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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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都金市位于城西,南接雍门,北临上西门,面积超过二百亩。市内一条二十丈宽的大街纵贯南北,连接两端的坊门,规模比城中的主路也不遑多让。大街两旁分出三条横街,将整个金市划分为八个区域。里面店铺林立,充斥着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
乐行的胡商白白胖胖,唇上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笑容可掬。他飞快地用大拇指抹了抹胡须,一边道:“胡琴?当然是我这里最好!客官请看,敝行胡琴有三弦的,两弦的,还有马头的……”
对面的商人态度傲慢地说道:“不光要琴,乐工有吗?”
“有!洛都能歌善舞的胡姬,全都是在小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的。太不安分。”
胡商竖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冶台。而且游冶台里面没什么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真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真的就已经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采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后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朱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里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没有。我去那天店还开着。”
“那是初十……初九……”老者仰脸数着日子,“是初九吧?”
“是初九。”
“想起来了。”老者叹了口气,“那天我也去过店里。孙老头忙前忙后的,我还记得店里住了一个大汉,说是拳师?”
“对!那拳师姓杜,说是要成亲,满脸喜气。看见我带的兔子,还过来问价钱,他少了一只眼睛,我记得可清了。”
老者道:“一个拳师也住通铺,那么些人怎么挤得下啊……”
张余道:“镇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不住脚店还能住哪儿?别说拳师了,我看到有个书生也在通铺挤着。”
“老喽老喽,记不清了。那书生是不是个疤脸的?”
“疤脸的少年住在上房,还带了个老仆。”
老者感叹道:“一老一小的,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老丈是善心人。”张余说着摇了摇头,“有些人啊,丧尽天良。”
老者道:“小哥何出此言?”
“那天我一进脚店,就看见赛卢了。”
“赛卢是哪个?”
张余道:“不瞒老丈说,赛卢跟我是一个村子的。那小子从小不干正事,整天跟那些游民鬼混,还当了扒手。那天在通铺挤着,一双眼睛瞄来瞄去,多半是看中了谁的钱财。”
老者嗟叹道:“出门在外,遇见扒手可要当心。那天在通铺的,还有……”
张余想了一会儿,“还有个文士。”
老者恍然道:“对,上了年纪那个。”
张余笑道:“老丈又记错了。那人三四十岁的年纪,随身带的纸笔。”
张余拿了钱,高高兴兴走远。
程宗扬道:“严君平十几年前就是书院的山长,现在起码也有五十多岁。听来那个文士并不是他。”
“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是不想了。”卢景道:“加上老仆、文士和赛卢,现在我们知道那天脚店里都有谁了——两间上房,一间住的陈凤和延玉,一间是疤面少年和老仆。通铺八个人,分别是郁奉文、杜怀、三名脚夫、胡琴老人、不知名的文士,还有那个赛卢。”
“找赛卢!”程宗扬发了狠,“连名姓都有了,我就不信找不到他!”
“你们是什么人?”外面有人喝问道。
程宗扬这才意识到自己还站在别人院子里,赶紧赔笑道:“我们是过路的,走得累了,在这里避避日头。”
那汉子神情不善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放下水桶,舀了瓢水,递给须发斑白的卢景,粗声道:“喝吧!”
卢景黏着胡子,喝水只怕露馅,推给程宗扬道:“侄儿,你先喝。”
程宗扬推让不得,只好喝了几口。
那汉子不乐意了,斥道:“不知礼数的小子!长者未饮,你一个侄辈哪里能先饮?”
程宗扬肚里苦笑,汉国百姓大有古风,行事磊落,恩怨分明,而且很是古道热肠,看到两个陌生人在自家院子里待着,不满之余,还是取水给老者喝。只不过自己挨的这通教训未免太冤了。
“大哥教训的是,只是长者赐,不敢辞。况且我家叔公上了年纪,喝不得凉水。”
“等着!”那汉子推开厨房的柴门,去灶下烧水。
程宗扬与卢景对视一眼,赶紧落荒而逃。
“查出来了。”郑宾道:“那只鸽子飞去的地方是北邙山一处苑林,属于颖阳侯吕不疑的私产。”
“果然是他!”程宗扬抚掌道:“这位仁善好学,礼贤下士的侯爷,背地里可够狠的!”
卢景道:“安世呢?”
“他和老敖、刘诏一起去了下汤,先把坐地虎引开,然后我才放的鸽子。”
“好。”卢景冷冰冰道:“让我们等着瞧瞧,动手杀人的究竟是谁?”
从遇害者的情形分析,行凶者中并没有太强的高手,因此他们先在下汤设好圈套,等着闻风而来的杀手主动往里面跳。以蒋安世、敖润和刘诏的身手,寻常好手来十几个也不在话下,何况对付一个地痞,颖阳侯未必会派多少人来。
乐津里的寓所已经被人盯上,众人会面都放在鹏翼社。此时蒋安世等人出去给杀手下套,其他人也没闲着,高智商带了几名打扮成随从的禁军士卒去打探门路,办理首阳山开矿的正事;冯源去找合适的宅所,准备盘下来当作落脚点。富安则暗中去了宋国设在洛都的官邸拜访,看能不能搭上关系;哈米蚩和青面兽相貌骇人,出门太过扎眼,此时留在社内,把兵刃一件件磨得雪亮,万一出了岔子被人盯上,也好厮杀。
程宗扬问道:“惊奴,你打听的事呢?”
惊理被派出去查问颖阳侯的动向,打听初九那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已经回来,闻言答道:“奴婢已经打听过。初九当日,颖阳侯一直在北邙山,并没有去过上汤。”
程宗扬大为意外,脱口道:“怎么可能?”
迄今为止,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颖阳侯吕不疑。可惊理调查的结果完全出乎意料,吕不疑既然在北邙山,那么初九在上汤是谁?
“据说是太乙真宗一位教御来访,洛都喜好黄老之术的公卿之家都去拜会问道。从初七到初九,颖阳侯的车驾都在北邙山,从未离开。”
“哪位教御?”
惊理露出一丝暧昧的笑意,她装作抹唇,用丝帕掩饰了一下,然后不动声色地吐出一个字,“卓。”
程宗扬目瞪口呆,半晌才道:“干!”
惊理若无其事地说道:“一直到初十,颖阳侯才离开北邙山,前往北宫拜见太后,午后便又返回苑中。一个月来,颖阳侯的车驾从未到过上汤一带。”惊理停顿了一下,然后道:“还要奴婢再查吗?”
程宗扬吸了口气,“不用了,我直接去问她。”
真是横生波澜,卓云君远赴龙池,一连数月都没有消息,没想到在这关口竟然来到洛都,而且还和此事最大的嫌疑人吕不疑扯上关系。想起卓美人儿,程宗扬心头不由一片火热,“她在什么地方?”
“北邙山,上清观。”
程宗扬当即对卢景道:“五哥,我出去一趟。”
“太乙真宗的教御?姓卓的?”
初九当天颖阳侯吕不疑究竟在什么地方,找到卓云君一问便知,根本不用再费心去打探,但这话程宗扬不好直说,只含糊道:“我和她打过交道,说不定能问出些什么。”
卢景翻着白眼琢磨了一会儿,“太乙真宗的教御非是浪得虚名之辈。你一个人不大好对付。等老四回来,一起出手才稳妥。”
卓云君身份特殊,除了死丫头的几个奴婢,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内情。有太乙真宗教御的名头在,难怪卢景如此慎重,但如果他知道真相,白眼估计能翻到后脑勺去。
程宗扬干咳两声,凛然说道:“不必劳烦两位哥哥!太乙真宗的教御,别人怕,我却不怕!几句话的事,我自己去就行!”
惊理知道内幕,听主人说得大气凛然,只扭头掩住唇角。
卢景并非啰嗦之人,程宗扬既然说得有把握,也不多加劝阻,点头道:“我去找赛卢。”
马车辘辘驶过长街,透过车帘,能看到右侧气势恢弘的宫城。那些雄伟的望楼和阙楼远在伊阙都能看到,此时从旁边驰过,巨大的飞檐斗角仿佛从头顶凌压下来,带来强烈的压迫感。
罂粟女像猫咪一样,柔顺地伏在主人膝上,娇躯罗衣半褪,露出一侧雪白的香肩。汉国公卿的车驾因是官用,多为单辕双轮的轻便马车,四面敞露,只在车顶加上伞盖,以示无私。私人马车种类则琳琅满目,最常见的是双辕四轮的油壁车,还有一些以帷幔、薄纱为壁的软质车厢。而晋国常见的玻璃车窗,在汉国几乎绝迹。倒不是汉国道路比晋国差,而是汉国车马速度要快得多。晋国那些涂脂敷粉,出入都要婢女搀扶的贵族,连乘牛车都嫌太快,汉国却是马如龙人如虎,一路绝尘,如果用玻璃作车窗,一路不知道要换几块。
程宗扬乘坐的是一辆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油壁车,外观毫无特色,保证扔到路上就认不出来,车内却是茵席、锦垫、竹枕一应俱全。他以一个舒服的姿势斜倚在枕上,一手伸进侍奴衣间,揉捏着罂奴丰腻的乳肉,一边看着她脸上渐渐浮现的红晕。
在禁制纹身的影响下,只要自己需要,罂奴就是一个随时都会发情的荡妇。虽然在理论上,任何一个侍奴都必须随时满足自己的欲望,但像罂奴这样,仅仅嗅到自己的气味,淫欲就不受控制的泛滥,整具肉体听任摆布的淫态,只有处于瞑寂术中的凝奴可以相比,而且她还是清醒的。
车内忽然一亮,马车终于驰出的宫阙的阴影。程宗扬抬起眼,远处一条建在半空的复道,像彩虹一样悬在两宫之间。整条复道由桥拱、回廊和飞檐构成,镶嵌着大块的云母和玉石,在阳光下金碧辉煌。复道下方是宽阔的街道和大片的苑林。
驰过天子居住的南宫,前方是规模更加宏伟的北宫。宫内林立的楼观高耸入云,顶部有些装饰着奇异的飞鸟,有些装饰着威武的神兽,在碧蓝的天空下金光闪耀,充满了神话中才有的气息。
汉国最尊贵的皇太后就居住在这座宫殿中,她曾经是这个帝国的掌控者,也是整个吕氏家族力量的来源。
“吕雉……”程宗扬念着汉国皇太后的名讳,喃喃道:“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名字啊……”
一片阴云从天际涌来,阳光变得黯淡。秋风卷起枝梢飘零的落叶,从汉白玉砌成的雄伟阙楼间穿过,越过林立着虎贲甲士的城楼,飞入巍峨而森严的宫禁。
庞大的宫殿群落被乌云的阴影笼罩,寂静得仿佛沉睡。落叶打着转落入后宫一道不见天日的暗巷,在朱红色的宫墙间飞舞片刻,然后越过高墙,从一座绘制着白虎的高楼旁滑过,落在一条笔直的御道上。
一股长风袭来,落叶随风而起,在秋风的里挟下掠过重重宫禁,迎着一座庞大的宫殿飞去。那座宫殿座落在两丈高的台陛上,华丽得如同梦幻。落叶沿着长长的台阶疾飞而起,最后撞在一道竹帘上。
长近四十丈的大殿空旷无比,站在一端,几乎看不到另外一端情形。殿内需要三人才能合抱的巨柱涂满银粉,上面用金箔贴出云龙飞凤的图案。一名小黄门伏身跪在柱下,身形渺小得仿佛一只蝼蚁。
“呯!”珠帘内,一只镶着金线的黑色衣袖拂过,将案上一只羊脂玉瓶砸得粉碎。
一个森冷的声音道:“再说一遍。”
“诺。”伏在地上的小黄门深深低下头,“湖阳君入宫后,天子立刻召来董宣。责问他冲撞湖阳君车驾,杀死湖阳君驭手诸事。董宣当庭应承。天子大怒,命甲士取金锤击杀董宣。董宣说……”
小黄门偷偷咽了口吐沫,“董宣说:‘陛下秉政,汉室中兴,今日以一豪奴而杀良臣,何以治天下?臣一介鄙夫,不敢污御前金锤,有伤天子圣德,愿请自尽!’说完就纵身朝柱上撞去……”
帘后一个讥诮的声音道:“没死吗?”
“……没有。”
“董宣好硬的脑袋——接着说!”
“诺。天子见董宣血流满面,怒容稍解,转而命董宣向湖阳君叩头赔罪,董宣不从。天子让甲士按着董宣的脑袋往下磕,可董宣两手据地,硬着脖子,周围的甲士一起去按,也没把他的脖子按下来。”
“那些废物甲士,留他们何用!”帘后声音冷笑道:“天子想必不舍得杀他了吧?”
“天子说,董宣杀贼虽然无罪,但冲撞湖阳君车驾有过,当罚钱十万,以解湖阳君之怒。”
“十万钱——可是五十枚金铢呢。天子好大的手笔。”
小黄门紧紧闭着嘴巴。
“接着说!”
小黄门打了个哆嗦,连忙道:“诺——天子打发了董宣,又安慰了湖阳君几句,湖阳君无奈之下,只能谢恩告退。”
“后来呢?”
“等湖阳君一走,天子让人从库中取钱三十万,下令赏赐给方才……方才那位强项令。”
帘后一片寂静,小黄门屏住呼吸,额头的冷汗一滴滴淌下来。
半晌,帘内冷冷道:“很好。你去吧。”
小黄门伏身贴地,像只蚂蚁一样悄无声息地向后退去。
洛都金市位于城西,南接雍门,北临上西门,面积超过二百亩。市内一条二十丈宽的大街纵贯南北,连接两端的坊门,规模比城中的主路也不遑多让。大街两旁分出三条横街,将整个金市划分为八个区域。里面店铺林立,充斥着来自异域的奇珍异宝。
乐行的胡商白白胖胖,唇上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笑容可掬。他飞快地用大拇指抹了抹胡须,一边道:“胡琴?当然是我这里最好!客官请看,敝行胡琴有三弦的,两弦的,还有马头的……”
对面的商人态度傲慢地说道:“不光要琴,乐工有吗?”
“有!洛都能歌善舞的胡姬,全都是在小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的。太不安分。”
胡商竖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冶台。而且游冶台里面没什么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真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真的就已经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采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后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朱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里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没有。我去那天店还开着。”
“那是初十……初九……”老者仰脸数着日子,“是初九吧?”
“是初九。”
“想起来了。”老者叹了口气,“那天我也去过店里。孙老头忙前忙后的,我还记得店里住了一个大汉,说是拳师?”
“对!那拳师姓杜,说是要成亲,满脸喜气。看见我带的兔子,还过来问价钱,他少了一只眼睛,我记得可清了。”
老者道:“一个拳师也住通铺,那么些人怎么挤得下啊……”
张余道:“镇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不住脚店还能住哪儿?别说拳师了,我看到有个书生也在通铺挤着。”
“老喽老喽,记不清了。那书生是不是个疤脸的?”
“疤脸的少年住在上房,还带了个老仆。”
老者感叹道:“一老一小的,出门在外不容易啊。”
“老丈是善心人。”张余说着摇了摇头,“有些人啊,丧尽天良。”
老者道:“小哥何出此言?”
“那天我一进脚店,就看见赛卢了。”
“赛卢是哪个?”
张余道:“不瞒老丈说,赛卢跟我是一个村子的。那小子从小不干正事,整天跟那些游民鬼混,还当了扒手。那天在通铺挤着,一双眼睛瞄来瞄去,多半是看中了谁的钱财。”
老者嗟叹道:“出门在外,遇见扒手可要当心。那天在通铺的,还有……”
张余想了一会儿,“还有个文士。”
老者恍然道:“对,上了年纪那个。”
张余笑道:“老丈又记错了。那人三四十岁的年纪,随身带的纸笔。”
张余拿了钱,高高兴兴走远。
程宗扬道:“严君平十几年前就是书院的山长,现在起码也有五十多岁。听来那个文士并不是他。”
“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是不想了。”卢景道:“加上老仆、文士和赛卢,现在我们知道那天脚店里都有谁了——两间上房,一间住的陈凤和延玉,一间是疤面少年和老仆。通铺八个人,分别是郁奉文、杜怀、三名脚夫、胡琴老人、不知名的文士,还有那个赛卢。”
“找赛卢!”程宗扬发了狠,“连名姓都有了,我就不信找不到他!”
“你们是什么人?”外面有人喝问道。
程宗扬这才意识到自己还站在别人院子里,赶紧赔笑道:“我们是过路的,走得累了,在这里避避日头。”
那汉子神情不善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放下水桶,舀了瓢水,递给须发斑白的卢景,粗声道:“喝吧!”
卢景黏着胡子,喝水只怕露馅,推给程宗扬道:“侄儿,你先喝。”
程宗扬推让不得,只好喝了几口。
那汉子不乐意了,斥道:“不知礼数的小子!长者未饮,你一个侄辈哪里能先饮?”
程宗扬肚里苦笑,汉国百姓大有古风,行事磊落,恩怨分明,而且很是古道热肠,看到两个陌生人在自家院子里待着,不满之余,还是取水给老者喝。只不过自己挨的这通教训未免太冤了。
“大哥教训的是,只是长者赐,不敢辞。况且我家叔公上了年纪,喝不得凉水。”
“等着!”那汉子推开厨房的柴门,去灶下烧水。
程宗扬与卢景对视一眼,赶紧落荒而逃。
“查出来了。”郑宾道:“那只鸽子飞去的地方是北邙山一处苑林,属于颖阳侯吕不疑的私产。”
“果然是他!”程宗扬抚掌道:“这位仁善好学,礼贤下士的侯爷,背地里可够狠的!”
卢景道:“安世呢?”
“他和老敖、刘诏一起去了下汤,先把坐地虎引开,然后我才放的鸽子。”
“好。”卢景冷冰冰道:“让我们等着瞧瞧,动手杀人的究竟是谁?”
从遇害者的情形分析,行凶者中并没有太强的高手,因此他们先在下汤设好圈套,等着闻风而来的杀手主动往里面跳。以蒋安世、敖润和刘诏的身手,寻常好手来十几个也不在话下,何况对付一个地痞,颖阳侯未必会派多少人来。
乐津里的寓所已经被人盯上,众人会面都放在鹏翼社。此时蒋安世等人出去给杀手下套,其他人也没闲着,高智商带了几名打扮成随从的禁军士卒去打探门路,办理首阳山开矿的正事;冯源去找合适的宅所,准备盘下来当作落脚点。富安则暗中去了宋国设在洛都的官邸拜访,看能不能搭上关系;哈米蚩和青面兽相貌骇人,出门太过扎眼,此时留在社内,把兵刃一件件磨得雪亮,万一出了岔子被人盯上,也好厮杀。
程宗扬问道:“惊奴,你打听的事呢?”
惊理被派出去查问颖阳侯的动向,打听初九那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已经回来,闻言答道:“奴婢已经打听过。初九当日,颖阳侯一直在北邙山,并没有去过上汤。”
程宗扬大为意外,脱口道:“怎么可能?”
迄今为止,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颖阳侯吕不疑。可惊理调查的结果完全出乎意料,吕不疑既然在北邙山,那么初九在上汤是谁?
“据说是太乙真宗一位教御来访,洛都喜好黄老之术的公卿之家都去拜会问道。从初七到初九,颖阳侯的车驾都在北邙山,从未离开。”
“哪位教御?”
惊理露出一丝暧昧的笑意,她装作抹唇,用丝帕掩饰了一下,然后不动声色地吐出一个字,“卓。”
程宗扬目瞪口呆,半晌才道:“干!”
惊理若无其事地说道:“一直到初十,颖阳侯才离开北邙山,前往北宫拜见太后,午后便又返回苑中。一个月来,颖阳侯的车驾从未到过上汤一带。”惊理停顿了一下,然后道:“还要奴婢再查吗?”
程宗扬吸了口气,“不用了,我直接去问她。”
真是横生波澜,卓云君远赴龙池,一连数月都没有消息,没想到在这关口竟然来到洛都,而且还和此事最大的嫌疑人吕不疑扯上关系。想起卓美人儿,程宗扬心头不由一片火热,“她在什么地方?”
“北邙山,上清观。”
程宗扬当即对卢景道:“五哥,我出去一趟。”
“太乙真宗的教御?姓卓的?”
初九当天颖阳侯吕不疑究竟在什么地方,找到卓云君一问便知,根本不用再费心去打探,但这话程宗扬不好直说,只含糊道:“我和她打过交道,说不定能问出些什么。”
卢景翻着白眼琢磨了一会儿,“太乙真宗的教御非是浪得虚名之辈。你一个人不大好对付。等老四回来,一起出手才稳妥。”
卓云君身份特殊,除了死丫头的几个奴婢,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内情。有太乙真宗教御的名头在,难怪卢景如此慎重,但如果他知道真相,白眼估计能翻到后脑勺去。
程宗扬干咳两声,凛然说道:“不必劳烦两位哥哥!太乙真宗的教御,别人怕,我却不怕!几句话的事,我自己去就行!”
惊理知道内幕,听主人说得大气凛然,只扭头掩住唇角。
卢景并非啰嗦之人,程宗扬既然说得有把握,也不多加劝阻,点头道:“我去找赛卢。”
马车辘辘驶过长街,透过车帘,能看到右侧气势恢弘的宫城。那些雄伟的望楼和阙楼远在伊阙都能看到,此时从旁边驰过,巨大的飞檐斗角仿佛从头顶凌压下来,带来强烈的压迫感。
罂粟女像猫咪一样,柔顺地伏在主人膝上,娇躯罗衣半褪,露出一侧雪白的香肩。汉国公卿的车驾因是官用,多为单辕双轮的轻便马车,四面敞露,只在车顶加上伞盖,以示无私。私人马车种类则琳琅满目,最常见的是双辕四轮的油壁车,还有一些以帷幔、薄纱为壁的软质车厢。而晋国常见的玻璃车窗,在汉国几乎绝迹。倒不是汉国道路比晋国差,而是汉国车马速度要快得多。晋国那些涂脂敷粉,出入都要婢女搀扶的贵族,连乘牛车都嫌太快,汉国却是马如龙人如虎,一路绝尘,如果用玻璃作车窗,一路不知道要换几块。
程宗扬乘坐的是一辆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油壁车,外观毫无特色,保证扔到路上就认不出来,车内却是茵席、锦垫、竹枕一应俱全。他以一个舒服的姿势斜倚在枕上,一手伸进侍奴衣间,揉捏着罂奴丰腻的乳肉,一边看着她脸上渐渐浮现的红晕。
在禁制纹身的影响下,只要自己需要,罂奴就是一个随时都会发情的荡妇。虽然在理论上,任何一个侍奴都必须随时满足自己的欲望,但像罂奴这样,仅仅嗅到自己的气味,淫欲就不受控制的泛滥,整具肉体听任摆布的淫态,只有处于瞑寂术中的凝奴可以相比,而且她还是清醒的。
车内忽然一亮,马车终于驰出的宫阙的阴影。程宗扬抬起眼,远处一条建在半空的复道,像彩虹一样悬在两宫之间。整条复道由桥拱、回廊和飞檐构成,镶嵌着大块的云母和玉石,在阳光下金碧辉煌。复道下方是宽阔的街道和大片的苑林。
驰过天子居住的南宫,前方是规模更加宏伟的北宫。宫内林立的楼观高耸入云,顶部有些装饰着奇异的飞鸟,有些装饰着威武的神兽,在碧蓝的天空下金光闪耀,充满了神话中才有的气息。
汉国最尊贵的皇太后就居住在这座宫殿中,她曾经是这个帝国的掌控者,也是整个吕氏家族力量的来源。
“吕雉……”程宗扬念着汉国皇太后的名讳,喃喃道:“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名字啊……”
一片阴云从天际涌来,阳光变得黯淡。秋风卷起枝梢飘零的落叶,从汉白玉砌成的雄伟阙楼间穿过,越过林立着虎贲甲士的城楼,飞入巍峨而森严的宫禁。
庞大的宫殿群落被乌云的阴影笼罩,寂静得仿佛沉睡。落叶打着转落入后宫一道不见天日的暗巷,在朱红色的宫墙间飞舞片刻,然后越过高墙,从一座绘制着白虎的高楼旁滑过,落在一条笔直的御道上。
一股长风袭来,落叶随风而起,在秋风的里挟下掠过重重宫禁,迎着一座庞大的宫殿飞去。那座宫殿座落在两丈高的台陛上,华丽得如同梦幻。落叶沿着长长的台阶疾飞而起,最后撞在一道竹帘上。
长近四十丈的大殿空旷无比,站在一端,几乎看不到另外一端情形。殿内需要三人才能合抱的巨柱涂满银粉,上面用金箔贴出云龙飞凤的图案。一名小黄门伏身跪在柱下,身形渺小得仿佛一只蝼蚁。
“呯!”珠帘内,一只镶着金线的黑色衣袖拂过,将案上一只羊脂玉瓶砸得粉碎。
一个森冷的声音道:“再说一遍。”
“诺。”伏在地上的小黄门深深低下头,“湖阳君入宫后,天子立刻召来董宣。责问他冲撞湖阳君车驾,杀死湖阳君驭手诸事。董宣当庭应承。天子大怒,命甲士取金锤击杀董宣。董宣说……”
小黄门偷偷咽了口吐沫,“董宣说:‘陛下秉政,汉室中兴,今日以一豪奴而杀良臣,何以治天下?臣一介鄙夫,不敢污御前金锤,有伤天子圣德,愿请自尽!’说完就纵身朝柱上撞去……”
帘后一个讥诮的声音道:“没死吗?”
“……没有。”
“董宣好硬的脑袋——接着说!”
“诺。天子见董宣血流满面,怒容稍解,转而命董宣向湖阳君叩头赔罪,董宣不从。天子让甲士按着董宣的脑袋往下磕,可董宣两手据地,硬着脖子,周围的甲士一起去按,也没把他的脖子按下来。”
“那些废物甲士,留他们何用!”帘后声音冷笑道:“天子想必不舍得杀他了吧?”
“天子说,董宣杀贼虽然无罪,但冲撞湖阳君车驾有过,当罚钱十万,以解湖阳君之怒。”
“十万钱——可是五十枚金铢呢。天子好大的手笔。”
小黄门紧紧闭着嘴巴。
“接着说!”
小黄门打了个哆嗦,连忙道:“诺——天子打发了董宣,又安慰了湖阳君几句,湖阳君无奈之下,只能谢恩告退。”
“后来呢?”
“等湖阳君一走,天子让人从库中取钱三十万,下令赏赐给方才……方才那位强项令。”
帘后一片寂静,小黄门屏住呼吸,额头的冷汗一滴滴淌下来。
半晌,帘内冷冷道:“很好。你去吧。”
小黄门伏身贴地,像只蚂蚁一样悄无声息地向后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