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主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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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之上无天人,自在天上不自在。
须界大陆,强者为尊。
人有九等,天有七天。
百事轮回,永恒不变。
须界一重天:四王天。七天之中最弱天。地域最广,分四大部洲。南瞻部洲、东胜神洲、西牛贺州、北俱芦洲。四洲之中南州最弱。
四大部洲分别由四大天王守护。
东方持国天王,居黄金埵。手持琵琶黄金甲,守护东胜神洲。
南方增长天王,居琉璃埵。手握慧剑琉璃甲,守护南瞻部洲。
西方广目天王,居白银埵。手握赤锁白银甲,守护西牛贺州。
北方多闻天王,居水晶埵。手持宝幡水晶甲,守护北俱芦洲。
须界二重天:忉利天。七天之中第二天,地域老二。由五大明王瓜分。
须界三重天:须摩天。七天之中第三天,地域老三。由七大世家瓜分。
须界四重天:兜率天。七天之中第四天,地域老四。由五帝瓜分。
此四天统称四禅天,有明文记载,人们还可了解。后三天对于普通人来说,却已经是虚无缥缈的存在了。
须界五重天:化乐天。七天之中第五天,地域老五。由三皇瓜分。
须界六重天:他化自在天。七天之中第六天。地域老六。虚天殿所在之地。神圣之地。
须界七重天:无法无天。七天之中最后一天,也是七天之中最强天。须弥之主——须尊(注:1)所在之地。
漫漫长路,无穷无尽。
佛曰:一滴水,一世界。南瞻部洲在四大洲中虽是最弱之洲,但它也是一个世界。
南瞻部洲人寿百载,分五大块。东洲、南洲、西洲、北洲、中洲。南瞻部洲虽是最弱之洲,但因地域的不同,也有强弱之分。四大部洲中南瞻部洲最弱,西牛贺州最强。而南瞻部洲中却又是南洲最弱,中洲最强。
孤竹国本就是南洲偏南一隅的小国,越偏越弱。与溪国东西两边接壤,中部却隔着一小片沙漠。
有沙漠,就有绿洲。
没错,这里的沙漠虽小,但它却也是真真正正的沙漠。它也有自己的绿洲。
有绿洲,就会有希望。
有希望,就会有生机,就会有人。
可是令人心寒的是,这里有绿洲,却不叫绿洲,它被人叫做魔鬼域。它里面没有生机,只有死寂。它里面也有人,却都不是好人,是畜生,是魔鬼,是恶魔。
凡是步入这片沙漠,却又不幸迷路的人,宁愿在沙漠里饿死,渴死,晒死,冻死。也不愿走入魔鬼域,因为对他们来说,走进那里,相当于走进了坟墓。
距戈登离开天狼堡已经有半个多月了。
这一天,孤竹国某一小村落忽然来了这样一个人。
一人一马,死气沉沉。
马懒。
人更懒。
漫无目的,晃晃悠悠的走着。
马背上的人是躺着的,如果不是他在打呼噜,路过的人都还以为马托着得是个死人。
马路中间站着一位小女孩,眼睛睁地大大的,盯着这一人一马。
“小孩儿,过来。”马背上的人忽然醒了,他倒挂着身子向不远处一个小女孩打招呼。
小女孩本来就很好奇,这下就走过来了。
“小孩儿,多大了?”
“五岁!”
“才五岁啊!”他数了数指头,感叹道。
“小孩儿,你知道这儿哪里可以吃住吗?”
“哥哥是外来人吧?”小女孩一点也不怕生。
“嗯!”
“哥哥一定要穿过沙漠喽?”
“嗯!”
“哦?你怎么知道?”
“呵呵,因为来这里的都是像哥哥这样的莽夫,怪人。”
“哦,是吗?男子拍了拍脑袋。
“哥哥,再往前走,就会有一个客栈,所有像哥哥这样的人,都到那里去了。”
“是吗?”
“当然喽,我人小可我知道的却不少。”
“过来,哥哥要谢谢你。”
女孩又靠近了点儿。
“痛!!!!!!!”男子本想摸摸她的小脑袋,却被她咬了一口。他本想再捏她一下,想不到小女孩竟像泥鳅似的跑开了。
男子大家并不陌生,正是半个月前刚从孤竹国出发的戈登。
他望着小女孩远去的背影,怔住了。因为他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女孩,一个在孤竹国告别,却永远忘不了的女孩。
既然分开了,为什么还要不舍。既然不舍,为什么还要分开。戈登不愿想,他现在唯一要想做的,就是尽快到那家客栈去。
黄昏时刻。
戈登到了。
他站在客栈大门口,瞬间就怔住了。客栈到了是到了,但它实在不能算是客栈。至少戈登还没有见过这么差的客栈。
院子里架着个大锅,有人用大勺子正在搅动。周围横七竖八摆着几张桌子,但都没有人坐。
客人们都在屋子里,因为戈登已经听到了里面的喝酒声。他扫视了一下,客栈恐怕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门口的大理石碑了。
只见上面刻着五个大字。“百人不过庄”
“好个百人不过庄”戈登沉吟一声,就向院子了走去了。
没有人来迎接他,屋子里的门虽是敞开的,但没有人抬起头来看他。
“客官,趁热乎,来碗粥吧!”搅锅的汉子忽然说道,锅里煮的是粥。
“你是这里的老板?”戈登停下了脚步。
“不是,我只是个伙计。”
“谁是这里的老板?”
“老板死了!”
“死了?”戈登已经喝了一口汤,差点喷出来。
“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死了好几年了?”戈登吃惊,“那岂不是这里就没有老板?”
“没有!”伙计回答的很干脆。
“那么这个客栈岂不是要倒闭?”戈登实在是想不到一个没有老板,只有伙计的客栈怎么可能正常营业。
“但它还没有倒闭不是吗?”
“这这是为什么?”戈登纳闷,因为客栈现在确实还没有倒闭,反而在他看来,运营的还相当不错。
“因为还有我!”伙计忽然笑了。
“那你也死了呢?”
“它还不会倒闭!”
“为什么?”
“因为只要还有人想到魔鬼域去,这个客栈就永远不会倒闭。”这次不仅汉子笑了,戈登也跟着笑了。
“有趣,实在是有趣!”他大口大口将碗里的粥喝完,又盛了一碗,向屋子里走去。
伙计继续低下头搅动粥,以免它糊了。因为他知道一个厨子如果把粥给做糊了,脸上可挂不住。
“照顾好我的马!”汉子专心致志搅粥的时候,门框里忽然探出一个脑袋,正是那进去又退出来的戈登。
汉子抬头看了一眼门外的老马,摇了摇头。道:“放心吧!老是老了点,但一时半会儿它还死不了。”
“谢了!”
戈登又进去了。
但进去的一刹那,他又怔住了。
天人之上无天人,自在天上不自在。
须界大陆,强者为尊。
人有九等,天有七天。
百事轮回,永恒不变。
须界一重天:四王天。七天之中最弱天。地域最广,分四大部洲。南瞻部洲、东胜神洲、西牛贺州、北俱芦洲。四洲之中南州最弱。
四大部洲分别由四大天王守护。
东方持国天王,居黄金埵。手持琵琶黄金甲,守护东胜神洲。
南方增长天王,居琉璃埵。手握慧剑琉璃甲,守护南瞻部洲。
西方广目天王,居白银埵。手握赤锁白银甲,守护西牛贺州。
北方多闻天王,居水晶埵。手持宝幡水晶甲,守护北俱芦洲。
须界二重天:忉利天。七天之中第二天,地域老二。由五大明王瓜分。
须界三重天:须摩天。七天之中第三天,地域老三。由七大世家瓜分。
须界四重天:兜率天。七天之中第四天,地域老四。由五帝瓜分。
此四天统称四禅天,有明文记载,人们还可了解。后三天对于普通人来说,却已经是虚无缥缈的存在了。
须界五重天:化乐天。七天之中第五天,地域老五。由三皇瓜分。
须界六重天:他化自在天。七天之中第六天。地域老六。虚天殿所在之地。神圣之地。
须界七重天:无法无天。七天之中最后一天,也是七天之中最强天。须弥之主——须尊(注:1)所在之地。
漫漫长路,无穷无尽。
佛曰:一滴水,一世界。南瞻部洲在四大洲中虽是最弱之洲,但它也是一个世界。
南瞻部洲人寿百载,分五大块。东洲、南洲、西洲、北洲、中洲。南瞻部洲虽是最弱之洲,但因地域的不同,也有强弱之分。四大部洲中南瞻部洲最弱,西牛贺州最强。而南瞻部洲中却又是南洲最弱,中洲最强。
孤竹国本就是南洲偏南一隅的小国,越偏越弱。与溪国东西两边接壤,中部却隔着一小片沙漠。
有沙漠,就有绿洲。
没错,这里的沙漠虽小,但它却也是真真正正的沙漠。它也有自己的绿洲。
有绿洲,就会有希望。
有希望,就会有生机,就会有人。
可是令人心寒的是,这里有绿洲,却不叫绿洲,它被人叫做魔鬼域。它里面没有生机,只有死寂。它里面也有人,却都不是好人,是畜生,是魔鬼,是恶魔。
凡是步入这片沙漠,却又不幸迷路的人,宁愿在沙漠里饿死,渴死,晒死,冻死。也不愿走入魔鬼域,因为对他们来说,走进那里,相当于走进了坟墓。
距戈登离开天狼堡已经有半个多月了。
这一天,孤竹国某一小村落忽然来了这样一个人。
一人一马,死气沉沉。
马懒。
人更懒。
漫无目的,晃晃悠悠的走着。
马背上的人是躺着的,如果不是他在打呼噜,路过的人都还以为马托着得是个死人。
马路中间站着一位小女孩,眼睛睁地大大的,盯着这一人一马。
“小孩儿,过来。”马背上的人忽然醒了,他倒挂着身子向不远处一个小女孩打招呼。
小女孩本来就很好奇,这下就走过来了。
“小孩儿,多大了?”
“五岁!”
“才五岁啊!”他数了数指头,感叹道。
“小孩儿,你知道这儿哪里可以吃住吗?”
“哥哥是外来人吧?”小女孩一点也不怕生。
“嗯!”
“哥哥一定要穿过沙漠喽?”
“嗯!”
“哦?你怎么知道?”
“呵呵,因为来这里的都是像哥哥这样的莽夫,怪人。”
“哦,是吗?男子拍了拍脑袋。
“哥哥,再往前走,就会有一个客栈,所有像哥哥这样的人,都到那里去了。”
“是吗?”
“当然喽,我人小可我知道的却不少。”
“过来,哥哥要谢谢你。”
女孩又靠近了点儿。
“痛!!!!!!!”男子本想摸摸她的小脑袋,却被她咬了一口。他本想再捏她一下,想不到小女孩竟像泥鳅似的跑开了。
男子大家并不陌生,正是半个月前刚从孤竹国出发的戈登。
他望着小女孩远去的背影,怔住了。因为他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女孩,一个在孤竹国告别,却永远忘不了的女孩。
既然分开了,为什么还要不舍。既然不舍,为什么还要分开。戈登不愿想,他现在唯一要想做的,就是尽快到那家客栈去。
黄昏时刻。
戈登到了。
他站在客栈大门口,瞬间就怔住了。客栈到了是到了,但它实在不能算是客栈。至少戈登还没有见过这么差的客栈。
院子里架着个大锅,有人用大勺子正在搅动。周围横七竖八摆着几张桌子,但都没有人坐。
客人们都在屋子里,因为戈登已经听到了里面的喝酒声。他扫视了一下,客栈恐怕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门口的大理石碑了。
只见上面刻着五个大字。“百人不过庄”
“好个百人不过庄”戈登沉吟一声,就向院子了走去了。
没有人来迎接他,屋子里的门虽是敞开的,但没有人抬起头来看他。
“客官,趁热乎,来碗粥吧!”搅锅的汉子忽然说道,锅里煮的是粥。
“你是这里的老板?”戈登停下了脚步。
“不是,我只是个伙计。”
“谁是这里的老板?”
“老板死了!”
“死了?”戈登已经喝了一口汤,差点喷出来。
“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死了好几年了?”戈登吃惊,“那岂不是这里就没有老板?”
“没有!”伙计回答的很干脆。
“那么这个客栈岂不是要倒闭?”戈登实在是想不到一个没有老板,只有伙计的客栈怎么可能正常营业。
“但它还没有倒闭不是吗?”
“这这是为什么?”戈登纳闷,因为客栈现在确实还没有倒闭,反而在他看来,运营的还相当不错。
“因为还有我!”伙计忽然笑了。
“那你也死了呢?”
“它还不会倒闭!”
“为什么?”
“因为只要还有人想到魔鬼域去,这个客栈就永远不会倒闭。”这次不仅汉子笑了,戈登也跟着笑了。
“有趣,实在是有趣!”他大口大口将碗里的粥喝完,又盛了一碗,向屋子里走去。
伙计继续低下头搅动粥,以免它糊了。因为他知道一个厨子如果把粥给做糊了,脸上可挂不住。
“照顾好我的马!”汉子专心致志搅粥的时候,门框里忽然探出一个脑袋,正是那进去又退出来的戈登。
汉子抬头看了一眼门外的老马,摇了摇头。道:“放心吧!老是老了点,但一时半会儿它还死不了。”
“谢了!”
戈登又进去了。
但进去的一刹那,他又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