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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暗卫永不为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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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他的暗卫,谁想杀他、我就杀谁。”这话原身常说,由我来讲还是第一次。毕竟不是我的本职工作,讲起职业内的‘黑话’,多少有些不自然。

    但来人似乎不在意这些细节,他们举刀便劈,却被我的‘暴雨梨花针’拦住脚步。

    他们武功不弱,外面的山贼尸体就是证明。

    对他们我还做不到一针毙命,所以掷出去的针有点多。

    他们用刀格挡掉部分钢针,避开要害每人中了一到两针。

    可惜,他们还是会死,因为针上有毒!

    这毒起效快、无色无味,追查不到源头,中招的人立时倒地、气绝身亡。

    我抬掌运气,将散落的钢针‘吸’回掌心,重新藏起来。

    此时白牡丹嘤咛一声,睁开眼睛,人还没起身,便伸手捂着后脑勺喊痛。

    “小姐——牡丹小姐——”远方忽然传来呼喊声,听声音这人离柴房尚有二里地远。

    “阿钊!我在这、快来救本小姐……”白牡丹捂着后脑勺坐起来,可能是喊话脑袋疼,她这会儿呼救的声音,还没她说书的时候大。

    好在她的手下找了过来,一进柴房先是看到地上的四具尸体,紫色手帕一甩、飞身扑向白牡丹。

    “奴才来迟了、我的小姐耶~”一道紫色身影,以一个妖娆的姿态跪在白牡丹面前。

    听声音这是个男的,但瞧这身段作派又像个姑娘,还是言行夸张的那种。

    当那条掩面拭泪的手帕拿开,我才看清他的长相,怎么说呢,就长得挺抽象的。

    宽额头、死鱼眼、塌鼻子、香肠嘴,按说这种歪瓜裂枣的长相,不可能在宫里当差,何况还是伺候郡主。

    仔细一瞧,我了然了,这人易过容,应该是戴着人皮面具呢。

    他身上穿的紫衣颜色偏深,发带上嵌的紫晶石装饰颜色也深。

    我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他是个练家子,比地上躺着的那四个人更强。

    他们主仆相见,一个哭天抹泪,一个开始诉苦。

    白牡丹可算见着亲人了,把她刚刚摔那一下形容得像重伤不治。

    明明只是后脑勺磕个大包,偏偏阿钊视它如‘肿瘤’,抱着白牡丹一通哭。

    这会儿天刚蒙蒙亮,我打算在山寨吃完早饭再走,离吃早饭还有三个多小时,不如先睡个回笼觉。

    那主仆二人哭完了,白牡丹像是突然想起这柴房里还有两个大活人,转身指着我和云舟,要雇我们当她的仆从。

    “我们萍水相逢,不如就此别过。”我拒绝得干脆,不想和她扯上关系,再说给郡主当仆从,就算我愿意当宫女,云舟愿意当太监吗?

    阿钊的一言一行都透出阴柔之态,我用异能‘探查’过,他是位公公。

    残缺之人、不管缺在何处,我的异能都可以感知到。

    包括云舟的傻症,他并非天生痴傻,有人对他下了毒。

    这毒不要命,却如附骨之蛆,又如一把撒进沙滩里的白芝麻,就算用我的异能,想要彻底清除,也需要一年时间。

    下毒的人是希望他傻一辈子,可既然把他毒傻,又何必派人不停追杀?

    他现在的状态,三天拼不上一块七巧板,什么阴谋阳谋都参与不了。

    没有好心人投喂,他能活活饿死,这人傻了也傻得很有涵养,饿急了都没抢过别人的食物。

    都说傻人有傻福,这话如今看来是没错的,虽然有流水般的刺客接连想要刺杀他,可他遇到了我这个高手,还是个准备养老的、隐藏高手,愿意把他当成我洗心革面的开端,这就是他的福气啊!

    “别呀~行走江湖呢,最重要的是义气、正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你跟我换饭,我答应会给你报酬,本小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必须报答你,放心,不会要你们签卖/身/契的,咱们是雇佣关系,就是单纯的金钱关系。”

    “做你的仆从?这是报酬?”原身见过许多高高在上的人,因此我知道这是他们这种人的通病,或者说是处于那个高度的人群的统一‘观念’,让普通人成为他们的奴才算是一种恩典。

    “没错,反正你们俩无处可去,在外面漂泊,不如给我干活。”白牡丹丝毫没听出我语气中的不悦。

    “小姐,咱们还有要事待办,不方便带上旁人,我看这位姑娘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江湖路远,有缘自会再见,是吧?”阿钊适时开口劝道,末了看向我。

    “对,我们还有事,你们自便。”我接收了原身的全部的记忆,对给人当‘下人’‘奴才’这种事,有排斥心理。

    原身自小受训,被洗脑洗得彻底,前任老板拿她当暗器用,从未将她当作人来看。

    而我在另一个世界,一直为自己活,见不得原身这种磨灭自我的活法。

    白牡丹可能从没遇到过我这样不识好歹的‘贫民’,瘪起嘴生闷气,阿钊小声哄她,要带她下山吃早点,她这才把我们抛到脑后。

    他们下山离开寨子,我跨过一地尸体,找到山寨的厨房,开始生火做饭。

    云舟紧跟在我身后,寸步不离,他见到柴房里外的尸体很是害怕。

    按说以他的身份阅历,见到尸体是不会害怕的。

    山贼的厨房里菜品齐全,这地方隐蔽,若不是被抓进来,极难发现寨门的位置。

    平时估计也没有亲朋好友来串门儿,我安心煮饭烧菜,早饭熬粥配小菜,中午吃大餐,炖鱼、炒鸡、蒸肉,下午做上两锅馒头、一锅包子,又腌上两坛泡菜,晚上出发,骑马离开贼窝。

    山贼的尸体我没处理,所以怕明天发臭,我们若住一晚、明早出发,免不得沾上气味。

    此时正值夏季,天气热,尸体容易招苍蝇。

    我牵走一匹马,把其余的马都放生了,载着干粮和云舟继续向北走。

    到下一座城,我把马卖掉,换成现金,骑马虽然方便,但也需要照料它,照顾一个傻子已经够费神了,我担心顾不上旁的活物,便将马换成路费,和云舟在城内找了家客栈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