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领导工作服务思想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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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领导工作服务,这一秘书工作的最基本思想既决定了秘书工作的职责和主要服务对象,也决定了秘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今天,凡是秘书人员,对这一思想都能深刻理会。然而,在建国前中国共产党的秘书工作历史上,对这一问题,却是纠正了种种偏误,经过正反两方面的反复教训后,才一步步获得正确认识的。这一思想从产生到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纠正秘书专政
党中央初期的秘书由中央一名主要领导人兼任,首任秘书为毛泽东,其后由罗章龙接替。他们是党中央第一把手书记或委员长的助手,处于协助者的地位,而非主要决策者。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当时,党中央秘书的具体职责为:
第一,负责本机关的文件处理。即从文件的起草、签发到登记、分配,有时还从事具体缮写。
第二,负责筹备会议及会议记录。当时规定,如要召开全党代表大会,须在两个月前发出通知,并附去议事日程草案,并通知各地向大会提交议案,许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交齐。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每四个月开一次,中央局会议每星期一次。中央局或中央执行委员会四人以上提议,可召开特别会议。这些会议的筹备事宜和会议的记录都由秘书负责。
第三,负责保管党中央的文件材料。
第四,负责和委员会签发必要的文件和指示信等。
第五,负责党内外的通讯工作。由于当时党内还没有编辑出版机关,内部刊物的分配、发行事务也由秘书负责。
建党初期,由于党中央机关仅由几人组成,规模甚小,加上必须高度保密,所以由中央一名主要领导成员兼任。但是,从规定的秘书职责可知,他们负责的秘书工作是为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服务的。
1926年前后,一些机关的主要领导人被捕或暂时离职,由秘书代行最高领导职权,主持机关工作;也有些机关的最高领导人出身与工人、农民,不识字,文化水平、工作能力低,他们在拟制决策性文件时,主要依赖秘书,秘书成为实际上的决策者、领导人;有的秘书受命去监督工检查工作,自比钦差大臣,擅自决断,发号施令。这种种秘书越权的情况,一时造成了秘书专政的局面,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干扰了机关领导工作。
为了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党中央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将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中央各部委秘书、各区执行秘书委员会秘书一律改称秘书长,作为领导班子的一员,并负责秘书部门,此举是为了防止秘书个体越权;
二是各级机关普遍设置秘书机构,中央秘书处也在此时设立,明确他们的职责是总揽各种技术工作,即全面承担机关的秘书工作,这是为了防止秘书机构越权。
这两项措施,纠正了秘书专政的状况,但是,秘书机构又一度产生了纯技术观念的倾向
第二个阶段:纠正纯技术观念
由于秘书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文件的刻写、油印、印数技术、密写密洗技术、文件伪装技术、秘密传递技术、秘密保管技术、代号、暗号技术、密码制作技术、电报收发技术等等。秘书工作的技术化,使党当时的秘书工作质量提高,同时,也导致许多秘书机构、秘书人员埋头研究各自的秘书工作,束缚于技术工作的范围内,机械的分工,墨守技术,工作无计划,无方向,对党委,领导班子的工作帮助不大,甚至使领导不得不自己来处理本该由秘书机构承担的事务,秘书机构未能有效发挥自己的职能。一些省委机关向中央提出了这一问题,并希望中央秘书处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
1929年10月中共中央秘书处过去的缺点和最近的丁作计划中提出了五个一切,即以一切工作政治化、一切工作集体化、一切工作科学化、一切工作系统化、一切工作执行必须带督促性的新观念来从事秘书工作,改变以往单纯技术工作的观点,更好地为党中央服务。
同时,中央秘书处经过研究,在1929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关于省委秘书处的工作给江苏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秘书部门应在党的路线之下进行工作,应当帮助省委加强全省的政治指导,不但要重视技术工作,更要重视政治,要在政治化的前提下做好上作。
各地秘书机构遂按照这一精神,帮助党委工作,各省委也指示下属地委、县委的秘书部门要帮助领导机关工作。这种认识将秘书工作和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纠正了秘书机构的纯技术观念。
但是,将秘书机构定位为帮助领导部门工作,使它们处于客卿的地位,领导有事交办,先得对秘书部门客气一番,总感到关系不顺,使用不便。
第三个阶段:纠正秘书机构帮助领导部门工作的观念
1930年1月的中共中央秘书处的组织及其大纲中,明确提出了中央秘书处的三大职能,即:
秘书部门是指导机关经常工作的执行机关。也就是说,它是领导部门日常事务的承担者,它附属于领导部门,必须忠实地执行领导部门的指令,为领导部门服务,它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办事机构。
秘书上作是机要工作的总汇。秘书机构的一切工作都具有机密性,关系到组织的安危;它为领导部门办理日常事务,涉及的是有关大局的要务,机密性和要务结合,就成为机要工作。上传下达的文件、指令都得汇集到秘书部门,由它收发、分配办理。因此,它成为机要工作的总汇。
秘书部f门是上下关系的枢纽。这是党中央在大革命失败后交给秘书处的一项新任务。规定党中央和中央各部委、各地党组织的联系,都必须经过中央秘书处,为此,中央秘书处特地加强了交通科的建设。这种联系采用书面文件、面谈、汇报、电报、电话、邮件等方法。在维系上下级关系中,中央秘书处承担着具体任务,所以说它是上下关系的枢纽。
这三大职能明确了秘书机构的任务是为领导工作服务,确定了它附属于领导部门的地位,也揭示出秘书工作具有政治性、机要性、服务性的恃点。
从此,这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秘书上作的基本思想,并不断丰富、发展。1941年1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加强中央秘书处的建议,并根据当时党中央领导工作的迫切需要,提出了秘书机构的五项任务.即:在政治上要为党的政策、时局问题服务;红军事上要起参谋助手作用;在党务工作上要研究各地报告提出意见;在情报工作上要研究国际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在上下级关系上应加强各机关工作联系。同年9月,党中央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办公厅的通知中,进一步指出:办公厅是执行书记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这些,充实、丰富了秘书机构为领导工作服务这一基本思想的内涵。
到1985年,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为领导工作服务这一基本思想,并成为三服务中的第一内容。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为领导工作服务,这一秘书工作的最基本思想既决定了秘书工作的职责和主要服务对象,也决定了秘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今天,凡是秘书人员,对这一思想都能深刻理会。然而,在建国前中国共产党的秘书工作历史上,对这一问题,却是纠正了种种偏误,经过正反两方面的反复教训后,才一步步获得正确认识的。这一思想从产生到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纠正秘书专政
党中央初期的秘书由中央一名主要领导人兼任,首任秘书为毛泽东,其后由罗章龙接替。他们是党中央第一把手书记或委员长的助手,处于协助者的地位,而非主要决策者。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当时,党中央秘书的具体职责为:
第一,负责本机关的文件处理。即从文件的起草、签发到登记、分配,有时还从事具体缮写。
第二,负责筹备会议及会议记录。当时规定,如要召开全党代表大会,须在两个月前发出通知,并附去议事日程草案,并通知各地向大会提交议案,许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交齐。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每四个月开一次,中央局会议每星期一次。中央局或中央执行委员会四人以上提议,可召开特别会议。这些会议的筹备事宜和会议的记录都由秘书负责。
第三,负责保管党中央的文件材料。
第四,负责和委员会签发必要的文件和指示信等。
第五,负责党内外的通讯工作。由于当时党内还没有编辑出版机关,内部刊物的分配、发行事务也由秘书负责。
建党初期,由于党中央机关仅由几人组成,规模甚小,加上必须高度保密,所以由中央一名主要领导成员兼任。但是,从规定的秘书职责可知,他们负责的秘书工作是为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服务的。
1926年前后,一些机关的主要领导人被捕或暂时离职,由秘书代行最高领导职权,主持机关工作;也有些机关的最高领导人出身与工人、农民,不识字,文化水平、工作能力低,他们在拟制决策性文件时,主要依赖秘书,秘书成为实际上的决策者、领导人;有的秘书受命去监督工检查工作,自比钦差大臣,擅自决断,发号施令。这种种秘书越权的情况,一时造成了秘书专政的局面,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干扰了机关领导工作。
为了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党中央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将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中央各部委秘书、各区执行秘书委员会秘书一律改称秘书长,作为领导班子的一员,并负责秘书部门,此举是为了防止秘书个体越权;
二是各级机关普遍设置秘书机构,中央秘书处也在此时设立,明确他们的职责是总揽各种技术工作,即全面承担机关的秘书工作,这是为了防止秘书机构越权。
这两项措施,纠正了秘书专政的状况,但是,秘书机构又一度产生了纯技术观念的倾向
第二个阶段:纠正纯技术观念
由于秘书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文件的刻写、油印、印数技术、密写密洗技术、文件伪装技术、秘密传递技术、秘密保管技术、代号、暗号技术、密码制作技术、电报收发技术等等。秘书工作的技术化,使党当时的秘书工作质量提高,同时,也导致许多秘书机构、秘书人员埋头研究各自的秘书工作,束缚于技术工作的范围内,机械的分工,墨守技术,工作无计划,无方向,对党委,领导班子的工作帮助不大,甚至使领导不得不自己来处理本该由秘书机构承担的事务,秘书机构未能有效发挥自己的职能。一些省委机关向中央提出了这一问题,并希望中央秘书处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
1929年10月中共中央秘书处过去的缺点和最近的丁作计划中提出了五个一切,即以一切工作政治化、一切工作集体化、一切工作科学化、一切工作系统化、一切工作执行必须带督促性的新观念来从事秘书工作,改变以往单纯技术工作的观点,更好地为党中央服务。
同时,中央秘书处经过研究,在1929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关于省委秘书处的工作给江苏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秘书部门应在党的路线之下进行工作,应当帮助省委加强全省的政治指导,不但要重视技术工作,更要重视政治,要在政治化的前提下做好上作。
各地秘书机构遂按照这一精神,帮助党委工作,各省委也指示下属地委、县委的秘书部门要帮助领导机关工作。这种认识将秘书工作和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纠正了秘书机构的纯技术观念。
但是,将秘书机构定位为帮助领导部门工作,使它们处于客卿的地位,领导有事交办,先得对秘书部门客气一番,总感到关系不顺,使用不便。
第三个阶段:纠正秘书机构帮助领导部门工作的观念
1930年1月的中共中央秘书处的组织及其大纲中,明确提出了中央秘书处的三大职能,即:
秘书部门是指导机关经常工作的执行机关。也就是说,它是领导部门日常事务的承担者,它附属于领导部门,必须忠实地执行领导部门的指令,为领导部门服务,它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办事机构。
秘书上作是机要工作的总汇。秘书机构的一切工作都具有机密性,关系到组织的安危;它为领导部门办理日常事务,涉及的是有关大局的要务,机密性和要务结合,就成为机要工作。上传下达的文件、指令都得汇集到秘书部门,由它收发、分配办理。因此,它成为机要工作的总汇。
秘书部f门是上下关系的枢纽。这是党中央在大革命失败后交给秘书处的一项新任务。规定党中央和中央各部委、各地党组织的联系,都必须经过中央秘书处,为此,中央秘书处特地加强了交通科的建设。这种联系采用书面文件、面谈、汇报、电报、电话、邮件等方法。在维系上下级关系中,中央秘书处承担着具体任务,所以说它是上下关系的枢纽。
这三大职能明确了秘书机构的任务是为领导工作服务,确定了它附属于领导部门的地位,也揭示出秘书工作具有政治性、机要性、服务性的恃点。
从此,这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秘书上作的基本思想,并不断丰富、发展。1941年1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加强中央秘书处的建议,并根据当时党中央领导工作的迫切需要,提出了秘书机构的五项任务.即:在政治上要为党的政策、时局问题服务;红军事上要起参谋助手作用;在党务工作上要研究各地报告提出意见;在情报工作上要研究国际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在上下级关系上应加强各机关工作联系。同年9月,党中央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办公厅的通知中,进一步指出:办公厅是执行书记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这些,充实、丰富了秘书机构为领导工作服务这一基本思想的内涵。
到1985年,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为领导工作服务这一基本思想,并成为三服务中的第一内容。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