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龙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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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栖不是一个血腥的人,更不自私,但也没有一颗圣母心。
人生本就是一场竞争。
出生之前,要和两亿多兄弟姐妹竞争一个名额,杀出这条血路后,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于找工作找对象,竞争无处不在。
天选之子间也存在着竞争。
只不过赌注是命。
输了,死。
赢了……赢了会有什么未来,李凤栖也不知道,但想知道。
没人想输。
所以,哪怕是人生第一次面对杀人,李凤栖也没有丝毫犹豫,更不会手软。
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残忍。
粉尘炸弹虽然没有收拾掉陆旭,不过看他遍体鳞伤以及肋下肉眼可见的排骨,显然已被粉尘炸弹弄得欲仙欲死。
强弩之末的一枪,垂死挣扎而已。
按剑,跃起,挥剑,劈落。
一气呵成。
不再藏拙,朝歌出剑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名字霸气。
李凤栖一度怀疑,这套剑法的主人怕不是一般身份,极有可能是贵胄帝王,要不然一般人起这么牛逼霸气的剑招,自带仇恨buff的节奏。
朝歌划过长空,但见光寒。
黑色的剑身划出绚丽弧线,缭绕着的黑色剑气随着挥剑,被拖曳得极长。
乍然看去,李凤栖腰间掠起了一座黑色虹桥。
惊艳至极。
电光石火间,持枪如龙的陆旭咬牙切齿的神情消失殆尽,代之而起的是释然和轻松,更多的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讽刺。
手中那柄长枪并没有光彩泛散也没有烟气缭绕,有的,仅仅是寒气逼人,以及刺穿空气发出的尖锐啸声。
但气势如龙。
几乎是刹那之间,枪尖和枪身便浮起一层厚厚的淡蓝色寒冰,乍然看去,真似一条淡蓝色的寒冰巨龙破空飞舞。
映照着阳光,威力惊人。
陆旭冷笑一声,竟然还有闲暇之力在间不容发间说话,“你以为你是主角吗,遇见的对手都是弱智?你在体育馆里等待,我会不知道有陷阱?你以为我能杀三个天选之子全靠运气?又或者是实力的绝对碾压?”
天真!
我陆旭也曾智取。
天选之子再弱也是修行者,一座城市那么大,若是作为猎物的天选之子选择游击,胜负真不好说,所以陆旭一路杀到这里,并非没有苦战。
但他都赢了。
这一次也一样,知晓李凤栖骗了他,陆旭就藏身在暗中一直观察,发现猎物在体育馆布置好陷阱后,他毅然闯阵。
这是基于实力的自信。
粉尘炸弹根本杀不死他,甚至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之所以如此,是为了示弱,引诱李凤栖出手。
只要正面对决,陆旭绝对没有输的理由。
手中长枪,名龙胆。
四十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陆旭从别墅里醒过来,本想梅开二度,不料身旁的两个嫩模不见踪影,不止如此,整个别墅区的人都消失了。
陆旭找遍了整个城市,没有找到一个人。
人类消失了。
陆旭是个富二代,虽然长得俊美而娘气,但他内心深处充斥着血性,在他的私人拳击场,没有任何陪练能坚持够一个月。
其中最惨的陪练被抬出去后,三个月才下床。
陆旭喜欢玩车。
有一次出事,陆旭没愚蠢的说他爹是谁,他只是配合,然后私下里让人去找到受害者家属,用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
陆逊眼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钱做不到的。
他喜欢着他拥有的一切。
当确定全人类消失后,陆旭憎恨并恐惧着,他不想这样的自由。
在正常的世界里,不仅拥有上位者的地位,还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那样的自由才有意思。
他想回到正常世界。
正是怀着这样的希望,他才能在无人的城市里坚持四十多年,然而,再强大的心境,再美好的希望,都无法支撑一个人孤独太久。
四十多年,陆旭支撑到了极点,他还是输给了全世界唯有一人的孤独感。
最终崩溃自杀。
但在自杀那一天,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有个充斥着诱惑的女子声音让他伸手进去,他伸手了。
抽出了一柄长枪。
龙胆!
枪如其名,名为龙胆,竟然真的是用一条寒冰属性的蛟龙所铸,枪身坚不可摧,枪尖锋利无匹,所及之处,皆生寒冰。
除了龙胆,还得到了一套枪法。
当然,也有一套用以吸收天地灵气的修炼心法。
陆旭的世界彻底改变。
从一个富甲一方的富二代,摇身一变成了修行者,但他依然向往支配他人的俯视感——修行者的世界,实力就是金钱。
曾经的陆旭用金钱支配他人,如今的他,欲用龙胆支配他人。
因为…
他是陆旭!
是用金钱支配了无数人的上位者陆旭!
连得到的武器都是蛟龙所铸,注定他陆旭不是寻常人。
陆旭开始修行。
三年后,体内吸纳的灵气终于突破肉体气脉的桎梏而爆炸,于混沌之中在气海穴位置生出一片独立的奇异小世界。
小世界是一片湖泊,被称为秘境。
秘境内的湖水是灵气化作的灵力,牵连气脉滋润血肉。
是修行者入门境界。
只有开辟出秘境的人,才是真正的修行者。
也就在那一天,结界开始收缩,时隔四十多年,陆旭第一次见到了活人。
一个少年。
一个练拳的少年。
那个五官犀利的少年并不想杀人,他只是对着陆旭出了一拳,很简单的一拳,但却隔着十数米的距离,直接将陆旭轰飞。
那一拳,轰飞了陆旭,也轰塌了他身后的别墅。
那根本不应该是人类拥有的拳头。
陆旭只有逃。
可是他明白,他的尊严和骄傲都碎在了那一拳之下,他要杀更多的天选之子,他要变强,等待着有一日,可以持枪堂堂正正的面对那个练拳的少年。
失去的东西,他要亲手拿回来!
所以……
他怎么可能输给李凤栖,一个小县城的天选之子,凭什么赢他?
必杀李凤栖!
看见陆旭反常的神情,再听到他的话,李凤栖心中猛然一跳。
有诈。
然而此刻收力不及,唯有怀着必杀的信念全力出剑。
不破楼兰终不还!
杀!
长枪与剑,在这座无人的城市里,撕开最后的战幕。
强者生存。
弱者……
死!
李凤栖不是一个血腥的人,更不自私,但也没有一颗圣母心。
人生本就是一场竞争。
出生之前,要和两亿多兄弟姐妹竞争一个名额,杀出这条血路后,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于找工作找对象,竞争无处不在。
天选之子间也存在着竞争。
只不过赌注是命。
输了,死。
赢了……赢了会有什么未来,李凤栖也不知道,但想知道。
没人想输。
所以,哪怕是人生第一次面对杀人,李凤栖也没有丝毫犹豫,更不会手软。
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残忍。
粉尘炸弹虽然没有收拾掉陆旭,不过看他遍体鳞伤以及肋下肉眼可见的排骨,显然已被粉尘炸弹弄得欲仙欲死。
强弩之末的一枪,垂死挣扎而已。
按剑,跃起,挥剑,劈落。
一气呵成。
不再藏拙,朝歌出剑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名字霸气。
李凤栖一度怀疑,这套剑法的主人怕不是一般身份,极有可能是贵胄帝王,要不然一般人起这么牛逼霸气的剑招,自带仇恨buff的节奏。
朝歌划过长空,但见光寒。
黑色的剑身划出绚丽弧线,缭绕着的黑色剑气随着挥剑,被拖曳得极长。
乍然看去,李凤栖腰间掠起了一座黑色虹桥。
惊艳至极。
电光石火间,持枪如龙的陆旭咬牙切齿的神情消失殆尽,代之而起的是释然和轻松,更多的是毫不掩饰的得意和讽刺。
手中那柄长枪并没有光彩泛散也没有烟气缭绕,有的,仅仅是寒气逼人,以及刺穿空气发出的尖锐啸声。
但气势如龙。
几乎是刹那之间,枪尖和枪身便浮起一层厚厚的淡蓝色寒冰,乍然看去,真似一条淡蓝色的寒冰巨龙破空飞舞。
映照着阳光,威力惊人。
陆旭冷笑一声,竟然还有闲暇之力在间不容发间说话,“你以为你是主角吗,遇见的对手都是弱智?你在体育馆里等待,我会不知道有陷阱?你以为我能杀三个天选之子全靠运气?又或者是实力的绝对碾压?”
天真!
我陆旭也曾智取。
天选之子再弱也是修行者,一座城市那么大,若是作为猎物的天选之子选择游击,胜负真不好说,所以陆旭一路杀到这里,并非没有苦战。
但他都赢了。
这一次也一样,知晓李凤栖骗了他,陆旭就藏身在暗中一直观察,发现猎物在体育馆布置好陷阱后,他毅然闯阵。
这是基于实力的自信。
粉尘炸弹根本杀不死他,甚至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之所以如此,是为了示弱,引诱李凤栖出手。
只要正面对决,陆旭绝对没有输的理由。
手中长枪,名龙胆。
四十多年前的那个清晨,陆旭从别墅里醒过来,本想梅开二度,不料身旁的两个嫩模不见踪影,不止如此,整个别墅区的人都消失了。
陆旭找遍了整个城市,没有找到一个人。
人类消失了。
陆旭是个富二代,虽然长得俊美而娘气,但他内心深处充斥着血性,在他的私人拳击场,没有任何陪练能坚持够一个月。
其中最惨的陪练被抬出去后,三个月才下床。
陆旭喜欢玩车。
有一次出事,陆旭没愚蠢的说他爹是谁,他只是配合,然后私下里让人去找到受害者家属,用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
陆逊眼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钱做不到的。
他喜欢着他拥有的一切。
当确定全人类消失后,陆旭憎恨并恐惧着,他不想这样的自由。
在正常的世界里,不仅拥有上位者的地位,还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那样的自由才有意思。
他想回到正常世界。
正是怀着这样的希望,他才能在无人的城市里坚持四十多年,然而,再强大的心境,再美好的希望,都无法支撑一个人孤独太久。
四十多年,陆旭支撑到了极点,他还是输给了全世界唯有一人的孤独感。
最终崩溃自杀。
但在自杀那一天,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团氤氲白光,有个充斥着诱惑的女子声音让他伸手进去,他伸手了。
抽出了一柄长枪。
龙胆!
枪如其名,名为龙胆,竟然真的是用一条寒冰属性的蛟龙所铸,枪身坚不可摧,枪尖锋利无匹,所及之处,皆生寒冰。
除了龙胆,还得到了一套枪法。
当然,也有一套用以吸收天地灵气的修炼心法。
陆旭的世界彻底改变。
从一个富甲一方的富二代,摇身一变成了修行者,但他依然向往支配他人的俯视感——修行者的世界,实力就是金钱。
曾经的陆旭用金钱支配他人,如今的他,欲用龙胆支配他人。
因为…
他是陆旭!
是用金钱支配了无数人的上位者陆旭!
连得到的武器都是蛟龙所铸,注定他陆旭不是寻常人。
陆旭开始修行。
三年后,体内吸纳的灵气终于突破肉体气脉的桎梏而爆炸,于混沌之中在气海穴位置生出一片独立的奇异小世界。
小世界是一片湖泊,被称为秘境。
秘境内的湖水是灵气化作的灵力,牵连气脉滋润血肉。
是修行者入门境界。
只有开辟出秘境的人,才是真正的修行者。
也就在那一天,结界开始收缩,时隔四十多年,陆旭第一次见到了活人。
一个少年。
一个练拳的少年。
那个五官犀利的少年并不想杀人,他只是对着陆旭出了一拳,很简单的一拳,但却隔着十数米的距离,直接将陆旭轰飞。
那一拳,轰飞了陆旭,也轰塌了他身后的别墅。
那根本不应该是人类拥有的拳头。
陆旭只有逃。
可是他明白,他的尊严和骄傲都碎在了那一拳之下,他要杀更多的天选之子,他要变强,等待着有一日,可以持枪堂堂正正的面对那个练拳的少年。
失去的东西,他要亲手拿回来!
所以……
他怎么可能输给李凤栖,一个小县城的天选之子,凭什么赢他?
必杀李凤栖!
看见陆旭反常的神情,再听到他的话,李凤栖心中猛然一跳。
有诈。
然而此刻收力不及,唯有怀着必杀的信念全力出剑。
不破楼兰终不还!
杀!
长枪与剑,在这座无人的城市里,撕开最后的战幕。
强者生存。
弱者……
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