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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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阳城,古玩街,一个换了主人后重新开张的店铺。
店铺是一个瘦高的老头几天前盘下的,招牌都还没来及换,装饰什么的也还跟以前一样,里面摆的也尽是些寻常玩意儿,粗一看,这似乎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店铺。
这么说当然也没错,河阳城可是座大城,光城内常住人口就有数十万,连同辐射的周边地区,热闹的时候,人流量能有七位数,巨大的人流量带来了繁华的商业,像这样的古董店,城里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当然只能用“普通”来形容它。
事实上,这家店铺是古蒙用萨能甫的面貌盘下来的,而他其实也并不介意别人,用普通这个词汇来形容这个店铺,毕竟,要是他真想让这里变得不普通,靠开店挣钱,早就把从地球带来的新奇玩意儿摆到店中了。
然而,他没有。
因为古蒙知道,他还不够强,在这个拳头就是真理的世道,巨大的财富需要强大的实力来守护,之前他为了行事方便,卖打火机、玻璃球就已经很冒险了,就算古蒙现在处于河阳城主的势力范围,也是一样,以他现在的实力,不一定能守住巨额财产。
甚至,如果有了足够的利益,这代表着秩序守护者的城主未必不会亲自下场,来吃下自己这块“肥肉”。
因此,古蒙盘下这里,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为了施恩,施恩的对象当然就是李大龙——
几天前古蒙就想到,若是计划成功,把李大龙收为义子,到时候把他拉到自己在猛虎武馆附近的居所,难免会出什么意外,如果让他知道这里其实是一个年轻人的房产,回头解释起来也是麻烦,索性再买一处产业,还能把这产业直接送了,反正古蒙也不缺这些钱……卖玻璃珠真是暴利啊,路过的城镇里分别卖出一些,最后赚的钱至少还能让他再买两处这样商铺。
当然,买下这里还有一些额外的作用,比如在这里收一些金银珠宝,日后回到地球后卖了,两头挣钱。
这样一说,貌似真的有搞头唉!古蒙想到这里,都忍不住想要YY起自己的挣钱大计了!
……
咳咳,挣钱只是顺带的,古蒙现在还有正事要干,此时的他正带着李大龙来到这家普通的店铺,准备把这家店交给这个新收的义子来管理。
是的,古蒙已经成了他的义父。
李大龙毕竟还是一个有梦想的人,如果有改变命运的机会的话,他还是很想抓住的。
更何况,这由古蒙饰演的老人李云龙,看上去都那么大了,别说义父,就是当他爷爷都够格了,而且他的经历听上去确实是很悲惨,如果自己真的很像那个李二龙的话,老人想要收他为义子也很正常,李大龙自己也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值得一个看上去深不可测的高手来骗的东西……
再加上那股若有若无的亲切感,考虑了一下后,李大龙乖乖叫了爸爸。
既然占了便宜,被人叫了爸爸,古蒙当然是有好处给的——
事实上,无论李大龙怎么选,这好处古蒙都是要给的,如果他不愿叫爸爸,那古蒙就会选择收徒,接下来一切不变。如果李大龙真的因为,诸如不愿认爹之类的原因,而再次拒绝,那古蒙就会直接说自己看他就是有眼缘,非要送点东西,然后扔下终极详细版(就是注释特别多,可以自己练)的秘籍、筑基药物与大把银子就跑。
古蒙还真不相信这种情况下李大龙会不捡,只要捡了,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忘记自己的恩德,日后不怕他不上自己这条贼,啊呸,是大船!
……
李大龙看着这家在有钱人眼中非常普通,但在他看来很是大气的店铺,咽了咽口水,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老人家,您真的要把这间铺子让给我?”
“咳咳。”
古蒙装作不满意的咳了两声。
李大龙反应过来,有些不适应的说道:“义父。”
“嗯,乖儿子,这间铺子算什么,它只是我前几日忽然来了感应买下的,本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买下它,今天遇到你,我才知道这感应的缘由——它注定就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之一啊。”
李大龙觉得,自己这义父要么就是一生受了太多苦,因此精神出了问题,那些事其实都是巧合,刚好能对上号而已。要么就是他练了什么绝世奇术,或者天生就有前知的天赋,竟然可以预感到未来的事情。
随后,李大龙有心想推辞几句,说自己也不会管理商铺,但想到古蒙说的清楚,这是他这个义父给义子的见面礼,实在不好推辞,于是默然不语。
然而,虽然李大龙没说,但古蒙仿佛已经知道了他的想法,说道:“放心吧,虽说我是把这铺子让给了你,但管理什么的都不用你操心,我没有把这店铺之前的掌柜、店员辞退,你什么都不用干,只要等着收钱就行了,毕竟,吾辈武人的时间,可不能浪费在这些琐事上面。”
李大龙只觉得自己怕不是在做白日梦,又或者是老天在给他开玩笑,这种躺着赚钱的好事还能轮到他?
好事不止如此,很快,李大龙又得到了古蒙给他的其它礼物。
许多人参、灵芝之类市面上常见的药材,锻体丹、淬体丹等适合李大龙现在服用的丹药。以及,一本厚厚的,名叫《通臂拳》的秘籍。
这是古蒙得到的信息中知道的,最适合李大龙初期修炼的武功之一,而且入手难度极低,只要有钱就能在河阳城里买到。
另外,他买下秘籍后还仔细查看了一下,练了几天,靠系统和目前已经不弱的武道修养把这个这门武功练到了可以教人的地步,还在秘籍上添加了大把注释,相信以便宜儿子的悟性不会练岔。
……
在把礼物发放完毕后,要去找机缘的古蒙,以自己今天有了儿子,生活重新有了希望,现在要去做一件早该做,但之前失意时一直拖着没做的事情为借口,告别了李大龙,还嘱咐他这段时间好好练武,古蒙日后回来要检查他的武功进境云云。
李大龙收了那么多好处,对古蒙很是感激,听到他说的郑重,感觉能让这位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人郑重其事的说明,而且能让他暂时放下自己这个刚认的儿子要去做的事,那一定是真的很重要,有心想要帮他,但又觉得自己这个锻体一层跟着他完全就是累赘,因此只好放下这种想法,只是说了一句,自己要去送送义父。
古蒙想了想,答应了下来。
……
城外,古蒙将要与李大龙分别。
想到现在的自己根本无法帮上义父的忙,李大龙暗暗下了决心,准备这段时间除了吃喝拉撒睡外,要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修炼中。
古蒙看到他的表情,猜到了李大龙的想法,于是高兴的捋了捋胡须,道:“这段时间你也不要太过刻苦,要知道欲速则不达,不要把身子练伤了。”
李大龙点头道:“我知道了,对了义父,您的马呢?难道您办事的地方离这很近吗?”
“呵呵,距离不近,不近,但我赶路哪还用马?”古蒙听到这个问题,想到了他不久前收服的新坐骑,感觉之后可能会有些尴尬,但又觉得自己的气势决不能弱下去,毕竟他已经在李大龙面前立下了高手形象,总不能再自己打破这个形象,于是强撑着就要进行强行装逼。
“不用马……那义父您是要用轻功赶路吗?能不借马力一直用轻功赶路,义父您真是老当益壮。”李大龙觉得自己猜出了真相。
此世灵气充足,相应的,炒鸡快马的数量也很多,高手跑得快,耐力强,比一般马匹更能赶路,但他们往往也可以买到远超凡马的千里马、万里马,而且高手也不会想把气力浪费在赶路上,所以大多江湖人还是会骑马的。
那些不愿骑马的高手,要么就是穷——李大龙知道自己义父不穷——要么就是轻功太好,能买到的马比起自己慢了太多,因此不愿骑马。
他觉得自己的义父是后一种,这次要做重要的事情,嫌马不够快,因此要自己跑。
古蒙不漏声色:“不不不,我这次出门不准备用轻功赶路。”
“不骑马,也不用轻功……”李大龙犯难了,猜不出古蒙怎么想的他,很干脆的发问了,“义父你到底准备怎么赶路啊?”
古蒙嘿嘿一笑,但突然想到自己的人设,于是迅速的停止蠢笑,其变脸速度之快,直令李大龙感觉是自己花了眼。
下一刻,揉了揉眼睛的李大龙确定了一件事——他真的眼花了,因为他看到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只足足有五米高的大蛤蟆!
这蛤蟆通身赤红,头宽大,吻端圆,颊部向外嘟起一大块,鼻间距极小,眼睛占了一半的脸,背上密布着不等大的疣粒,但这疣粒组成了漂亮的花纹,四肢及腹部非常平滑,要是一只普通大小的蛤蟆长成这样,想必还会有些少爷小姐会觉得它长得可爱,想要捉几只回家。
然而,这只蛤蟆太大了,当看着它这么个庞然大物靠近的时候,恐怕没人会再觉得它可爱。
是的,这只大蛤蟆正在急速的冲向两人所站的地方,它的蹼较宽,后肢短,不能跳跃,但爬的极快,不对,虽然这蛤蟆的行动方式按人类的划分,是标准的爬行,但若是有它这样的体型,这样的速度,就算是爬,也只能用跑来形容。
……
随着大蛤蟆的飞速靠近,李大龙不仅把它的模样看的愈发清楚,更是感受到了大地在震颤,他明白,若不是自己不仅眼花了,精神还出现了混乱,那就是自己没看错,真的有一只五米高的大蛤蟆正在跑过来!
李大龙反应过来后就想转身逃走,但看到身旁正淡定捋胡子的古蒙,突然又不怕了,他这义父可是高手来着,一头蛤蟆罢了,应该……打不过他义父吧?
……
古蒙用眼睛余光瞟到李大龙的表情,不由的点了点头,暗想自己这下可能不用强行装逼了,自然装就OK。
“乖孩子不要怕,这只蛤蟆是我的宠物。”
说着,古蒙朝那只蛤蟆招招手,那蛤蟆顿时更加快速的爬到古蒙身边,用身体蹭着他,古蒙刚想摸摸宠物的头,突然注意到自己身高不够,于是改变目标,摸起来大蛤蟆滑腻腻的皮肤,一边摸一边对李大龙道:
“乖儿子,你难道没听说过,真正的高手都是有奇珍异兽当坐骑的吗?骑马什么的,早就落伍啦……哎,好像也不一定,还有斗气化马……”
……
河阳城,古玩街,一个换了主人后重新开张的店铺。
店铺是一个瘦高的老头几天前盘下的,招牌都还没来及换,装饰什么的也还跟以前一样,里面摆的也尽是些寻常玩意儿,粗一看,这似乎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店铺。
这么说当然也没错,河阳城可是座大城,光城内常住人口就有数十万,连同辐射的周边地区,热闹的时候,人流量能有七位数,巨大的人流量带来了繁华的商业,像这样的古董店,城里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当然只能用“普通”来形容它。
事实上,这家店铺是古蒙用萨能甫的面貌盘下来的,而他其实也并不介意别人,用普通这个词汇来形容这个店铺,毕竟,要是他真想让这里变得不普通,靠开店挣钱,早就把从地球带来的新奇玩意儿摆到店中了。
然而,他没有。
因为古蒙知道,他还不够强,在这个拳头就是真理的世道,巨大的财富需要强大的实力来守护,之前他为了行事方便,卖打火机、玻璃球就已经很冒险了,就算古蒙现在处于河阳城主的势力范围,也是一样,以他现在的实力,不一定能守住巨额财产。
甚至,如果有了足够的利益,这代表着秩序守护者的城主未必不会亲自下场,来吃下自己这块“肥肉”。
因此,古蒙盘下这里,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为了施恩,施恩的对象当然就是李大龙——
几天前古蒙就想到,若是计划成功,把李大龙收为义子,到时候把他拉到自己在猛虎武馆附近的居所,难免会出什么意外,如果让他知道这里其实是一个年轻人的房产,回头解释起来也是麻烦,索性再买一处产业,还能把这产业直接送了,反正古蒙也不缺这些钱……卖玻璃珠真是暴利啊,路过的城镇里分别卖出一些,最后赚的钱至少还能让他再买两处这样商铺。
当然,买下这里还有一些额外的作用,比如在这里收一些金银珠宝,日后回到地球后卖了,两头挣钱。
这样一说,貌似真的有搞头唉!古蒙想到这里,都忍不住想要YY起自己的挣钱大计了!
……
咳咳,挣钱只是顺带的,古蒙现在还有正事要干,此时的他正带着李大龙来到这家普通的店铺,准备把这家店交给这个新收的义子来管理。
是的,古蒙已经成了他的义父。
李大龙毕竟还是一个有梦想的人,如果有改变命运的机会的话,他还是很想抓住的。
更何况,这由古蒙饰演的老人李云龙,看上去都那么大了,别说义父,就是当他爷爷都够格了,而且他的经历听上去确实是很悲惨,如果自己真的很像那个李二龙的话,老人想要收他为义子也很正常,李大龙自己也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值得一个看上去深不可测的高手来骗的东西……
再加上那股若有若无的亲切感,考虑了一下后,李大龙乖乖叫了爸爸。
既然占了便宜,被人叫了爸爸,古蒙当然是有好处给的——
事实上,无论李大龙怎么选,这好处古蒙都是要给的,如果他不愿叫爸爸,那古蒙就会选择收徒,接下来一切不变。如果李大龙真的因为,诸如不愿认爹之类的原因,而再次拒绝,那古蒙就会直接说自己看他就是有眼缘,非要送点东西,然后扔下终极详细版(就是注释特别多,可以自己练)的秘籍、筑基药物与大把银子就跑。
古蒙还真不相信这种情况下李大龙会不捡,只要捡了,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忘记自己的恩德,日后不怕他不上自己这条贼,啊呸,是大船!
……
李大龙看着这家在有钱人眼中非常普通,但在他看来很是大气的店铺,咽了咽口水,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老人家,您真的要把这间铺子让给我?”
“咳咳。”
古蒙装作不满意的咳了两声。
李大龙反应过来,有些不适应的说道:“义父。”
“嗯,乖儿子,这间铺子算什么,它只是我前几日忽然来了感应买下的,本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买下它,今天遇到你,我才知道这感应的缘由——它注定就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之一啊。”
李大龙觉得,自己这义父要么就是一生受了太多苦,因此精神出了问题,那些事其实都是巧合,刚好能对上号而已。要么就是他练了什么绝世奇术,或者天生就有前知的天赋,竟然可以预感到未来的事情。
随后,李大龙有心想推辞几句,说自己也不会管理商铺,但想到古蒙说的清楚,这是他这个义父给义子的见面礼,实在不好推辞,于是默然不语。
然而,虽然李大龙没说,但古蒙仿佛已经知道了他的想法,说道:“放心吧,虽说我是把这铺子让给了你,但管理什么的都不用你操心,我没有把这店铺之前的掌柜、店员辞退,你什么都不用干,只要等着收钱就行了,毕竟,吾辈武人的时间,可不能浪费在这些琐事上面。”
李大龙只觉得自己怕不是在做白日梦,又或者是老天在给他开玩笑,这种躺着赚钱的好事还能轮到他?
好事不止如此,很快,李大龙又得到了古蒙给他的其它礼物。
许多人参、灵芝之类市面上常见的药材,锻体丹、淬体丹等适合李大龙现在服用的丹药。以及,一本厚厚的,名叫《通臂拳》的秘籍。
这是古蒙得到的信息中知道的,最适合李大龙初期修炼的武功之一,而且入手难度极低,只要有钱就能在河阳城里买到。
另外,他买下秘籍后还仔细查看了一下,练了几天,靠系统和目前已经不弱的武道修养把这个这门武功练到了可以教人的地步,还在秘籍上添加了大把注释,相信以便宜儿子的悟性不会练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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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把礼物发放完毕后,要去找机缘的古蒙,以自己今天有了儿子,生活重新有了希望,现在要去做一件早该做,但之前失意时一直拖着没做的事情为借口,告别了李大龙,还嘱咐他这段时间好好练武,古蒙日后回来要检查他的武功进境云云。
李大龙收了那么多好处,对古蒙很是感激,听到他说的郑重,感觉能让这位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人郑重其事的说明,而且能让他暂时放下自己这个刚认的儿子要去做的事,那一定是真的很重要,有心想要帮他,但又觉得自己这个锻体一层跟着他完全就是累赘,因此只好放下这种想法,只是说了一句,自己要去送送义父。
古蒙想了想,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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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古蒙将要与李大龙分别。
想到现在的自己根本无法帮上义父的忙,李大龙暗暗下了决心,准备这段时间除了吃喝拉撒睡外,要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修炼中。
古蒙看到他的表情,猜到了李大龙的想法,于是高兴的捋了捋胡须,道:“这段时间你也不要太过刻苦,要知道欲速则不达,不要把身子练伤了。”
李大龙点头道:“我知道了,对了义父,您的马呢?难道您办事的地方离这很近吗?”
“呵呵,距离不近,不近,但我赶路哪还用马?”古蒙听到这个问题,想到了他不久前收服的新坐骑,感觉之后可能会有些尴尬,但又觉得自己的气势决不能弱下去,毕竟他已经在李大龙面前立下了高手形象,总不能再自己打破这个形象,于是强撑着就要进行强行装逼。
“不用马……那义父您是要用轻功赶路吗?能不借马力一直用轻功赶路,义父您真是老当益壮。”李大龙觉得自己猜出了真相。
此世灵气充足,相应的,炒鸡快马的数量也很多,高手跑得快,耐力强,比一般马匹更能赶路,但他们往往也可以买到远超凡马的千里马、万里马,而且高手也不会想把气力浪费在赶路上,所以大多江湖人还是会骑马的。
那些不愿骑马的高手,要么就是穷——李大龙知道自己义父不穷——要么就是轻功太好,能买到的马比起自己慢了太多,因此不愿骑马。
他觉得自己的义父是后一种,这次要做重要的事情,嫌马不够快,因此要自己跑。
古蒙不漏声色:“不不不,我这次出门不准备用轻功赶路。”
“不骑马,也不用轻功……”李大龙犯难了,猜不出古蒙怎么想的他,很干脆的发问了,“义父你到底准备怎么赶路啊?”
古蒙嘿嘿一笑,但突然想到自己的人设,于是迅速的停止蠢笑,其变脸速度之快,直令李大龙感觉是自己花了眼。
下一刻,揉了揉眼睛的李大龙确定了一件事——他真的眼花了,因为他看到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只足足有五米高的大蛤蟆!
这蛤蟆通身赤红,头宽大,吻端圆,颊部向外嘟起一大块,鼻间距极小,眼睛占了一半的脸,背上密布着不等大的疣粒,但这疣粒组成了漂亮的花纹,四肢及腹部非常平滑,要是一只普通大小的蛤蟆长成这样,想必还会有些少爷小姐会觉得它长得可爱,想要捉几只回家。
然而,这只蛤蟆太大了,当看着它这么个庞然大物靠近的时候,恐怕没人会再觉得它可爱。
是的,这只大蛤蟆正在急速的冲向两人所站的地方,它的蹼较宽,后肢短,不能跳跃,但爬的极快,不对,虽然这蛤蟆的行动方式按人类的划分,是标准的爬行,但若是有它这样的体型,这样的速度,就算是爬,也只能用跑来形容。
……
随着大蛤蟆的飞速靠近,李大龙不仅把它的模样看的愈发清楚,更是感受到了大地在震颤,他明白,若不是自己不仅眼花了,精神还出现了混乱,那就是自己没看错,真的有一只五米高的大蛤蟆正在跑过来!
李大龙反应过来后就想转身逃走,但看到身旁正淡定捋胡子的古蒙,突然又不怕了,他这义父可是高手来着,一头蛤蟆罢了,应该……打不过他义父吧?
……
古蒙用眼睛余光瞟到李大龙的表情,不由的点了点头,暗想自己这下可能不用强行装逼了,自然装就OK。
“乖孩子不要怕,这只蛤蟆是我的宠物。”
说着,古蒙朝那只蛤蟆招招手,那蛤蟆顿时更加快速的爬到古蒙身边,用身体蹭着他,古蒙刚想摸摸宠物的头,突然注意到自己身高不够,于是改变目标,摸起来大蛤蟆滑腻腻的皮肤,一边摸一边对李大龙道:
“乖儿子,你难道没听说过,真正的高手都是有奇珍异兽当坐骑的吗?骑马什么的,早就落伍啦……哎,好像也不一定,还有斗气化马……”
……