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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章见鬼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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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想!每个人都会有的,有的人想当个贵族,有的人想做一个大商人,有的人想当剑士,有的人想当一名刺客,人的梦想是奇怪无比的。我的意思是说: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力。

    人最关键的不是有没有梦想,而是你有没有为了你的梦想去努力过!世上不如意者十之**,你可能想当贵族,最后因为犯罪成为了奴隶,有的女人想做圣女,最后没有抵挡住诱惑成了二奶。我的意思是说:人的梦想基本是不会实现的。

    因为梦想通常都很远大,很遥远,生活却往往很残酷,很现实,生活会冰冷的把你心中的梦想击碎。然后,人就会忘记自己的梦想,这其实是很可怕的!背弃的梦想的人都常都会变得很冷酷,很无情,他们会做出很多令人指的事情。所以我的意思是说:没有梦想的人不算是人。

    维克多的梦想就很远大,魔法师!人类中最高贵的职业之一,不过在魔法师的想法中,他们通常都会把后面的“之一”两个字去掉的。梦想很远大,实现很困难,维克多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当年他看到一句魔法师在酒吧里教训一个混混的时候,他震惊了!

    魔法师只是挥了挥手,一团火焰就把那个趾高气扬的混混烧得直打滚!

    当时他就上去抱着那个魔法师的腿请求对方收他当弟子,不过魔法师的身份高贵,他们的脾气也是古怪的!当时魔法师连看都没有看维克多,就回答了维克多的请求。不过他没说话——他用的是脚!他一脚把维克多的身子踢开!以魔法师孱弱的身体连说,这一脚实在不怎么有力。

    不过这一脚把维克多的魔法师的希望踢碎了!维克多自从那天以后,再也不提自己的魔法师梦想了,当然!他只是把这个梦想压在了心里,他自己没有提,不过这并不代表着他放弃了。

    最后他选择了一个与魔法师相接近的职业,也就是那个那个混混。

    当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好吃懒做,他胡作非为,这个人可能就应该算是一个无赖。要是这个无赖没事打架,搭帮强伙,那么这个无赖就升级了,成为了一个混混。要是这个混混的势力变得十分大,成为一个有组织的并且可以独霸一方,威胁到一个地方的制安的话,那么,可能就要算是黑社会了。

    当然黑社会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并不是一群人拿着水果刀捅人就是黑社会了,那只能叫黑。黑社会:顾名思义,应该是一个社会,他们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势力庞大。

    话题有点远了,当时维克多说就算做不了一个魔法师,也要做一个魔法师接近的职业,也就是混混。不过大家都不明白:魔法师和混混,一个地位高贵,一个地位卑贱,一个万人敬仰,一个人人喊打,一个腰缠万贯,一个穷困潦倒。

    这两种人从长相,从身份,从地位,连一根毛都不一样!为什么说是相近的职业呢?维克多的回答是:“当一个混混,可能会遇到魔法师,很可能会被魔法师狂揍!这就是两种人接近的地方。

    也许解释有点牵强附会,不过这也没什么,这不妨碍维克多成为一句伟大的混混,如果他做一个魔法师,在魔法届里可能一文不值。不过在这里德堡的混混届,他可是鼎鼎大名的。

    他很能打,曾经一个人打十五个,这让别的混混很惧怕他。不过做任何事都有金盆洗手的时候,维克多在两年前金盆洗手了,不为别的,因为爱情!

    有一种事情会不断重复的出现,以前曾经出现过,未来还会出现,每天大概会上演那么的几次,也许现在就在生着类似的事情。

    这件事件就是分手。

    王艾莉丝转过头去,白天见鬼的酷热已经过去,傍晚的海风潮湿而温暖,吹着她淡褐色的头微微飞扬,她惬意的闭上了双眼。

    她的背影浮凸有致,看得维克多目炫神迷,一阵呆。

    陈维克多轻轻的咽了口唾沫,压抑着飞快分泌的荷尔蒙基素,艾莉丝真是太美了!他心中暗暗地赞叹。虽然他已经认识艾莉丝二年了,可是还是会为她的一笑一颦而着迷。

    “我心中的女神!”他在心中轻轻地嘀咕了一句。

    还记得二年前他在独龙酒馆时第一次见到艾莉丝的情景,那时他还只有二十岁,她十九岁。一伙无赖乘着酒醉去调戏艾莉丝。维克多那天也喝多了,他也在调戏艾莉丝不过用的是目光,不像那伙无赖是用手。

    当时维克多也不知怎么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抢劫,盗窃,打架,反正是什么都干过。可是那天他看见了艾莉丝惊惧的目光时,心被触动了一下。

    然后就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俗套好戏,美女嘛!艾莉丝自然算得上,可是这英雄,咳!咳!。总之维克多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也是和那些无赖一样的垃圾而已。

    不过他那天表现神勇,一个人打跑了七八个无赖,自己头上也挨了一啤酒瓶。头上汩汩的在流着血,顺着脸颊流淌,他浑然不觉,眼中却只有那如受惊的小鹿一样的少女。

    像n多俗套的情节一样,美女爱上了英雄,两个人过着快乐的生活。

    可是要情节要是有续集的话,就不是那么美满了!

    艾莉丝喃喃道:“维克多,我们认识大概有二年了吧?”

    “是一年十一个月零三天。”维克多微笑道,他也想起了那天自己的表现,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这句话虽然俗套,却是真的。

    从那一天起,维克多架不打了,酒不喝了,大麻不吸了,把原来的毛病全部改掉。艾莉丝说不喜欢他的秃头,他就留起了长,不喜欢他的偶尔露出的凶狠目光,他的目光就变得温柔如水,不喜欢他的衣着打扮,他就像贵族一样穿起了长袍。艾莉丝喜欢贵族们用的香水,他就从艾丁男爵家里偷了出来,艾莉丝喜欢贵族小姐们的长裙,他就几个月吃白饭,用省下的钱去买。

    就算他被男爵的管家现,吊起来打,几天没吃饭,饿得晕倒在路旁。他的脸上也是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爱情!

    这几年来他的行为比教会的牧师还要端正,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却不以为苦。

    艾莉丝目光看着远方海上归来的渔船,渔民们忙碌了一天,回来了。也许他们努力了一天,一无所获,也许他们装着满满的一船鱼快乐的归来。可是不管结果如何,他们明天还是要凌晨就离开妻子儿女,顶着海浪在烈日下劳作。只因为这就是生活!

    艾莉丝眼中的犹豫变得坚定起来,但是她还是背对着维克多,因为她不敢看着那如水的目光,她怕自己狠不下心。

    “维克多,这二年来你对我的好,对我的一切,我都记在心里。”她抬起如白玉的右手,捋了捋鬓边被吹散的乱。她看着自己那纤纤玉指,虽然出身贫寒,但是她却从小并没有挨多少累,这双手仍然修长纤秀。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暗暗下了决心:自己的美貌一定不能浪费。

    她停了一停,继续说道:“你是一个好人,我知道的!我却不是一个好女孩。”

    维克多对她异常的表现一无所觉,他只是兴奋。这几个月的节衣缩食,他终于买来了上次艾莉丝在饰店上喜欢的珍珠项链,他把这串项链装在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里。现在这个盒子就在他的怀里,他想给艾莉丝一个惊喜,他现在几乎就已经想像自己看见了艾莉丝惊呆的目光。

    “不要胡说,你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我想摘这世界上所有的星辰给你串一串项链,这样才能配得上你的美丽。”

    艾莉丝嘴角牵动了一下,浮现在俏脸上的只是苦涩。她轻声道:“你就会哄我开心,其实我知道的,我一点也不美丽,这世界上比我好的女孩多的是。比如说那个你的安娜表妹,就很好。”

    维克多笑了笑:“她啊!一个小屁孩而已,不管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美丽的女孩,可是我的眼中就只有你,再也容不下旁人了!”他的神态非常诚恳,不管是谁,都可以感觉到他的真诚。这时他的手已伸在怀里,下一秒,他就会把手中的项链送上。只是,人生有趣的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头一秒会生些什么!

    艾莉丝转过身来,她看着维克多的双眼:“陈,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觉得,你是那么的优秀,世界上比我好的女孩多的是,你一定会找到比我更完美的。”

    “啊?”维克多的手僵在了原处,他本来人就聪明,这时感觉到了事情似乎和自己计划的不一样。

    艾莉丝咬了咬牙,她看着维克多的表情,不为所动。接着说道:“跟你在一起的这二年,我很快乐,真的很快乐!你一直都很护着我,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你对我的好,我都放在心里。”

    她眼中的目光变得迷离“但是我觉得我们的感情需要一段时间去思考,这段时间你先不要来找我了,我们都要冷静一下。

    根据纳米亚王国的一个哲学家说过的一句话:“恋爱中的男女,如果第一方向第二方提出分手。那么,这第二方对提出分手方的依赖度会猛然增加。也就是说,就算被甩的人并不那么爱对方,在这一瞬间,他也会觉得自己是爱对方爱到死去活来的。”

    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男女。

    维克多眼中的温柔似乎已经消散,他回复了当日没见到艾莉丝以前的玩世不恭,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竟然笑了。

    看着他的微笑,艾莉丝竟然愣住了,她本来以为以维克多对她的感情,一定会抓住她的裙角哭泣,求她不要离开自己的。

    他就这样微笑着走向艾莉丝,艾莉丝觉得身体一寒,惊惧地问:“你要干嘛?”

    维克多的表情很平淡,他来到艾莉丝的向前,二人相距不到二尺,呼吸可闻!维克多淡淡道:“原来你说了这么多,意思就是分手对吧!”

    艾莉丝确实这个意思,不过她想不到维克多抢先把这两个字说了出来,一时之间她倒有些不自然了。她迷人的小嘴巴顿时成了“o”形,脸上充满了震惊。

    维克多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他看着艾莉丝水蓝色的大眼睛。这是多么令人着迷的双眼啊!就像蓝色的海洋一样澄澈,维克多曾经一度为这双眼睛如痴如醉。不过现在他看着这双眼睛,却只感觉到令人作呕。

    维克多不去看这双眼睛,他侧头看着那些渔民把一篓篓的鱼鱼搬上岸,那此渔民的收获看来颇丰。“努力终究会有成果的。”这是他的别人告诉他的话,可是他努力了,成果在哪里?

    他看着蔚蓝的大海,一字一顿道:“他们告诉我你和艾丁男爵的事,我还不相信,我一直以为你和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不一样,可是现在我错了,你和她们一样。”

    维克多从怀中掏出了那串珍珠项链,他看着艾莉丝的洁白的脖颈,上面的那串蓝宝石的项链在夕阳的照耀下灿然生辉。艾莉丝的脖子本来就修长柔美,配上这昂贵的项链更是显得艳光四射。

    维克多鄙夷的看了看这令人心醉的美丽,盒出怀中的盒子,缓缓说道:“这本来是我今天想送给你的,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了。”

    艾莉斯一愣,这两年来,她以为自己对维克多很了解,以前的维克多很放荡不羁,很暴躁,很义气。那是没有爱情的维克多。自从碰到了艾莉斯的维克多,很单纯,很痴心,他的一切的一切只是希望自己所爱的人快乐,这就已经足够了。

    维克多说着想要将那串项链的盒子掷到海里,不过想到了这几个月的辛苦,盒子却没有值得去扔,他小声说了句:“我还是去卖了这东西吧!”

    于是他又把那盒子拿了回来,淡淡道:“我答应了,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了。”说完他转身从艾莉斯的身边走了过去,熟悉的香气传来,他摇了摇头。艾莉斯看着他的背影,很潇洒,很放纵,不过艾莉斯没有看到他的脸,因为维克多走之后一直也没有回头,因为此时此刻,维克多已经泪流满面。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只要换个角度,就会完全得出相反的结论,不是吗?

    维克多的手在颤抖,他的心在抽搐,不过他对自己的情绪控制得一向很好,一向!

    艾莉丝不知道,维克多也不知道,他丢弃的不不止是一份爱情,还有一个男人的梦想,一丝向善的念头,得来的却是一个纵横天下的魔法狂人,一个醉卧花丛中的优雅王子。

    套用一句经典的台词:“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实在太刺激了。”一切都和艾莉丝的想像不太一样,她楞住了。

    根据纳米亚王国的那个无聊透顶的哲学家的第二句话:“如果第一方向第二方提出了分手,第二方想也不想的答应了,那么第一方对第二方的依赖度就会增加,这个人会不甘心,反而却感到自己被忽视了,会觉得不公平!

    刚才的事已经把他的第一句话推翻了,不过这第二句话倒是准得很。艾莉丝对自己的相貌一身颇为自负,从小到大喜欢她的男孩数也数不清,她本来今天还在想自己如何去甩开这个男人,可是这个男人去干净利落的免去了这个步骤。

    一时之间她不禁又后悔自己的决定,又觉得有些不甘。“凭什么?他凭什么这样指责我?”

    好了,现在我们不去管这个令人讨厌的女人,还是来看看我们的主角,陈维克多在干些什么吧!

    维克多此时在想什么?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因为他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他浑浑噩噩的走在大街上,半晌,终于回过了神儿。

    骂了这个女人,一时之间觉得畅快无比,原来这两年来自己似乎背着一个大包袱,不过现在好了。他可以回复到以前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了,想打谁打谁,想骂谁骂谁。去tmd的爱情。我真是脑袋秀逗了,竟然相信这个女人会真的爱上自己,有些事情对自己并不如想像般重要。他如此的自我安慰。

    维克多脚步轻快,沿着小路,一路走回里斯堡这个小镇,在镇子里无所事事的闲晃。该是回复自己当年的威信的时候了,嗯!这几年没动手,有些人以为自己好欺负了,看来这段时间要有的忙了。

    他嘴角带着冷笑。“嗯?独龙酒吧?这不就是自己当日见到艾莉丝的酒吧?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吧!让我大醉一场,来纪念我已死的爱情吧。明天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不是吗?”

    他推门而入,独龙是这个酒吧的名字,也是酒吧老板的名字,现在还不到晚上,酒吧中没有几个人,独龙老板正在吧台上擦试着一些酒器。他随口叫了声:“老东西,给我来最好的酒,我维克多又回来了。”

    独龙是一个神秘的老头,他又聋又瘸,还有一只眼睛是瞎的,脾气却又大得很。上次有几个小混混来到他的酒吧闹事,打烂了他的桌子,又不肯赔。独龙火了,从吧台拿起一个木棒把那些小混混打得哭爹喊娘,据说他拎起木棒,把一个小混混的腿打断了。那个小混混哭着哀求他不要打断自己的腿,说愿意赔他的桌子。(这个人物有些模仿舞大的嫌疑,模仿就模仿吧,这是一种致敬。什么?你不知道舞大是谁?你out了!)

    独龙只是说了声:“不用你拿钱赔了,拿你这条腿来赔吧!”说着他的木棒重重落下。从此以后,这个酒吧依然不断有人闹事,可是那些混混闹完事都把酒吧的东西按价赔偿。

    任何地方都有规矩,独龙的规矩就是:随便打,随便砸,打完再赔就是了。

    现在独龙就在那里,任何不熟悉他的人都想不到这个看上去瘦弱的老头竟然心狠手辣。

    独龙似乎对维克多的消失和回来没有感觉,只是淡淡道:“我的酒都是最好的,小子!不过你的酒钱应该怎么算?你不会是欠账吧。”说到这里他的表情突然变得更加冷淡,独龙用他的右手敲了敲墙,墙上面写着“店小利薄,概不赊欠!”

    维克多没有看独龙那张呆板的死人脸,他把那串珍珠项链随便的扔在了桌子上,曾经珍而重之的东西,现在对他来说不值一文了。人生就是如此,过一分钟,也许世界就不一样了。

    独龙眼睛一亮。“一个金币。”他淡淡道说了一句,用食指一拨,那项链“哗”的一声落到了钱柜。那个项链足足有十个金币,不过现在维克多不在乎了,他不想看到这条项链。

    维克多接过独龙的酒,仰头一饮而尽,火辣的感觉从咽喉一直烧到胃里,肚子里像是在烧火一样,这酒的名字就叫断肠红。喝下去就会感觉自己的肠子要被烧得断了。

    也许是长时间不喝酒了,这杯酒一下肚,维克多的头就有些晕了,角落里坐着七八个人,个个面目阴沉,衣着散乱,领头的人脸上斜斜的一道疤,显得本来就丑恶的面貌更是狰狞。

    领头的人坐的位置对着吧台,他抬头看见了维克多。“哟!这不是我们的情圣大人吗?可是好久不见了,那个标致的娘们儿呢?不是说你改恶从善了吗?怎么又来到这里了?”

    这人叫刘克尔,以前和维克多就不大对盘,只是二人一直井水不泛河水,虽然互相瞅着不顺眼,但是也没有生什么冲突。

    不过这人的这句话倒是宛如在维克多平静的心湖中投了一块大石。维克多也不看他,冷冷的说了声“闭嘴!”

    刘克尔听他这么说,也丝毫不在意。他仰头喝了一杯龙舌兰酒,阴沉着脸说:“维克多,你几年不混了,大概不知道这条街现在已经是我们的了,现在我一句话,你就别想从这里完整的走出去。”

    这时候维克多正在喝他的第二杯酒,他听见刘克尔的话,只是淡淡道:“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