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吉米

作者:兰陵王小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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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外可不流行华国内的彩礼嫁妆那一套,更没有什么婚前必须买房买车,讲究的是爱情和感觉,感觉对了,就算是流浪,一身清贫,甚至租房都愿意结婚。

    而吉米在弗兰克家隔壁,给菲欧娜买了一套房子,不管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是不是以后真的会送给菲欧娜,但这态度是非常难得的。

    弗兰克买了一些酒,在新房子里和吉米席地而坐,喝了起来,谈了谈心,以菲欧娜的父亲和菲欧娜的男朋友的身份。

    俗话说,观人于酒后,吉米的酒量还可以,毕竟常年混迹酒吧泡妹子,但他那点酒量,和喝了四、五十年的酒蒙子,几乎天天都处在酒精中毒状态下的弗兰克相比,那根本就不够看。

    尤其,弗兰克还特地买的是那种超高酒精度,被称作是失身酒的鸡尾酒。

    几口下吉米就多了,弗兰克从他口中掏出不少话,知晓了吉米的情况和想法。

    吉米家里是医生世家,而吉米是小儿子,从小家里就安排好了以后要走的路,尤其,他哥哥就很成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所以,吉米从小就注定要成为一名医生,未来的路都铺好了,家里、父母、亲戚朋友,乃至老师同学都这么告诉他,以后长大要成为一名医生。

    吉米也确实没让人失望,非常的聪明,顺利的考上了哈弗,可能是因为竞争压力大,不适应哈弗,就转学到密歇根学校上学。

    但他转到密歇根大学上学的原因,其实是为了远离父母,远离这个掌控他人生的家庭。

    转去密歇根大学后,吉米就越来越放开自己,脱离了父母的束缚,得到了自由,一直以来的压抑到了叛逆期。

    吉米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休学回家。

    当然,他做的这个决定,没有告诉家里人,家里的人都以为他还在密歇根大学里上学。

    吉米回到芝加哥后,就用假名生活,做了很多工作,但都不是什么正经工作。

    可能是因为一直生活在循规蹈矩的正派家庭里,所以,吉米对那些刺激的非法的事情很感兴趣、很着迷。

    最后,吉米选中了偷车,把他的聪明才智都用在了偷车上。

    至今为止,吉米没有一次失手过,也没有被抓过,而且,还赚了不少,这一点从他现金全款买下一栋房子就能看出来。

    虽然,吉米的家里人以为吉米在外地上学,每个月都会给吉米打生活费,但那点生活费都不够买房子了零头,买房子的钱,都是他靠偷车自己赚来了,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那样,有才的人,不管干什么都会很出色。

    只不过,吉米买下这栋房子后,一直没告诉菲欧娜,可能是打算两人的感情进入到下一阶段时,再告诉菲欧娜,给菲欧娜一个惊喜。

    可惜,因为弗兰克的阻挠,吉米和菲欧娜的感情,一直有些不上不下。

    至于,吉米为什么不敢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菲欧娜,是担心菲欧娜又会像上次那样,他把‘弗兰克’偷渡到加拿大那次,跟他分手冷战。

    当吉米和菲欧娜的感情越来越好时,其实他也曾想过把真正的身份告诉菲欧娜,但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

    然后发生了一堆事,尤其是吉米瞒着菲欧娜,把‘弗兰克’偷渡到加拿大,导致两人彻底闹掰,菲欧娜非常讨厌他的隐瞒欺骗。

    他现在好不容易才重新追回菲欧娜,两人的关系回暖,就更不敢说他的真实身份了,就这么一拖再拖,时间拖的越久,他就越不敢说。

    当吉米就看到弗拉克直接出现在他家里,说实话,吉米在家里看到弗兰克的一瞬间,真的有种惊到的魂飞天外的感觉。

    通过这一顿酒,弗兰克算了解了吉米是个什么样的人。

    吉米就是一个生长在压抑环境里,到了叛逆期的男人,而且,还优柔寡断且瞻前顾后,虽然有些小聪明,但没有长远的眼光,完全是得过且过的放纵的活着,从没想过未来。

    简而言之,吉米就是一个身体成熟,但思想还没成熟的孩子。

    吉米要是想叛逆放纵,完全可以等毕业,拿了毕业证后再放纵。

    那样的话,不管吉米以后做了什么样的事情,为此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哪怕被抓进监狱里。

    但是,只要他没死,有着名牌大学的毕业证,有着医师证,就还是一名医生,就算有污点,大医院不会要他,但可以去一些三流的小医院,或者自己开个诊所,毕竟他爸和他哥都是医生。

    那样的话,不管吉米怎么浪,都能给自己准备一个退路。

    但吉米却没有那么做,他说服父母,从哈弗大学转学到密歇根大学,感觉得到了自由,就彻底放纵自己。

    这就跟那些高中苦读,终于考上大学,彻底解放天性,天天逃课挂科,窝在寝室里打游戏的学生没什么区别。

    吉米甚至瞒着家里休学,用假名在芝加哥,就在自己家眼皮子底下生活,白天偷车,晚上就泡在酒吧里。

    而吉米为什么会在芝加哥,而不是去其他城市,是有原因的。

    按照常理想,他好不容易得到自由,还瞒着家里人休学,应该去其他城市生活,离芝加哥越远越好。

    毕竟,他家就住在芝加哥,虽然说芝加哥很大,但指不定哪天,他爸或他哥下班,或者认识他的人,偶然看到他,跟他家里人一说,他就容易穿帮露馅。

    变化永远要比计划快,就好像他刚到回家,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突然看到弗兰克出现在他家里一样,把他吓的三魂七魄飞跑了一半。

    但吉米却选择冒险回到芝加哥,他这么做,是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快感和刺激感。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用比较形象,有画面感的语言来形容的话。

    就类似隔壁老王来苦主夫妻家里吃饭,表面上大家都在吃饭,但桌子底下,隔壁老王却在跟人妻做这样那样的事情,而苦主却没有发现,甚至还劝老王多吃点,吉米大概这种感觉,所以,吉米的快乐,你们想象不到。

    吉米这么做,爽是爽了,但完全没想过以后的事情,比如,他的事情被家里人发现怎么办,或者他偷车的事情被发现,被警察抓个正着怎么办,等等这些事情,吉米恐怕都没想过,或者说是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些事,等到时候发生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