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第2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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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好像没有他发言的余地。
到了车站,季长峥直接买了一张最快去北京的出发的票,递给了季明远,“你路上慢点,我会和你爸说,让他去车站接你。”
季明远点头,看着小叔大包小包的东西给他准备。
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
“小叔,你保重。”
季长峥点头,目送着对方离开后,他这才把那一颗悬的心,彻底放下去。
一转头就对上沈美云似笑非笑的眼神,“老实交代,你有私心吗?”
这——
季长峥不说话,他只是安静地看着沈美云,半晌,他才说,“美云,我这人心眼不算大,只能装你一个人。”
他不允许别人来觊觎美云。
谁都不行。
第55章
听到这话,沈美云骤然一顿,她抬头看向他,不同于以往对方笑得爽朗无害,这一刻的季长峥眉眼深邃,那一双眼底透着浓浓的野心,昭然若揭。
这才是真正的季长峥啊。
玩世不恭,漫不经心的皮囊之下透着杀伐果断,对于他自己要什么,向来都是十分清楚,而且一旦确认目标之后,从不退让。
哪怕那个人是他最在乎的季明远也不行。
哪怕他们之间是自小长大的情谊也不行。
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当意识到这里后,沈美云突然反应了过来,她抿着唇,低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察觉的?”
季长峥沉默了下,他望着轰隆隆的火车离去的背影,突然反问道,“可以不回答吗?”
沈美云,“不可以。”
“那好吧。”季长峥沉思了下,“第一次见面。”
这话一落,沈美云骤然抬头,带着几分惊讶,“第一次见面?”
季长峥嗯了一声,“你当时全副武装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他当时就在想,能有这么一双漂亮眼睛的人,她被遮住的面容底下,又是怎么样的惊艳?
“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这是沈美云奇怪的地方,当时他们并没有互相介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透露,她更是因为第一天去猪圈报道上班,当时做足了心理建设后。
把自己全部包裹了起来,就是为了能够克服猪圈的臭味。
季长峥挑眉,他笑了笑,说了一个和问题无关的话题。
“我这人当时进部队的时候,你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录取的吗?”
这沈美云还真不知道,她摇摇头。
“我当时的眼睛是在场所有最好的,而且还被驻队评为从成立到现在唯一的一双,没有任何瑕疵的眼睛。”
这意味着,他这人既适合做侦察兵,也适合做狙击手。
不止是视力好,而且还过目不忘。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那个时候还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沈知青。
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种可能。
直到,去见到了季明远,对方说他喜欢的人还在猪圈那边上班。
于是——
所有的真相都大白了。
这下,轮到沈美云震惊了,“这么早吗?”
“季长峥,看不出来,你这人还心思挺深沉的啊?”
真看不出来,平日季长峥在她面前,像极了一只人畜无害的大金毛,求抱求亲求举高高的那种。
完全和现实中,或者说是之前做那事的人,是背道而驰。
听到这话,季长峥顿了一下,他牵着她的手,藏在大衣底下,在来来往往喧闹的人群中。
他侧头在她耳畔低声说道,“美云,我这人不算是个十足的好人,所以,你现在就是后悔也晚了。”
这是实话。
他们结婚报告也打了。
他以为沈美云会害怕,但是哪里料到,沈美云反手握着他的手,轻笑一声,“好巧,我也不算一个好人。”
这——
四目相对。
两人相视一笑。
就仿佛是那种知己,是朋友,是最为亲密无间的人。
当一切都摊开了以后,沈美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感情似乎更进了一步。
这让,她也没了顾忌,“那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你兄弟的?”
这下——
真把季长峥给问到了,他是不肯承认聪明的人,也有犯蠢的时候的。
于是,他便不说话了。
沈美云看着他耷拉着大脑袋,忍不住笑了,“该不会是那一次国营饭店吧?”
季长峥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下,沈美云忍不住哈哈大笑,“季长峥,想不到你聪明一世,竟然也有这种时候啊!”
想不到,她是着实想不到。
眼见着沈美云笑得开怀,季长峥也不恼,他想了想,仔细回忆了下当时自己为什么会犯蠢。
他思索了下,“我当时就一心一意把你当兄弟处。”
主要是开头,沈美云给他太惊艳了。
尤其是捅许东升刀子,他现在都记忆犹新,可以说是那一刀子,一下子就让他对这个未来兄弟给迷恋上了。
这个迷恋还不是爱情的迷恋,是那种真正意义的敬佩,想要和对方交朋友的感觉。
哪怕是那个时候,他们从没见过面,季长峥也非常能确定,沈美云这个兄弟绝对能处。
毕竟,他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合脾气的人。
只是,让季长峥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五大粗,健壮如牛,能够倒拔垂杨柳。
但是,现实中的他兄弟——
娇小玲珑,漂亮夺目,这里面的差距,或许只有他这个当事人才知道了。
所以,以至于季长峥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一句。
自己当初真是眼瞎。
竟然会把美云当兄弟,这真的不是一般的眼瞎。
听到季长峥的那些内心独白,沈美云忍不住笑了,笑得肚子疼,“马有失蹄,也正常。”
季长峥,“……”
*
送走了季明远,就等于季明远再也不用被林兰兰威胁了。
也就是说,他的安全是暂时得到了保障。
这让,沈美云和季长峥也都忍不住松口气,但是季长峥还有别的顾虑。
“美云,林兰兰那小孩儿太过诡异,你平时少和她接触,还有绵绵也是。”
这是实话。
明远斗不过对方,在他眼里美云和绵绵也是一样。
沈美云歪着头,看着他,“我晓得。”接着,她话锋一转,“不过,你不要小瞧了一个当母亲想要保护孩子的决心。”
林兰兰在怎么诡异,在她这里也没用。
因为,她是一名母亲。
她活着一天,绵绵就不可能回林家,绵绵只要不回林家,那么林兰兰骤然有千般招数,也无可奈何。
毕竟离得远不说,距离真是真正的物理攻击。
季长峥听到沈美云这话,抬手摸摸她头,“好了,知道你厉害,但是还要注意一些。”
沈美云点头,“我晓得。”
两人从火车站直接打道回府,季长峥先送了美云回家,他自己则是去准备起来,明天要上门接亲的东西。
大红花,喜糖瓜子花生红枣红包,这些一个都少不了。
而且,他身为绵绵的爸爸,还要给绵绵一份见面礼,说实话季长峥有些懊恼。
他也不知道准备什么好。
他去了百货大楼看了那些衣服,其实他发现百货大楼里面卖的成衣,其实还不如绵绵身上穿的料子好不说,更没有她平时穿的好看。
这也就导致,季长峥看不上外面卖的了。
实在是眼光被养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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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好像没有他发言的余地。
到了车站,季长峥直接买了一张最快去北京的出发的票,递给了季明远,“你路上慢点,我会和你爸说,让他去车站接你。”
季明远点头,看着小叔大包小包的东西给他准备。
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
“小叔,你保重。”
季长峥点头,目送着对方离开后,他这才把那一颗悬的心,彻底放下去。
一转头就对上沈美云似笑非笑的眼神,“老实交代,你有私心吗?”
这——
季长峥不说话,他只是安静地看着沈美云,半晌,他才说,“美云,我这人心眼不算大,只能装你一个人。”
他不允许别人来觊觎美云。
谁都不行。
第55章
听到这话,沈美云骤然一顿,她抬头看向他,不同于以往对方笑得爽朗无害,这一刻的季长峥眉眼深邃,那一双眼底透着浓浓的野心,昭然若揭。
这才是真正的季长峥啊。
玩世不恭,漫不经心的皮囊之下透着杀伐果断,对于他自己要什么,向来都是十分清楚,而且一旦确认目标之后,从不退让。
哪怕那个人是他最在乎的季明远也不行。
哪怕他们之间是自小长大的情谊也不行。
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当意识到这里后,沈美云突然反应了过来,她抿着唇,低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察觉的?”
季长峥沉默了下,他望着轰隆隆的火车离去的背影,突然反问道,“可以不回答吗?”
沈美云,“不可以。”
“那好吧。”季长峥沉思了下,“第一次见面。”
这话一落,沈美云骤然抬头,带着几分惊讶,“第一次见面?”
季长峥嗯了一声,“你当时全副武装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他当时就在想,能有这么一双漂亮眼睛的人,她被遮住的面容底下,又是怎么样的惊艳?
“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这是沈美云奇怪的地方,当时他们并没有互相介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透露,她更是因为第一天去猪圈报道上班,当时做足了心理建设后。
把自己全部包裹了起来,就是为了能够克服猪圈的臭味。
季长峥挑眉,他笑了笑,说了一个和问题无关的话题。
“我这人当时进部队的时候,你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录取的吗?”
这沈美云还真不知道,她摇摇头。
“我当时的眼睛是在场所有最好的,而且还被驻队评为从成立到现在唯一的一双,没有任何瑕疵的眼睛。”
这意味着,他这人既适合做侦察兵,也适合做狙击手。
不止是视力好,而且还过目不忘。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那个时候还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沈知青。
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种可能。
直到,去见到了季明远,对方说他喜欢的人还在猪圈那边上班。
于是——
所有的真相都大白了。
这下,轮到沈美云震惊了,“这么早吗?”
“季长峥,看不出来,你这人还心思挺深沉的啊?”
真看不出来,平日季长峥在她面前,像极了一只人畜无害的大金毛,求抱求亲求举高高的那种。
完全和现实中,或者说是之前做那事的人,是背道而驰。
听到这话,季长峥顿了一下,他牵着她的手,藏在大衣底下,在来来往往喧闹的人群中。
他侧头在她耳畔低声说道,“美云,我这人不算是个十足的好人,所以,你现在就是后悔也晚了。”
这是实话。
他们结婚报告也打了。
他以为沈美云会害怕,但是哪里料到,沈美云反手握着他的手,轻笑一声,“好巧,我也不算一个好人。”
这——
四目相对。
两人相视一笑。
就仿佛是那种知己,是朋友,是最为亲密无间的人。
当一切都摊开了以后,沈美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感情似乎更进了一步。
这让,她也没了顾忌,“那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你兄弟的?”
这下——
真把季长峥给问到了,他是不肯承认聪明的人,也有犯蠢的时候的。
于是,他便不说话了。
沈美云看着他耷拉着大脑袋,忍不住笑了,“该不会是那一次国营饭店吧?”
季长峥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下,沈美云忍不住哈哈大笑,“季长峥,想不到你聪明一世,竟然也有这种时候啊!”
想不到,她是着实想不到。
眼见着沈美云笑得开怀,季长峥也不恼,他想了想,仔细回忆了下当时自己为什么会犯蠢。
他思索了下,“我当时就一心一意把你当兄弟处。”
主要是开头,沈美云给他太惊艳了。
尤其是捅许东升刀子,他现在都记忆犹新,可以说是那一刀子,一下子就让他对这个未来兄弟给迷恋上了。
这个迷恋还不是爱情的迷恋,是那种真正意义的敬佩,想要和对方交朋友的感觉。
哪怕是那个时候,他们从没见过面,季长峥也非常能确定,沈美云这个兄弟绝对能处。
毕竟,他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合脾气的人。
只是,让季长峥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五大粗,健壮如牛,能够倒拔垂杨柳。
但是,现实中的他兄弟——
娇小玲珑,漂亮夺目,这里面的差距,或许只有他这个当事人才知道了。
所以,以至于季长峥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一句。
自己当初真是眼瞎。
竟然会把美云当兄弟,这真的不是一般的眼瞎。
听到季长峥的那些内心独白,沈美云忍不住笑了,笑得肚子疼,“马有失蹄,也正常。”
季长峥,“……”
*
送走了季明远,就等于季明远再也不用被林兰兰威胁了。
也就是说,他的安全是暂时得到了保障。
这让,沈美云和季长峥也都忍不住松口气,但是季长峥还有别的顾虑。
“美云,林兰兰那小孩儿太过诡异,你平时少和她接触,还有绵绵也是。”
这是实话。
明远斗不过对方,在他眼里美云和绵绵也是一样。
沈美云歪着头,看着他,“我晓得。”接着,她话锋一转,“不过,你不要小瞧了一个当母亲想要保护孩子的决心。”
林兰兰在怎么诡异,在她这里也没用。
因为,她是一名母亲。
她活着一天,绵绵就不可能回林家,绵绵只要不回林家,那么林兰兰骤然有千般招数,也无可奈何。
毕竟离得远不说,距离真是真正的物理攻击。
季长峥听到沈美云这话,抬手摸摸她头,“好了,知道你厉害,但是还要注意一些。”
沈美云点头,“我晓得。”
两人从火车站直接打道回府,季长峥先送了美云回家,他自己则是去准备起来,明天要上门接亲的东西。
大红花,喜糖瓜子花生红枣红包,这些一个都少不了。
而且,他身为绵绵的爸爸,还要给绵绵一份见面礼,说实话季长峥有些懊恼。
他也不知道准备什么好。
他去了百货大楼看了那些衣服,其实他发现百货大楼里面卖的成衣,其实还不如绵绵身上穿的料子好不说,更没有她平时穿的好看。
这也就导致,季长峥看不上外面卖的了。
实在是眼光被养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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