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难道,老爷的腰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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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百名异族女子,加上几百斤黄白之物和一纸屁都不是的空头子人情,便能收买你们的心?”毛文龙浅浅饮了一口酒,满脸的萧瑟与沧桑。
“你们啊,还真是有眼无珠。”
毛文龙的脸色变化不大,声音里,却是一股子难以抑制的痛心疾首,接着说道:“以你三人的战力,如果在三年前投奔建奴狗皇帝,在降后叩关南下时,必能成为其最为锋利的刀子。
那么,就算是拜将封侯,甚至挣一身异姓王的莽龙袍,也是差不离儿了。
只可惜,时不我待。
世道变了。
建奴,大势已去,你们就算是想要投奔,谋取一个不错的前程,差不多也是没有任何一丝机会,相反的,如果这时候跟辽东、辽西那边勾勾搭搭的,本帅可以预料到,你们的下场,定然会十分凄惨。”
一番话说出来,耿仲明、尚可喜、孔有德三人脸色阴晴不定,迟疑的望向毛文龙。
“别这么看着本帅,”毛文龙淡然说道:“自从你们一开始与辽西将门、建奴莽古尔泰,甚至皇太极在世时的勾当,本帅早已知晓。
只不过,念在多年抚育的份上,本帅从来都没有说起过。
甚至,都不愿意去想起那些事情,你们都颇有将才,算得上咱东江镇乃至整个大明朝,最能征战的将军,自然就更希望有一个好的前程。
问题是,前程就如此重要?
胜过廉耻?”
毛文龙的话很重,但语气却十分的清淡,似乎这一切,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在表述一个既定的事实,懒得去掺杂什么情感。
这三个人,是他的干儿子。
在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他毛文龙对这三人倾注的心血,胜过对待老父亲、自己的亲生儿女,如今想想,还真是颇为讽刺。
“你们要想好,出了这大帐,你们可以带走各自的本部兵马,也可以带走兵卒们手中的新式火器和一部分粮草,义父不拦着你们。
但是!
如果你们真的想要自己去谋取一个前程,对大明、对东江镇弃之如敝履,本帅可以承诺,一个月内,不对你们动刀枪。
但一个月期限满了,那就是你死我活,你们便是叛兵,逃兵,甚至,是建奴猪狗,本帅自然不会手软。
给你们一炷香时间,自己去选择吧。”
言毕,毛文龙自己提过来一坛酒,轻轻拍开封泥,闭上眼仔细闻上几下,露出一抹满意之色。
他给自己斟满一大碗,一饮而尽。
然后,再斟满一碗。
想了想,举起酒碗,淡然说道:“来,陪本帅共饮此酒。”
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三人,赶紧端起酒碗,半跪着遥遥碰碗,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谁都不说话了。
烛火明明灭,哔哔啵啵,让原本酒肉飘香的一座军中大帐,竟硬生生的增添了一丝萧瑟的秋风寒凉之气。
大帐外。
日薄西山,暮色四野,一面“毛”字帅旗,呼啦啦的随风挥舞,卷起一阵令人心悸的声响。
不足一炷香工夫。
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三人,默默走出毛文龙的中军大帐,翻身上马。
在大帐前,他们三人悄立片刻。
旋即,对视一眼,一声不吭的策马而去,空留三条马蹄踩踏出来的黄尘烟雾,在东江镇粗陋的黄泥街道上,久久不曾散去。
大帐里,毛文龙给自己再斟满一碗酒。
他端起酒碗,张口欲喝,旋即似乎想起什么事情,却又站起身来,缓步走出大帐,望着空荡荡的黄泥地面和遥远天际处几只高高飞翔的海鸟,暗叹一口气。
‘草包皇帝有一句话说的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该回家看看了。’
家里两个妻子,一个是寡妇,鼓鼓囊囊,白白净净,额头很高、很干净,正是他喜欢的那种女人;另外一个,如花似玉,适合消火。
想起家里的两个婆姨,毛文龙的心境渐渐平和下来。
他抬头张望了一会儿老天爷,默默的向帅府走去,一路上,那些东江镇的商贩们笑着招呼:“大帅,新鲜的萝卜,拿几根回家去凉拌?”
“听说二夫人怀了崽,我这里有酸甜爽口的几样果子,这就给大帅包起来?”
“……”
东江镇很多百姓人,都认识毛文龙毛大帅,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股子难以言传的崇敬之情,也不怎么害怕他这位“大明人屠”,似乎谁都敢于上前说上一两句话。
更何况,其中有不少人,还都曾是他毛文龙麾下的老兵卒,九死一生后,又不想回到原籍,便只能安顿在东江镇,做一点小本生意,养家糊口。
故而,每次在黄泥道上走过,毛文龙总会想起当年的一场场苦战。
这样挺好啊。
这人呐,最怕的就是忘本。
最恶心的人,便是忘恩负义之徒。
毛文龙在一个小摊上,随手拿了一根萝卜,在猩红色的大氅上胡乱擦几下,便开始“嘎巴嘎巴”的啃了起来。
到底是老了。
左边的两颗槽牙已然松动,嚼几口萝卜,都没年轻时候那么爽快,这让毛文龙多少有些不满,笑骂道:“张老头,你这老东西卖的什么萝卜,硌的牙疼。”
那卑微老头儿咧嘴一笑,露出半口豁牙,道:“大帅的牙口还算好,看看标下这口牙,只能吃软饭了。”
毛文龙骂一句:“软饭?世上最软的四样,你都吃过?”
那老汉腼腆一笑,道:“世上有四软,姑娘的腰,棉花包,水晶柿子猪尿脬,标下只吃过一样水晶柿子。”
毛文龙哈哈大笑,再咬一口萝卜,嘎巴嘎巴的嚼着,含含混混的说道:“四硬是什么,还记得不?”
老汉咧嘴笑道:“不要说四硬,当年,大帅说过的四白咱都记得呢。”
“四硬,分别是木匠的锛子,铁匠的砧,和尚的锤子,金刚钻,而四白可不就是头场雪,瓦上霜,大姑娘屁股白菜邦!”
毛文龙大笑,伸手打了那老汉一个暴栗,笑骂道:“这话可别让你儿媳妇听见,小心落下一个扒灰张老汉的名声啊。”
周围几名商贩纷纷起哄,大笑。
场面,一度十分热闹,让毛文龙原本极为低沉的心境,渐渐变得软和起来。
他在一个小摊上,随手又拿了几样时令果子,用猩红色大氅兜着,一边吃,一边走,慢慢回到帅府。
“老爷,回来了。”
“老爷,今儿妾身熬了一碗锁阳参汤,赶紧来补补。”
“老爷,大补之物最伤身,还是要多吃一些五谷杂粮,再加上几样牛羊腱子肉什么的,才是正常男人的吃法。”
“老爷,你听听,你听听,妾身不过就是看着老爷日夜操劳,难免疲倦不堪,就想着给老爷补一补身子,你听姐姐的这说法,就好像妾身整天惦记的,不过就是老爷的两颗腰子……”
毛文龙轻咳一声,淡然道:“难道,老爷的腰不好了?”
“贱人!”
“今晚,本帅先镇压大夫人,痛斩敌首三万下,而后,再来镇压你这小娘皮!”
嗯,男人嘛,该吹的牛,还是需要吹上一下的……
“几百名异族女子,加上几百斤黄白之物和一纸屁都不是的空头子人情,便能收买你们的心?”毛文龙浅浅饮了一口酒,满脸的萧瑟与沧桑。
“你们啊,还真是有眼无珠。”
毛文龙的脸色变化不大,声音里,却是一股子难以抑制的痛心疾首,接着说道:“以你三人的战力,如果在三年前投奔建奴狗皇帝,在降后叩关南下时,必能成为其最为锋利的刀子。
那么,就算是拜将封侯,甚至挣一身异姓王的莽龙袍,也是差不离儿了。
只可惜,时不我待。
世道变了。
建奴,大势已去,你们就算是想要投奔,谋取一个不错的前程,差不多也是没有任何一丝机会,相反的,如果这时候跟辽东、辽西那边勾勾搭搭的,本帅可以预料到,你们的下场,定然会十分凄惨。”
一番话说出来,耿仲明、尚可喜、孔有德三人脸色阴晴不定,迟疑的望向毛文龙。
“别这么看着本帅,”毛文龙淡然说道:“自从你们一开始与辽西将门、建奴莽古尔泰,甚至皇太极在世时的勾当,本帅早已知晓。
只不过,念在多年抚育的份上,本帅从来都没有说起过。
甚至,都不愿意去想起那些事情,你们都颇有将才,算得上咱东江镇乃至整个大明朝,最能征战的将军,自然就更希望有一个好的前程。
问题是,前程就如此重要?
胜过廉耻?”
毛文龙的话很重,但语气却十分的清淡,似乎这一切,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在表述一个既定的事实,懒得去掺杂什么情感。
这三个人,是他的干儿子。
在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他毛文龙对这三人倾注的心血,胜过对待老父亲、自己的亲生儿女,如今想想,还真是颇为讽刺。
“你们要想好,出了这大帐,你们可以带走各自的本部兵马,也可以带走兵卒们手中的新式火器和一部分粮草,义父不拦着你们。
但是!
如果你们真的想要自己去谋取一个前程,对大明、对东江镇弃之如敝履,本帅可以承诺,一个月内,不对你们动刀枪。
但一个月期限满了,那就是你死我活,你们便是叛兵,逃兵,甚至,是建奴猪狗,本帅自然不会手软。
给你们一炷香时间,自己去选择吧。”
言毕,毛文龙自己提过来一坛酒,轻轻拍开封泥,闭上眼仔细闻上几下,露出一抹满意之色。
他给自己斟满一大碗,一饮而尽。
然后,再斟满一碗。
想了想,举起酒碗,淡然说道:“来,陪本帅共饮此酒。”
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三人,赶紧端起酒碗,半跪着遥遥碰碗,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谁都不说话了。
烛火明明灭,哔哔啵啵,让原本酒肉飘香的一座军中大帐,竟硬生生的增添了一丝萧瑟的秋风寒凉之气。
大帐外。
日薄西山,暮色四野,一面“毛”字帅旗,呼啦啦的随风挥舞,卷起一阵令人心悸的声响。
不足一炷香工夫。
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三人,默默走出毛文龙的中军大帐,翻身上马。
在大帐前,他们三人悄立片刻。
旋即,对视一眼,一声不吭的策马而去,空留三条马蹄踩踏出来的黄尘烟雾,在东江镇粗陋的黄泥街道上,久久不曾散去。
大帐里,毛文龙给自己再斟满一碗酒。
他端起酒碗,张口欲喝,旋即似乎想起什么事情,却又站起身来,缓步走出大帐,望着空荡荡的黄泥地面和遥远天际处几只高高飞翔的海鸟,暗叹一口气。
‘草包皇帝有一句话说的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该回家看看了。’
家里两个妻子,一个是寡妇,鼓鼓囊囊,白白净净,额头很高、很干净,正是他喜欢的那种女人;另外一个,如花似玉,适合消火。
想起家里的两个婆姨,毛文龙的心境渐渐平和下来。
他抬头张望了一会儿老天爷,默默的向帅府走去,一路上,那些东江镇的商贩们笑着招呼:“大帅,新鲜的萝卜,拿几根回家去凉拌?”
“听说二夫人怀了崽,我这里有酸甜爽口的几样果子,这就给大帅包起来?”
“……”
东江镇很多百姓人,都认识毛文龙毛大帅,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股子难以言传的崇敬之情,也不怎么害怕他这位“大明人屠”,似乎谁都敢于上前说上一两句话。
更何况,其中有不少人,还都曾是他毛文龙麾下的老兵卒,九死一生后,又不想回到原籍,便只能安顿在东江镇,做一点小本生意,养家糊口。
故而,每次在黄泥道上走过,毛文龙总会想起当年的一场场苦战。
这样挺好啊。
这人呐,最怕的就是忘本。
最恶心的人,便是忘恩负义之徒。
毛文龙在一个小摊上,随手拿了一根萝卜,在猩红色的大氅上胡乱擦几下,便开始“嘎巴嘎巴”的啃了起来。
到底是老了。
左边的两颗槽牙已然松动,嚼几口萝卜,都没年轻时候那么爽快,这让毛文龙多少有些不满,笑骂道:“张老头,你这老东西卖的什么萝卜,硌的牙疼。”
那卑微老头儿咧嘴一笑,露出半口豁牙,道:“大帅的牙口还算好,看看标下这口牙,只能吃软饭了。”
毛文龙骂一句:“软饭?世上最软的四样,你都吃过?”
那老汉腼腆一笑,道:“世上有四软,姑娘的腰,棉花包,水晶柿子猪尿脬,标下只吃过一样水晶柿子。”
毛文龙哈哈大笑,再咬一口萝卜,嘎巴嘎巴的嚼着,含含混混的说道:“四硬是什么,还记得不?”
老汉咧嘴笑道:“不要说四硬,当年,大帅说过的四白咱都记得呢。”
“四硬,分别是木匠的锛子,铁匠的砧,和尚的锤子,金刚钻,而四白可不就是头场雪,瓦上霜,大姑娘屁股白菜邦!”
毛文龙大笑,伸手打了那老汉一个暴栗,笑骂道:“这话可别让你儿媳妇听见,小心落下一个扒灰张老汉的名声啊。”
周围几名商贩纷纷起哄,大笑。
场面,一度十分热闹,让毛文龙原本极为低沉的心境,渐渐变得软和起来。
他在一个小摊上,随手又拿了几样时令果子,用猩红色大氅兜着,一边吃,一边走,慢慢回到帅府。
“老爷,回来了。”
“老爷,今儿妾身熬了一碗锁阳参汤,赶紧来补补。”
“老爷,大补之物最伤身,还是要多吃一些五谷杂粮,再加上几样牛羊腱子肉什么的,才是正常男人的吃法。”
“老爷,你听听,你听听,妾身不过就是看着老爷日夜操劳,难免疲倦不堪,就想着给老爷补一补身子,你听姐姐的这说法,就好像妾身整天惦记的,不过就是老爷的两颗腰子……”
毛文龙轻咳一声,淡然道:“难道,老爷的腰不好了?”
“贱人!”
“今晚,本帅先镇压大夫人,痛斩敌首三万下,而后,再来镇压你这小娘皮!”
嗯,男人嘛,该吹的牛,还是需要吹上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