见他双目赤红的血丝渐渐变淡,眼皮一闭,两滴血泪流出。

    正以为还要发生什么变故,温冉然还准备继续进攻。

    却发现他武之气收敛,像一个普通人一样。

    心境通明,未将级!

    "军魂!"

    他吐出两个字,一圈血色的圆环荡开,在每个士兵身上荡漾。

    并未造成伤害,士兵感受到自己的气势加强,浑身拥有充盈的力量感,而那些失去神智的士兵也纷纷从状态中脱离。

    同时,躲在暗中某一处的数个黑衣人纷纷吐血,脚下是一个大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