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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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克玛尼城,平民区的某间小破屋内,叶白吹灭烛灯,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如果说基城是个浪子的聚集地,让人娱乐至死;那莱克玛尼城就是个富人的圣殿、穷人的集中营。

    摄取钱权的最佳途径是生在高官巨贾之家。这条不现实。那剩下的就只有买卖了。

    买卖,最要紧的无良。

    无论是买卖身体、灵魂、部分身体、部分身体的灵魂,利益最大化是买卖双方共同关注的一点。

    走上这条路,就不需要考虑人情道德甚至明面上的法律了,多余。

    莱克玛尼城人的信仰来源,就是那个肥头大耳的莱克玛尼神,初代建城者。

    文化发达,但信仰缺失,典型的过剩。

    如果说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别的坚定信仰,那恐怕就是钱了。这一点和自由基城完全不一样。

    忙碌的有钱人想找乐子,闲散的市井游民想找钱赚。

    叶白凝视着黑暗,城中无非四股势力:平民,富商,城主府,学院。富人从平民那里摄取钱财,从官僚那里取得方便,学院是两者的所谓圣地。官商勾结时间一长必会产生相当的矛盾,必有一方不得餍足。富欺贫,官压富,学院止官。

    财富不均是城市的弊病,平民早已积攒了不满。

    比起煽动他们做事,给他们找个奶嘴似乎更加简单。

    小晨子怎样了呢,能放松下来吗?

    相比日后艰难的创业路,徒弟能否理解他的本意,更是让叶白难安。

    和陈清璇分开后,林晨回到自己的房间,借着烛光,展开羊皮卷。

    他写道:“半仙老头、秦雨,现在,师父也不在了。任务,做自己,随机应变,吃饭聊天,坐而论道。此二年,索然无味。”

    林晨看看刚写的这两行话,读起来没味道,叶子让他写得简练些,但临别她又说开心点,这么写可是让现在的他有点不乐意了;秦雨想要这根簪笔,他说写完这本就给她,自己也就这点能拿得出手的,那是不是可以加快速度了?

    少年坐定了,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五年前的叶子,但跟三年前的她是说得过去的,而秦雨肯定会支持他这么做的,其他人也会的。

    给他算过命的半仙老头说过:“喝醉酒跟雨丫头一起撒泼的你比平时有意思多了,看来得多灌几次,灌一罐就好了。”

    秦雨让他说话不要学文绉绉的管理员,他现在也开始觉得,荀豫人挺好,就是说话听起来别扭。

    什么人生有常,道法无常,处其实不处其华,落落如石的,这都是从哪个旮旯里翻出来的?

    武馆的莽夫骂他半天蹦不出个屁来,偏偏入了老子的眼。

    送他羊皮卷的叶白则说,爱咋写咋写,咋舒服咋写,别黑我就行。

    这些理由应该够了吧。

    少年点点头,绝对是够了。之后再稍作思考,他便开始了水字数的下半本。

    “林晨的随心记:

    一天气:晴朗心情:郁闷

    老头安的是什么心,就这么随便地把我丢给了这一家子,这是亲师父对亲徒弟能干出的事?你要办什么大事,好歹跟我知会一声,告诉我具体要干什么呀,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就给我说一堆无聊的废话?难道就因为这家女的是个大漂亮,就可以把自己唯一徒弟给出卖了?大漂亮你在基城见得也不少了。有没有点身为监护人的觉悟?要是秦雨知道了,不得再拔光你的胡子?唉,这家人又是怎么个情况,才刚见面一天啊,真以为我一脸童真就好信呢,这就和我哥俩好了?还有这家女的又是什么情况,她是心里一点数也没有吗?找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东拉西扯,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比老头子还能说。真烦啊,那个个黄毛丫头给我使脸色,真想一巴掌呼她脸上,让她见识见识什么叫脾气。唉,师父啊,你这次真把徒弟坑害不轻啊。我得搁这呆两年,两年啊。没你们在边上,我怎么熬得下去?没我在你们边上,打群架了谁帮着下黑手?酒大爷老醉得晕乎乎的,给人绊倒了能起得来吗?秦雨那三脚猫功夫能保护的了谁?独一无二的我待在这个不晓得哪地方的地方想着独一无二的你们。没错,叶子姐姐说的想念,我早就懂它什么意思了。就是这么个意思,差不多马马虎虎吧。两年时间,我会老实呆在这个地方——努力地随机应变——十三岁已经不小了,这点事我是能单独做好的。师父说过,等一切都了结了,我们会回到故乡的,不知道两年够不够了结一切。”

    少年揉揉手腕,看看自己刚写完的一页,满意地点点头。照这个速度,在秦雨来找他之前,这一本应该是能写完的。到时候,这根簪笔就可以送给她了。

    心情波动一阵后,少年感到一种无力感,很空虚却又分外地真实,真真切切却又难觅踪影,其他的感觉都有迹可查,这个没有。让人想抓狂,却又无从下手,不知道有什么理由抓狂。

    莫不是一号酒楼那群大叔大妈说过的最高级的感情,孤独?

    一直尝试理解人类感情的少年支着头,看着大月亮,陷入了沉思。

    翌日,林晨睡到自然醒,穿好衣服,把小屋整理得像之前一样,看不出有人住过之后,才满意地推门出去。

    他深深吸了口清新湿润的空气,质量倒是和南边有的比。蹲在池畔,看看水面上那张显得稚嫩的小白脸,摇了摇头,以前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过活的时候,黑得跟个野猴子一样。跟着叶白走过这几年,愈发走偏了。

    十三岁小孩子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林晨想了想,自己见过的差不多的数得过来:被马匪劫持的那个大小姐?先是很娇气的,然后总哭鼻子,被救了也老老实实的,娇气是她的最初性格,现在应该十九了吧,不知道还娇气不娇气;叶子姐姐?很温和,没发过脾气,叶白说她有大家之气,应该是靠谱的意思;木景澄?那人小小年纪流里流气的,不想就知道不能划入考虑范围;武馆的小呆子……

    少年怅然若失,不晓得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自己下一步应该做些什么呢?

    他蹲在原地发呆,陈清璇和陈玄策走到他身边也没察觉到。

    “在这儿想什么好事呢?这么入迷。”

    林晨站起来,说:“姐姐,我去做点什么好呢?”

    陈清璇笑了,用商量的语气说道:“去叫劲松起床,怎样?要不跟我们一起散散步?”

    想来,在这里自己最熟悉的也就算是陈劲松了。

    他等两人走远,走到陈劲松的房间前,先敲了敲门没有反应,喊两声也没动静,便直接推门而入。屋内衣服散落一地,陈劲松趴在床上,露出赤裸的上半身,嘴角无意识地流出口水,呼噜声一阵一阵的。玩心大起的林晨轻轻跳过满地的衣物,撩起陈劲松的长发,拨弄起陈劲松的鼻子。后者脸部一阵抽出,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浑身颤动了一下。陈劲松睁开眼睛,随意地抹了把脸,看着眼前一脸无辜的林晨,抱怨道:“坏我好事,差点就英雄救美,一吻芳泽了。”

    林晨取笑道:“怪不得大哥你流了这么多口水,原来没救之前对人家垂涎三尺了。”

    陈劲松道貌岸然道:“英雄救美的动机本就是一吻芳泽,若是一个肥婆身处困境,你看有哪个英雄豪杰愿意搭理她,只恨不得拔腿就跑,免得惹来一身骚。”

    林晨说:“刚才那个美女如何?”

    陈劲松挠挠头,说:“记不大清了,反正绝对是我看的对眼的。”

    林晨笑道:“大哥你总是对肥婆念念不忘,莫不是平日里的念想在梦中成真了?”

    陈劲松喃喃道:“不可能啊,不可能吧,我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变态的渴求呢?一定是美女,这一点不会错的。”

    林晨说:“是不是美女我就不知道了,可能只对你而言是美女。胖一点的女人里面也有绝色的呢。”

    活色生香妓院有不少都是这样的。

    陈劲松思索了一阵,一拍大腿,点头称是:“你这点说的倒是在理,看来不能再满嘴离不开肥婆了。《大梦无痕》也说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此言是以。”

    穿好衣服,陈劲松一只手掐腰伸展了几下,扭动几下脖子,发出一阵阵的脆响。这个少年身材魁梧,相貌粗野,若不是脸上总是挂着玩味的欠扁笑容,乍一看真像是从北方冲出来的凶悍蛮人。

    陈劲松说:“走着,到前面运动运动去。”

    走到前院树下,陈劲松突然严肃地长篇大论:“究其本质,人的身体是一件绝无仅有的工具,无论要做什么事,总要通过身体的各个部分来感受其过程和结果。而对一件工具,可用性和耐用性是绝对重要的,先甭管它好不好用,能保持正常就是最大的福报了。小晨子你从外面看上去倒是挺健康的,除了有点瘦,但身体内的那几坨东西没有经过一定的锻炼是不会有太大的强度的。趁着条件还允许,在它们定型之前,把它们锻炼成强健的肌肉男,而不是成为娇生惯养的弱鸡。另外要记住,不要追求大哥我这样的体格,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有真材实料的,虚壮只会让人吃得多干得少。”

    林晨点点头,说:“你只管说就是了,我只管照做就是了。”

    陈劲松笑眯眯地说道:“很好,比老三那家伙强多了。”林晨看到他笑了,又想起昨天的生存试炼,心里不由发毛,但感受到对方并无恶意,也就准备接受了。

    一直以来,身体的协调性是叶白和林晨重视的方面,力量倒是其次。武馆的莽夫锻炼弟子们也是照着肌肉男的标准来的,只不过莽夫从来没打过叶白,他的弟子们也就秦雨赢了林晨,而其中不知道有多少水分。但二人的优势是灵活已经短暂的爆发力,短板便是后继不足。一度被酒色掏空身体的叶白对自己与生俱来的天赋嗤之以鼻,声称若是跟林子里待几十年,谁都会像他一样。自然不可能带着女儿南奔的莽夫只能徒有羡鱼情了。

    陈劲松对林晨进行的锻炼,也就是提升身体力量。又跑又跳,又是倒立,又是蹲马步。林晨很明显地吃不消,但陈劲松总是让他坚持到力竭倒下。一天两天或许看不出效果,但陈劲松日复一日锻炼所得的成果显示在他有蛮横的身体上。

    半个时辰后,陈淸璇站在院子的角落里,看着不远处挤在一张吊床上休息的两个少年,问道:“玄策,你怎么看待林晨?”

    “无感。”

    “为何无感?你看劲松对他倒是很照顾。”

    “林晨身上并没有值得注意的地方,对家族没有影响。即便真的是安插进来的棋子,在这里,他能做的、能获得的,十分有限,不会对我们造成什么损失。大哥一向直爽,并无不妥之处。”

    陈淸璇淡笑着说:“是机缘巧合,还是有所图谋,这又有什么分别呢?家族事务你们用心就好,我不参与。至少在这里,父亲的手伸不过来。你这样想也好,这个孩子无需你去算计。”

    陈玄策苦笑道:“姐姐倒是把我当成一个阴险的家伙了,我可不会对一个小孩子起什么想法。我来到这里,不也是为了远离那个旋涡吗?”

    陈淸璇笑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放开呢,反而天天盯着棋书看来看去?慧极必伤,不妨和你大哥他们一起多走动走动,不要闷在书房里。”

    休息了一阵的俩少年又开始了。

    陈玄策说道:“父亲身边的助力实在太少,而且难以完全相信。我想日后,家族事务或许可以分担得下。”

    陈家长女对这个兄弟有点无奈,说:“玄策,你总是提起家族,可我问你,什么是家族呢?是城里的那座大宅院?还是背靠祖坟的祖屋?真说起来,除了父亲不在,家族不就是我们几个人吗?你若是想替家族分担,那就先好好地体会什么叫亲情。”

    打着修行旗号躲到这里的城主千金似乎在这一刻又有了人间气。

    陈玄策一愣,难得有些真心地高兴,笑道:“姐姐大人教训的极是。”

    累得脚软腿软的林晨低着头扒拉着陈劲松硬挟给他的各种鸟蛋,他以前可没怎么吃过这种又难剥又没味道的东西,向来要么是大鱼大肉,要么是红薯黄瓜。但是陈劲松说这东西吃起来比大鱼大肉健康不少,而且营养价值也差不离,他也就一个一个地往肚子塞了。

    众人沉默着进行着例行的早饭,突然,陈劲松夸张地喊叫道:“哦,天哪,倒霉的玛尼神啊!我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我佛慈悲、怜悯众生的姐姐大人终于在此良辰佳日破了保持两年的荤戒了吗?”这一声扯着嗓子活像公鸭腔的喊叫使得其他人的目光都集中到细细咀嚼一块鸡肉的陈淸璇身上,即便以后者的心理素质之高,也不由得脸色一红。

    陈淸璇干咳了两声,一脸平静地说道:“林晨昨晚对我说,大师主张修行内心,而不是外在形式。不要大惊小怪的。”

    陈劲松赶忙一脸正色道:“这说得有道理,姐姐做得很对,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我竟然肤浅地认为姐姐大人又恢复了从前的姿态,只是嘴馋而已了。”

    陈清璇瞪了他一眼,这货连忙掐断了话茬。

    林晨好奇地问道:“从前是什么姿态?”

    假装认真扒饭的陈劲松忍不住想开口,刚说句“当年在那条街上……”,就继续低头闷闷地吃饭,眼神却不老实地乱飘。

    打断弟弟不良发言的陈淸璇忙道:“哪有什么姿态,快些吃,别凉了。”

    陈玄策嘴角划过一丝笑意,陈家老爷子插嘴道:“以前的璇丫头可活泼了,就是这两年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这么着果然不能长久。”

    老爷子的孙女连叫几声“爷爷”,才让不经意说起闲话的老人再次端起一碗肉汤喝起来。

    活泼?林晨难以从这个词语联想到昨晚还玄乎其玄的女人身上来。不再读书的图书管理员说过,本性难移,逢大变则易。陈劲松说过“姐姐突然搬到这里来”,而且性格明显转变,那么她身上一定是发生过什么大事。什么大事呢?自认为大于十三岁的林晨想不明白,这事自己有资格去说道吗?

    十三岁的林晨想,这种事情连十六岁的陈劲松都想不出来,那十三岁的自己就没有理由去关心了。

    陈清璇看着对面的少年对着盘子里的鸟蛋发呆,以为他不习惯吃这种食物,夹了只鸡腿给他。

    林晨把脑子里的想法先放一边,开始消灭面前的食物,以后才能操心的事以后再说,早上的锻炼可把他累得饿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