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另外一个故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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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后。
m国小石城,一个在二十一世纪,却拥有着十六世纪传统的小城,肯色河边,幽静的环境很是优美,绿树林阴,几处临河而建的别墅也被绿叶围住,偶而透出的一抹红墙,点缀着这绿色的世界。
一个年青的女人,黑发碧眼,身姿火爆至极,窄小的坎肩很是勉强的穿在身上,让那硕大的饱满,更是格外的突出,此刻从一处雅致的别墅院里冲了出来,嘴里大声的叫着一种洋不洋,土不土的声音。
“大个子,大个子---
河边沙滩上,几匹灵气充盈的马,在肆意的狂欢,不停的窜入河中,激起了水花阵阵,而在马群里,几个**着上身的男人,在随之愉跃,自成一副很是欢快的戏马图,但是女人的叫声,把所有人都惊动了。
不仅人,连马也止住了欢啸,变得低头规矩起来。
“大个子,小姐回来了,正在叫你呢,小心点,不要让她再把你压在床上了,不然我们发誓绝对不会再救你。”这话一出,马上响起了一阵哄笑声,这对他们来说,的确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以爱妮小姐的美丽与性感,被压在床上,却大喊救命的,也许只有这个男人了。
随着众人的哄笑声,一个长发染湿沾在肩膀上的壮汉,已经慢慢的抬起了头,手拍拍了马的脑袋,然后望向女人奔来的方向。
眼神带着一种疑惑,恍若坠入沉思,但对其他人来说,每一次他露出这种眼神,就表示,他又冒傻气了。
不过大家没有叫他傻子,还是因为那个叫爱妮的小姐严令,其实他真的挺傻。按照某国人的说话,他是傻得没救了。
女人叫爱妮。是爱特菲基斯。洛格家族地宝贝公主。这个什么什么家族地名字。大个子被关在卧房里记了一个月。才很是勉强地记住。按照爱妮公主地说法。连家族地名字都记不住。根本就不配当洛格家族地奴仆。更让她这个大小姐很失面子。
他们地相遇。缘于三年前地那个大雪天。记得还是圣诞之夜。在所有人都在欢庆地时候。大个子出现在洛格家庄园地门口。如一只被冻得快要死去地流浪狗。给爱妮小姐捡了回来。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地奴仆。专门给我喂马。”
这一呆。就是三年。大个子也曾想过。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然而没有人给他答案。因为在他地身上。除了一身乞丐都嫌脏地衣服。什么也没有。他所有可以记起地事。都是从三年前地那个雪夜开始。
爱妮终于冲到了河边。冲着河中地大个子大声地叫道:“你。给我滚过来。”
大个子没有滚。但是很是听话地上了岸。很是恭敬地问道:“小姐。你找我---”
爱妮气得直喘气,看着四周围观的仆人,她竟然都克制不住自己,一个箭步。然后一个飞身,就已经把高他一个头地大个子扑倒在了沙地上。
“我找你,你还要杀了你,告诉我,我的七色兰花呢---”她已经问过了,一个年青的女仆有些胆颤的告诉她,花已经被大个子扔掉了。
这盆七色莲花,她从母亲那里得到种子,亲手种下。平日里不准任何人插手。就放在自己的卧房的窗台上,细心照顾。因为她的母亲已经去逝了,这盘莲花,是她所有的回忆,这就是一种幸福。
这一次,她有事需要外出几天,无奈之下,把这个照顾莲花的任务,交给了这个男人,爱妮选择他也是有原因地,这个男人虽然有些傻呆呆的,但是很听话,而且做事一丝不苟,是一个很实在的人。
但是,他竟然把兰花照顾死了,而且还扔掉了,可惜此刻手里没有刀,不然她一刀子说不定就下去了。
没刀没有关系,她还有拳头,而且她的拳头也实在够硬,一身暴力施展下,还真是没有几个男人敢与她面对的。拳头与雨般的落下,硬是没有给身下的男人一丝解释的机会,这是母亲留给她唯的礼物,她需要发泄心中地怒气。
“小姐,你不要打了,真的不要再打了。”没有人敢上前,只是几个稍稍有些同情心的男仆在一旁小声的劝慰着,这个大个子虽然不太聪明,但是做事很是卖力,而且许多大家做不了的事,他都能做,虽然是不同的肤色,但是洛格家的仆人,对他都很是接受的。
“是啊,小姐,你再打,大个子可就要被打死了,大个子身虚体弱,受不了你几拳的。”
这话一出,让爱妮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
没有名字,也没有任何地资料,只是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高大,所以才会随意地取做高个子,看他体态修长魁梧,竟然也能被形容成身虚体弱,世上有这样虚弱的身材么?
不过,爱妮真地已经停下了手,喘息的看着大个子被打得青紫一片的脸,喝道:“你给我起来,带我去,就算是七色兰花死了,我也要把它的尸体埋葬起来,快点!”
大个子此刻才有机会说话:“小姐,你能不能先起来,你真的好重。”
爱妮脸色一红,爬了起来,喝道:“这么大的一个身材,竟然连本小姐的体重也承受不住,你还是不是男人,告诉你,以后我要对你特别的训练,不要再出去给我丢脸,我洛格家族的人,都应该是勇士。”
三年前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爱妮只是可怜他,救他不使他饿死。
但是从母亲去世,她所有的人话只给这个男人说,也许是因为他看起来傻傻的,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爱妮的朋友很少,而能说真心话的,更是连一个也没有,因为她的身份,注定她不能有朋友。
在这个女人面前,大个子好像有些畏缩,不敢反抗,反正她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两人一前一后,大个子湿漉的衣裤还没有拧吧,留下了一条清晰的水痕。
一直到两人的背影在沙滩上消失,所有的仆人才又聚了回来,谈论着这件事的结局。
“我想肯定是找不到了,大个子会被小姐打得三天不能下床。”一个仆人很是聪明的预测。
“不可能的,小姐心地这么好,哪里会真的打人,再说大个子与小姐关系很不错,放心了,没事的。”另一个仆人不以为然。
“喂,你们说大个子是真傻还是假傻,如果真傻,小姐怎么会这么喜欢他呢,可是如果假傻,被小姐压在床上,他又为何喊救命呢?”问这话的,就是当日听到喊救命的声音,第一个冲进去的男仆,但是看到的,却让他尴尬不已。
堂堂一个洛格家的宝贝公主,竟然把一个粗俗不堪的男仆压在床上,传出来,真是没有人相信的,再说了,爱妮平日里虽然好动,但却是一个很正经的女人,并没有像小石城里小姐的的死对方,那个叫艾莉的女人一样,拥有几十个男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这种话题,都很感兴趣,一会儿,几人凑在一起了,开始深层的研究,大个子,究竟是真傻还是假傻,忘记了刚才的一幕。
在别墅的外围,就是密密的林子,因为还没有完成开发,所以林子是用很坚固的栅拦隔开的,因为这片林子与野林相接,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些攻击性的野兽,很是凶猛,所以一般时候,不准人进入。
“你说你把花丢到里面去了?”爱妮也有些奇怪,她早就已经向所有人宣布过,这林子是禁地,不准进入的。
但是大个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却已经弯腰,从一个被掰开的洞口穿了进去,爱妮没有多想,紧跟着走了进去,她才不怕野兽,只怕野兽不来,不然铁定给收拾了。
虽然母亲温柔娇美,是小石城这一带最有名的女人,但是她的性格与母亲恰恰相反,从小就很野,只喜欢与男孩子一起玩,十岁开始,她就是男孩子中的孩子王,掌管手下的三百多人,有着老大的风范。
而现在,她已经掌管了家族的力量,勇士卫队团,保护着洛格家族最大的利益,保护着小石城的安宁。
她是女人,但不比任何男人差,从小的生活经历,让她有着很是豪放的性格,有些时候,这种豪放几乎就是一种粗鲁,所以让洛格家家主最为担心的,就是这个女儿的婚事,都已经二十五岁了,但是却没有任何男人上门提亲。
一年前倒是有一个从费城来的绅士,给出了天价的聘礼,说是想娶爱妮,但是很可惜,第二天,这个绅士就逃了,第一次约会,这个男人就被扔到了臭水沟里,喝足了臭水,这种强悍的女人,他第一次见到,还能不逃。
虽然爱妮继承了母亲的美丽,身材火暴,但是性格却让很多男人忘而却步,宁可与她成为朋友,也不与她做情侣。
她就像是一只野马,没有人可以自信驾御。
三年之后。
m国小石城,一个在二十一世纪,却拥有着十六世纪传统的小城,肯色河边,幽静的环境很是优美,绿树林阴,几处临河而建的别墅也被绿叶围住,偶而透出的一抹红墙,点缀着这绿色的世界。
一个年青的女人,黑发碧眼,身姿火爆至极,窄小的坎肩很是勉强的穿在身上,让那硕大的饱满,更是格外的突出,此刻从一处雅致的别墅院里冲了出来,嘴里大声的叫着一种洋不洋,土不土的声音。
“大个子,大个子---
河边沙滩上,几匹灵气充盈的马,在肆意的狂欢,不停的窜入河中,激起了水花阵阵,而在马群里,几个**着上身的男人,在随之愉跃,自成一副很是欢快的戏马图,但是女人的叫声,把所有人都惊动了。
不仅人,连马也止住了欢啸,变得低头规矩起来。
“大个子,小姐回来了,正在叫你呢,小心点,不要让她再把你压在床上了,不然我们发誓绝对不会再救你。”这话一出,马上响起了一阵哄笑声,这对他们来说,的确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以爱妮小姐的美丽与性感,被压在床上,却大喊救命的,也许只有这个男人了。
随着众人的哄笑声,一个长发染湿沾在肩膀上的壮汉,已经慢慢的抬起了头,手拍拍了马的脑袋,然后望向女人奔来的方向。
眼神带着一种疑惑,恍若坠入沉思,但对其他人来说,每一次他露出这种眼神,就表示,他又冒傻气了。
不过大家没有叫他傻子,还是因为那个叫爱妮的小姐严令,其实他真的挺傻。按照某国人的说话,他是傻得没救了。
女人叫爱妮。是爱特菲基斯。洛格家族地宝贝公主。这个什么什么家族地名字。大个子被关在卧房里记了一个月。才很是勉强地记住。按照爱妮公主地说法。连家族地名字都记不住。根本就不配当洛格家族地奴仆。更让她这个大小姐很失面子。
他们地相遇。缘于三年前地那个大雪天。记得还是圣诞之夜。在所有人都在欢庆地时候。大个子出现在洛格家庄园地门口。如一只被冻得快要死去地流浪狗。给爱妮小姐捡了回来。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地奴仆。专门给我喂马。”
这一呆。就是三年。大个子也曾想过。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然而没有人给他答案。因为在他地身上。除了一身乞丐都嫌脏地衣服。什么也没有。他所有可以记起地事。都是从三年前地那个雪夜开始。
爱妮终于冲到了河边。冲着河中地大个子大声地叫道:“你。给我滚过来。”
大个子没有滚。但是很是听话地上了岸。很是恭敬地问道:“小姐。你找我---”
爱妮气得直喘气,看着四周围观的仆人,她竟然都克制不住自己,一个箭步。然后一个飞身,就已经把高他一个头地大个子扑倒在了沙地上。
“我找你,你还要杀了你,告诉我,我的七色兰花呢---”她已经问过了,一个年青的女仆有些胆颤的告诉她,花已经被大个子扔掉了。
这盆七色莲花,她从母亲那里得到种子,亲手种下。平日里不准任何人插手。就放在自己的卧房的窗台上,细心照顾。因为她的母亲已经去逝了,这盘莲花,是她所有的回忆,这就是一种幸福。
这一次,她有事需要外出几天,无奈之下,把这个照顾莲花的任务,交给了这个男人,爱妮选择他也是有原因地,这个男人虽然有些傻呆呆的,但是很听话,而且做事一丝不苟,是一个很实在的人。
但是,他竟然把兰花照顾死了,而且还扔掉了,可惜此刻手里没有刀,不然她一刀子说不定就下去了。
没刀没有关系,她还有拳头,而且她的拳头也实在够硬,一身暴力施展下,还真是没有几个男人敢与她面对的。拳头与雨般的落下,硬是没有给身下的男人一丝解释的机会,这是母亲留给她唯的礼物,她需要发泄心中地怒气。
“小姐,你不要打了,真的不要再打了。”没有人敢上前,只是几个稍稍有些同情心的男仆在一旁小声的劝慰着,这个大个子虽然不太聪明,但是做事很是卖力,而且许多大家做不了的事,他都能做,虽然是不同的肤色,但是洛格家的仆人,对他都很是接受的。
“是啊,小姐,你再打,大个子可就要被打死了,大个子身虚体弱,受不了你几拳的。”
这话一出,让爱妮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
没有名字,也没有任何地资料,只是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高大,所以才会随意地取做高个子,看他体态修长魁梧,竟然也能被形容成身虚体弱,世上有这样虚弱的身材么?
不过,爱妮真地已经停下了手,喘息的看着大个子被打得青紫一片的脸,喝道:“你给我起来,带我去,就算是七色兰花死了,我也要把它的尸体埋葬起来,快点!”
大个子此刻才有机会说话:“小姐,你能不能先起来,你真的好重。”
爱妮脸色一红,爬了起来,喝道:“这么大的一个身材,竟然连本小姐的体重也承受不住,你还是不是男人,告诉你,以后我要对你特别的训练,不要再出去给我丢脸,我洛格家族的人,都应该是勇士。”
三年前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爱妮只是可怜他,救他不使他饿死。
但是从母亲去世,她所有的人话只给这个男人说,也许是因为他看起来傻傻的,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爱妮的朋友很少,而能说真心话的,更是连一个也没有,因为她的身份,注定她不能有朋友。
在这个女人面前,大个子好像有些畏缩,不敢反抗,反正她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两人一前一后,大个子湿漉的衣裤还没有拧吧,留下了一条清晰的水痕。
一直到两人的背影在沙滩上消失,所有的仆人才又聚了回来,谈论着这件事的结局。
“我想肯定是找不到了,大个子会被小姐打得三天不能下床。”一个仆人很是聪明的预测。
“不可能的,小姐心地这么好,哪里会真的打人,再说大个子与小姐关系很不错,放心了,没事的。”另一个仆人不以为然。
“喂,你们说大个子是真傻还是假傻,如果真傻,小姐怎么会这么喜欢他呢,可是如果假傻,被小姐压在床上,他又为何喊救命呢?”问这话的,就是当日听到喊救命的声音,第一个冲进去的男仆,但是看到的,却让他尴尬不已。
堂堂一个洛格家的宝贝公主,竟然把一个粗俗不堪的男仆压在床上,传出来,真是没有人相信的,再说了,爱妮平日里虽然好动,但却是一个很正经的女人,并没有像小石城里小姐的的死对方,那个叫艾莉的女人一样,拥有几十个男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这种话题,都很感兴趣,一会儿,几人凑在一起了,开始深层的研究,大个子,究竟是真傻还是假傻,忘记了刚才的一幕。
在别墅的外围,就是密密的林子,因为还没有完成开发,所以林子是用很坚固的栅拦隔开的,因为这片林子与野林相接,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些攻击性的野兽,很是凶猛,所以一般时候,不准人进入。
“你说你把花丢到里面去了?”爱妮也有些奇怪,她早就已经向所有人宣布过,这林子是禁地,不准进入的。
但是大个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却已经弯腰,从一个被掰开的洞口穿了进去,爱妮没有多想,紧跟着走了进去,她才不怕野兽,只怕野兽不来,不然铁定给收拾了。
虽然母亲温柔娇美,是小石城这一带最有名的女人,但是她的性格与母亲恰恰相反,从小就很野,只喜欢与男孩子一起玩,十岁开始,她就是男孩子中的孩子王,掌管手下的三百多人,有着老大的风范。
而现在,她已经掌管了家族的力量,勇士卫队团,保护着洛格家族最大的利益,保护着小石城的安宁。
她是女人,但不比任何男人差,从小的生活经历,让她有着很是豪放的性格,有些时候,这种豪放几乎就是一种粗鲁,所以让洛格家家主最为担心的,就是这个女儿的婚事,都已经二十五岁了,但是却没有任何男人上门提亲。
一年前倒是有一个从费城来的绅士,给出了天价的聘礼,说是想娶爱妮,但是很可惜,第二天,这个绅士就逃了,第一次约会,这个男人就被扔到了臭水沟里,喝足了臭水,这种强悍的女人,他第一次见到,还能不逃。
虽然爱妮继承了母亲的美丽,身材火暴,但是性格却让很多男人忘而却步,宁可与她成为朋友,也不与她做情侣。
她就像是一只野马,没有人可以自信驾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