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狼妖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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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王才举想要把许仙送回家,不过许仙却执意不肯,已经打扰人家一路了,本就是说搭的顺风车,要是让人送到家里,岂不是有些不知好歹,许仙不是占人便宜之人,不顺路就不能让人送。
王才举的家在东城,许仙家在南城,自然不是一条路,许仙下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王才举的书生看着许仙消失的背影道:“少爷,这许仙人不错啊,明进退,知尺寸,而且学问还高。”
王才举点头道:“是个有趣的人。”
说完王才举把车床帘子关上,紧跟着对书童道:“今天我在酒楼看到叔父了,咱们先回家带点东西,然后去见一见叔父吧。”
听了这话书童道:“少爷,哪有晚上去拜见长辈的,还是明早去吧。”
王才举想了想道:“也是,明日你去书院帮我跟先生请个假,我去拜见叔父。”
“是。”
……
今夜夜色本来很好,一轮明月挂在天空,突然一道乌云飘来盖住了天上的月亮,大地暗了下来。
衙役巡逻队,今夜是最后一次大规模巡夜,巡逻队分成了六队,每队五个人,巡视钱塘县六个主要的街道。
这时在南城街道的一个路旁,一个行人行色匆匆,家里孩子高烧,刚从药铺求了退烧药,现在着急回家给孩子服用。
行人脚步匆匆,突然就感觉有人在后面拍了一下他的左肩头,行人脚步一顿,突然又感觉后面人的手搭在了他的右肩头。
行人疑惑,谁会大晚上拍自己的肩头呢?
“谁啊?”
行人奓着胆子叫了一声,可是无人回他,这时行人毛了,想要回头,可是突然想起了大家口口相传的一些古老的故事。
故事说的是,人走夜路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因为人双肩与头顶各有一把阳火,这三把火在,鬼怪便不能轻易害人,若是走夜路有人叫你的名字,或者拍你的肩头,你一回头,一口阳间气就能把肩头阳火吹灭,这时候鬼怪就能趁机害人。
想到这里行人一言不发,只是加快脚步,可是那两只手并没有离开自己的肩膀,而且不论自己走多快,那后面的两只手就能以同样速度跟着自己,按着自己的肩头。
滴!
行人心中忐忑,就在这时突然一滴液体滴在了行人的脖颈处,行人浑身一个激灵,眼神就往后瞄着,这鬼为何还会滴水。
滴!
又是一滴掉落在脖颈处,一瞬间行人就感觉从天灵盖冷到了尾巴骨,惊起了一身白毛汗。
同时他还能闻到一股恶臭从后面袭来,行人害怕极了,又好奇极了,到底是什么在自己后面啊,他不敢回头,加速往家跑,眼看着前面就是家门口了,这时就听后面那东西说了句话:“临死之前不想看看我是谁吗?”
听了这话行人血都凉了。
“你,你是鬼吗?”
行人奓着胆子说道,后面那东西道:“不是,你肩头的阳火对我没用,要不然我也不敢把手放在你的肩头。
听了这话行人冷汗哗哗的说道:“你是谁,跟我开玩笑的是吧。”
“我大老远是来跟你开玩笑的吗?我问你,张屠夫请客吃狼肉那天,你去了吧。”
“啊!”
听了这话行人浑身一个激灵,想起了被灭满门的张屠户,紧跟着行人转头道:“你是狼妖!”
行人这一转头,就见狼妖的两只狼爪搭在行人的肩头,一个狰狞的狼头嘴巴微张,腥臭的口水一滴滴滴落在行人的脖颈处。
“啊!”
行人一声惨叫,下一刻狼妖一口咬了下来,吧嗒,男人买的草药包掉落。
屋中妻子正在照看发烧的孩子,听到叫声,一皱眉,出门推开大门,是当家的回来了吗?
大门推开,外面静悄悄的,女人失望的关门,而在暗处,一具无头尸体浑身是血的被一个怪物拖着来到了阴暗深处。
“头,好像有叫声。”
这时正在巡逻的李公甫五个人停住了脚步,一个衙役开口说道。
“哪个方向?”
李公甫问道,衙役们皱了皱眉道:“那边。”
李公甫这时把剑抽出来道:“走。”
“是。”
说着其余四人抽出捕快用的刀子,直接冲向出声的地方。
与此同时,一家客栈,一男一女正在喝茶,闻声互相对视一眼,女人这时从怀里掏出一个罗盘道:“有妖气。”
男人这时闻言道:“走。”
女人听了这话看了看罗盘指的方向道:“那边。”
下一刻两个人飞一般的向那个方向飞奔而去。
李公甫五个人速度很快来到了刚才出事的地方,李公甫首先看到掉在地上的药包,拿起来,紧跟着又看到药包旁边地上的血迹。
“这边。”
顺着血迹,李公甫看到了尸体被拖拽的痕迹,绕过一个铺面,来到了一个小巷,这时月亮被乌云遮盖,整个巷子黑漆漆的,可是隐隐可以听到咀嚼的声音。
四个捕快这时全身紧张,手里的灯笼都哆嗦了,李公甫借着灯笼的灯光,照亮悠长的小巷,慢慢的向前,终于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人背对着他们,好像在撕咬咀嚼着什么。
这边捕快的动静惊动了那人。
咔!
就在这时空中突然想起一声炸雷。
那人突然缓缓的转过头来,一张狰狞满嘴是血肉的狼头出现,一对油绿的眼睛盯着五个衙役,脸上竟然浮现出诡异的笑容。
再配合地上那破碎不堪,被啃得支离破碎的尸体,所有人都打了个哆嗦。
“狼妖!”
捕快们歇斯底里的喊了一声,下一刻就见李公甫已经一步踏前,手中宝剑挥舞,直奔狼妖而来。
“妖孽,纳命来。”
说着李公甫挥剑就杀向狼妖,狼妖见状抬起两个锋利的前爪,直接把地上的碎尸块掀飞起来,丢向李公甫,李公甫见状本来想要挥剑劈砍,可是想了想收回剑,尽力躲避。
而这时狼妖直立起来,露出了全貌,这个狼妖已经化形一半了,下半身与人类相似,虽然脚是狼爪,可是已经能直立行走了,浑身青色长毛,顶着一个狰狞的狼头,手一挥,从前肢伸出一尺长的利爪。
“人类,莫要多管闲事!”
进城,王才举想要把许仙送回家,不过许仙却执意不肯,已经打扰人家一路了,本就是说搭的顺风车,要是让人送到家里,岂不是有些不知好歹,许仙不是占人便宜之人,不顺路就不能让人送。
王才举的家在东城,许仙家在南城,自然不是一条路,许仙下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王才举的书生看着许仙消失的背影道:“少爷,这许仙人不错啊,明进退,知尺寸,而且学问还高。”
王才举点头道:“是个有趣的人。”
说完王才举把车床帘子关上,紧跟着对书童道:“今天我在酒楼看到叔父了,咱们先回家带点东西,然后去见一见叔父吧。”
听了这话书童道:“少爷,哪有晚上去拜见长辈的,还是明早去吧。”
王才举想了想道:“也是,明日你去书院帮我跟先生请个假,我去拜见叔父。”
“是。”
……
今夜夜色本来很好,一轮明月挂在天空,突然一道乌云飘来盖住了天上的月亮,大地暗了下来。
衙役巡逻队,今夜是最后一次大规模巡夜,巡逻队分成了六队,每队五个人,巡视钱塘县六个主要的街道。
这时在南城街道的一个路旁,一个行人行色匆匆,家里孩子高烧,刚从药铺求了退烧药,现在着急回家给孩子服用。
行人脚步匆匆,突然就感觉有人在后面拍了一下他的左肩头,行人脚步一顿,突然又感觉后面人的手搭在了他的右肩头。
行人疑惑,谁会大晚上拍自己的肩头呢?
“谁啊?”
行人奓着胆子叫了一声,可是无人回他,这时行人毛了,想要回头,可是突然想起了大家口口相传的一些古老的故事。
故事说的是,人走夜路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因为人双肩与头顶各有一把阳火,这三把火在,鬼怪便不能轻易害人,若是走夜路有人叫你的名字,或者拍你的肩头,你一回头,一口阳间气就能把肩头阳火吹灭,这时候鬼怪就能趁机害人。
想到这里行人一言不发,只是加快脚步,可是那两只手并没有离开自己的肩膀,而且不论自己走多快,那后面的两只手就能以同样速度跟着自己,按着自己的肩头。
滴!
行人心中忐忑,就在这时突然一滴液体滴在了行人的脖颈处,行人浑身一个激灵,眼神就往后瞄着,这鬼为何还会滴水。
滴!
又是一滴掉落在脖颈处,一瞬间行人就感觉从天灵盖冷到了尾巴骨,惊起了一身白毛汗。
同时他还能闻到一股恶臭从后面袭来,行人害怕极了,又好奇极了,到底是什么在自己后面啊,他不敢回头,加速往家跑,眼看着前面就是家门口了,这时就听后面那东西说了句话:“临死之前不想看看我是谁吗?”
听了这话行人血都凉了。
“你,你是鬼吗?”
行人奓着胆子说道,后面那东西道:“不是,你肩头的阳火对我没用,要不然我也不敢把手放在你的肩头。
听了这话行人冷汗哗哗的说道:“你是谁,跟我开玩笑的是吧。”
“我大老远是来跟你开玩笑的吗?我问你,张屠夫请客吃狼肉那天,你去了吧。”
“啊!”
听了这话行人浑身一个激灵,想起了被灭满门的张屠户,紧跟着行人转头道:“你是狼妖!”
行人这一转头,就见狼妖的两只狼爪搭在行人的肩头,一个狰狞的狼头嘴巴微张,腥臭的口水一滴滴滴落在行人的脖颈处。
“啊!”
行人一声惨叫,下一刻狼妖一口咬了下来,吧嗒,男人买的草药包掉落。
屋中妻子正在照看发烧的孩子,听到叫声,一皱眉,出门推开大门,是当家的回来了吗?
大门推开,外面静悄悄的,女人失望的关门,而在暗处,一具无头尸体浑身是血的被一个怪物拖着来到了阴暗深处。
“头,好像有叫声。”
这时正在巡逻的李公甫五个人停住了脚步,一个衙役开口说道。
“哪个方向?”
李公甫问道,衙役们皱了皱眉道:“那边。”
李公甫这时把剑抽出来道:“走。”
“是。”
说着其余四人抽出捕快用的刀子,直接冲向出声的地方。
与此同时,一家客栈,一男一女正在喝茶,闻声互相对视一眼,女人这时从怀里掏出一个罗盘道:“有妖气。”
男人这时闻言道:“走。”
女人听了这话看了看罗盘指的方向道:“那边。”
下一刻两个人飞一般的向那个方向飞奔而去。
李公甫五个人速度很快来到了刚才出事的地方,李公甫首先看到掉在地上的药包,拿起来,紧跟着又看到药包旁边地上的血迹。
“这边。”
顺着血迹,李公甫看到了尸体被拖拽的痕迹,绕过一个铺面,来到了一个小巷,这时月亮被乌云遮盖,整个巷子黑漆漆的,可是隐隐可以听到咀嚼的声音。
四个捕快这时全身紧张,手里的灯笼都哆嗦了,李公甫借着灯笼的灯光,照亮悠长的小巷,慢慢的向前,终于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人背对着他们,好像在撕咬咀嚼着什么。
这边捕快的动静惊动了那人。
咔!
就在这时空中突然想起一声炸雷。
那人突然缓缓的转过头来,一张狰狞满嘴是血肉的狼头出现,一对油绿的眼睛盯着五个衙役,脸上竟然浮现出诡异的笑容。
再配合地上那破碎不堪,被啃得支离破碎的尸体,所有人都打了个哆嗦。
“狼妖!”
捕快们歇斯底里的喊了一声,下一刻就见李公甫已经一步踏前,手中宝剑挥舞,直奔狼妖而来。
“妖孽,纳命来。”
说着李公甫挥剑就杀向狼妖,狼妖见状抬起两个锋利的前爪,直接把地上的碎尸块掀飞起来,丢向李公甫,李公甫见状本来想要挥剑劈砍,可是想了想收回剑,尽力躲避。
而这时狼妖直立起来,露出了全貌,这个狼妖已经化形一半了,下半身与人类相似,虽然脚是狼爪,可是已经能直立行走了,浑身青色长毛,顶着一个狰狞的狼头,手一挥,从前肢伸出一尺长的利爪。
“人类,莫要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