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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只喝酒,不抽烟

作者:他乡的歌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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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这家快餐店的生意十分兴隆,高朋满座,因此,厨房里自然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厨房里很忙,上菜的速度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快了。

    毕竟,顾客不只是胡咬金他们几个,而是有三四十个。

    这个年代,没有智能手机可以打发时间。

    再加上这是小快餐店不会像酒店里那样、在上菜之前有免费的花生米和酸菜之类的小点心。

    在这种情况下,胡咬金将烟拿了出来。

    这是一包软‘白沙’烟。

    这个年代,这种烟很洋气,价格也不便宜,4块钱一包。

    “风大侠,来一支。”胡咬金从烟盒里面掏出一支烟,递向杨风。

    “不,大作家,我不抽烟,谢谢。”杨风连连摆手,微笑拒绝。

    “咦,风大侠,你不是抽烟的么?比我老胡抽烟的历史还长,怎么,是真下定决心戒烟了?”胡咬金有点纳闷的看着杨风。

    “没错,我是真的下定决心要戒烟。”杨风忙道。

    接着,杨风又委婉的劝胡咬金;“抽烟不好,有害健康,含有大量的尼古丁,所以,大作家,你也要少抽,最好是别抽,一根都不要抽。”

    “唉,我其实也想戒烟啊,可是,我是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不抽不行啊。”

    “为什么?抽烟跟写小说有什么关系?”

    “唉,有时候思路断了,要靠抽烟,才会产生灵感。”胡咬金叹道。

    然后,他又问三德子;“三德子,你来不来一支?”

    “不不,不,谢谢。”三德子赶紧拒绝。

    “哈哈,你们都不抽,那我老胡一个人抽。”

    接着,胡咬金将一支烟叼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

    然后‘嘘’的一口,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看着胡咬金吞云吐雾的样子,杨风心里五味杂瓶。

    在重生前的这个年纪,杨风其实是抽烟的。

    而且在辍学之前,他就已经学会抽烟了。

    是这样的;当时小杨风受到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电视里面那些港台暴力电影的影响,觉得抽烟的样子很酷毙,于是,他也跟着有样学样,学人家抽烟,然后没多久,就正式上瘾了,成为了亿万烟民大军中的一员小干将。

    记得当时为了抽烟,他是到处搞烟钱。

    搞不到的话,就在村里的那些小卖部赊账。

    后来,欠了村里小卖部几十块,人家拿着账本跑到家里来要钱。

    无奈之下,杨风只好偷父亲的毛烟和卷烟纸,然后自己动手卷烟抽。

    因此,在重生前,杨风也算得上是一个老烟虫了。

    直到后来,咽喉炎非常严重,杨风才开始下定决心戒烟。

    不过,烟这东西,上瘾容易,戒掉很难。

    杨风前前后后一共戒了四次,才终于戒掉。

    ……

    等了二十多分钟后,杨风他们几个点的菜,终于一盘一盘的被老板娘端上了桌。

    最先被端上桌子的是杨风的‘猪血粑炒腊肉’。

    几分钟后,是三德子点的‘清炒莴笋’。

    再过几分钟之后,是胡咬金帮三德子点的‘青椒回锅肉’。

    最后,才是胡咬金自己亲自点的‘辣子鸡’。

    此时此刻,大家都饿了。

    再加上炒出来的菜,卖相很好,颇具有诱惑性。

    因此,大家在上第一盘‘猪血粑炒腊肉’之后,就开始大快朵颐。

    胡咬金一边叼着烟,一边给大家斟满啤酒。

    在帮三德子斟啤酒的时候,胡咬金说;“三德子,你也来一杯吧?”

    “我,不……”

    “少喝一点嘛,你还真打算当和尚啊,三德子,可不是我老胡说你哦,你老爸老妈就你一个儿子,要是去当和尚的话,估计他俩会打断你的腿,而且,三德子,我老胡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

    “是什么秘密?”

    “……你先跟我们干一杯,我就告诉你。”

    “好。”

    “这还差不多。”

    接着,胡咬金帮三德子也斟啤酒。

    不过,这胖子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心思有时很缜密,他担心三德子初次喝酒,不胜酒力,于是,只斟了小半杯。

    都斟好了之后,胡咬金举着就被,对杨风和三德子大声说道;“风大侠,三德子,咱们三个既是多年的同学,又是义结金兰的袍泽兄弟,所以,今天谁也别客气,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就像我的导师古龙叔叔说的那样,痛快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来,干杯。”

    “好。”

    “干杯。”

    “干杯。”

    在胡咬金的豪情感染之下,这三个家伙将手中的酒杯‘当’地碰了一下,然后大家都扬起脑袋,一饮而尽。

    杨风重生前,是个小鞋厂的老板,又是个职场十几年的皮鞋设计师,各种应酬是少不了的。

    只是因为咽喉炎严重,不得不也一起将酒也戒了。

    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喜欢喝酒。

    实际上,杨风是很喜欢喝酒的。

    尤其是在夏天的时候,一瓶凉啤,一碟下酒的凉菜,那可真是神仙级别的完美享受啊。

    所以,现在,他重生了,虽然不想继续抽烟,但酒这个东西,却一点也不想戒。

    毕竟,现在咽喉炎还没有出现,只要不抽烟,就没问题。

    胡咬金的酒量不差,一杯下去,来了个底朝天。

    杨风也来了个底朝天。

    只有三德子,虽然只有小半杯,可因为平时滴酒不沾,因此,这小半杯喝下去之后,那张脸立马就变得跟苦瓜一样难看。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三德子苦着脸,手背不停的搓着嘴巴周围,舌头时不时的吐出来几下。

    “哈哈哈,三德子,看来,你这辈子还真是想当和尚啊。”胡咬金笑道。

    然后,他大抽一口白沙烟,再将一块猪血粑夹在嘴里,慢慢咀嚼着。

    “啤酒加烟,法力无边!~”胡咬金痛快的道。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三德子赶紧低着头。

    撇了撇嘴后,三德子问胡咬金;“胡咬金同学,你刚才说,我把这杯酒干了,就有一个秘密要告诉我,现在可以告诉我是什么秘密了吗?”

    “你放心,三德子,我老胡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

    “是什么秘密?”

    “是……”胡咬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周围,然后轻声告诉三德子;“是这样的,你老爸老妈要我帮你介绍一个女朋友~”

    “不会吧?”三德子惊讶的睁大眼睛。

    “骗你是小狗。”胡咬金抬起身子。

    然后,他道;“我估计啊,你老爸老妈一定是担心你真的想当和尚,所以,才让我这个同学兼兄弟,帮你介绍女朋友。”

    ……

    这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才吃完。

    吃得很痛快,很尽兴,桌子上面的那些碗碟里面,连汤渣都没有了。

    全部都舔得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胡咬金一边摸着肚皮,一边打着饱嗝,去柜台结账。

    将账结完之后,胡咬金嘴里一边说‘他娘的,今天这顿饭吃得真是爽,下次进城还来这里吃’、一边去门口推他那辆破载重单车。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凤凰牌载重单车居然不见了。

    “我靠,我的桑塔纳怎么不见了?”胡咬金惊道。

    然后,他不停的转着那胖乎乎的身躯,搜寻着周围。

    杨风也赶紧帮着逡巡。

    可哪里还有那辆破单车的影子啊。

    毋宁质疑,绝对是被小偷给偷走了。

    这个年代,经济落后,单车这种交通工具还比较时髦,价格方面也不便宜,只有家庭条件好的老百姓家里,才会买单车。

    因此,在这个年代,很多小偷喜欢对单车下手。

    杨风重生前,就丢过单车。

    “算了,不用找了,找也没用,找不回来了。”杨风劝胡咬金。

    “我不是心疼这钱。”胡咬金一边蠡测周围,一边伤心的道;“我老胡心疼的是,这辆单车跟了我老胡这么多年,我和它之间,早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们就像是一对战友、一对亲如兄弟的革名同志,它现在不见了,我怎么能不着急呢,要是,它被别人虐待了怎么办?新的主人天天打它骂它怎么办?——再说,我老胡堂堂一个写小说的武侠作家,将来,这事要被传出去了,说一个全球华人圈著名的武侠作家,连自己的一辆亲如同志加兄弟情义的单车都守不住,你想想,多没面子啊~”

    “呃,好吧,那你继续找吧!~”杨风有点无奈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