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种田是一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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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md一百年!”
斯崔姆怀德·热砂在心里用地精语,偷偷骂了很久很久。
字和音不是上面这个,
但意思是一样的。
斯崔姆怀德·热砂觉得,自己才不可能在这里干100年。
地精寿命才不到200年。
要是在这里待100年,
那时候他都快挂掉了。
之所以表现的这么温顺,
那也只是因为斯崔姆怀德·热砂想要活下去,
想要趁机逃跑而已。
他可没想在这里老老实实的呆那么久。
只要给他一个机会,
给他一点点机会,斯崔姆怀德·热砂相信自己就可以借机跑掉!
但现在....
斯崔姆怀德·热砂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一个印记,那是一个项圈。
是这巨魔城市里,
一个非常恐怖的老巨魔,给他添加的一个“小玩意儿”。
这个小玩意的作用,
就是当侦测到他离开祖尔法拉克时,它便会自动爆炸。
直接把斯崔姆怀德·热砂的头都给炸没。
斯崔姆怀德·热砂一度想要偷偷解决它,
但他最终发现,这东西自己搞不定。
因为它与奥术知识无关,与斯崔姆怀德·热砂更擅长的机械原理等无关。
它是用巫毒法术制造,
又添加了巨魔洛阿们的一些技术,最后制作而成的禁锢项圈。
用那个老巨魔的话来说:“能解开它的,只有巨魔的神和我。哦,或者你可以尝试着把你的头给割下来,这样就可以把它拿下来了。”
反正斯崔姆怀德·热砂一时半会儿没办法解决它。
那么他就只好委屈自己,
暂时在这祖尔法拉克充当地精监工。
但他坚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解决它,
那时候就是逃跑的时候。
在这之前.....
“嘿!奴隶们,下班啦!”
当太阳西下,
夜幕降临在塔纳利斯大地上的时候。
斯崔姆怀德·热砂高声尖叫,呼喝下面的矿工们。
“你们这帮海盗渣滓,你们应当庆幸你们是在好心的巨魔老爷这边干活儿。”
“要是你们工作的地方是安德麦,那么你们起码还要再工作9个小时!”
“下班啦~排好队,渣滓们!!”
已经有些麻木的海盗们,
纷纷松了口气,放下自己手上的活儿,
在监工们和巨魔守卫的监视下,
排着队逐渐离开矿坑,
他们来到峡谷里,一排专门为他们这些矿工搭建的石头房子。
这里已经有巨魔,
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
食物是统一的,
清一色的赞达拉干麦面包,不会有什么改变。
但每隔三天,
这些海盗俘虏矿工,可以吃到一点现在的沙漠巨魔们已经不吃的圣甲虫肉。
圣甲虫的肉吃起来有点苦,还有很大的腥臭味。
但它确实是肉,
对可以吃饱,但一点油水都没有的俘虏矿工们来说。
虽然难吃了一点,好歹也是肉,他们也不敢挑了。
何况以前他们在海上时,有时候遇到风暴,或者有时候迷航了,又或者有时候“没生意”。
那种时候,他们连干麦面包都没得吃。
现在虽然很苦,但起码还吃得饱。
这一点,就连某些最穷凶极恶的海盗,也不得不承认——
这些巨魔看起来很凶恶,但好像还挺好说话的样子。
斯崔姆怀德·热砂是监工,他不用和其他海盗俘虏矿工一起吃饭。
他和另外三个海盗监工,可以单独一个桌子吃饭。
但斯崔姆怀德·热砂是什么地精?
他可不会老实的陪三个呆瓜海盗吃饭,
他拿着干麦面包,一边吃着,就一边跑去找监视的巨魔守卫说话去了。
“嘿.....达纳玛老哥,吃了吗?你要不要来一点儿?”
地精讨好的把自己的面包递过去,目标是一个看起来有点老,但精壮有力的巨魔。
后者嫌弃的看了一眼面包,嫌弃的看了一眼斯崔姆怀德·热砂,
“不用。我已经吃过了。”
达纳玛·沙血,几个月前还是沙血部族小酋长的他,
现在已经是祖尔法拉克城里,一支巨魔卫队的队长了。
前酋长达纳玛,现队长达纳玛,
他和他的手下们的工作,
就是看着这帮海盗俘虏矿工,辅助几个吸引仇恨的监工。
对这个工作,
达纳玛干的很认真。
短短几个月,这位前沙血巨魔酋长,
已经对祖尔法拉克产生了巨大的归属感。
他愿意为了这里工作,
愿意为这里付出。
因此工作起来,
在态度上自然也无可挑剔。
“嘿嘿~”对巨魔嫌弃的眼神,斯崔姆怀德·热砂笑了一下,看起来不以为意。
但心里一直都在用地精的语言喊mmp,
该说不说的,这要是换成以前在海上。
斯崔姆怀德·热砂早弄死这个达纳玛不知道几次了。
“达纳玛,我亲爱的朋友。我有时候觉得,我们好像不是在沙漠中。要是我们是在沙漠中的话,我们怎么可能能吃到这样的食物。”
“要知道,我们现在可还是祖尔法拉克的俘虏呢。”
“连俘虏都可以吃到这么好的食物。这一点也不塔纳利斯!”
“这种面包,在安德麦那边,起码要五六个铜杏仁儿才能买到一个!”
“安德麦真不是一个好地方,你知道吗?那里没什么地精愿意种田!”
“粮食都是在外面买,或者抢来的!贵的要死的,普通地精连吃饱都是个问题。”
地精城市安德麦有着非常完善的商业系统,还有运营良好的货币系统。
他们的货币,因为长得像杏仁,不管是地精自己还是外族,都把地精金币叫做杏仁金币。
“铜杏仁儿”,就是杏仁货币体系中,币值最低的铜币的意思。
说到这个,
已经对祖尔法拉克有了巨大的归属感,
对祖尔法拉克一切都感到自豪达纳玛,
落入了斯崔姆怀德·热砂的语言陷阱中,
不自觉的向这个地精,泄露一点点情报,
“为什么不种田?”达纳玛问道:
“我们的陛下说,种田才是维持一个种族,一个国家向前的动力。不种田就没有吃的,没有吃的就没力气干活。”
“你们地精,为什么不种田?”
斯崔姆怀德·热砂又狠狠的干了一口干麦面包,
在面包上他并没说谎,这种现在沙漠巨魔有点看不上的食物,
在安德麦,却算是不错的食物之一。
“地精不喜欢种田。我们总想着发财,总想着一夜暴富。”
“种田才能赚几个钱?还不如去研究工程学。运气好开发几个专利,赚到的金币可以买来把地精撑死的粮食!”
“大概,地精们都是这种想法吧。”
“qtmd一百年!”
斯崔姆怀德·热砂在心里用地精语,偷偷骂了很久很久。
字和音不是上面这个,
但意思是一样的。
斯崔姆怀德·热砂觉得,自己才不可能在这里干100年。
地精寿命才不到200年。
要是在这里待100年,
那时候他都快挂掉了。
之所以表现的这么温顺,
那也只是因为斯崔姆怀德·热砂想要活下去,
想要趁机逃跑而已。
他可没想在这里老老实实的呆那么久。
只要给他一个机会,
给他一点点机会,斯崔姆怀德·热砂相信自己就可以借机跑掉!
但现在....
斯崔姆怀德·热砂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一个印记,那是一个项圈。
是这巨魔城市里,
一个非常恐怖的老巨魔,给他添加的一个“小玩意儿”。
这个小玩意的作用,
就是当侦测到他离开祖尔法拉克时,它便会自动爆炸。
直接把斯崔姆怀德·热砂的头都给炸没。
斯崔姆怀德·热砂一度想要偷偷解决它,
但他最终发现,这东西自己搞不定。
因为它与奥术知识无关,与斯崔姆怀德·热砂更擅长的机械原理等无关。
它是用巫毒法术制造,
又添加了巨魔洛阿们的一些技术,最后制作而成的禁锢项圈。
用那个老巨魔的话来说:“能解开它的,只有巨魔的神和我。哦,或者你可以尝试着把你的头给割下来,这样就可以把它拿下来了。”
反正斯崔姆怀德·热砂一时半会儿没办法解决它。
那么他就只好委屈自己,
暂时在这祖尔法拉克充当地精监工。
但他坚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解决它,
那时候就是逃跑的时候。
在这之前.....
“嘿!奴隶们,下班啦!”
当太阳西下,
夜幕降临在塔纳利斯大地上的时候。
斯崔姆怀德·热砂高声尖叫,呼喝下面的矿工们。
“你们这帮海盗渣滓,你们应当庆幸你们是在好心的巨魔老爷这边干活儿。”
“要是你们工作的地方是安德麦,那么你们起码还要再工作9个小时!”
“下班啦~排好队,渣滓们!!”
已经有些麻木的海盗们,
纷纷松了口气,放下自己手上的活儿,
在监工们和巨魔守卫的监视下,
排着队逐渐离开矿坑,
他们来到峡谷里,一排专门为他们这些矿工搭建的石头房子。
这里已经有巨魔,
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
食物是统一的,
清一色的赞达拉干麦面包,不会有什么改变。
但每隔三天,
这些海盗俘虏矿工,可以吃到一点现在的沙漠巨魔们已经不吃的圣甲虫肉。
圣甲虫的肉吃起来有点苦,还有很大的腥臭味。
但它确实是肉,
对可以吃饱,但一点油水都没有的俘虏矿工们来说。
虽然难吃了一点,好歹也是肉,他们也不敢挑了。
何况以前他们在海上时,有时候遇到风暴,或者有时候迷航了,又或者有时候“没生意”。
那种时候,他们连干麦面包都没得吃。
现在虽然很苦,但起码还吃得饱。
这一点,就连某些最穷凶极恶的海盗,也不得不承认——
这些巨魔看起来很凶恶,但好像还挺好说话的样子。
斯崔姆怀德·热砂是监工,他不用和其他海盗俘虏矿工一起吃饭。
他和另外三个海盗监工,可以单独一个桌子吃饭。
但斯崔姆怀德·热砂是什么地精?
他可不会老实的陪三个呆瓜海盗吃饭,
他拿着干麦面包,一边吃着,就一边跑去找监视的巨魔守卫说话去了。
“嘿.....达纳玛老哥,吃了吗?你要不要来一点儿?”
地精讨好的把自己的面包递过去,目标是一个看起来有点老,但精壮有力的巨魔。
后者嫌弃的看了一眼面包,嫌弃的看了一眼斯崔姆怀德·热砂,
“不用。我已经吃过了。”
达纳玛·沙血,几个月前还是沙血部族小酋长的他,
现在已经是祖尔法拉克城里,一支巨魔卫队的队长了。
前酋长达纳玛,现队长达纳玛,
他和他的手下们的工作,
就是看着这帮海盗俘虏矿工,辅助几个吸引仇恨的监工。
对这个工作,
达纳玛干的很认真。
短短几个月,这位前沙血巨魔酋长,
已经对祖尔法拉克产生了巨大的归属感。
他愿意为了这里工作,
愿意为这里付出。
因此工作起来,
在态度上自然也无可挑剔。
“嘿嘿~”对巨魔嫌弃的眼神,斯崔姆怀德·热砂笑了一下,看起来不以为意。
但心里一直都在用地精的语言喊mmp,
该说不说的,这要是换成以前在海上。
斯崔姆怀德·热砂早弄死这个达纳玛不知道几次了。
“达纳玛,我亲爱的朋友。我有时候觉得,我们好像不是在沙漠中。要是我们是在沙漠中的话,我们怎么可能能吃到这样的食物。”
“要知道,我们现在可还是祖尔法拉克的俘虏呢。”
“连俘虏都可以吃到这么好的食物。这一点也不塔纳利斯!”
“这种面包,在安德麦那边,起码要五六个铜杏仁儿才能买到一个!”
“安德麦真不是一个好地方,你知道吗?那里没什么地精愿意种田!”
“粮食都是在外面买,或者抢来的!贵的要死的,普通地精连吃饱都是个问题。”
地精城市安德麦有着非常完善的商业系统,还有运营良好的货币系统。
他们的货币,因为长得像杏仁,不管是地精自己还是外族,都把地精金币叫做杏仁金币。
“铜杏仁儿”,就是杏仁货币体系中,币值最低的铜币的意思。
说到这个,
已经对祖尔法拉克有了巨大的归属感,
对祖尔法拉克一切都感到自豪达纳玛,
落入了斯崔姆怀德·热砂的语言陷阱中,
不自觉的向这个地精,泄露一点点情报,
“为什么不种田?”达纳玛问道:
“我们的陛下说,种田才是维持一个种族,一个国家向前的动力。不种田就没有吃的,没有吃的就没力气干活。”
“你们地精,为什么不种田?”
斯崔姆怀德·热砂又狠狠的干了一口干麦面包,
在面包上他并没说谎,这种现在沙漠巨魔有点看不上的食物,
在安德麦,却算是不错的食物之一。
“地精不喜欢种田。我们总想着发财,总想着一夜暴富。”
“种田才能赚几个钱?还不如去研究工程学。运气好开发几个专利,赚到的金币可以买来把地精撑死的粮食!”
“大概,地精们都是这种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