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一章 吃蜂蜜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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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小家伙的模样,你真要说可爱,那还真说不出来,好家伙,那一爪子和嘴巴的血,实在是给那可爱的脸上增添了不少的恐怖色彩啊。∷∷,
这一幕,不由得就让高西想到了一些电影里面的恐怖萝莉,那些小姑娘们看着蛮可爱的,但实际上却非常恐怖,小家伙这就是典型的摆着可爱的造型,做着恐怖的事情啊。
骑着大白一路往目的地赶去,小家伙辛巴此时已经不用一直蹲着了,它很是威风地站在大白的身上,然后听着胸口,抬着头看向远处,森林里因为有战争迷雾,所以根本看不清楚,高西都必须得用强光手电去驱散这战争迷雾,不过小家伙似乎挺适应这种环境的。
这让高西想到了一种可能,是不是动物根本就不受战争迷雾的影响啊,不然的话海王它们捕猎的时候明明没有照明设备,为什么还可以完全不在乎呢?
人类也是动物吗?
嗯,这个问题值得讨论一下,不过不是现在,反正高西受到战争迷雾的影响可是很严重的,这大概还是跟人类眼睛的构成有关系吧,有些动物晚上看东西都能看的很清楚,而人类就不行。
“来,小家伙洗洗手,看你这血淋淋的样子,猛然看到还以为是见了鬼了呢。”高西最怕鬼了,别看他平日里胆大,可是对这种未知生物的恐惧那可是非常高的。
这会儿他拿着手电筒,随便一照,就能看到辛巴那血淋淋的样子,还真得是挺吓人的。
高西觉得自己又必要把这些恐怖因素给驱除了,所以就跳下了大白的背,然后在也让辛巴跳了下来,用随身带的水壶里的水给辛巴先简单洗了洗,把嘴上和手上的血迹以及鳞片都给洗去了,当然要想完全洗干净,那还得给小家伙洗个澡。这里不行,等回到营地之后再说吧。
到目的地的时候,高西就看到熊霸坐在那里,满头都是包。而旁边还躺着两头熊怪的尸体,海王趴在一边,鹰眼则不知道去哪儿了。
“怎么回事儿啊这是?”
“吼嗷呜!”
泰兰德从戒指里面飞了出来,笑着说道:“熊霸这家伙击杀了熊怪之后想去吃蜂蜜,结果被蜜蜂蛰了一头的包。鹰眼去给它报仇去了,这两个家伙在这里等着呢,怕回去了你训斥,没想到你倒是先来了。”
“吃蜂蜜?”
高西刚刚还说没能好好利用薰衣草花的花蜜呢,这会儿就发生了这种事儿。他倒是忘了,这熊最喜欢吃蜂蜜了,有些人甚至说熊掌之所以好吃,就是因为熊经常去偷蜂蜜吃,然后熊掌里面混入了蜂蜜引起的一些有意思的变化。
当然是真是假高西不知道,不过熊爱吃蜂蜜应该是没错了。
正说话呢。就见小美洲狮辛巴突然间跑了出去,高西吓了一跳,最怕这小家伙跑远了,毕竟这森林里是有战争迷雾的,他根本就看不清楚,万一辛巴跑远了,找不着都是小事儿,最怕辛巴遇到了危险,毕竟战争迷雾之中存在什么危险,谁也不知道啊。
等他用手电筒那么一照。才发现这小家伙正死死咬着一只野兔的尾巴。虽然这捕猎的天分是有了,只可惜没有掌握捕猎的技巧啊,捕猎兔子哪有去咬尾巴的,结果就是那兔子猛地挣脱了。然后小辛巴就剩下一嘴的兔子毛了。
“行了,海王你给鹰眼发信号,让它回来吧,报什么仇啊,熊霸你这家伙偷吃别人的蜂蜜被人家叮了,这才叫报仇。你再打回去那算哪门子回事儿啊,回去之后我给你养点蜂,以后让你天天都能吃上高质量的蜂蜜。”
其实空间里面不仅仅是熏衣草花啊,除了薰衣草之外,还有很多果树也都有花,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花,那是空间里面所独有的,这些都是可以酿成蜜的。
反正美国也有养蜂的,高西估计金森能给自己找到几箱蜜蜂,不过这养蜂可就得靠自己摸索了,因为没法子请养蜂人进来帮忙啊,这空间里头动物可以进来,但是人就免了。
“你弄好蜜蜂之后不用管,交给我就行了,我有办法。你可别忘了我是精灵族啊,精灵族跟动物们的关系最好了,甚至蜜蜂还曾经是我们这些小精灵的坐骑呢。”泰兰德得意地说道。
“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回事儿啊?”高西玩过魔兽争霸三,也玩过冰封王座,甚至还玩过魔兽世界,但就是没听说过精灵族还骑乘过蜜蜂这种事儿。
不过这个空间有诸多的不寻常,其实仔细想想也就释然了,本来这空间的存在就是一个奇葩,出现一些比较奇葩的事情,那也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了。
“那你多累啊?”高西说道,他还真挺心疼这个替他掌管空间的大大管家呢。
大白是大管家,泰兰德自然就是大大管家了,因为泰兰德能管着大白。
“放心,我只需要训练几只蜂后就可以了。”泰兰德笑着说道:“以后不用咱们管,蜜蜂会自动将蜂蜜产出的,一半留给它们自己,一半给我们,这应该挺公平吧?”
“公平公平,够咱们吃就行了,反正我也不想拿出去卖钱。”高西听到还有这么好的事儿,那还能不高兴吗?都不用自己操心,也不用请养蜂人就可以吃到蜂蜜,这是多好的事情啊。
商量好了蜜蜂的事情之后,众人就开始往回走了,两头熊,四个前掌,足够叶修去享用了,待会儿到了营地之后再弄一只大螃蟹,这顿饭就足够了,叶修虽然也是个美食家,高西又是个吃货,但饭量总归是有限的,一个超级大螃蟹加上四个熊掌,足够他们舒舒服服,美美地吃一顿了,如果再弄点鸡汤什么的那就更好了。
到了营地之后,高西就去湖边准备捉螃蟹,这螃蟹不仅水里头有,而且就连路上都是,这些家伙还真得是横着走啊,感觉谁都不放在眼里似的。
不过他们这种横行霸道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越是嚣张的家伙,那就越容易进入高西的餐桌,最后变成一桌美味的螃蟹菜。
这大闸蟹其实跟土狗一样都有学名,土狗叫中华田园犬,而这大闸蟹则叫中华绒螯蟹!
这玩意儿是一种经济蟹类,又称河蟹、毛蟹、清水蟹、大闸蟹。为中国久负盛名的美食。其螯足用于取食和抗敌,掌部内外缘密生绒毛,绒螯蟹因此而得名。
大闸蟹闻名天下,鲜盖百味。有人问:“是谁最早吃着这个鲜头,成为天下第一食蟹人?”巴城镇流传下来一则岁月悠远的民间传说,可以满意回答。
相传几千年前,人类的祖先已经在江南的陆地上定居栖息,从事捕捞水产和农垦耕作,一代又一代含辛茹苦地创建出一个鱼米之乡。
由于江南地势低洼,雨量充沛,经常易闹水灾。有时虽然丰收在望,可是,江湖河泊里却冒出了许多爱朝亮光爬行的甲壳虫,双螯八足,形状凶恶可闯进稻田偷吃谷粒,还用犀利的螯伤人。荆蛮先民吓得畏如虎狼,称这种虫为夹人虫,不等太阳落山,就早早关上大门。
后来,大禹到江南开河治水,派壮士巴解到水陆交错的阳澄湖区域督工,带领民工开挖海口河道。入夜,工棚口刚点起火堆,谁知火光引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夹人虫,一只只口吐泡沫像湖水般汹涌而来。大家要紧出来抵挡,工地上激起了一场人虫大战。不多时,夹人虫吐出的泡沫,直把火堆湮息,双方在黑暗中混战到东方发白,夹人虫早才纷纷退入水中。可是好多民工被夹伤的夹伤,夹死的夹死,血肉淋漓,惨不忍睹。
夹人虫的侵扰,严重妨碍着开河工程。巴解寻思良久,想出了一个办法,叫民工筑座土城,并在城边掘条很深的围沟,待等天晚城上升起火堆,围沟里灌进沸腾的开水。
夹人虫席卷过来,就此纷纷跌入沸水沟里烫死。沟里虫的尸体越积越多,便用长挠钩起来,继续灌放开水作战。烫死的夹人虫浑身通红,堆积如山,发出一股引人开胃的鲜美香味。
巴解闻着后,好奇地取过一只细看,把甲壳掰开来,一闻香味更浓。他想:味道喷香扑鼻,肉不知能不能吃?便大着胆子咬一口。谁知牙齿轻轻嚼动,嘴里觉味道鲜透,比什么东西都好吃。巴解越吃越香,一下把一只夹人虫嚼到肚里,接连又吃一只。大家见他吃得津津有味,胆子大的民工也跟着吃起来,无不大喜说:‘大家来吃夹人虫,味道香极了!‘于是,民工们都随手俯捡而食,把一大堆夹人虫全都消灭到“五脏殿”里。
当地的百姓获悉后,也就纷纷捉拿夹人虫吃,又很快传遍四面八方。从此,先民们都不怕夹人虫了,被人畏如猛兽的害虫一下成了家喻户晓的美食。大家为了感激敢为天下先的巴解,把他当成勇士崇敬,用解字下面加个虫字,称夹人虫为蟹,意思是巴解征服夹人虫,是天下第一食蟹人。
当然了,这故事是不是真得那就不得而知了,但大闸蟹的美味却是真得,这恐怕也就是高西和叶修都喜欢吃的原因了吧。(未完待续。)
看着这小家伙的模样,你真要说可爱,那还真说不出来,好家伙,那一爪子和嘴巴的血,实在是给那可爱的脸上增添了不少的恐怖色彩啊。∷∷,
这一幕,不由得就让高西想到了一些电影里面的恐怖萝莉,那些小姑娘们看着蛮可爱的,但实际上却非常恐怖,小家伙这就是典型的摆着可爱的造型,做着恐怖的事情啊。
骑着大白一路往目的地赶去,小家伙辛巴此时已经不用一直蹲着了,它很是威风地站在大白的身上,然后听着胸口,抬着头看向远处,森林里因为有战争迷雾,所以根本看不清楚,高西都必须得用强光手电去驱散这战争迷雾,不过小家伙似乎挺适应这种环境的。
这让高西想到了一种可能,是不是动物根本就不受战争迷雾的影响啊,不然的话海王它们捕猎的时候明明没有照明设备,为什么还可以完全不在乎呢?
人类也是动物吗?
嗯,这个问题值得讨论一下,不过不是现在,反正高西受到战争迷雾的影响可是很严重的,这大概还是跟人类眼睛的构成有关系吧,有些动物晚上看东西都能看的很清楚,而人类就不行。
“来,小家伙洗洗手,看你这血淋淋的样子,猛然看到还以为是见了鬼了呢。”高西最怕鬼了,别看他平日里胆大,可是对这种未知生物的恐惧那可是非常高的。
这会儿他拿着手电筒,随便一照,就能看到辛巴那血淋淋的样子,还真得是挺吓人的。
高西觉得自己又必要把这些恐怖因素给驱除了,所以就跳下了大白的背,然后在也让辛巴跳了下来,用随身带的水壶里的水给辛巴先简单洗了洗,把嘴上和手上的血迹以及鳞片都给洗去了,当然要想完全洗干净,那还得给小家伙洗个澡。这里不行,等回到营地之后再说吧。
到目的地的时候,高西就看到熊霸坐在那里,满头都是包。而旁边还躺着两头熊怪的尸体,海王趴在一边,鹰眼则不知道去哪儿了。
“怎么回事儿啊这是?”
“吼嗷呜!”
泰兰德从戒指里面飞了出来,笑着说道:“熊霸这家伙击杀了熊怪之后想去吃蜂蜜,结果被蜜蜂蛰了一头的包。鹰眼去给它报仇去了,这两个家伙在这里等着呢,怕回去了你训斥,没想到你倒是先来了。”
“吃蜂蜜?”
高西刚刚还说没能好好利用薰衣草花的花蜜呢,这会儿就发生了这种事儿。他倒是忘了,这熊最喜欢吃蜂蜜了,有些人甚至说熊掌之所以好吃,就是因为熊经常去偷蜂蜜吃,然后熊掌里面混入了蜂蜜引起的一些有意思的变化。
当然是真是假高西不知道,不过熊爱吃蜂蜜应该是没错了。
正说话呢。就见小美洲狮辛巴突然间跑了出去,高西吓了一跳,最怕这小家伙跑远了,毕竟这森林里是有战争迷雾的,他根本就看不清楚,万一辛巴跑远了,找不着都是小事儿,最怕辛巴遇到了危险,毕竟战争迷雾之中存在什么危险,谁也不知道啊。
等他用手电筒那么一照。才发现这小家伙正死死咬着一只野兔的尾巴。虽然这捕猎的天分是有了,只可惜没有掌握捕猎的技巧啊,捕猎兔子哪有去咬尾巴的,结果就是那兔子猛地挣脱了。然后小辛巴就剩下一嘴的兔子毛了。
“行了,海王你给鹰眼发信号,让它回来吧,报什么仇啊,熊霸你这家伙偷吃别人的蜂蜜被人家叮了,这才叫报仇。你再打回去那算哪门子回事儿啊,回去之后我给你养点蜂,以后让你天天都能吃上高质量的蜂蜜。”
其实空间里面不仅仅是熏衣草花啊,除了薰衣草之外,还有很多果树也都有花,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花,那是空间里面所独有的,这些都是可以酿成蜜的。
反正美国也有养蜂的,高西估计金森能给自己找到几箱蜜蜂,不过这养蜂可就得靠自己摸索了,因为没法子请养蜂人进来帮忙啊,这空间里头动物可以进来,但是人就免了。
“你弄好蜜蜂之后不用管,交给我就行了,我有办法。你可别忘了我是精灵族啊,精灵族跟动物们的关系最好了,甚至蜜蜂还曾经是我们这些小精灵的坐骑呢。”泰兰德得意地说道。
“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回事儿啊?”高西玩过魔兽争霸三,也玩过冰封王座,甚至还玩过魔兽世界,但就是没听说过精灵族还骑乘过蜜蜂这种事儿。
不过这个空间有诸多的不寻常,其实仔细想想也就释然了,本来这空间的存在就是一个奇葩,出现一些比较奇葩的事情,那也并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了。
“那你多累啊?”高西说道,他还真挺心疼这个替他掌管空间的大大管家呢。
大白是大管家,泰兰德自然就是大大管家了,因为泰兰德能管着大白。
“放心,我只需要训练几只蜂后就可以了。”泰兰德笑着说道:“以后不用咱们管,蜜蜂会自动将蜂蜜产出的,一半留给它们自己,一半给我们,这应该挺公平吧?”
“公平公平,够咱们吃就行了,反正我也不想拿出去卖钱。”高西听到还有这么好的事儿,那还能不高兴吗?都不用自己操心,也不用请养蜂人就可以吃到蜂蜜,这是多好的事情啊。
商量好了蜜蜂的事情之后,众人就开始往回走了,两头熊,四个前掌,足够叶修去享用了,待会儿到了营地之后再弄一只大螃蟹,这顿饭就足够了,叶修虽然也是个美食家,高西又是个吃货,但饭量总归是有限的,一个超级大螃蟹加上四个熊掌,足够他们舒舒服服,美美地吃一顿了,如果再弄点鸡汤什么的那就更好了。
到了营地之后,高西就去湖边准备捉螃蟹,这螃蟹不仅水里头有,而且就连路上都是,这些家伙还真得是横着走啊,感觉谁都不放在眼里似的。
不过他们这种横行霸道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越是嚣张的家伙,那就越容易进入高西的餐桌,最后变成一桌美味的螃蟹菜。
这大闸蟹其实跟土狗一样都有学名,土狗叫中华田园犬,而这大闸蟹则叫中华绒螯蟹!
这玩意儿是一种经济蟹类,又称河蟹、毛蟹、清水蟹、大闸蟹。为中国久负盛名的美食。其螯足用于取食和抗敌,掌部内外缘密生绒毛,绒螯蟹因此而得名。
大闸蟹闻名天下,鲜盖百味。有人问:“是谁最早吃着这个鲜头,成为天下第一食蟹人?”巴城镇流传下来一则岁月悠远的民间传说,可以满意回答。
相传几千年前,人类的祖先已经在江南的陆地上定居栖息,从事捕捞水产和农垦耕作,一代又一代含辛茹苦地创建出一个鱼米之乡。
由于江南地势低洼,雨量充沛,经常易闹水灾。有时虽然丰收在望,可是,江湖河泊里却冒出了许多爱朝亮光爬行的甲壳虫,双螯八足,形状凶恶可闯进稻田偷吃谷粒,还用犀利的螯伤人。荆蛮先民吓得畏如虎狼,称这种虫为夹人虫,不等太阳落山,就早早关上大门。
后来,大禹到江南开河治水,派壮士巴解到水陆交错的阳澄湖区域督工,带领民工开挖海口河道。入夜,工棚口刚点起火堆,谁知火光引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夹人虫,一只只口吐泡沫像湖水般汹涌而来。大家要紧出来抵挡,工地上激起了一场人虫大战。不多时,夹人虫吐出的泡沫,直把火堆湮息,双方在黑暗中混战到东方发白,夹人虫早才纷纷退入水中。可是好多民工被夹伤的夹伤,夹死的夹死,血肉淋漓,惨不忍睹。
夹人虫的侵扰,严重妨碍着开河工程。巴解寻思良久,想出了一个办法,叫民工筑座土城,并在城边掘条很深的围沟,待等天晚城上升起火堆,围沟里灌进沸腾的开水。
夹人虫席卷过来,就此纷纷跌入沸水沟里烫死。沟里虫的尸体越积越多,便用长挠钩起来,继续灌放开水作战。烫死的夹人虫浑身通红,堆积如山,发出一股引人开胃的鲜美香味。
巴解闻着后,好奇地取过一只细看,把甲壳掰开来,一闻香味更浓。他想:味道喷香扑鼻,肉不知能不能吃?便大着胆子咬一口。谁知牙齿轻轻嚼动,嘴里觉味道鲜透,比什么东西都好吃。巴解越吃越香,一下把一只夹人虫嚼到肚里,接连又吃一只。大家见他吃得津津有味,胆子大的民工也跟着吃起来,无不大喜说:‘大家来吃夹人虫,味道香极了!‘于是,民工们都随手俯捡而食,把一大堆夹人虫全都消灭到“五脏殿”里。
当地的百姓获悉后,也就纷纷捉拿夹人虫吃,又很快传遍四面八方。从此,先民们都不怕夹人虫了,被人畏如猛兽的害虫一下成了家喻户晓的美食。大家为了感激敢为天下先的巴解,把他当成勇士崇敬,用解字下面加个虫字,称夹人虫为蟹,意思是巴解征服夹人虫,是天下第一食蟹人。
当然了,这故事是不是真得那就不得而知了,但大闸蟹的美味却是真得,这恐怕也就是高西和叶修都喜欢吃的原因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