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的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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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的世界,宠物真是大行其道。
只要在大街上漫步,在小区里遛弯,每每看见宠物后面跟着一个主人,或拉或拽地,或旁若无人或洋洋自得,相对于或逡巡或踯躅的我,这“主仆”俩总格外地凸显了我的落寞。
我家楼下就是最大的宠物市场,只要出门,也不得不朝夕与这些宠物擦肩而过。偶尔撇上一眼,迅疾转开视线。那些乐于豢养宠物之人对之纵有百般怜惜、千种娇纵,一旦映入我眼帘,就全幻化为洪水猛兽般的狰狞面目,唯恐避之不及。
究其原因,是我小时候,被邻家看家护院的恶犬咬了一个不大不的疤痕。每每想起自己当时逃遁的狼狈,仍然心有余悸;即或是每次洗澡,不经意触摸到那伤疤的凸凹处,就提醒自己忆起那不堪回首的隐痛。倘若一朝被狗咬,应不是我不养宠物的理由,未免忒狭隘了。
更冠冕堂皇的借口是,我初来乍到大连时,孤身一人蜗居在闹市。每天早晨傍晚,总看见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猫、流浪狗,成群结队地蹲坐在楼门口。
只要有脚步声从楼梯上隐隐传来,它们就争先恐后地竞相簇拥着你,仿佛追星族般痴迷;倘若你拎着一大包残羹剩饭,它们就欣欣然地,做上蹿下跳、翩跹起舞状;你两手空空,它们只落寞地目送你走过,分列两旁,如仪仗队般接受你的检阅!下班时,它们也往往装作若无其事地,在你身旁尾随,护送你背影,直至消失它们视野之外。
由于我孤身在外,这些猫狗如此抬爱,起初颇令我受宠若惊呢!渐渐地它们发现我没有可提供给他们早餐的可能,每每见到我就瞥一眼,无精打采地走开了,继续聆听楼梯方面下一个乐善好施者。我就好奇地窥见,这群猫狗,见到食物总是乖乖地让一道貌岸然的狗中帅哥先舔舐,依次轮流绝无逾越雷池者。
在感到失望之余,我也颇为无奈。那时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从来懒得做饭,自己都饥一顿饱一顿的,哪里有多余的残羹冷炙厚睐它们呢。但是,它们曾经那么高的规格礼遇我,我总不能无所回馈吧!我懂得礼尚往来的道理,每次受人以李、我均报之以桃的,这回我确实特别惭愧与自责了。我甚至想,马上去饭馆打个牙祭,多叫几个菜,剩下点食物,明天一早,就让这些流浪猫们狗们,重新高兴一回。
天有不测风云。从那天下午起,下起了暴风雪。大家都急匆匆地上班,谁也没有给这些猫狗食物。大概是他们饥肠辘辘至极了,晚上在楼前轮流叫嚣殊甚,如鬼哭如狼嚎般凄惨,如疾风如骤雨般猛烈,甚至超过那场不期而至的暴风雪可怕。第二天清晨,全楼总动员般不约而同地意欲将这些猫狗痛打暴揍,却发现它们与融化的雪一样杳无踪影了。
过不了几日,同事闲谈时讲及此事,也有种种迹象,与我所遇大致吻合,均不免惊诧唏嘘不已。
因为闲来无事,每每再看见那些在主人裙边身侧,极尽“娇小姐”“公子哥”之态的宠物猫狗,总不免回起那些流浪猫狗,虽然均属于同类,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简直是天壤之别。
如果那些流浪猫狗们,现在寄人篱下,一定会特别珍视之,绝不可能再这样娇纵跋扈,一定俯首帖耳般熨帖偎依主人左右,极尽讨主人欢心,使之不能再流落街头,凄凄惨惨戚戚地摇尾乞怜了。但又想,也许主人就因为它不乖巧,反而特别宠幸它也未尝不可,因为养宠物的多是怪癖之富人,平日惯于呼三喝四,也可能愿意被猫狗们如是虐待呢!
大抵这些宠物,没有经历过岁月历练,不象流浪猫狗们懂得世态炎凉;抑或是它们根本没有旁人想象的那么蠢笨,耳鬓厮磨后它们也可窥探与熟稔人性的,在主人还没弃之如敝履之前,得过且过地且先享受这些恩宠,浑不在乎改日不再受宠时的索然萧瑟。
豢养宠物,并不是时下才方兴未艾的稀罕事。王羲之就宠爱大鹅,我曾经拜谒过兰亭,在那罕见硕大的“鹅”字下,我看见那“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大鹅翩跹姿态,遥想鹅的神韵异彩,大抵已经浸染到一代书圣曼妙挥洒的笔触深处去了;苏东坡偏爱幽篁,每每再居所左右栽植不厌,甚至在山间搭建了竹屋栖息“不可居无竹”与“无竹使人俗”是其别出心裁的立意,当与竹无内在干系与瓜葛,却往往让我辈与之一同“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恍然自可“一蓑烟雨任平生”了。
同样是养花赏花,却有不同的旨趣。周敦颐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却是只“远观”而不“亵玩”;陶渊明爱菊花,既喜欢喝菊花酒,也时常走出藩篱,享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妙境。
宠幸一物,应该是使宠之与被宠的两者,感觉到彼此亲昵与亵玩的别样乐趣,从日常所见缺乏温情的世态炎凉里,偶尔逃逸出来,心旷神怡之后再浸染于世事里,自有高妙出奇的超拔与飘逸之心境。
我经常攀爬居所边的台山,每每看见一老人,与一颇为猥亵老狗,蹒跚地结伴而来。其他登山者惯于怀抱、肩扛那俊美异常的宠物,到半山腰即回,而这主仆却非登顶不回。惊异之余,我好奇地询问,得知此狗已十岁有余,其同类一般到此年龄均已辞世多时,大概是习惯了每日老人结伴登山,至今还算矍铄。
玩味了凡此种种养宠物的观感,我不免联想到生儿育女与养宠物也颇为类似。父母之毕生精力与万千恩爱,莫不付之其身,也唯恐其不知冷暖、栽跟头,甚至主仆易位地迁就让步于这个皇帝般的宠物,最后这些孩子走入红尘,难免与那些流浪猫狗一样,为了小小的残羹冷炙而极尽取悦,为了嗟来之食而千方百计地献媚,遭受白眼后才知道被宠爱时的温暖。
古之贤者,与每日攀山的老人,也各有宠幸。但是他们均不与被宠者,保持若即若离的距离,既不亲昵过度而虐杀之,毫不例外得到扼腕叹息之苦楚;也不轻易以一时好恶而舍弃不顾,只默默地、不离不弃地相互陪伴,直至彼此颐养天年、尽造化之始终。
于是,我每见宠物,不免联想起那些流浪猫狗;每与女儿嬉戏欢颜,眼前依稀浮现其山间亦步亦趋攀爬的老者与那只狗。
2009年1月5日于鹤城
时下的世界,宠物真是大行其道。
只要在大街上漫步,在小区里遛弯,每每看见宠物后面跟着一个主人,或拉或拽地,或旁若无人或洋洋自得,相对于或逡巡或踯躅的我,这“主仆”俩总格外地凸显了我的落寞。
我家楼下就是最大的宠物市场,只要出门,也不得不朝夕与这些宠物擦肩而过。偶尔撇上一眼,迅疾转开视线。那些乐于豢养宠物之人对之纵有百般怜惜、千种娇纵,一旦映入我眼帘,就全幻化为洪水猛兽般的狰狞面目,唯恐避之不及。
究其原因,是我小时候,被邻家看家护院的恶犬咬了一个不大不的疤痕。每每想起自己当时逃遁的狼狈,仍然心有余悸;即或是每次洗澡,不经意触摸到那伤疤的凸凹处,就提醒自己忆起那不堪回首的隐痛。倘若一朝被狗咬,应不是我不养宠物的理由,未免忒狭隘了。
更冠冕堂皇的借口是,我初来乍到大连时,孤身一人蜗居在闹市。每天早晨傍晚,总看见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猫、流浪狗,成群结队地蹲坐在楼门口。
只要有脚步声从楼梯上隐隐传来,它们就争先恐后地竞相簇拥着你,仿佛追星族般痴迷;倘若你拎着一大包残羹剩饭,它们就欣欣然地,做上蹿下跳、翩跹起舞状;你两手空空,它们只落寞地目送你走过,分列两旁,如仪仗队般接受你的检阅!下班时,它们也往往装作若无其事地,在你身旁尾随,护送你背影,直至消失它们视野之外。
由于我孤身在外,这些猫狗如此抬爱,起初颇令我受宠若惊呢!渐渐地它们发现我没有可提供给他们早餐的可能,每每见到我就瞥一眼,无精打采地走开了,继续聆听楼梯方面下一个乐善好施者。我就好奇地窥见,这群猫狗,见到食物总是乖乖地让一道貌岸然的狗中帅哥先舔舐,依次轮流绝无逾越雷池者。
在感到失望之余,我也颇为无奈。那时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从来懒得做饭,自己都饥一顿饱一顿的,哪里有多余的残羹冷炙厚睐它们呢。但是,它们曾经那么高的规格礼遇我,我总不能无所回馈吧!我懂得礼尚往来的道理,每次受人以李、我均报之以桃的,这回我确实特别惭愧与自责了。我甚至想,马上去饭馆打个牙祭,多叫几个菜,剩下点食物,明天一早,就让这些流浪猫们狗们,重新高兴一回。
天有不测风云。从那天下午起,下起了暴风雪。大家都急匆匆地上班,谁也没有给这些猫狗食物。大概是他们饥肠辘辘至极了,晚上在楼前轮流叫嚣殊甚,如鬼哭如狼嚎般凄惨,如疾风如骤雨般猛烈,甚至超过那场不期而至的暴风雪可怕。第二天清晨,全楼总动员般不约而同地意欲将这些猫狗痛打暴揍,却发现它们与融化的雪一样杳无踪影了。
过不了几日,同事闲谈时讲及此事,也有种种迹象,与我所遇大致吻合,均不免惊诧唏嘘不已。
因为闲来无事,每每再看见那些在主人裙边身侧,极尽“娇小姐”“公子哥”之态的宠物猫狗,总不免回起那些流浪猫狗,虽然均属于同类,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简直是天壤之别。
如果那些流浪猫狗们,现在寄人篱下,一定会特别珍视之,绝不可能再这样娇纵跋扈,一定俯首帖耳般熨帖偎依主人左右,极尽讨主人欢心,使之不能再流落街头,凄凄惨惨戚戚地摇尾乞怜了。但又想,也许主人就因为它不乖巧,反而特别宠幸它也未尝不可,因为养宠物的多是怪癖之富人,平日惯于呼三喝四,也可能愿意被猫狗们如是虐待呢!
大抵这些宠物,没有经历过岁月历练,不象流浪猫狗们懂得世态炎凉;抑或是它们根本没有旁人想象的那么蠢笨,耳鬓厮磨后它们也可窥探与熟稔人性的,在主人还没弃之如敝履之前,得过且过地且先享受这些恩宠,浑不在乎改日不再受宠时的索然萧瑟。
豢养宠物,并不是时下才方兴未艾的稀罕事。王羲之就宠爱大鹅,我曾经拜谒过兰亭,在那罕见硕大的“鹅”字下,我看见那“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大鹅翩跹姿态,遥想鹅的神韵异彩,大抵已经浸染到一代书圣曼妙挥洒的笔触深处去了;苏东坡偏爱幽篁,每每再居所左右栽植不厌,甚至在山间搭建了竹屋栖息“不可居无竹”与“无竹使人俗”是其别出心裁的立意,当与竹无内在干系与瓜葛,却往往让我辈与之一同“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恍然自可“一蓑烟雨任平生”了。
同样是养花赏花,却有不同的旨趣。周敦颐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却是只“远观”而不“亵玩”;陶渊明爱菊花,既喜欢喝菊花酒,也时常走出藩篱,享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妙境。
宠幸一物,应该是使宠之与被宠的两者,感觉到彼此亲昵与亵玩的别样乐趣,从日常所见缺乏温情的世态炎凉里,偶尔逃逸出来,心旷神怡之后再浸染于世事里,自有高妙出奇的超拔与飘逸之心境。
我经常攀爬居所边的台山,每每看见一老人,与一颇为猥亵老狗,蹒跚地结伴而来。其他登山者惯于怀抱、肩扛那俊美异常的宠物,到半山腰即回,而这主仆却非登顶不回。惊异之余,我好奇地询问,得知此狗已十岁有余,其同类一般到此年龄均已辞世多时,大概是习惯了每日老人结伴登山,至今还算矍铄。
玩味了凡此种种养宠物的观感,我不免联想到生儿育女与养宠物也颇为类似。父母之毕生精力与万千恩爱,莫不付之其身,也唯恐其不知冷暖、栽跟头,甚至主仆易位地迁就让步于这个皇帝般的宠物,最后这些孩子走入红尘,难免与那些流浪猫狗一样,为了小小的残羹冷炙而极尽取悦,为了嗟来之食而千方百计地献媚,遭受白眼后才知道被宠爱时的温暖。
古之贤者,与每日攀山的老人,也各有宠幸。但是他们均不与被宠者,保持若即若离的距离,既不亲昵过度而虐杀之,毫不例外得到扼腕叹息之苦楚;也不轻易以一时好恶而舍弃不顾,只默默地、不离不弃地相互陪伴,直至彼此颐养天年、尽造化之始终。
于是,我每见宠物,不免联想起那些流浪猫狗;每与女儿嬉戏欢颜,眼前依稀浮现其山间亦步亦趋攀爬的老者与那只狗。
2009年1月5日于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