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真的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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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王漫妮工作的那一天,林篱见过她的签名,跟眼前的确一模一样。
即便明知自己这样不符合规矩,她终究还是没忍住,小声试探道:“是……易廷让你去给王漫妮送支票的?”
“对,”易廷故作轻描淡写,“她脸上的伤还在愈合期,还挺恐怖的。不过过段时间去首尔整了容,应该会好不少。”
“可就算这样,易廷也还是太为所欲为了,”这的确让林篱意外,她却依旧不能接受,“他以为所有的伤害,都能靠几个臭钱摆平吗?”
易廷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把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搬了出来:“她脸上的伤不是易总的人造成的。”
“什么?”
“我也是刚知道的,”易廷继续说下去,“你出事之后,易总的确派人去她家找过她。只是想搜集她过往的犯罪证据,把她送警局而已。但她为了保住在圈里的前途,非但殊死反抗,最后还从哪个角落里掏出那瓶浓硫酸,想要袭击易总的人。他们拉扯之间,她不小心把浓硫酸泼自己脸上了。虽然是这样,但易总出于人道主义,还是给了她一笔钱作为赔偿。”
“真的?”林篱当然不信,“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刚刚我是跟当时的保镖一起去,在路上谈及的,”易廷说着还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录音笔,“这只笔里记录了当时的录音,你可以听一下。”
看到这种笔,林篱并不意外——像易氏这种大企业,会很重视规避舆论风险。
保镖执行特殊任务时随身携带录音笔,也属常规操作。
她一打开,里面就传来王漫妮的苦苦哀求:
“这些东西都不能拿走,会彻底毁了我的……你们根本无法想象,我付出了多大代价才有了今天的地位……你们都给我住手,住手!”
“都别再过来!我手里这可是浓硫酸,再过来一步别怪我不客气!”
“啊,我的脸,啊……”
……
后面那声嘶力竭的鬼吼鬼叫,林篱没心情再听下去,立马关掉录音笔,就听到“赵信”紧接着说:“不过等她彻底好了,该受的牢狱之灾也不可能跑得了。”
林篱听得出来,这录音是真的。
再说易廷没必要造假,“赵信”更不可能骗她。
那这样一来,她倒还错怪易廷了?
他只想让王漫妮接受法律制裁,浓硫酸是她自己掏出来的;而即便只是误伤,他也给了赔偿。
但一码归一码,该受的惩罚还是得受。
似乎还挺担得起一句赏罚分明的?
“可王尽忠死了,”但林篱还是心有余悸地开口,“据说是被从荒郊野外的河里捞上来的,都已经泡上好几天了……易廷他这是在杀人!他这种恶魔,就是视生命为蝼蚁……”
“但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尽忠的死跟易氏有关,”易廷连忙说,“而且根据尸检报告,他身上没有任何明显外伤,也没有太多挣扎痕迹,应该是自尽而亡。警方倒是在他家里,发现他猥亵多名女性的录像,还有贩毒证据……根据剂量他被抓住也是必死无疑。可能就这样,他才会干脆自我了断。”
“这样吗?”这虽再次出乎林篱意料,但她细细想来,当时王漫妮也的确没有挑明,王尽忠是被易氏的人弄死的。
“那既然这样,易氏又为什么要封锁他们的消息?”她还是不太相信。
“还不是怕会流言四起,”说到这里易廷像是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凝重下来,“就像当年那名网红和主持人的新闻,不分青红皂白就被算到了易总头上……”
“那名网红和主持人不是易廷虐杀的?”这倒让林篱更为意外。
“当时我还没来,也不太清楚,”易廷说得小心翼翼,“我只是听说网红出事的时候,易总正在纽约谈合作;主持人遇害时,易总正跟他的朋友在一起……”
“那主持人遇害的新闻里,监控拍到凶手的半张侧脸就是他,又怎么说?肯定是他的朋友包庇他,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篱显得满不在意,但最后还是松了口,“不过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所有的猜测的确都不能当真。这次易氏怕惹祸上身压新闻,也在情理之中。”
虽然听出她字里行间仍未彻底放下怀疑,但能澄清到这一步,易廷已经挺满意了。
也就不枉费这两天,他抽空找到当时去找王漫妮的保镖亲自询问,还去警局了解王尽忠自杀案的进展了。
可林篱越想下去,脸色倒愈发沉重起来——
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那么那晚在书房里,易廷朝她吼的那一句“你凭什么说我不在乎”,岂不是真的?
当时她并未对他说出,王尽忠和王漫妮的事;只是一个劲地求他赶紧放过自己,一个劲地想要逃离,在他眼里自然也就成了出尔反尔,反复无常。
所以他才跟她挑明了他在乎,还在暴怒之下想要强占她,却终究还是放过了她……
这样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发生在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变态身上,似乎很不正常。
难道……他对她有点意思?
而一想到这里她却简直浑身一凛——她可不想真被一个变态给盯上,画地为牢一辈子都没法逃离……
“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易廷察觉出她神色不对,立马转移话题,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塑料袋给她,故作随意,“这是送给你的。”
当林篱迟疑着从塑料袋里掏出那条手链时,差点被闪瞎了眼——
好漂亮的一条手链。
上百颗切工极好的细小碎钻犹如天上的繁星,即便车内光线不足,依旧丝毫无法掩盖它的锋芒。
中间镶嵌着一大颗水滴形的粉钻,这稀有的颜色赋予了它少女般的柔情,又不乏风情万种的魅力;犹如一颗还没吃完的糖果,又如一滴饱经风霜的眼泪。
她不禁轻呼出声:“这不是粉红之心吗?”
上次拍卖会上她对它一见钟情,但深知它不是她能拥有的起的,便也只是欣赏而已。
可这枚粉钻不是被易廷拍走了吗,怎么会在他这,还这么轻易送给她?
在为王漫妮工作的那一天,林篱见过她的签名,跟眼前的确一模一样。
即便明知自己这样不符合规矩,她终究还是没忍住,小声试探道:“是……易廷让你去给王漫妮送支票的?”
“对,”易廷故作轻描淡写,“她脸上的伤还在愈合期,还挺恐怖的。不过过段时间去首尔整了容,应该会好不少。”
“可就算这样,易廷也还是太为所欲为了,”这的确让林篱意外,她却依旧不能接受,“他以为所有的伤害,都能靠几个臭钱摆平吗?”
易廷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把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搬了出来:“她脸上的伤不是易总的人造成的。”
“什么?”
“我也是刚知道的,”易廷继续说下去,“你出事之后,易总的确派人去她家找过她。只是想搜集她过往的犯罪证据,把她送警局而已。但她为了保住在圈里的前途,非但殊死反抗,最后还从哪个角落里掏出那瓶浓硫酸,想要袭击易总的人。他们拉扯之间,她不小心把浓硫酸泼自己脸上了。虽然是这样,但易总出于人道主义,还是给了她一笔钱作为赔偿。”
“真的?”林篱当然不信,“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刚刚我是跟当时的保镖一起去,在路上谈及的,”易廷说着还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录音笔,“这只笔里记录了当时的录音,你可以听一下。”
看到这种笔,林篱并不意外——像易氏这种大企业,会很重视规避舆论风险。
保镖执行特殊任务时随身携带录音笔,也属常规操作。
她一打开,里面就传来王漫妮的苦苦哀求:
“这些东西都不能拿走,会彻底毁了我的……你们根本无法想象,我付出了多大代价才有了今天的地位……你们都给我住手,住手!”
“都别再过来!我手里这可是浓硫酸,再过来一步别怪我不客气!”
“啊,我的脸,啊……”
……
后面那声嘶力竭的鬼吼鬼叫,林篱没心情再听下去,立马关掉录音笔,就听到“赵信”紧接着说:“不过等她彻底好了,该受的牢狱之灾也不可能跑得了。”
林篱听得出来,这录音是真的。
再说易廷没必要造假,“赵信”更不可能骗她。
那这样一来,她倒还错怪易廷了?
他只想让王漫妮接受法律制裁,浓硫酸是她自己掏出来的;而即便只是误伤,他也给了赔偿。
但一码归一码,该受的惩罚还是得受。
似乎还挺担得起一句赏罚分明的?
“可王尽忠死了,”但林篱还是心有余悸地开口,“据说是被从荒郊野外的河里捞上来的,都已经泡上好几天了……易廷他这是在杀人!他这种恶魔,就是视生命为蝼蚁……”
“但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尽忠的死跟易氏有关,”易廷连忙说,“而且根据尸检报告,他身上没有任何明显外伤,也没有太多挣扎痕迹,应该是自尽而亡。警方倒是在他家里,发现他猥亵多名女性的录像,还有贩毒证据……根据剂量他被抓住也是必死无疑。可能就这样,他才会干脆自我了断。”
“这样吗?”这虽再次出乎林篱意料,但她细细想来,当时王漫妮也的确没有挑明,王尽忠是被易氏的人弄死的。
“那既然这样,易氏又为什么要封锁他们的消息?”她还是不太相信。
“还不是怕会流言四起,”说到这里易廷像是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凝重下来,“就像当年那名网红和主持人的新闻,不分青红皂白就被算到了易总头上……”
“那名网红和主持人不是易廷虐杀的?”这倒让林篱更为意外。
“当时我还没来,也不太清楚,”易廷说得小心翼翼,“我只是听说网红出事的时候,易总正在纽约谈合作;主持人遇害时,易总正跟他的朋友在一起……”
“那主持人遇害的新闻里,监控拍到凶手的半张侧脸就是他,又怎么说?肯定是他的朋友包庇他,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篱显得满不在意,但最后还是松了口,“不过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所有的猜测的确都不能当真。这次易氏怕惹祸上身压新闻,也在情理之中。”
虽然听出她字里行间仍未彻底放下怀疑,但能澄清到这一步,易廷已经挺满意了。
也就不枉费这两天,他抽空找到当时去找王漫妮的保镖亲自询问,还去警局了解王尽忠自杀案的进展了。
可林篱越想下去,脸色倒愈发沉重起来——
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那么那晚在书房里,易廷朝她吼的那一句“你凭什么说我不在乎”,岂不是真的?
当时她并未对他说出,王尽忠和王漫妮的事;只是一个劲地求他赶紧放过自己,一个劲地想要逃离,在他眼里自然也就成了出尔反尔,反复无常。
所以他才跟她挑明了他在乎,还在暴怒之下想要强占她,却终究还是放过了她……
这样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发生在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变态身上,似乎很不正常。
难道……他对她有点意思?
而一想到这里她却简直浑身一凛——她可不想真被一个变态给盯上,画地为牢一辈子都没法逃离……
“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易廷察觉出她神色不对,立马转移话题,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塑料袋给她,故作随意,“这是送给你的。”
当林篱迟疑着从塑料袋里掏出那条手链时,差点被闪瞎了眼——
好漂亮的一条手链。
上百颗切工极好的细小碎钻犹如天上的繁星,即便车内光线不足,依旧丝毫无法掩盖它的锋芒。
中间镶嵌着一大颗水滴形的粉钻,这稀有的颜色赋予了它少女般的柔情,又不乏风情万种的魅力;犹如一颗还没吃完的糖果,又如一滴饱经风霜的眼泪。
她不禁轻呼出声:“这不是粉红之心吗?”
上次拍卖会上她对它一见钟情,但深知它不是她能拥有的起的,便也只是欣赏而已。
可这枚粉钻不是被易廷拍走了吗,怎么会在他这,还这么轻易送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