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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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焰公主被“色魔作战三人组”解救下,在老挝五星级玫瑰大酒店Rose?Garden?Hotel内一直昏昏沉沉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守在床边的段指一直不敢离开半步,他在心里不停地盘算着如果再过两个小时,这个黑风寨公主还是昏迷不醒的话,就立即将她送往老挝第一人民医院去做全身CT检查。
玫瑰大酒店的设施在当地还算是一流,段指的房间是一个带隔间的超级豪华大床房。
整体的装修风格有点像国内高端的格林豪泰,舒适柔软的席梦思大床垫上躺着一个神仙般的睡美人,晶莹剔透的身子上穿了一件白锻子低抹胸睡裙。
——此刻,她‘非洲人’般的黑身段被酒店的女服务生清理得干干净净。女人给女人洗澡总是很细心的。
当然,这是段指安排的。对于女人,他一向如此,漂亮的女人尤其这样,只是对云梦衣,他却不知道怎么了,两个人的疙瘩就是解不开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有的时候,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得清楚的。
虽然根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现在这个时代不就是这样吗,动不动就离婚,时不时来个一夜情。
似乎,不找点刺激,人就不是人,人就不能好好地活下去。
——活下去的必要条件好像已经由原来的吃不饱变成现在的闲得慌。
段指和云梦衣两个人的关系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
何况云梦衣还是一个富甲一方的女富婆。
再说黑风寨红焰公主。
睁开眼睛的一刹那,脑袋还是昏沉沉的,她转了两圈炯炯有神的大眼珠子,不到三秒钟就明白了,此刻正身处一个豪华酒店内。
再一看身上的衣服竟然被焕然一新了,心里不禁咯噔一下,不知是谁脱了自己的衣服,她大吃一惊,急忙以光的速度检查一下自己身上各个部位的零件,尤其对下半身关键部位,看看是否遭到外界不良敌人的侵犯。在这陌生的环境猛然醒来,她竟忘了自己的衣服早已被血魔头发炸成了无数个灰烬。
——还好,原封不动。
她赤着脚走下地板来,由于卧室和外边的隔间客厅的门敞开着,没有阻挡她的步伐不用开门,就这样施施然来到了客厅,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英俊的男人正拿着她的宝剑观赏把玩。
“你醒啦!”段指打招呼。
红焰公主一把将降魔剑夺回,警惕着:
“你是什么人?”
段指的嘴角勾出一个迷人的弧度:
“你在路边晕倒了,我救了你回来,我叫段指。是你的朋友。”
原来被好心人救了,红焰公主却并不领情,冷冷地说:
“谢谢你,朋友!”
说完这句话,她转身要走,段指却立即将门口堵住:
“哎!你先别走。”
“干什么?”
“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段指从茶几上将那本陈旧的《南掌女神》古籍拿起来递到了红焰公主纤细的手里。
红焰公主接过古籍一看,顿时俏脸变色:
“你是从哪里得到这本书的?”
段指长叹了一口气:
“这本书是薛博士的,薛博士临终前传给了他的女儿薛可人,不过薛可人也死了。”
红焰公主大吃一惊:
“薛博士去世了?他的女儿也死了?”
段指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情和无限的哀伤,薛可人的死一直是她心中最深的痛:
“是的。但是他的女儿薛可人是被色魔杀死的。”
红焰公主不知道他说的是那个色魔,问道:
“你说的那个色魔是不是,脸色苍白如纸、没有眼睛、只有两个血洞、眉宇间有个红色的圆形印记、披头散发的男子?”
段指咬了咬牙,腮帮子上突出两条青筋:
“就是他,这个人功夫很厉害,还会飞。”
红焰公主哈哈一笑:
“他不是色魔,他叫血魔。不过,他已经被我杀死了。”
段指不由地吃了一惊,他有些怀疑,对黑风寨公主的能力持保留态度:
“被你杀死了?他可是刀枪不入,像似练过少林寺的金钟铁布衫。这样的人,你是怎么杀死他的呢?”
红焰公主傲然一笑,将降魔剑向空中一指:
“他根本不是人,他是妖怪,有不死之身,凡人是杀不死他的,不过我有降魔宝剑。”
段指口中发出了啧啧赞叹,他突然想起了金刚先前和他说过的警察署法医博士——布朗·卡鲁尔特研究过色魔的头发,得出的结论是他不是人类且头发会裂变,原来他的分析是对的,看来诺贝尔大奖获得者,果然名不虚传。但是他心里还有些疑问:
“血魔到底是什么东西?”
——突然,“咕噜噜噜......”红焰公主笑了笑。
段指知道她晕了这么长时间一点东西没吃一定是肚子饿了,忍不住叫唤了起来:“你换身衣服,我们先去吃饭。”
真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贴心男人!
天下去哪里去找这样的?
红焰公主抿嘴笑了笑,走进卧室换衣服去了。
她将睡裙脱下,赤着身子,脑袋忽然从门框探出,给还在客厅等着的段指说:
“别偷看噢!”
段指回头瞅着她探出来的脑袋消失在门框里,心里想着:有这样玩的吗?
他真想立即就过去看看。
叫上金刚和罗四海,段指带着红焰公主来到了一家玫瑰大酒店内置的佛罗伦萨牛排西餐厅,给每一人都点了一份意大利七分熟牛排,一杯雀巢咖啡。
段指、金刚、罗四海操起刀叉,娴熟地将盘子中的牛排切成一片一片后,送进嘴里,接着吧嗒吧嗒将牙齿耍得直响,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
红焰公主尴尬地笑了笑,她还不习惯这么吃东西:
“你们都是这样吃东西的吗?”
罗四海反问道:
“那你们部落怎么吃东西的?”
红焰公主给他做了示范:
“喏,这样!”她用手拿着牛排,像似拿着一块猪大骨在啃。
罗四海伸出大拇指赞道:
“不知道,是谁发明了用刀叉这种笨拙的吃牛排方法,还是红焰公主的法子妙!外国人就是笨!”
金刚和段指被逗乐了。
过了一会儿,段指接着方才的话题问:
“红焰公主,血魔到底是什么东西?”
红焰公主将口中的牛排嚼了两口,猛地往肚子里一咽,一不小心噎着了,不禁难受地翻了一个白眼,口齿不清地说:
“血魔不是人。准确地说血魔现在还只是一个‘血魔宿主’。”
段指有些迷糊,金刚和罗四海更迷糊,听得是一头雾水。
“什么意思?”段指皱着眉问。
红焰公主眨了眨眼睛,她想尽量用些简单的语言给他们解释:
“你们中国古代有一本草药巨著知道不?”
罗四海抢着说道:
“嗨呀!我知道你说什么了,不就是《神农本草经》吗?”
红焰公主摇了摇头:
“叫《金匮要略》。”
罗四海和金刚一脸汗颜,他们都不知道这本书,段指却学识广博点了点头说:
“我知道这本书,是东汉医学家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中杂病部分。”
罗四海没想到说的是这本书:“你要直接说《伤寒杂病论》,那我不就知道了?”
红焰公主接着说道:
“这里边记载着一种虫子叫寸白虫。”
金刚和罗四海根本插不上话,只好听着他们说。段指脑袋里有了印象,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你说的这种虫子我知道。”
他看了看金刚和罗四海接着说:
“最近,我们台海市第六中学有个女孩子因晕倒、抽搐病症住院,刚开始被当作癫痫来治疗,没想到最后医生在她的大脑中取出一条2厘米长的活的白色虫子。这种病叫脑囊虫病,这种虫子学名叫猪肉绦虫。实际就是一种可怕的寄生虫。”
罗四海拍了一下大腿:
“嗨呀!原来是猪肉绦虫啊!那和血魔有什么关系啊?”
经过这样一分析,金刚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说,血魔是一种寄生虫,它寄生在人体里了?”
红焰公主点了点头:
“不错!起码,现在是这个样子的!”
段指啜了一口咖啡: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能明白了。血魔寄生在现在这个血眼人的身上,杀了六个女学生,一个吧台女,一个吧台女的情人,警察小赵和薛馆长。”
红焰公主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基本上说对了,但还有一点。我要补充下。血眼人未必是血魔的唯一宿主,也就是说血魔也有可能寄生在别人的身上,换句话说,血魔寄生在血眼人身上,控制了血眼人的身体杀了六个学生,又寄生在吧台女身上杀了她的情人。这是很有可能的。血魔可以随时附身,另找宿主。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血眼人是他最后的终极宿主,可能跟这个人的体质有很大关系。”
金刚想起来了:
“我知道了,那天薛馆长将血魔电死后,我的手下拍下了血魔的照片,然后查了一下这个人的来历,资料显示这个血眼人是一个逃亡多年的通缉犯,名字叫付彪。”
红焰公主啜了一口咖啡:
“因为这个付彪的身体机能强健,血魔才选择他的身体作为终极宿主。他尖杀这么多人,无非是想吸取阴元。他有一个法器叫‘吸阴螺’,遇到能找到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三阴女,螺口就会渗出血来。”
金刚从兜里掏出一个海螺聚在手上:
“是不是这个?”
红焰公主瞧了一眼,不由地吃了一惊:
“不错,怎么会在你的手里。”
金刚将手中的‘吸阴螺’在眼前晃了晃:
“那天薛馆长电死他后,我们在他身上翻出来的,本来认为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东西。”
红焰公主摇了摇头:
“这个法器,非同一般!
血魔用这个东西可以找到三阴女吸取其阴元完成‘魔法大成’。
除此之外,巫医和血魔都可以用它吹奏搜魂曲。到那时,风云变色,尘沙漫天,天象大变。
我们黑风寨的降魔人也可以用它吹奏降魔咒。
总之,谁得到,谁有利。不过现在血魔已经死了,这个东西似乎没什么用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这个东西是巫师祭天的法器,只有巫师能制作得出。是个稀罕的物事。”
罗四海学着红焰公主用手拿着牛排咬了一口,一边嚼着牛排,一边含含糊糊地说着:
“原来血魔是一个寄生虫啊,一个能随意改变宿主的寄生虫。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寄生虫也太猛了些吧,不但能操控人的意志,而且还罩了个金刚罩,有了个不死之身。”
红焰公主叹了口气:
“看来我还是要解释一下,说寄生虫只是打了一个恰当的比方,其实血魔像是寄生虫,但是它是没有固定形态的。它是太母阴姬生下来的怪胎!”
罗四海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什么?”
——突然,“咔嚓”!
——天空劈下来一道闪电,乌云慢慢聚合,大地上的光明逐渐被黑暗吞噬。
——一只焦烂的手从太母阴姬墓地猛地伸出。
——接着,闪出一张瘆人的血疤脸。
红焰公主被“色魔作战三人组”解救下,在老挝五星级玫瑰大酒店Rose?Garden?Hotel内一直昏昏沉沉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守在床边的段指一直不敢离开半步,他在心里不停地盘算着如果再过两个小时,这个黑风寨公主还是昏迷不醒的话,就立即将她送往老挝第一人民医院去做全身CT检查。
玫瑰大酒店的设施在当地还算是一流,段指的房间是一个带隔间的超级豪华大床房。
整体的装修风格有点像国内高端的格林豪泰,舒适柔软的席梦思大床垫上躺着一个神仙般的睡美人,晶莹剔透的身子上穿了一件白锻子低抹胸睡裙。
——此刻,她‘非洲人’般的黑身段被酒店的女服务生清理得干干净净。女人给女人洗澡总是很细心的。
当然,这是段指安排的。对于女人,他一向如此,漂亮的女人尤其这样,只是对云梦衣,他却不知道怎么了,两个人的疙瘩就是解不开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有的时候,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得清楚的。
虽然根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现在这个时代不就是这样吗,动不动就离婚,时不时来个一夜情。
似乎,不找点刺激,人就不是人,人就不能好好地活下去。
——活下去的必要条件好像已经由原来的吃不饱变成现在的闲得慌。
段指和云梦衣两个人的关系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
何况云梦衣还是一个富甲一方的女富婆。
再说黑风寨红焰公主。
睁开眼睛的一刹那,脑袋还是昏沉沉的,她转了两圈炯炯有神的大眼珠子,不到三秒钟就明白了,此刻正身处一个豪华酒店内。
再一看身上的衣服竟然被焕然一新了,心里不禁咯噔一下,不知是谁脱了自己的衣服,她大吃一惊,急忙以光的速度检查一下自己身上各个部位的零件,尤其对下半身关键部位,看看是否遭到外界不良敌人的侵犯。在这陌生的环境猛然醒来,她竟忘了自己的衣服早已被血魔头发炸成了无数个灰烬。
——还好,原封不动。
她赤着脚走下地板来,由于卧室和外边的隔间客厅的门敞开着,没有阻挡她的步伐不用开门,就这样施施然来到了客厅,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英俊的男人正拿着她的宝剑观赏把玩。
“你醒啦!”段指打招呼。
红焰公主一把将降魔剑夺回,警惕着:
“你是什么人?”
段指的嘴角勾出一个迷人的弧度:
“你在路边晕倒了,我救了你回来,我叫段指。是你的朋友。”
原来被好心人救了,红焰公主却并不领情,冷冷地说:
“谢谢你,朋友!”
说完这句话,她转身要走,段指却立即将门口堵住:
“哎!你先别走。”
“干什么?”
“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段指从茶几上将那本陈旧的《南掌女神》古籍拿起来递到了红焰公主纤细的手里。
红焰公主接过古籍一看,顿时俏脸变色:
“你是从哪里得到这本书的?”
段指长叹了一口气:
“这本书是薛博士的,薛博士临终前传给了他的女儿薛可人,不过薛可人也死了。”
红焰公主大吃一惊:
“薛博士去世了?他的女儿也死了?”
段指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情和无限的哀伤,薛可人的死一直是她心中最深的痛:
“是的。但是他的女儿薛可人是被色魔杀死的。”
红焰公主不知道他说的是那个色魔,问道:
“你说的那个色魔是不是,脸色苍白如纸、没有眼睛、只有两个血洞、眉宇间有个红色的圆形印记、披头散发的男子?”
段指咬了咬牙,腮帮子上突出两条青筋:
“就是他,这个人功夫很厉害,还会飞。”
红焰公主哈哈一笑:
“他不是色魔,他叫血魔。不过,他已经被我杀死了。”
段指不由地吃了一惊,他有些怀疑,对黑风寨公主的能力持保留态度:
“被你杀死了?他可是刀枪不入,像似练过少林寺的金钟铁布衫。这样的人,你是怎么杀死他的呢?”
红焰公主傲然一笑,将降魔剑向空中一指:
“他根本不是人,他是妖怪,有不死之身,凡人是杀不死他的,不过我有降魔宝剑。”
段指口中发出了啧啧赞叹,他突然想起了金刚先前和他说过的警察署法医博士——布朗·卡鲁尔特研究过色魔的头发,得出的结论是他不是人类且头发会裂变,原来他的分析是对的,看来诺贝尔大奖获得者,果然名不虚传。但是他心里还有些疑问:
“血魔到底是什么东西?”
——突然,“咕噜噜噜......”红焰公主笑了笑。
段指知道她晕了这么长时间一点东西没吃一定是肚子饿了,忍不住叫唤了起来:“你换身衣服,我们先去吃饭。”
真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贴心男人!
天下去哪里去找这样的?
红焰公主抿嘴笑了笑,走进卧室换衣服去了。
她将睡裙脱下,赤着身子,脑袋忽然从门框探出,给还在客厅等着的段指说:
“别偷看噢!”
段指回头瞅着她探出来的脑袋消失在门框里,心里想着:有这样玩的吗?
他真想立即就过去看看。
叫上金刚和罗四海,段指带着红焰公主来到了一家玫瑰大酒店内置的佛罗伦萨牛排西餐厅,给每一人都点了一份意大利七分熟牛排,一杯雀巢咖啡。
段指、金刚、罗四海操起刀叉,娴熟地将盘子中的牛排切成一片一片后,送进嘴里,接着吧嗒吧嗒将牙齿耍得直响,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
红焰公主尴尬地笑了笑,她还不习惯这么吃东西:
“你们都是这样吃东西的吗?”
罗四海反问道:
“那你们部落怎么吃东西的?”
红焰公主给他做了示范:
“喏,这样!”她用手拿着牛排,像似拿着一块猪大骨在啃。
罗四海伸出大拇指赞道:
“不知道,是谁发明了用刀叉这种笨拙的吃牛排方法,还是红焰公主的法子妙!外国人就是笨!”
金刚和段指被逗乐了。
过了一会儿,段指接着方才的话题问:
“红焰公主,血魔到底是什么东西?”
红焰公主将口中的牛排嚼了两口,猛地往肚子里一咽,一不小心噎着了,不禁难受地翻了一个白眼,口齿不清地说:
“血魔不是人。准确地说血魔现在还只是一个‘血魔宿主’。”
段指有些迷糊,金刚和罗四海更迷糊,听得是一头雾水。
“什么意思?”段指皱着眉问。
红焰公主眨了眨眼睛,她想尽量用些简单的语言给他们解释:
“你们中国古代有一本草药巨著知道不?”
罗四海抢着说道:
“嗨呀!我知道你说什么了,不就是《神农本草经》吗?”
红焰公主摇了摇头:
“叫《金匮要略》。”
罗四海和金刚一脸汗颜,他们都不知道这本书,段指却学识广博点了点头说:
“我知道这本书,是东汉医学家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中杂病部分。”
罗四海没想到说的是这本书:“你要直接说《伤寒杂病论》,那我不就知道了?”
红焰公主接着说道:
“这里边记载着一种虫子叫寸白虫。”
金刚和罗四海根本插不上话,只好听着他们说。段指脑袋里有了印象,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你说的这种虫子我知道。”
他看了看金刚和罗四海接着说:
“最近,我们台海市第六中学有个女孩子因晕倒、抽搐病症住院,刚开始被当作癫痫来治疗,没想到最后医生在她的大脑中取出一条2厘米长的活的白色虫子。这种病叫脑囊虫病,这种虫子学名叫猪肉绦虫。实际就是一种可怕的寄生虫。”
罗四海拍了一下大腿:
“嗨呀!原来是猪肉绦虫啊!那和血魔有什么关系啊?”
经过这样一分析,金刚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说,血魔是一种寄生虫,它寄生在人体里了?”
红焰公主点了点头:
“不错!起码,现在是这个样子的!”
段指啜了一口咖啡: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能明白了。血魔寄生在现在这个血眼人的身上,杀了六个女学生,一个吧台女,一个吧台女的情人,警察小赵和薛馆长。”
红焰公主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基本上说对了,但还有一点。我要补充下。血眼人未必是血魔的唯一宿主,也就是说血魔也有可能寄生在别人的身上,换句话说,血魔寄生在血眼人身上,控制了血眼人的身体杀了六个学生,又寄生在吧台女身上杀了她的情人。这是很有可能的。血魔可以随时附身,另找宿主。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血眼人是他最后的终极宿主,可能跟这个人的体质有很大关系。”
金刚想起来了:
“我知道了,那天薛馆长将血魔电死后,我的手下拍下了血魔的照片,然后查了一下这个人的来历,资料显示这个血眼人是一个逃亡多年的通缉犯,名字叫付彪。”
红焰公主啜了一口咖啡:
“因为这个付彪的身体机能强健,血魔才选择他的身体作为终极宿主。他尖杀这么多人,无非是想吸取阴元。他有一个法器叫‘吸阴螺’,遇到能找到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三阴女,螺口就会渗出血来。”
金刚从兜里掏出一个海螺聚在手上:
“是不是这个?”
红焰公主瞧了一眼,不由地吃了一惊:
“不错,怎么会在你的手里。”
金刚将手中的‘吸阴螺’在眼前晃了晃:
“那天薛馆长电死他后,我们在他身上翻出来的,本来认为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东西。”
红焰公主摇了摇头:
“这个法器,非同一般!
血魔用这个东西可以找到三阴女吸取其阴元完成‘魔法大成’。
除此之外,巫医和血魔都可以用它吹奏搜魂曲。到那时,风云变色,尘沙漫天,天象大变。
我们黑风寨的降魔人也可以用它吹奏降魔咒。
总之,谁得到,谁有利。不过现在血魔已经死了,这个东西似乎没什么用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这个东西是巫师祭天的法器,只有巫师能制作得出。是个稀罕的物事。”
罗四海学着红焰公主用手拿着牛排咬了一口,一边嚼着牛排,一边含含糊糊地说着:
“原来血魔是一个寄生虫啊,一个能随意改变宿主的寄生虫。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寄生虫也太猛了些吧,不但能操控人的意志,而且还罩了个金刚罩,有了个不死之身。”
红焰公主叹了口气:
“看来我还是要解释一下,说寄生虫只是打了一个恰当的比方,其实血魔像是寄生虫,但是它是没有固定形态的。它是太母阴姬生下来的怪胎!”
罗四海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什么?”
——突然,“咔嚓”!
——天空劈下来一道闪电,乌云慢慢聚合,大地上的光明逐渐被黑暗吞噬。
——一只焦烂的手从太母阴姬墓地猛地伸出。
——接着,闪出一张瘆人的血疤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