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话桑麻_分卷阅读_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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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是气血不足吗,这个喝猪肝汤是不错,你若要拿着便是。”周石山见她坚持,也便应了。
倒是身边买肉的几个妇人瞥了眼周清梧,哎呀了几声道:“我说孟姑娘你也是,这都过年了买点下水怎么吃啊。你们这不是刚卖了何首乌,买几斤肉总不耽误,要补身子这肉和排骨可比那些下水猪肝强多了,周丫头那小身板也吃不了多少,不用这么省着。”
男人们有些听不出意思,当下也是好心劝慰:“说的在理,这肉挺好的,买一两斤也足够吃了,过年还是得吃好一些。”
周清梧原本一直眸光带笑地瞅着孟初晞,听了那个妇人的话,当下收了笑就往孟初晞身边走去。
孟初晞似乎有所察觉,回头看了她一眼,安抚一笑,当下也是顺应道:“说的是,我家清梧那些年过得苦,身板儿小,要好好补补不能省。我已经和周叔订好了十几斤肉了,把之前她没吃上的都补起来,这猪下水买来就是打打牙祭。”
葛三叔和孟初晞比较熟稔了,当下笑了起来:“这清梧可算过上好日子了,之前他们还说多了张嘴养不起你,现在倒是养得好极了,可见她呀,今年救了你就转运了。”
孟初晞只是笑而不语,原本想故意挑拨是非的那人闻言也是觉得没趣,买了肉赶紧就走了。
刘婶看了一肚子火:“那王婆子和林氏一个德行,平日就和林氏里交好,现下也不学好。自己过自己日子,吃饱了撑得管别人。”
孟初晞见怪不怪了,其实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自己过得不幸,于是过多的把目光落在别人身上。她缺少的便会以为你更缺,你有的就让她不舒服,她们这样只不过说明,和她周清梧越过越好了。
杀完猪刘婶家还要准备杀猪菜,孟初晞和周清梧帮着把东西收拾干净,却没打算留下来吃饭。
刘婶有些不依:“你们帮了忙怎么能不吃饭呢。”
孟初晞委婉拒绝:“婶婶带我们亲近,我也不和婶婶客套,今天您家里人多,您去忙活着,我们回去吃。”看她还要拉,孟初晞余光瞥了下周清梧,低声道:“回家她更自在些,谢谢婶婶了。”
她这么一说刘氏心下了然,一起来吃饭的有些以往没少编排周清梧,甚至到如今还在说什么天煞孤星。让周清梧留下,可能为难了。她皱了下眉,又叹道:“也好,我就不拦了。你这孩子,是个细心的,清梧跟着你享福了。”
临走时刘婶有用荷叶包了两块猪血,塞给孟初晞:“不吃饭就罢了,这个带上,不是给清梧丫头补身子吗,这个猪血也是好的。”
这正说到孟初晞心坎里了,周清梧一蹲久了起来就头晕目眩,冬日里手脚发凉明显是气血不足。这几个月虽说好了许多,但是缺损的久了也得补补。
两人回家后,把肉挂了起来。这十几斤肉十分好,瘦肉不少还有部分五花,做什么都合适。其中靠近后腿那一大块,孟初晞准备做烟熏肉,其余的留着过年吃,应该是足够了。
“清梧,中午我们就把猪血做了,好吗?”孟初晞看着凝结成块儿的猪血,转头问准备生火的周清梧。
周清梧点头:好。
拿回来的猪血孟初晞放在盐水里泡好,出去在院子里的空地上割了一把韭菜。自家种的韭菜细软,不像孟初晞在那个时空买的那么粗壮,但是独属于家养韭菜的香味,是买的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孟初晞都没忍住低头嗅了嗅。
等到锅中水沸腾米饭沥好,猪血也泡得差不多了。多余的血水泡了出来,孟初晞伸手按了按,紧实有弹性,已经好了。
在她去割韭菜时,周清梧已经帮她把蒜瓣,姜都准备好了。孟初晞看着摆放整齐的香料,忍不住夸道“清梧太细心了,真棒。”
被她这么直白的夸法羞得脸发红,周清梧低下头,赶紧去塞柴火,对于小姑娘的薄脸皮已经习惯了,孟初晞浅笑一声,利落把姜蒜切好,随即把猪血切成厚薄均匀的片。
周清梧看着那薄片有些担心,猪血韧性一直不足,她们以往做菜都习惯切成块,因为切片很容易碎。不过她转念一想,自家吃碎了也没关系,就随孟初晞去了。
锅中热油烧起,葱蒜爆炒后放入猪血翻炒,香味立刻就起来了。孟初晞手法利落,猪血在锅中被翻炒却是依旧完整,看得周清梧有些惊讶。加入一些黄酒和醋,既能去除猪血的腥味,又能增添鲜香,吃起来味道更棒。
原本的猪血在凝结时就已经煮过,不用翻炒太多时间,不然口感会差一些。可惜这时候居然还没有辣椒,不然口感会更丰富,食茱萸不能和猪血一起吃,只能作罢。
利落地把韭菜切段放进去一起翻炒,暗红色的猪血和碧绿的韭菜翻炒均匀后,不但香味更胜,颜色也格外漂亮,十分有食欲,
加入盐翻炒出锅,这道猪血韭菜全是好了,整个厨房都被这香味霸道地挤满了。周清梧忍不住吸了口气:好香。
孟初晞抬头看了她一眼:“我再做一道清灼白菜,就可以蒸饭了。”
周清梧摸了摸肚子,点了点头。
第37章
中午一顿饭虽然还是只有两个菜,但是味道却是很不错的。
猪血周清梧也吃不过许多次,味道好坏都有,只是口感总觉得有些柴,木木的,可是孟初晞做的猪血不但香味扑鼻,更是鲜嫩的像豆腐一般,适当的辣味格外开胃,韭菜嫩而香,和猪血一起吃,荤素搭配完全不腻口。
“怎么样,味道还好吗?”这里的调味品少的多,她不知道周清梧吃起来喜不喜欢。
周清梧只是笑,给她夹了一块,这猪血夹起来都不断,弹性十足。
孟初晞吃了一口,猪血滑嫩汤汁浓稠,韭菜和姜蒜的香味被吸了进去,一口便是满足。她也明白了周清梧的意思,一本正经道:“我做的太好吃了,对不对?”
对她周清梧那可就是捧场王,比着拇指连连点头。
“贫血?是气血不足吗,这个喝猪肝汤是不错,你若要拿着便是。”周石山见她坚持,也便应了。
倒是身边买肉的几个妇人瞥了眼周清梧,哎呀了几声道:“我说孟姑娘你也是,这都过年了买点下水怎么吃啊。你们这不是刚卖了何首乌,买几斤肉总不耽误,要补身子这肉和排骨可比那些下水猪肝强多了,周丫头那小身板也吃不了多少,不用这么省着。”
男人们有些听不出意思,当下也是好心劝慰:“说的在理,这肉挺好的,买一两斤也足够吃了,过年还是得吃好一些。”
周清梧原本一直眸光带笑地瞅着孟初晞,听了那个妇人的话,当下收了笑就往孟初晞身边走去。
孟初晞似乎有所察觉,回头看了她一眼,安抚一笑,当下也是顺应道:“说的是,我家清梧那些年过得苦,身板儿小,要好好补补不能省。我已经和周叔订好了十几斤肉了,把之前她没吃上的都补起来,这猪下水买来就是打打牙祭。”
葛三叔和孟初晞比较熟稔了,当下笑了起来:“这清梧可算过上好日子了,之前他们还说多了张嘴养不起你,现在倒是养得好极了,可见她呀,今年救了你就转运了。”
孟初晞只是笑而不语,原本想故意挑拨是非的那人闻言也是觉得没趣,买了肉赶紧就走了。
刘婶看了一肚子火:“那王婆子和林氏一个德行,平日就和林氏里交好,现下也不学好。自己过自己日子,吃饱了撑得管别人。”
孟初晞见怪不怪了,其实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自己过得不幸,于是过多的把目光落在别人身上。她缺少的便会以为你更缺,你有的就让她不舒服,她们这样只不过说明,和她周清梧越过越好了。
杀完猪刘婶家还要准备杀猪菜,孟初晞和周清梧帮着把东西收拾干净,却没打算留下来吃饭。
刘婶有些不依:“你们帮了忙怎么能不吃饭呢。”
孟初晞委婉拒绝:“婶婶带我们亲近,我也不和婶婶客套,今天您家里人多,您去忙活着,我们回去吃。”看她还要拉,孟初晞余光瞥了下周清梧,低声道:“回家她更自在些,谢谢婶婶了。”
她这么一说刘氏心下了然,一起来吃饭的有些以往没少编排周清梧,甚至到如今还在说什么天煞孤星。让周清梧留下,可能为难了。她皱了下眉,又叹道:“也好,我就不拦了。你这孩子,是个细心的,清梧跟着你享福了。”
临走时刘婶有用荷叶包了两块猪血,塞给孟初晞:“不吃饭就罢了,这个带上,不是给清梧丫头补身子吗,这个猪血也是好的。”
这正说到孟初晞心坎里了,周清梧一蹲久了起来就头晕目眩,冬日里手脚发凉明显是气血不足。这几个月虽说好了许多,但是缺损的久了也得补补。
两人回家后,把肉挂了起来。这十几斤肉十分好,瘦肉不少还有部分五花,做什么都合适。其中靠近后腿那一大块,孟初晞准备做烟熏肉,其余的留着过年吃,应该是足够了。
“清梧,中午我们就把猪血做了,好吗?”孟初晞看着凝结成块儿的猪血,转头问准备生火的周清梧。
周清梧点头:好。
拿回来的猪血孟初晞放在盐水里泡好,出去在院子里的空地上割了一把韭菜。自家种的韭菜细软,不像孟初晞在那个时空买的那么粗壮,但是独属于家养韭菜的香味,是买的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孟初晞都没忍住低头嗅了嗅。
等到锅中水沸腾米饭沥好,猪血也泡得差不多了。多余的血水泡了出来,孟初晞伸手按了按,紧实有弹性,已经好了。
在她去割韭菜时,周清梧已经帮她把蒜瓣,姜都准备好了。孟初晞看着摆放整齐的香料,忍不住夸道“清梧太细心了,真棒。”
被她这么直白的夸法羞得脸发红,周清梧低下头,赶紧去塞柴火,对于小姑娘的薄脸皮已经习惯了,孟初晞浅笑一声,利落把姜蒜切好,随即把猪血切成厚薄均匀的片。
周清梧看着那薄片有些担心,猪血韧性一直不足,她们以往做菜都习惯切成块,因为切片很容易碎。不过她转念一想,自家吃碎了也没关系,就随孟初晞去了。
锅中热油烧起,葱蒜爆炒后放入猪血翻炒,香味立刻就起来了。孟初晞手法利落,猪血在锅中被翻炒却是依旧完整,看得周清梧有些惊讶。加入一些黄酒和醋,既能去除猪血的腥味,又能增添鲜香,吃起来味道更棒。
原本的猪血在凝结时就已经煮过,不用翻炒太多时间,不然口感会差一些。可惜这时候居然还没有辣椒,不然口感会更丰富,食茱萸不能和猪血一起吃,只能作罢。
利落地把韭菜切段放进去一起翻炒,暗红色的猪血和碧绿的韭菜翻炒均匀后,不但香味更胜,颜色也格外漂亮,十分有食欲,
加入盐翻炒出锅,这道猪血韭菜全是好了,整个厨房都被这香味霸道地挤满了。周清梧忍不住吸了口气:好香。
孟初晞抬头看了她一眼:“我再做一道清灼白菜,就可以蒸饭了。”
周清梧摸了摸肚子,点了点头。
第37章
中午一顿饭虽然还是只有两个菜,但是味道却是很不错的。
猪血周清梧也吃不过许多次,味道好坏都有,只是口感总觉得有些柴,木木的,可是孟初晞做的猪血不但香味扑鼻,更是鲜嫩的像豆腐一般,适当的辣味格外开胃,韭菜嫩而香,和猪血一起吃,荤素搭配完全不腻口。
“怎么样,味道还好吗?”这里的调味品少的多,她不知道周清梧吃起来喜不喜欢。
周清梧只是笑,给她夹了一块,这猪血夹起来都不断,弹性十足。
孟初晞吃了一口,猪血滑嫩汤汁浓稠,韭菜和姜蒜的香味被吸了进去,一口便是满足。她也明白了周清梧的意思,一本正经道:“我做的太好吃了,对不对?”
对她周清梧那可就是捧场王,比着拇指连连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