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宿命的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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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动作一顿,苦笑一声,“浩轩,这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
“我从前喜欢夙绫,所有人也都知道我喜欢她,主君和我的父母几乎都默认了我的婚事,我也以为她是喜欢我的。
我一直都将她当成未来妻子看待,她有危险,我自然会奋不顾身的保护她,可是你呢?你将自己的心思瞒的死死的,大小姐可知道你的心意?她恐怕还一直将你当做哥哥看待吧?”
“那如果她不喜欢你,你便不救她了吗?”
“那倒也不是,”雷鸣叹了口气,“我如今对她死心,不是因为她不喜欢我,而是因为她已经变得让我陌生。
我的意思是,你为了大小姐连性命都可以不要,为什么就不能告诉她你的心意,好歹试一试,万一大小姐愿意接受你呢?你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被拒绝吗?
虽然你们的身份是有差距,但若是大小姐坚持,以主君对大小姐的疼爱,未必没有可能,兴许主君恰巧舍不得将大小姐远嫁呢?”
“大小姐,她不会接受我的。”宋浩轩望着窗外,笑容中有几分苦涩。
“你不说,又怎么知道?”
“若是从前,我可能还抱有一丝奢望,可近些日子,我看的明白,大小姐想嫁的人,不可能会是我。”
“你又怎么知道大小姐想嫁什么样的人?”
宋浩轩想起那日在包厢里,夙弦的那些话,他自认没本事给大小姐风光尊荣的未来,也并不能让大小姐动心。
他能付出自己全部的真心,可若是大小姐不喜欢,那他的真心不过是一种负担罢了,只会让大小姐觉得愧疚、为难。
“以大小姐的家世容貌才学,相信日后会有很多人愿意将一颗真心捧到她的面前,这些人,或许有人能让她真心欢喜,或许有人能给她尊荣的未来,雷鸣,你觉得,我能给大小姐什么?
大小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把我当朋友,或是当兄长,我在她的眼里,看不到半点别的东西,我又何必让她为难?”
大小姐也许会嫁给清隽优雅的江先生,因为他能让大小姐开心欢喜;也或许会嫁给权势滔天的战家少主,因为他能给大小姐不输于未嫁之时的尊贵和风光,但独独,不会是他。
他始终不肯吐露自己的心思,不是害怕会被拒绝,而是害怕说出之后,会让她负担和痛苦,会连默默守护她的机会,都失去了。
“浩轩,其实我还有一个想不明白的地方,你到底喜欢大小姐什么?”
“难道你觉得大小姐不值得我喜欢?”
“我不是这个意思,”雷鸣连忙摆手,“只是我觉得,近日来,大小姐似乎变了许多,和以前完全是判若两人,你既然喜欢从前的大小姐,那就证明你喜欢的是与现在的她完全不同的人,那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在我眼里,没什么不同,只要是她,就好。”
宋浩轩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显然不想再多说了,雷鸣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终究也只是叹了口气。
此时的聚源赌坊,门口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兴奋,阮阀这位女公子出手甚是豪爽,已经承诺过,今日会将赢来的赌资,拿出一成,分给看热闹的百姓,白白的看热闹就有钱拿,谁能不开心呢?
一时间,关于阮小姐仁善、豪爽、不爱俗物的言论,很快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夙弦到的时候,场面倒是有一瞬间的安静,阮拂晓亦抬头望了过去。
面前的马车四角各挂着一只碧玉琉璃宫灯,其上嵌着一个“夙”字,车厢是用最堪比黄金的紫檀木打造的,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连拉车的四匹马,都是世间难寻的玉雪马,马毛在阳光下呈现淡淡的玉色,泛着莹润的光泽,似是从仙境中走来。
车前是几十个护卫开道,皆气息沉稳,步伐矫健,一看便是练家子,马车后跟着浩浩荡荡的丫鬟婆子,家丁护卫,一眼望去,甚至排到了街道的尽头。
车门打开,第一个下来的,是一身材高挑、姿容秀丽的女子,衣着华丽,举止优雅,围观有不明所以的人,以为这便是那传闻中的夙家长女公子,只是看到她恭敬地侍立在一旁,搀扶着一个少女下了马车,才明白那优雅美丽的姑娘,竟只是个丫鬟。
那少女鹅蛋脸,墨色的柳叶弯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望着人的时候,如皎皎月光,温和而宁静,唇瓣微勾,弯起一道优美的弧度。
一袭紫衣高贵优雅,衣服的肩膀、袖口及裙摆,都缀着米粒大小的珍珠,那珍珠是用银线绣上去的,搭配衣服上的花纹,丝毫不显得累赘俗气,最神奇的是,那衣裙不只是用什么料子做的,随着她的走动,那裙摆上的纹饰似是能流动一般,如天边绚丽的流霞,让人觉得明艳逼人,让人不敢直视。
精致小巧的绣鞋,各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南珠,珠子圆润光滑,一丝瑕疵也无,阮拂晓一眼就看出,那是世间难寻的合浦南珠,只一颗,拿在黑市上拍卖,都能值上万两银子。
她缓缓地向着人群走来,很多人心中都想起了一句话,恰似牡丹真国色,原是人间富贵花。方才还觉得高高在上的阮阀女公子,与这位女公子一比,总显得黯然了几分,却并不全是衣饰的原因。
那阮拂晓虽然也是美丽的,高傲的,可那份高傲,略有几分刻意,像是强撑出来的,倒不像这位女公子,眉眼温柔,嫣然浅笑如拂面春风,亦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有一种上位者的气息,是刻在骨子里的,浑然天成。
阮拂晓紧抿着唇,脸色有些难看,她在家中也是得宠的,本以为自己用的便是最好的,可今日见了这派头,恐怕大夜未亡国时,嫡公主都未必能及吧?
这也就罢了,她清高惯了,一向不屑这些金银玉石的俗物,只是,这夙家长女公子的容貌,却比她想象中要美上许多,特别是那举手投足间浑然天成的气度,更是让阮拂晓不喜。
从前她以为夙弦那些在外的美名,不过是夙疆特地给她造势罢了,如今看来,倒也有几分真了,可也让她更厌恶了,她讨厌比她美比她身份尊贵的女人。
还有那只该死的兔子,阮拂晓目光落向夙弦怀中的珍珠,眼皮子跳了跳。她曾经去战家住过一段时间,小女孩子哪有不喜欢这些小动物的,她自然也是喜欢的,曾经也和战无双讨要过。
可战无双不但不肯给,连碰都不让她碰,她不服气,有一次趁着战无双不在,想要强行抱走,可这小畜生不但不配合,反而还狠狠地咬了她,也不知道它一只吃草的兔子,是怎么那么锋利的牙口的。
那是她从小到大唯一一次受伤,疼的哭了很久,此刻想起来,觉得那早已愈合的伤口,似是又隐隐作痛起来。
雷鸣动作一顿,苦笑一声,“浩轩,这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
“我从前喜欢夙绫,所有人也都知道我喜欢她,主君和我的父母几乎都默认了我的婚事,我也以为她是喜欢我的。
我一直都将她当成未来妻子看待,她有危险,我自然会奋不顾身的保护她,可是你呢?你将自己的心思瞒的死死的,大小姐可知道你的心意?她恐怕还一直将你当做哥哥看待吧?”
“那如果她不喜欢你,你便不救她了吗?”
“那倒也不是,”雷鸣叹了口气,“我如今对她死心,不是因为她不喜欢我,而是因为她已经变得让我陌生。
我的意思是,你为了大小姐连性命都可以不要,为什么就不能告诉她你的心意,好歹试一试,万一大小姐愿意接受你呢?你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被拒绝吗?
虽然你们的身份是有差距,但若是大小姐坚持,以主君对大小姐的疼爱,未必没有可能,兴许主君恰巧舍不得将大小姐远嫁呢?”
“大小姐,她不会接受我的。”宋浩轩望着窗外,笑容中有几分苦涩。
“你不说,又怎么知道?”
“若是从前,我可能还抱有一丝奢望,可近些日子,我看的明白,大小姐想嫁的人,不可能会是我。”
“你又怎么知道大小姐想嫁什么样的人?”
宋浩轩想起那日在包厢里,夙弦的那些话,他自认没本事给大小姐风光尊荣的未来,也并不能让大小姐动心。
他能付出自己全部的真心,可若是大小姐不喜欢,那他的真心不过是一种负担罢了,只会让大小姐觉得愧疚、为难。
“以大小姐的家世容貌才学,相信日后会有很多人愿意将一颗真心捧到她的面前,这些人,或许有人能让她真心欢喜,或许有人能给她尊荣的未来,雷鸣,你觉得,我能给大小姐什么?
大小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把我当朋友,或是当兄长,我在她的眼里,看不到半点别的东西,我又何必让她为难?”
大小姐也许会嫁给清隽优雅的江先生,因为他能让大小姐开心欢喜;也或许会嫁给权势滔天的战家少主,因为他能给大小姐不输于未嫁之时的尊贵和风光,但独独,不会是他。
他始终不肯吐露自己的心思,不是害怕会被拒绝,而是害怕说出之后,会让她负担和痛苦,会连默默守护她的机会,都失去了。
“浩轩,其实我还有一个想不明白的地方,你到底喜欢大小姐什么?”
“难道你觉得大小姐不值得我喜欢?”
“我不是这个意思,”雷鸣连忙摆手,“只是我觉得,近日来,大小姐似乎变了许多,和以前完全是判若两人,你既然喜欢从前的大小姐,那就证明你喜欢的是与现在的她完全不同的人,那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在我眼里,没什么不同,只要是她,就好。”
宋浩轩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显然不想再多说了,雷鸣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终究也只是叹了口气。
此时的聚源赌坊,门口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兴奋,阮阀这位女公子出手甚是豪爽,已经承诺过,今日会将赢来的赌资,拿出一成,分给看热闹的百姓,白白的看热闹就有钱拿,谁能不开心呢?
一时间,关于阮小姐仁善、豪爽、不爱俗物的言论,很快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夙弦到的时候,场面倒是有一瞬间的安静,阮拂晓亦抬头望了过去。
面前的马车四角各挂着一只碧玉琉璃宫灯,其上嵌着一个“夙”字,车厢是用最堪比黄金的紫檀木打造的,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连拉车的四匹马,都是世间难寻的玉雪马,马毛在阳光下呈现淡淡的玉色,泛着莹润的光泽,似是从仙境中走来。
车前是几十个护卫开道,皆气息沉稳,步伐矫健,一看便是练家子,马车后跟着浩浩荡荡的丫鬟婆子,家丁护卫,一眼望去,甚至排到了街道的尽头。
车门打开,第一个下来的,是一身材高挑、姿容秀丽的女子,衣着华丽,举止优雅,围观有不明所以的人,以为这便是那传闻中的夙家长女公子,只是看到她恭敬地侍立在一旁,搀扶着一个少女下了马车,才明白那优雅美丽的姑娘,竟只是个丫鬟。
那少女鹅蛋脸,墨色的柳叶弯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望着人的时候,如皎皎月光,温和而宁静,唇瓣微勾,弯起一道优美的弧度。
一袭紫衣高贵优雅,衣服的肩膀、袖口及裙摆,都缀着米粒大小的珍珠,那珍珠是用银线绣上去的,搭配衣服上的花纹,丝毫不显得累赘俗气,最神奇的是,那衣裙不只是用什么料子做的,随着她的走动,那裙摆上的纹饰似是能流动一般,如天边绚丽的流霞,让人觉得明艳逼人,让人不敢直视。
精致小巧的绣鞋,各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南珠,珠子圆润光滑,一丝瑕疵也无,阮拂晓一眼就看出,那是世间难寻的合浦南珠,只一颗,拿在黑市上拍卖,都能值上万两银子。
她缓缓地向着人群走来,很多人心中都想起了一句话,恰似牡丹真国色,原是人间富贵花。方才还觉得高高在上的阮阀女公子,与这位女公子一比,总显得黯然了几分,却并不全是衣饰的原因。
那阮拂晓虽然也是美丽的,高傲的,可那份高傲,略有几分刻意,像是强撑出来的,倒不像这位女公子,眉眼温柔,嫣然浅笑如拂面春风,亦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有一种上位者的气息,是刻在骨子里的,浑然天成。
阮拂晓紧抿着唇,脸色有些难看,她在家中也是得宠的,本以为自己用的便是最好的,可今日见了这派头,恐怕大夜未亡国时,嫡公主都未必能及吧?
这也就罢了,她清高惯了,一向不屑这些金银玉石的俗物,只是,这夙家长女公子的容貌,却比她想象中要美上许多,特别是那举手投足间浑然天成的气度,更是让阮拂晓不喜。
从前她以为夙弦那些在外的美名,不过是夙疆特地给她造势罢了,如今看来,倒也有几分真了,可也让她更厌恶了,她讨厌比她美比她身份尊贵的女人。
还有那只该死的兔子,阮拂晓目光落向夙弦怀中的珍珠,眼皮子跳了跳。她曾经去战家住过一段时间,小女孩子哪有不喜欢这些小动物的,她自然也是喜欢的,曾经也和战无双讨要过。
可战无双不但不肯给,连碰都不让她碰,她不服气,有一次趁着战无双不在,想要强行抱走,可这小畜生不但不配合,反而还狠狠地咬了她,也不知道它一只吃草的兔子,是怎么那么锋利的牙口的。
那是她从小到大唯一一次受伤,疼的哭了很久,此刻想起来,觉得那早已愈合的伤口,似是又隐隐作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