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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行走天涯(一)

作者:我不是虫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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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地的春天比平原晚得多,但美丽非常。

    木兰坐在山腰的树顶,望着满谷绚烂的春花出神很久。

    上辈子,她的死亡,似乎就是在这样的季节。

    那个时候,她有两三年没有注意看过自然景致,更是好些年没有欣赏过花,尤其是大片野生花海……然后就看到了,然后就死了,最憋屈的居然还不是轰轰烈烈直接阵亡,而是原本以为半生化人一个半月就好的伤势,在某一天突然恶化而死。似乎是,在野战医院的简易病房,望着破裂窗户外的野花丛出神了许久,接着就不太记得了,大概高热昏迷后再也没有醒来。嗯,虽说地形和花的品种颜色形状完全不同,但也是一片花的样子。

    入夜前,下了一阵小雨。

    因着这片地方有一些灵气的关系,野生花草的生机十分旺盛,即使基本上不是灵植,其实不少对凡人是有药用价值的。

    不,还是有灵植的!

    去掉颜色形状香气的混淆,木兰在夜幕下的花海中,用采植灵诀找到了一种值得移栽入自己空珠的灵植。

    她重新活了九十年,安宁平和、生活简单,每天看书锻炼种地养花,有时客串无证照赤脚医生,偶然还能吃碗冰淇淋……算不算解甲归田?而且一归上百年!搞不好还能归个几百年。

    知足了!

    心情大好之下,木兰对自己历练的内容顺序进行微调:植培师、赤脚医生和大侠——第二项实在没法子,因为她确实没有行医资格和药剂师资质。

    这种靠两条腿走路爬山的日子,似乎是大几十年前的事。尤其是当时的自己修为低、体力差,还因为吃不下东西而影响体能。至于现在——

    木兰踩上一株凡草,当然草杆立刻压倒,却没有被踩入泥地。不需要称,她也知道了自己修为上去后,很多东西已经不是凡人状态了,比如说皮肤内脏体重和五感,最重要的是速度快了无数倍。

    还有,可以随意攀岩跳崖之类极限运动而不需要安全防护的感觉真好!

    寻天宗的直辖属地以偏北边的人口密集平原地区为主,因为各种原因面积并不算特别大,因为再扩大就会伸展到其他门派家族和附属势力的地盘内了,所以乐得集中精力治理好那一片,不过属地的凡人几千万是有的,而势力范围内的总人口估计近亿。

    但这片山地因为海拔高、耕地少、灵气稀,没有城镇,也没有修士家族,连动植物种类也不多。

    木兰边赞叹着墙壁般的自然奇景,边猜测这样的景致多少万年后会毁灭。然后高高兴兴地在垂直岩壁上徒手无防护攀岩。攀到山顶,认真欣赏着夕阳好半晌,然后腿一瓢,用剑气不断作缓冲地快速到了谷底。嘿,这只有在脑残武侠小说里的场景,她年少时看了一本就扔,影视作品更是懒得理会,年长后每天都在等待死亡,更是兴致缺缺。而现在,她能自己实现小说电影里的场景!

    心情越发好了。

    再过去就是雪山,雪山群。

    站在第一个遇到的山顶,感觉很好。

    起伏层叠的雪山一座接着一座,淡淡的白色云丝时不时在锥形完美的雪峰间掠过,黑色的岩石层隐隐出现在山腰处的云层中。狂风中没有雪花,却有一丝湿气。没有飞鸟的叫声,也没有明显的动植物痕迹,只有风声在雪白世界中恣意。脚下的冰层相当坚固,凡铁长剑即使是木兰现在的肌肉力量也只能戳出一个洞,必须用灵力调动剑气、切下很深一段距离才碰到岩石。

    此外,身体状况很好,不会冻成狗,没有高原反应,更不可能累得半死——估计也不会得雪盲症,因为一路上都是用神识而不是玻璃晶体。话说回来,筑基圆满的玻璃晶体眼角膜和眼底血管肯定与练气三层时不同,但她一时说不好到底不一样在哪里,因为自己确实是有视觉,也能够“看到”各种颜色,包括自己流出来的血也确实是红色的,但一把精铜小刀是切不开皮肤的。

    木兰深吸一口气,最终还是选择走长有高原植物的山谷节约时间,而不是吃饱了撑的去攀登一座座长相类似又没有特产的雪峰。这个过程中,她居然又收集到一种生命力顽强的高海拔苔类灵植,理所当然移植进了法屋实验室的人工寒湿环境。

    等走出高原,翻过两个深谷、蹚过一条宽阔急流时,她已经离开宗门满一年了,连各色灵植都收集了十七种。

    没有说过一句话,连修炼和练剑都是最基本的一点时间,另外只看过一遍自己的玉简笔记。

    却领悟了很多无法说出来的东西。

    ……

    宗门发的地图玉简没有海拔标识——估计是觉得出门的剑修们除了极地大海禁区之外,不需要考虑地形——不过对势力范围的标注是很细致的。

    根据对峡谷大河的地形对照,木兰确认自己所处的是一批中小修仙家族聚居地附近的凡人小公国,连王国都称不上,因为这里的人常年被地理环境切割成好些个文化和族群比较封闭的定居地,人口数不详,统治者不详,出产基本没有。

    不详的评价是木兰自己下的定义,因为地图上只有十几个地名和重要地理标识,没有任何其他与修行相关的注解。

    也是,此地灵气稀薄得难以支撑修仙家族或门派,连邪修魔修都受不了。她如果耗尽灵力,起码一天或一夜才能恢复,与灵气屋小半个时辰就满血复活的效率完全不能比。

    刚翻过一片不算太高的山脉,不想在凌晨时分,她“有幸”目睹了一个毁尸灭迹的现场。

    三名健康程度一般的作案者,穿着植物纤维与皮革相结合的裤装和皮革高筒软靴子,将明显颈椎断了的新鲜尸体挖坑埋了。死因是断了脖子,身份不明,因为身无一物更不存在陪葬物,只裹了一层类似草席的植物编织物。

    木兰在树林和暗淡天色的掩护下检查了死者和生者,然后津津有味地看着三个人费力地挖坑埋葬,然后将装尸体的大筐和挑筐的木棍烧掉,最后筋疲力尽地在清晨薄雾中艰难回程。这些人又饿又累还口渴,情绪也很糟糕,歪头耷脑、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去。

    仅仅一个灭迹,前后居然花了一个半时辰,真慢!

    看了下宗门弟子练功服外头又脏又皱的凡布外裳,又摸了些贵金属捏成碎块塞进腰间布袋,木兰决定跟着他们去人类聚居区买身当地服装,男装——这种服饰的款式简洁修身,比较合她的审美。

    又是慢吞吞的两个时辰,快中午了,气温略高,那三个人的前方“不远处”终于出现人迹。居然是个镇子,大块长着作物的农田沟渠间,有三条土路一直通往一个颇大的建筑物群落,目测如果每间屋子有一个常住人口,那么大概有两千多住民,此外还有不小的商业街区。镇子再过去又是农田和更加宽阔的道路,延伸到远方的丘陵地带。

    木兰果断地先跑去镇子上,在不少居民奇怪打量的眼神中找到一家裁缝铺子,硬是用一小块黄金买走两身别人顶做好的衣服和一件看起来还不错的毛皮长马甲,以及一袋子当地流通的金属小额货币,再在铺子里换了衣服才出门——旧衣在五秒钟内就变成灰了。

    很好,这里的方言虽然不太通,但货币通就行了。同时也验证了她的判断:常年封闭,连语言都变了。

    镇子上的居民长相打扮精神面貌总体还算正常,看向木兰的眼光也属于正常范围内:陌生人,外乡人,似乎背着兵器、所以轻易别去惹。

    出来后,感受了下,木兰装作闲逛地与三个累得差点趴地上作案者碰上。他们进镇子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最近的一家饮食店里吃喝。

    木兰也进去了,连学习带比划地点了当地特色饮品——吃食就算了。她当然一滴都无法喝下这种带着酸甜滋味、有一定酒精度数的饮料,或者可以称为酒类,反正就是做做样子罢了。

    馆子里有坐椅子的,有坐凳子的,还有躺在类似长椅上的,风格与寻天城完全不同。现在正是午饭时间馆子里有不少人,木兰的四人位只有一个人,而且只喝酒,令其他客人多看一眼。也就一眼,因为她的衣服比较考究,酒瓶也是最贵的那款,所以一眼过后便没人关注了。包括那三个跑进山里埋尸体的人。

    话说,这几个人没有好好洗手洗澡换衣服就带着尸臭吃喝东西,不怕出问题吗?木兰半点没有救不了人命的遗憾,她看到的时候人已开始腐烂的过程,配合现在偏热的气候,说明死亡时间大概在昨天上午,即使那时自己到了此地也不会正巧碰到凶案现场。

    是的,凶案,因为三人碰到认识的人打招呼时,大家都没有任何异样,话题也极端日常,连服装样式档次都差不多,说明不是执行死刑的刽子手,应该是私下杀人。

    那,要不要管呢?

    木兰罕见地犹豫了片刻,最终决定从心。因为刚才几个时辰,自己就是按照暗中查案的程序在做,那就继续做下去吧!

    那三个人没事一样吃饱喝足,恢复了大概四成的体能精力后往同一个方向走,并且努力让疲劳过度的四肢显得更自然。

    肯定是命案。

    木兰说不上来是兴奋还是好奇,将酒瓶里的就全部转移到外头泥地里之后也离开了,去之前看到的杂货店里买了个皮革单肩斜跨背包,也是所有同类产品里最贵的一款。这种皮革的品质已经接近妖兽等级且售价昂贵,说明很可能是当地高级特产。

    真是奇怪,没有任何人跟踪打劫盗窃什么的,行人们只是看自己一眼,没有过多除了好奇之外的情绪。会不会是因为自己背的明显是大剑,所以大家不想多事?

    她找了一圈,最终居然在最靠近山地的地方看到一处石屋连石屋的建筑。当地建筑主要是泥石木混合,但这处全是石头加粘合物,样式比其他地方更古怪,同样没有招牌。

    接着她就遇到了不少服装与本地明显不同、佩戴的武器更夸张、方言也截然不同的人,果然感应得没错,这里气息最怪,是类似旅馆客栈的地方,且以外乡人为主。

    这个旅店就在那三个犯罪分子进去的建筑物的隔壁。

    所以木兰也去登记入住了,租了一个小套院,有个小得只能走五步的天井、一个杂物间和三间房间、三张矮木床,被褥都是毛皮,一日免费供应四餐,想吃得好些出门自己去找吃的,租金大概相当于今天买的两身衣服。这个客栈不是按天算钱,而是每次支付半个月的房租,超过五天不出现付续期租金,就会将房里的东西全部装箱存放三个月,三个月后无人认领就收走,有人认领就只要付清欠的房租就行。

    价格心平气和,看样子是常年做进山猎人和收购者生意的,同时镇子上的人对外乡人的平淡也有了很好的解释。

    她指望半夜里有人来偷盗谋杀之类。

    结果第一晚非常清静,连常见的召妓等都没有,倒是半夜凌晨的那顿宵夜人不少,因为这个时间起床或筋疲力尽、伤痕累累地回来很常见。

    接着,在镇上屋顶间“遛弯”的她就看到了特产的真面目,是一种不太大的双脚四蹄动物,长毛、直角、短尾、温顺,或者说在夜间更加温顺,应该是批量养殖在山里牧场,就是自己没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