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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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掌握的魔咒的数量和难度逐渐增加,潜移默化中我对魔力、咒语和拉丁文有了一些见解,再加上丛巫师身上吸收一些魔力之后我的月亮之力在一定时间内也会感染上魔力的性质,被魔力带动在身体里随着血液循环,像巫师一样可以通过念咒语来发动魔法。

    这让我能够自学魔法,而不太需要雷古勒斯在我身边手把手的示范给我看,对此雷古勒斯松了一口气。他最近越来越忙了,而且看上去心情很不好,有时候给我上着课都能走神,眼神空洞的盯着某处皱紧眉头发呆。

    现在每天早上我就靠小精灵给我的笔记自学,每个咒语的古希腊文名字、拉丁文及翻译、施法姿势或咒语断句的要点以及咒语效果,一条条写得清清楚楚,字迹工整清逸,不经意间点缀着些许华丽的连笔。

    有时候笔记上的墨水甚至还没有干透。

    看他那么繁忙我也没过于打扰他,就在书房里翻找出一本古希腊文_拉丁文字典,我本来还指望能找到些魔咒书,可是面对满柜子歪歪扭扭的英文我头都大了,用拉丁文写成的大部头又都是些晦涩难懂的魔法理论,完全没有初级魔咒教材。

    雷古勒斯和布莱克夫人都不在家,我不想和心思深沉的布莱克先生打什么交道,只和他简单地打个招呼,叫上芭乐去对角巷。

    芭乐也是布莱克家唯一一只会古希腊语的家养小精灵,当初雷古勒斯自学古希腊语的时候突然发现芭乐也会跟着他念叨几句,还说的有模有样的,干脆就带着它一起学,有个对话的对象也是他能更快地学会古希腊语的原因之一。

    芭乐知道我要出门,捏着茶巾的衣角怯怯的问我能不能允许她的跟随,顺便采购布莱克家需要补充的杂货、材料,网球大的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伤眼无比,我难以忍受的撇过头同意了。

    我在古灵阁卖掉了一只金手镯,那些比家养小精灵还难看的妖精眼里闪烁着让我厌恶的算计光芒,就算一眼看出了那只手镯是埃及皇室匠人的精湛工艺,也因为并没有附加任何魔法效果只愿意用二十几枚金加隆收购,那天雷古勒斯给我做的袍子也就只值十几加隆!

    我气得耳朵向后抿冲那只妖精咧嘴“嘶”了一声,尾巴大力的左右甩动,雷古勒斯的魔力一时不受控制的冲出体外,虽然造成了威慑力却流失大半。

    那妖精胆怯的缩了缩身体,又变本加厉扬起更恶劣奸诈的微笑,小眼睛里满是得意。

    我气鼓鼓的冲出古灵阁,芭乐小跑着跟在我脚边劝我消气的絮叨让我更加不耐烦,对它斥责了一声它才捂住自己的嘴巴消停了。到书店里我指挥着它拿了一本拉丁文字典,顺带挑了几本封面和插图足够有趣的书,付了钱以后缩小到口袋里。

    “好了,”我舔了一口变换着清凉的冷色调,还从顶端不断飘出透明气泡的甜筒,懒懒的说道,“现在你去采购吧,我就待在这儿了。”

    双手在胸前握拳的芭乐期期艾艾的想要说什么,被我一个眼神制止,垂头丧气的走开。

    一个低沉到近乎蛇的嘶嘶声的声音突兀的在我身边响起,我扭头一看,一团黑影、准确的来说是黑发黑眼黑袍又背对着阳光的高大男人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桌边,那双带着诡异狂热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的——耳朵,他对我叽里呱啦的说话,都是我听不懂的英语,我顿时没有了兴趣低下头专心舔我的雪糕。

    男人并没有放弃,甚至直接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看着我的眼神让我寒毛直竖,感觉自己被里里外外扫描了一通,活像是一只砧板上的青蛙被那刀子一样的视线解剖。就算我瞪了他一眼他也毫不收敛,甚至挑衅一样凑得更近,嘴里飞快地吐出一大串词句,伸手就想捉住我的耳朵。

    我真的有些生气了,一抬手他就被我摔出三米远,桌椅板凳碰倒一片,冷饮店的客人们都惊呼起来。不远处的老板扭头看到这一切,表情一变向我们走来,被另一个人拦下。

    拦住店长的男人一头淡金色长发整齐地梳到脑后,一副对于男人来说过于漂亮的面孔并不让人感觉女气,他尽管微笑着,骨子里透出来的凉薄和傲慢布莱克夫人拍马也比不上。他慢吞吞的摘下手套塞给店长几枚金币,从容的走到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但还是目不转睛看着我的黑泡男人身边。

    “啊!”一个高亢熟悉的尖叫声让我叹了一口气,“先生发生了什么事?哦!芭乐就知道自己不应该离开先生的身边,芭乐要为此惩罚自己!芭乐必须把自己的手塞到热水壶里!”

    “闭嘴。”我命令道。

    那只可怜的小精灵把脸埋进枯瘦的臂弯,就算拼尽全力克制还是发出了细小破碎的悲鸣。

    “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这是古希腊语?”金发的男人的视线在我耳朵和尾巴上溜了一圈。

    “恩。”我敷衍地应了一声,吃雪糕的兴致都被破坏殆尽,站起来就想招呼芭乐回去。

    “请留步,没想到布莱克家的小精灵竟然也如此精通古老的希腊语,”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耐烦金发男人加快了语速:“我的这位朋友是一名醉心研究的魔药师,虽然他的言行有些失礼,但是谁能责怪一个沉浸在学术中的学者呢?他如此过分激动的原因就是想向您求取一些您的……毛发。”

    “我的毛?”我古怪的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在黑袍男人灼热的视线下打了个寒战,耳朵悄悄倒塌下来,警惕的问道:“你们要我的毛干什么?”

    “请相信我们并没有任何恶意,我的朋友是一位不啻于创新的年轻魔药师,愿意尝试一切新奇的魔药材料。”

    “我的毛只是普通的猫毛而已。”我摇摇头。

    “请不要如此妄自菲薄,您澎湃强大的魔力令人向往。”金发男人向我微微欠身。

    我还站在原地是因为金发男人明显不差钱的模样让我动摇了,在布莱克家白吃白住这么久,我心里还是过意不去的,如果他们愿意给钱却只是要一点我的毛,那简直是空手套白狼啊:布莱克家到处都有我掉的毛,虽然基本都被勤劳的家养小精灵扫干净了。

    金发男人和看上去一样精明,很快就识相的提出了我等待的问题:“也许一些金加隆能够改变您的主意?”

    “多少?”我瞪大眼睛看向他,尾尖感兴趣的扭动起来。

    “一百加隆一束,如何?”

    没想到我的毛竟然比金手镯还值钱,我既兴奋又有种受骗的失落感,干脆的点头答应捞起自己的尾巴呼噜了两把,手上就沾满了黑色的短毛。我本来想用舌头舔的,带倒钩的舌头能梳下更多的毛,可是怕他们嫌弃我的口水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如果不是勉强还记得巫师有诅咒这种邪物,我都想多卖点,残存的理智和警惕心勒令我今后最好放弃这门多·快·好·省的来钱法门。我掂着沉重的钱袋,黑袍男人捧着我的毛,都满足的像自己才是那个占了便宜的人。

    钱货两清,没再理这两个怪人,我叫上芭乐回到布莱克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