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奴隶生活的开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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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粗麻捆绑的手腕间留有一尺来长的距离,罗朱努力撑起身体,跟著一堆女人慢慢向水边爬去。直立行走太耗费力气,这样四肢爬行才更能储存体力。
来到水边,当干裂的唇触到冰凉的河水时,有些迷离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即使喉咙干得快要冒烟,她也不敢大口大口毫无顾忌地喝水,怕过凉的水会在过空的胃部引起痉挛。肩头的烙印痛还没消失,她可不想再添过胃痉挛。老天保佑,月经期刚刚过去,不然还指不定会在这种艰难困苦中落下啥病根。
含住冰水温了一会儿,才徐徐吞下。等饮完水后,整个口腔都被冻得麻木了。偏头瞅瞅不远处的营地,篝火燃了起来,牛羊已被宰杀架了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得到骨头了,可她狂吐过后的胃已经空得快撑不住了。
趴在河边,她不露声色地扯下还带著点绿的野菜,一点点地塞进口中。秋天的野菜早已失去了春夏的鲜嫩多汁,舌齿间的味道又苦又涩,比嚼干草还痛苦,吞一口就像吞下了一串辛酸的血泪,一把割喉的刀片。她是属猴的,食物搭配不该是桃子之类的水果吗?咋就硬生生抢夺了牛、羊、马的吃草专利呢?
一边努力咽嚼,一边苦中作乐地胡思乱想。慢慢的,灌了水和团团野菜的胃好受了许多。
感谢父母长久以来对她的漫不经心和疏忽冷漠,将她培养出了一副自私凉薄的心肠,让她拿得起放得下,能够动心忍性,不轻易被感情牵绊拖累,没有成为无私奉献牺牲的良善人士。
感谢三年的驴行生涯和半年的高原生涯,让她拥有了坚韧的意志、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野外生存能力。
在被冷汗反复浸透,在恐惧、疼痛和饥寒的折磨下,她非但没死,还连点点感冒都没患上。这个强悍的事实足以证明人类一旦拥有了强烈的求生欲望,会激发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潜力。
透过清冽的河水,隐隐可见水底深处穿游的小鱼。这些鱼黑背白肚,身上少鳞或无鳞,形状有些像鸭绿江口生产的明太鱼。纳木阿村是半农半牧,人们因著将夭折的小孩扔到水里水葬的习俗,加上认为鱼是龙神亲属的信仰问题,几乎都不吃鱼。
他们虽不吃却也不会阻止别人吃,有时她会用烧弯的缝衣针当钓鱼钩,穿线捆棒,先抓一条小鱼,用小刀挖一小块肉作鱼饵来钓鱼。别看工具简陋,每次总能轻而易举地把鱼钓上来。在天气炎热时,不用钓竿,直接用手在河里抓也特别奏效。不过为了避免引起村落民众像看外星人一样的旁观,她尽可能地让捉鱼行为保持低调,捉了鱼也是遮遮掩掩地带回土坯房,自个悄悄煮来吃。
这种高原鱼虽然煮熬的时间有点久,但肉质非常鲜嫩,熬出的鱼汤味道也十分鲜美。当生存困难降临时,她是不咋虔诚敬仰神灵的,也不怕鱼是吃尸体长大的言论。反正经过一次生物转换后,她吃的不是人肉就行了。何况在真正的饥荒面前,易子而食的事例太多了,亚马逊丛林中直至现代仍有不少原始部落奉行著吃人的习俗。唉,如果允许奴隶钓鱼的话就不至于沦落到生嚼野菜,啃吃剩骨头的地步了。
浮想联翩中,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身后忽然传来阵阵骚动。她回转脑袋看去,原来是几十个兵士把啃后的骨头堆运过来了。
许多奴隶像疯了般朝那几十堆骨头连滚带爬地扑过去,希望能挑到一块筋肉比较多的骨头,抢食势头明显比昨天强了许多。
罗朱暗暗叹口气,她一米六二的身高在平地中也不算太矮,但流落到这古代屋脊高原后便成了劣等残废。身上的肉虽不少,无奈骨架太过纤细,靠身板是抢不过快要饿疯的原住地居民的。
她索性也不白费力气,慢悠悠地爬著。据说爬行是一种最好的水平运动之一,现代社会提倡人人都应每天抽出一点时间像动物一样四肢著地进行爬行运动,增强身体协调性,缓解脊柱和盆骨压力。为什么人类女性的难产率大大超过动物雌性的难产率?那是因为人类直立行走惯了,盆骨发生改变导致的结果。她爬一爬,也算是响应现代养生运动了。
抢挑到骨头的奴隶像抱著什么珍宝般,紧紧搂著几根骨头躲到一角自个啃了起来。还有些像罗朱一样争抢无能的奴隶则努力地在一堆堆残骨中继续翻找,或是坐在残剩的骨堆边忍著饥饿失望而期待地等著下一批骨头的到来。
这一堆,只余下几根光秃秃的棒骨,不具备再啃咬的价值;那一堆,只剩下一撮细小的骨头碎渣子,抓都抓不起来;左边一堆……罗朱一边爬一边找骨头,终于在一团长杂草中幸运地翻到了一块小西瓜般大的羊颈骨。也不知是被谁一脚踢到了草丛中,竟然没被人发现。她的运气还真是不错,这种羊颈骨是最难啃的,残留的筋肉也相对多些。
捧著羊颈骨,用衣袖大致擦了擦上面沾染的碎草,便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将骨间残留的筋皮和残肉抠下来,一点也不敢浪费地送进口中。口胡,二十年了,打从她有记忆起就没这么珍惜过食物,吃得比翻垃圾的乞丐和疯子还干净,遗憾的是没人来表扬她这个好不容易形成的优良品质。
尼玛的也不知吃下了哪个男人的臭口水,千万不要有啥致命的传染细菌。喉咙一阵痉挛恶心,却还是不得不硬著头皮继续啃著。此时她最羡慕的就是老虎、狮子那些舌上长著肉刺的兽类,轻轻一舔,就能把骨头的任何一个角落舔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费力,一点也不浪费,多好啊!
一小块羊颈骨远远不够,她还得继续寻找骨头才行。丢开被啃了又啃的骨头,她再度爬动四肢,展开了寻骨征程。
爬了十几步,前方被一双皮靴阻住去路。她顺著这双皮靴慢慢抬起头,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居高临下地俯看她。
淡薄的暮色中,男人的脸庞逆著光,五官和表情看不太清,唯一能看清楚的是一双闪烁著残冷亮光的眼睛,像是黑暗中噬人的猛兽,不愧是禽兽王带领的兵士。在男人右手中拿著一根长长的肉乎乎的羊肋骨,油亮亮的,散发出含了膻腥的诱人烤香味儿。
口中突然分泌出大量的唾液,一长串涎液毫无征兆地哧溜一声,从半开的嘴里沿著下巴滑落在地上,充分诠释了“口水直流三千尺”的精髓。
“很想吃?”高大男人见此情景不由嗤笑一声,在她面前蹲下身,逗狗般地摇了摇手里的羊肋骨。
有些熟悉的粗犷中带著残佞的五官出现在她眼前,霍然又是那个捉她,给她烙下奴印的男人。
被粗麻捆绑的手腕间留有一尺来长的距离,罗朱努力撑起身体,跟著一堆女人慢慢向水边爬去。直立行走太耗费力气,这样四肢爬行才更能储存体力。
来到水边,当干裂的唇触到冰凉的河水时,有些迷离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即使喉咙干得快要冒烟,她也不敢大口大口毫无顾忌地喝水,怕过凉的水会在过空的胃部引起痉挛。肩头的烙印痛还没消失,她可不想再添过胃痉挛。老天保佑,月经期刚刚过去,不然还指不定会在这种艰难困苦中落下啥病根。
含住冰水温了一会儿,才徐徐吞下。等饮完水后,整个口腔都被冻得麻木了。偏头瞅瞅不远处的营地,篝火燃了起来,牛羊已被宰杀架了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得到骨头了,可她狂吐过后的胃已经空得快撑不住了。
趴在河边,她不露声色地扯下还带著点绿的野菜,一点点地塞进口中。秋天的野菜早已失去了春夏的鲜嫩多汁,舌齿间的味道又苦又涩,比嚼干草还痛苦,吞一口就像吞下了一串辛酸的血泪,一把割喉的刀片。她是属猴的,食物搭配不该是桃子之类的水果吗?咋就硬生生抢夺了牛、羊、马的吃草专利呢?
一边努力咽嚼,一边苦中作乐地胡思乱想。慢慢的,灌了水和团团野菜的胃好受了许多。
感谢父母长久以来对她的漫不经心和疏忽冷漠,将她培养出了一副自私凉薄的心肠,让她拿得起放得下,能够动心忍性,不轻易被感情牵绊拖累,没有成为无私奉献牺牲的良善人士。
感谢三年的驴行生涯和半年的高原生涯,让她拥有了坚韧的意志、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野外生存能力。
在被冷汗反复浸透,在恐惧、疼痛和饥寒的折磨下,她非但没死,还连点点感冒都没患上。这个强悍的事实足以证明人类一旦拥有了强烈的求生欲望,会激发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潜力。
透过清冽的河水,隐隐可见水底深处穿游的小鱼。这些鱼黑背白肚,身上少鳞或无鳞,形状有些像鸭绿江口生产的明太鱼。纳木阿村是半农半牧,人们因著将夭折的小孩扔到水里水葬的习俗,加上认为鱼是龙神亲属的信仰问题,几乎都不吃鱼。
他们虽不吃却也不会阻止别人吃,有时她会用烧弯的缝衣针当钓鱼钩,穿线捆棒,先抓一条小鱼,用小刀挖一小块肉作鱼饵来钓鱼。别看工具简陋,每次总能轻而易举地把鱼钓上来。在天气炎热时,不用钓竿,直接用手在河里抓也特别奏效。不过为了避免引起村落民众像看外星人一样的旁观,她尽可能地让捉鱼行为保持低调,捉了鱼也是遮遮掩掩地带回土坯房,自个悄悄煮来吃。
这种高原鱼虽然煮熬的时间有点久,但肉质非常鲜嫩,熬出的鱼汤味道也十分鲜美。当生存困难降临时,她是不咋虔诚敬仰神灵的,也不怕鱼是吃尸体长大的言论。反正经过一次生物转换后,她吃的不是人肉就行了。何况在真正的饥荒面前,易子而食的事例太多了,亚马逊丛林中直至现代仍有不少原始部落奉行著吃人的习俗。唉,如果允许奴隶钓鱼的话就不至于沦落到生嚼野菜,啃吃剩骨头的地步了。
浮想联翩中,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身后忽然传来阵阵骚动。她回转脑袋看去,原来是几十个兵士把啃后的骨头堆运过来了。
许多奴隶像疯了般朝那几十堆骨头连滚带爬地扑过去,希望能挑到一块筋肉比较多的骨头,抢食势头明显比昨天强了许多。
罗朱暗暗叹口气,她一米六二的身高在平地中也不算太矮,但流落到这古代屋脊高原后便成了劣等残废。身上的肉虽不少,无奈骨架太过纤细,靠身板是抢不过快要饿疯的原住地居民的。
她索性也不白费力气,慢悠悠地爬著。据说爬行是一种最好的水平运动之一,现代社会提倡人人都应每天抽出一点时间像动物一样四肢著地进行爬行运动,增强身体协调性,缓解脊柱和盆骨压力。为什么人类女性的难产率大大超过动物雌性的难产率?那是因为人类直立行走惯了,盆骨发生改变导致的结果。她爬一爬,也算是响应现代养生运动了。
抢挑到骨头的奴隶像抱著什么珍宝般,紧紧搂著几根骨头躲到一角自个啃了起来。还有些像罗朱一样争抢无能的奴隶则努力地在一堆堆残骨中继续翻找,或是坐在残剩的骨堆边忍著饥饿失望而期待地等著下一批骨头的到来。
这一堆,只余下几根光秃秃的棒骨,不具备再啃咬的价值;那一堆,只剩下一撮细小的骨头碎渣子,抓都抓不起来;左边一堆……罗朱一边爬一边找骨头,终于在一团长杂草中幸运地翻到了一块小西瓜般大的羊颈骨。也不知是被谁一脚踢到了草丛中,竟然没被人发现。她的运气还真是不错,这种羊颈骨是最难啃的,残留的筋肉也相对多些。
捧著羊颈骨,用衣袖大致擦了擦上面沾染的碎草,便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将骨间残留的筋皮和残肉抠下来,一点也不敢浪费地送进口中。口胡,二十年了,打从她有记忆起就没这么珍惜过食物,吃得比翻垃圾的乞丐和疯子还干净,遗憾的是没人来表扬她这个好不容易形成的优良品质。
尼玛的也不知吃下了哪个男人的臭口水,千万不要有啥致命的传染细菌。喉咙一阵痉挛恶心,却还是不得不硬著头皮继续啃著。此时她最羡慕的就是老虎、狮子那些舌上长著肉刺的兽类,轻轻一舔,就能把骨头的任何一个角落舔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费力,一点也不浪费,多好啊!
一小块羊颈骨远远不够,她还得继续寻找骨头才行。丢开被啃了又啃的骨头,她再度爬动四肢,展开了寻骨征程。
爬了十几步,前方被一双皮靴阻住去路。她顺著这双皮靴慢慢抬起头,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居高临下地俯看她。
淡薄的暮色中,男人的脸庞逆著光,五官和表情看不太清,唯一能看清楚的是一双闪烁著残冷亮光的眼睛,像是黑暗中噬人的猛兽,不愧是禽兽王带领的兵士。在男人右手中拿著一根长长的肉乎乎的羊肋骨,油亮亮的,散发出含了膻腥的诱人烤香味儿。
口中突然分泌出大量的唾液,一长串涎液毫无征兆地哧溜一声,从半开的嘴里沿著下巴滑落在地上,充分诠释了“口水直流三千尺”的精髓。
“很想吃?”高大男人见此情景不由嗤笑一声,在她面前蹲下身,逗狗般地摇了摇手里的羊肋骨。
有些熟悉的粗犷中带著残佞的五官出现在她眼前,霍然又是那个捉她,给她烙下奴印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