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与火的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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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小说,一个下午,打发了一个女人。
因此借得了这个好听的名字,水与火的缠绵。
一个如火的男人,一团深沉的火。这个男人在不紧不慢地走在街边,步态悠闲沉稳,甚至有些的霸气的温柔。
一个如水的女人,至少认为在男人的面前,她是水样的。她屁颠着跟在男人的身后,不远不近地看着前面的男人,心里热热的。她喜欢这样的感觉。瘦高着腿,飘逸着衣裙,像一只悠闲的白鹭,在绿野上飞翔。嘴里叼着吸管,喝着一种有些的酸,有些甜的饮料。这味道,她不喜欢。但这样的感觉,她喜欢的。
曾芒芒是个本分,端庄,老实的女人。在常声远的面前,却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她。爱着撒个小娇,不由地嘟起小嘴,爱着心田滋润,眉色飞扬。拙劣的嘴,却妙语连珠,热闹着和常声远快乐地斗着嘴。而面对她的丈夫,高勇,本是的笨嘴拙舌,愈发的沉闷。不是不说,是找不到说的感觉。
这感觉真是奇妙。
她喜欢他的,甚至是爱上了他。
她喜欢他回头的看看,满是怜爱的一眼。他等在马路线上。等着她闲云野鹤地飘了过来。他会轻轻地拢一拢她的腰,并肩过着马路,他说,过马路要小心些。
芒芒是个感情的细腻的女人,但对感情要求得不多。她只是喜欢些细腻的关心和疼爱。但她的丈夫高勇,却是个永远都会忽视她感受的自私男人。
她快乐着常声远不声不响地关心。
一张贺卡,几条她爱吃的鱼,一把可以登高爬上的梯子,因为他知道在家里,芒芒得像个男人一样的忙活家里,甚至是更换灯泡。
这很让一个女人的心怀,温柔得一塌糊涂。
是女人最想要的,也是一般的男人最容易忽视的。
她爱听他说,渴了吗?我端茶你喝。
茶是凉凉的,但喝着很开心。
女人,最不争气的是,就是受不得男人这样的小恩小惠。
但这也要讲究心灵的相通。
高勇是不会这样的对待芒芒的。
因为永远,他自己都是第一的。
她想起他,就会嘴角挂笑。想起他的笑,有些孩子般的可爱和傻气。大大的眼睛,笑的时候,展开了两朵好看的花。她爱歪着头,看着他笑,没有一丝隐藏的笑。
常声远去了美国,芒芒的生活的动力,就是回忆着他的笑,不掺杂着任何的男女色彩。只是一种软软的温暖感觉。
他是爱着她的,爱她的真诚,善良,还有些许的傻气,和她与众不同的细腻心性。她爱他的温厚,沉稳,也是真诚和善良。两个人的极为相像,让他们很默契地一拍即合。
却又保持着美的距离。
曾芒芒生命中另一个角色,就是她的初恋。
这个初恋喜欢着好多年。
她喜欢他宽厚的一双手,总是握着两团火,热乎乎的。什么时候都会勾起女人燃烧的欲望。
芒芒在多年后的一个酒店里,完成了初恋多年的爱恋。应该是初恋完成了自己多年的爱恋。
喜欢成了爱。
这奇妙复杂的感觉。
原来,喜欢和爱,只是一步之遥啊!
芒芒是水,而常声远是火。
他们走在街头,只能用眼睛说话,用目光交织,解释只有他俩才懂的水与火的缠绵。
当木讷的,不拘小节,永远不会在乎妻子感受和细节的高勇。在某个会议上,很随意很认真地掸去年轻女人背上的发丝。
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化学反应。
曾芒芒很冷峻地说:“什么时候需要签字,你通知我。”
明白了,自己这汪水,需要的是一团火,而不是永远的文不对题的争吵。
她决定了,跟随他,一辈子
到长江上去捕白鳍豚,保护它们
一部小说,一个下午,打发了一个女人。
因此借得了这个好听的名字,水与火的缠绵。
一个如火的男人,一团深沉的火。这个男人在不紧不慢地走在街边,步态悠闲沉稳,甚至有些的霸气的温柔。
一个如水的女人,至少认为在男人的面前,她是水样的。她屁颠着跟在男人的身后,不远不近地看着前面的男人,心里热热的。她喜欢这样的感觉。瘦高着腿,飘逸着衣裙,像一只悠闲的白鹭,在绿野上飞翔。嘴里叼着吸管,喝着一种有些的酸,有些甜的饮料。这味道,她不喜欢。但这样的感觉,她喜欢的。
曾芒芒是个本分,端庄,老实的女人。在常声远的面前,却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她。爱着撒个小娇,不由地嘟起小嘴,爱着心田滋润,眉色飞扬。拙劣的嘴,却妙语连珠,热闹着和常声远快乐地斗着嘴。而面对她的丈夫,高勇,本是的笨嘴拙舌,愈发的沉闷。不是不说,是找不到说的感觉。
这感觉真是奇妙。
她喜欢他的,甚至是爱上了他。
她喜欢他回头的看看,满是怜爱的一眼。他等在马路线上。等着她闲云野鹤地飘了过来。他会轻轻地拢一拢她的腰,并肩过着马路,他说,过马路要小心些。
芒芒是个感情的细腻的女人,但对感情要求得不多。她只是喜欢些细腻的关心和疼爱。但她的丈夫高勇,却是个永远都会忽视她感受的自私男人。
她快乐着常声远不声不响地关心。
一张贺卡,几条她爱吃的鱼,一把可以登高爬上的梯子,因为他知道在家里,芒芒得像个男人一样的忙活家里,甚至是更换灯泡。
这很让一个女人的心怀,温柔得一塌糊涂。
是女人最想要的,也是一般的男人最容易忽视的。
她爱听他说,渴了吗?我端茶你喝。
茶是凉凉的,但喝着很开心。
女人,最不争气的是,就是受不得男人这样的小恩小惠。
但这也要讲究心灵的相通。
高勇是不会这样的对待芒芒的。
因为永远,他自己都是第一的。
她想起他,就会嘴角挂笑。想起他的笑,有些孩子般的可爱和傻气。大大的眼睛,笑的时候,展开了两朵好看的花。她爱歪着头,看着他笑,没有一丝隐藏的笑。
常声远去了美国,芒芒的生活的动力,就是回忆着他的笑,不掺杂着任何的男女色彩。只是一种软软的温暖感觉。
他是爱着她的,爱她的真诚,善良,还有些许的傻气,和她与众不同的细腻心性。她爱他的温厚,沉稳,也是真诚和善良。两个人的极为相像,让他们很默契地一拍即合。
却又保持着美的距离。
曾芒芒生命中另一个角色,就是她的初恋。
这个初恋喜欢着好多年。
她喜欢他宽厚的一双手,总是握着两团火,热乎乎的。什么时候都会勾起女人燃烧的欲望。
芒芒在多年后的一个酒店里,完成了初恋多年的爱恋。应该是初恋完成了自己多年的爱恋。
喜欢成了爱。
这奇妙复杂的感觉。
原来,喜欢和爱,只是一步之遥啊!
芒芒是水,而常声远是火。
他们走在街头,只能用眼睛说话,用目光交织,解释只有他俩才懂的水与火的缠绵。
当木讷的,不拘小节,永远不会在乎妻子感受和细节的高勇。在某个会议上,很随意很认真地掸去年轻女人背上的发丝。
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化学反应。
曾芒芒很冷峻地说:“什么时候需要签字,你通知我。”
明白了,自己这汪水,需要的是一团火,而不是永远的文不对题的争吵。
她决定了,跟随他,一辈子
到长江上去捕白鳍豚,保护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