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中文网 > [综]女主难为 > [综]女主难为_分卷阅读_55

[综]女主难为_分卷阅读_55

推荐阅读:快乐的花莲之旅淫术炼金士20——城战谋策篇姐姐与她的同学娇女封后之路最佳女配(快穿)老板,你马甲掉了我的大奶女友小瑄重生攻略穿书后我抢了反派雌虫猎人游记[女追男,剧情,肉渣]

一秒记住【三六中文网 www.36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白灿宇曾经怨恨过a.n.jell,前辈都消失了,他们怎么敢继续进行活动,用高美男代替前辈,好像前辈从不曾出现过!明明,是前辈为了高美男,为了a.n.jell在努力,明明是前辈……是前辈的歌声打动了他——

    不是高美男,也不是高美女,不是所谓的声带,是因为前辈就是前辈,前辈在用自己的情感,自己的心在歌唱,她的声音那么高远,仿佛在他面前展开了全新的画卷一般的世界!只有前辈才是独一无二的!可是……他们竟敢遗忘前辈!粉丝就算了,虽然他们失落,却相信着高美男还会回来,他们却没发现,之前喜欢的人已经完全消失了。

    才不是高美男,前辈就是前辈,和别人都不一样的前辈,谁也无法取代的前辈……

    虽然觉得愤怒,却又觉得有些窃喜。原来,他们的喜欢,也不过如此。

    所以,心安理得地觉得我才是最喜欢前辈的。前辈!是我最喜欢你,是我赢了。可是,赢了又怎样呢,前辈已经……不在了。

    曾经作为风向标的,温柔地指引着他,让他憧憬让他仰望着的目标,他的信仰,就这样消失了,好像不曾留下痕迹,好像不曾存在。

    好不甘心。

    前辈,我还是好不甘心你被忘记,所以,我会永远记得你,代替他们永远记着你。

    a.n.jell的演唱会结束后,黄泰京因为太过激烈高亢的歌唱而嗓子受了伤害,白灿宇忍不住骂活该。要不是前辈替你承受了大量的压力,以你的嗓子,怎么可能坚持完整个演唱会,若不是前辈充当了你的影子,替你弥补了高音上的缺陷,你怎么可能表现出那么完美的嗓音,怎么可能会受到粉丝追捧的no.1。

    都是因为前辈才有你!你怎么敢就这么恬不知耻地登台!白灿宇心中无限怨恨,直到安社长提出让他接任前辈的位置,在高美男回来之前,暂时成为a.n.jell的一员。

    安社长在说这话之前有些犹豫,或许他也在考虑是不是该让他加入,毕竟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高美男要回来,总有一天,a.n.jell还是他们四个。

    但白灿宇想也不想地同意了。

    因为这是前辈的组合,是前辈的心血,是前辈这么努力想要扶持的乐团,所以我加入,不为了任何的谁,我只想守护前辈。

    即便所有人都不知道前辈的存在,那也没关系,我知道,我记得,我将永远铭记,这就够了。

    “我不需要另一个主唱。”不想,却是黄泰京冰冷地拒绝了这一提案:“我的搭档只有高美男。”在说完这句话,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讽刺地勾起了唇角,“结果他竟然逃跑了。”

    听到这里,白灿宇终于忍不住,朝黄泰京的脸上挥了拳头。

    “前辈才不是逃跑了!!!”前辈是绝不会逃跑的!前辈只是……前辈只是无能为力地离开罢了,如果可以,前辈一定不会离开!

    然后他们两个人狠狠地打了一架,谁也没有留情的意思,直到双方的脸上都挂了彩,他和黄泰京才被姜新禹和jeremy一人一个拉开。

    “够了!住手!”谁也不曾想到,说出这句话的竟然是一向温和的姜新禹。曾经有人说“温柔的人发起火来尤其恐怖”,这句话在姜新禹身上体现得尤为透彻淋漓。他目光有如刀子似的从两人脸上扫过:“我们的脸是要给观众看的,这就是你们的专业素养吗!”

    白灿宇忍不住一愣。对待事业这样严肃认真的态度,自己连半点差错都不容忍,舞姿一定要练习到每个动作都准确,绝不有一毫米的偏差,每首歌的音节都反复琢磨,节奏都掌控得无比精妙,对自己严苛到了残忍的程度——这样的态度,明明就是前辈才有的,结果却出现在了姜新禹身上。

    “你们可是最幸福的两个人。”姜新禹冷冷地扫过他们两人,忽然松手放开了对白灿宇的禁锢,他目光冷冷的:“如果继续打下去,即便脸好不了明天无法登台,这也无所谓的话,你们就打吧。”

    “别这么自以为是,好像只有你们两个人才爱他似的。”姜新禹带着恐怖的表情,蔑视地看了他们两人一眼,便转身离开了。

    他这样大相径庭的转变简直令人大吃一惊,但jeremy却并未表现出半点吃惊的模样,他往日的跳脱都不见了,他沉默地松开了泰京的手臂,道:“泰京哥,我和新禹哥的想法一样,随便你们吧。”

    往日活泼的喜欢卖萌的,前辈说什么都照单接受,即便耍他也傻乎乎地相信的金毛青年,脸上露出了复杂的难以言喻的表情,深深地望了他们一眼,便转身走了。

    白灿宇狠狠地捏住了掌心,难以言喻的痛苦在心中肆虐。

    原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还记着前辈,喜欢着前辈,他们都比不上我的,原以为,前辈虽然消失了,但起码……起码还存在于我一个人的心里,我能以这种方式占有前辈的,可是……为什么还是有别人在。为什么,我和前辈之间,总有别人存在,就算前辈消失了,也还是这样。

    黄泰京瞥了他一眼,放下了拳头,不发一言转身离开了,他们之间的气氛如死寂般沉闷,哪里有将来会配合良好成一个乐团的样子。

    即便是喜欢着同一个人,即便是因为同一个人而痛苦,却也无法相互理解,或者,压根不愿意相互理解。就连因为喜欢着前辈而痛苦的心情,也绝不想与别人共享,这是前辈给我的,独一无二的。

    即便前辈已经消失,我还是希望着,只有我一个人喜欢着前辈就足够了。但如果,前辈喜欢着别人的话,我也没关系,因为,我只是希望着能再次见到前辈,仰望着前辈,憧憬着前辈,一辈子都站在远远凝视你的位置就可以了。这样的话,起码一辈子都不会被拒绝了。

    前辈,我从来没求过你,只是这样的请求而已,所以,前辈,能答应我这一次吗。前辈,请让我看着你,好吗。

    ☆、第101章玖叁绯衣少年

    于凛凛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想被什么碾压过一般的痛楚,她忍着疼痛睁开眼,只见眼前俱是一片绯红,模模糊糊的像是个人影子,那人正灼灼地盯着自己,他微微笑着,目光若是能吃人,恐怕他现在已经把她整个囫囵吞下了。

    脑袋里一片囫囵,记忆的碎片犹如漂浮的云似的,她一点都抓不到,只觉得头疼。他们两人对视着没说话,那绯衣少年却是走近了一步,铜灯映亮了他的面容,只见他面容鼻塌眼小,眉短嘴厚,生的奇丑无比,还非要做色眯眯的模样紧盯着他,那目光若是有手,恐怕都把她衣服给扒下来了。

    经过一阵痉挛般的痛苦之后,于凛凛脑袋里是记忆碎片总算是拼凑成一起了。这具身体的原主名为朱七七,是朱家排名第七的女孩,大约是唯一的女孩的缘故,太过受宠,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这女孩喜欢上一个她救助的名为“沈浪”的青年,为了这青年所查的案子,竟胆大包天藏在两名“白衣牧女”的车下,一路跟着回来,却被这里的主人的儿子带进了宅里,接着被他母亲发现,这绯衣少年倒是有心替她隐瞒,朱七七却因着不想被这貌丑的少年侮辱,说出真相,接着便被关入了这石室,押后处置。

    于凛凛皱了皱眉。她发现自己身上已是被点了穴,竟是全然动弹不得了。而那绯衣少年已是走到了她面前,在她面前蹲下,笑嘻嘻地伸出手掌在她脸颊上摸了一把。

    如此近距离,于凛凛倒是看清楚了他的容貌,照理说,他长得如此丑陋,应是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于凛凛看着他,却总觉得哪里违和,或者……这不是他的真实面貌?

    在还是上官飞燕的时候,于凛凛好歹接触过一段时间的易容术,这少年露出这色眯眯的模样,却是没有强人所难的意思,倒是与他周身气度不合。

    “咦,之前不是闹得那般厉害么,如今怎的不说话了?”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指尖在她脸上划来划去,虚起的眼睛色眯眯地看着她。

    于凛凛道:“闹有什么意思,你便肯放我出去了么。”

    绯衣少年大感惊奇,双手搭在膝盖上,空空地甩着,笑嘻嘻地勾唇一笑:“我可不强人所难,只要你乖乖从了我,我便救你出去。”

    于凛凛:“你说这话,不就是在强人之难么。咱们认识不过几个时辰,你又未必喜欢我,何苦要我从你。”

    绯衣少年道:“你生的这般好看,我便喜欢。”

    “你生的不好看,倒是想着找好看的。”于凛凛故意道。

    “你嫌我生的丑?”绯衣少年拊掌笑起来:“这倒是简单了。”他转过身子,过了半晌,回身笑道:“这下你再瞧瞧。”

    铜灯下,方才还奇丑无比的少年竟然已变成了貌比潘安的美男子。于凛凛心道“果然如此”,眼睛却细致地盯着他的脸,这张脸唇红齿白,修眉朗目,脸上还有十分自然的红晕,竟一点易容的痕迹都未看出来。

    “你若是不喜欢这样的美男子,嫌我不够男子气概,好……”他说话间又转了个身,再看他时,容貌又是变了,剑眉虎目,英气逼人,却是一点脂粉气都没了。于凛凛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变化的容颜,不由道:“你这一手易容倒是精妙,是如何做到的?”

    “我倒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我这一手毫不惊讶的人……莫非你是早猜出我是易容,这才出言激我?”绯衣少年的声音都与之前不同了,若不是于凛凛亲眼所见,只怕还以为是两个人了。不过以前上官飞燕易容成上官丹凤的时候,倒是也能变成她的声音,但那也是上官飞燕经常学上官丹凤说话的缘故,若要她变成截然不同的男子声音,恐怕就连上官飞燕也做不到。

    “确是如此。”于凛凛抬起下颔冲他笑笑:“我觉得身体有点麻了,你能给我解穴吗?”

    “你若叫我一声好哥哥,我便给你解穴。”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伸出指头在她身上点了几下,于凛凛就觉得自己能够动了。

    绯衣少年看她动了动手臂,唇角勾起似笑非笑的笑意。不过这笑容还未舒展就僵住了,无他,因为于凛凛伸手摸上了他的脸。

    绯衣少年瞪大了眼睛,难得地有些诧然,不过只一瞬,他很快就回过神来,美人投怀送抱对他而言何乐而不为,更进一步更好。不过他还没伸手揽过于凛凛,凛凛的反应却比他还快,她很快放下手来,笑道:“是人皮面具吧,你脸上没有温度。应该是很薄的人皮面具,不然不会这么逼真。”

    绯衣少年愕然地盯着她,倒是没想到她心细如发,竟是关注在这上面。他微微蹙起眉头:“管这些做什么,不如来做些更快活的事情可好。”

    于凛凛这世的面皮生的极好,她粲然一笑,那甜蜜的笑靥即使再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屏蔽,那绯衣少年唇角勾起饶有兴致的笑意,伸手就要往她腰间摸去。

    因着上个世界无比和平,也没什么功夫招式,在花满楼那处拿到的技能倒是一直没有使用,但这可不代表于凛凛没接收到。她只伸出了食指和中指,轻轻一夹,就将绯衣少年闪电般探向她腰间的手夹住了。

    如若之前还是对少女的改变饶有兴致,如今绯衣少年感受到自己的手指抽不出来,却是蹙起了眉头,狐疑地望着她:“你……方才那女子并非是你!你到底是谁?!”

    如果于凛凛之前的表现可以解释为心性稳定了下来,不再激动的话,现在这一手却是怎么也遮掩不了了。只因朱七七之前与这少年的母亲云梦仙子打过,朱七七身集众家功夫,却是贪多嚼不烂,不出五招就败在云梦仙子手里了。

    于凛凛这一手“灵犀一指”却出神入化,若是她早使出这一招,怎么会这么轻易输在他母亲手里?

    见绯衣少年眉眼凌厉,于凛凛只微微一笑:“你放我出去,我便告诉你,如何。”

    “好哇,你这是用了激将法想让我救你呢。”绯衣少年笑道。

    “你特意来到这里,难道不是为了救我出去?”于凛凛微笑回应。因为之前对冰箭的调查而中了花蕊仙的计,这具身体的弟弟失踪不见了。朱七七之所以调查“赶人”的白衣牧女们,除了想要帮到沈浪之外,也是想要找到自家弟弟的。

    如今于凛凛莫名穿到了这女子身上,心中自然想着出去寻找这朱八的踪影。不过即便她心中这么想着,面上仍然是风淡云轻的笑意,仿佛只是随意开玩笑似的。

    绯衣少年打量了一番于凛凛面上的神色,忽然粲然一笑,配合着那剑眉星目,倒真是凛然正气,可惜一双微微眯起的眼睛让他这气质逊色不少:“我之前倒是想放你走,现在却改了主意,将你留下陪着我,岂不自在逍遥。”

    于凛凛:“你若放了我,我便告诉你之前那姑娘去哪了,好不好。”

    绯衣少年道:“方才你被我母亲打昏,关入石室后我后脚就跟了上来,你觉得我会以为你不是之前那姑娘么……若你与方才的姑娘不同,如若不是你藏私——怕你也没有必要藏私,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世上有某种移魂之术吧?而你,则是被移魂过来的?”

    于凛凛暗暗吃了一惊。她之前在陆小凤面前耍乖,可是故意露出了破绽,让陆小凤对她们一人双魂的想法深信不疑,但陆小凤那时也不过是隐隐摸到了双重性格的门,并未想到移魂一说,这绯衣少年倒是胆大,心性开阔,竟直接便猜到了移魂身上。

    见于凛凛神色微妙的变化,绯衣少年已是心头有数了。从之前于凛凛故意套他的话,用激将法,再到她的灵犀一指用来对付他,绯衣少年只觉自己已经吃了好几个暗亏了,如今好不容易占了一次上风,心头不由有些得意,他笑起来:“看来便是如此了。”

    两人正对着话,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眼眸里流光溢彩,好不耀眼,还有些孩子气的得意洋洋,于凛凛一怔,还未来得及说话,只听一个娇俏的女声忽然响起——

    “好哇,我早就知道你溜到这里来了,你两人这是在做什么?”这声娇笑有如婉转莺啼,格外轻盈悦耳,原是之前与那绯衣少年打情骂俏过的白衣少女。她这时口气里还有些酸溜溜的意味,那绯衣少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忽然站了起来,一步步地冲着那白衣女子走了过去。那白衣女子见他走过来,浑身一颤,之前的话倒是尽数停了下来,脸颊也染上了红晕。

    那白衣女子轻呼一声,刚想转身跑,绯衣少年却是轻巧就捉住了她,从后面将她抱了个满怀,手上轻轻一动,就解开了她的衣襟,而那身纯白色的衣裳则是朝于凛凛落了下来。

    “我放过你了,还不快走?”于凛凛吃了一惊,那白衣女子却是已经发出了喘息,于凛凛一看,那绯衣少年面容却压根毫无波澜,只一双手在那白衣女子身上游走,那女子就已面染红晕,发出娇哦。绯衣少年见她还敢回头看,面容还平静不已,一点尴尬都没有,惊诧之下,反倒是冲她微微一笑。

    方才还没觉得尴尬的于凛凛这时倒是有些尴尬了,她飞快地将那衣服披上,转身打算走,绯衣少年的声音却又响起了:“穿着那衣服,等出门之后,逢左即转,莫要停留,莫要回头,倒是自有人来接你……可别等我改变主意。”

    于凛凛穿好衣服,侧头微微颔首道了一句“多谢”之后,便快步离开了这石室。

    搂着已经满面潮红喘息的白衣牧女,绯衣少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勾了勾唇:“叫不回头就真不回头,也真是无情……不过,勾魂之术么,倒是有些意思。”

    他笑得诡谲,奔跑离开的于凛凛莫名打了个寒颤,不过之后的路倒是一路顺畅,遇到两劲装大汉,对方见她穿着白衣牧女的衣服,却也没为难她,之后她是被一铁塔般的巨人举上了地道顶端,这两人高的地道,他倒是一抬手就托住了,很快,他打开了地道顶端的巨大石板,于凛凛道谢过后,就从这石板缝隙里窜了出去。

    令人惊讶的是,这里却并非是荒地,而是一家棺材店的后室。

    ☆、第103章玖伍遇白飞飞

    于凛凛浅浅地勾唇,倒是真如个光风霁月的公子哥儿似的,王怜花饶有兴致地看她一眼,两人很快相携出了成衣店的门。

    “呀,衣服买得太好,这倒看着不像我的书童了。”王怜花带着于凛凛往欧阳喜的宅邸而去,边走还边故意凑近他,作出一副亲密模样。

    看王怜花凑过来,于凛凛以一种自然的男性哥俩好的心态搭上了他的肩膀,盯着他的脸瞧,真真儿是半点破绽都瞧不出来,唇角勾起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眸笑意流泻:“我倒是不知道你哪张脸是真的了……莫不是这几张脸其实都不是真的吧?”

    “……聪明。”王怜花被于凛凛以“兄逮咱们哥俩好”的态度勾了肩膀还有些发愣,不过转瞬就反应过来,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却是于凛凛态度相当自然。

    两人就这么勾肩搭背地进了欧阳喜的宅邸,欧阳喜见这两人相携而来,立刻迎上前来,陪着笑脸道:“王公子大驾光临,不知这位是……”欧阳喜目光转向于凛凛,只见这位公子的打扮也是华贵,周身气度浑然天成,他可从未见千面公子王怜花与人这么亲密过——尤其还是男人,自然引起了几分兴趣,只见他面容白皙俊秀,却是大大方方十分坦然,倒真是有大家公子的风范,就是这身形削瘦了些,兜在外衣里实在显得瘦弱,比起女子弱柳扶风的身姿更显风流。

    “他是我的朋友,姓朱。”王怜花笑吟吟地侧头望了她一眼,这一眼实在有些亲昵了些,惹得欧阳喜不由怪异地看了王怜花一眼。传言道这位王怜花公子独爱美女,听闻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如今和个男子这么亲密……以王怜花的风流程度,欧阳喜倒是不至于怀疑他是个断袖,但看那亲热劲,还是不由觉得有点怪异,不过那公子无论容貌还是身段,真还不比美女差。

    如此美人,倒也值得珍惜呵护。

    “王公子,你目光若再不收敛些,只怕你明日就要被传是个断袖了。”于凛凛对自己男装扮相实在太自信了,毕竟他也是扮了三个月的男装没被发现,甚至还和jeremy“同居”了快一个月,她也算是颇有自信了。待到欧阳喜带着两人落座后,于凛凛就不由如此调侃道。

    王怜花漫不经心地挑了眉,唇角暧昧笑容弧度未落,一如既往的狂肆,似是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目光:“那便如何,他们要说,说便是了……更何况,我可确实对你着迷得很。”

    即便知道这人所说的全是不可信的甜言蜜语,大概对着个美女都能随便说的,但听着这话,还真是让人心情不由高兴起来。于凛凛感慨了下王怜花的段数高超后,却是完全没有产生什么心动之类的情绪,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王兄,我估计很快你辣手摧花的名声就要加上一句‘男女通吃’了,恭喜你的搜集美人之路更广了呢。”于凛凛歪头懒洋洋地调笑了一句。

    好一个优秀俊美的风流公子!

    于凛凛调笑的模样映入眼中,如是观察入微如王怜花也不由在心中赞叹了一句。除去有些优柔的面庞,没有伪装的喉结,于凛凛的神态倒是学了个十成十,他若帮着易容一番,只怕随时都能以假乱真,也难怪王怜花之前要认为移魂之前于凛凛是个男子了。

    人数倒是渐渐多了,这满堂豪杰,竟只有六七个生意人,其他十多个都是神情彪悍的武林豪杰,除去王怜花和自己这样的少年俊杰,便是个清瘦穷酸的干瘦老头,一身青布衣衫洗的发白,仿佛几天没吃饭了,看着实在落拓,偏偏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书童,也是瘦的只剩几把骨头了,只有一双大眼睛咕噜噜地转。

    先出来做生意的是素有“贾剥皮”之称的一白胖中年男子,剃了胡须装得年轻,小眼睛眯着一副精明模样。

    他此番来说是只带了两样东西,第一样是个翡翠琢成的蟾蜍,海碗大小,碧光闪闪,一对眼珠子乃是一对桂圆大小的明珠。

    看着倒是好东西,但这贾剥皮名声不好,如今站得又远,哪里看得清楚。于凛凛凑到王怜花身边道:“依你看,这能值多少钱。”

    王怜花摇扇微微一笑,眼波甜蜜地落在她身上:“怎么的,你想要么?”

    于凛凛奇道:“不是王公子你雇佣我来帮你看这些卖品价值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